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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場地租賃合同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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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展覽場地租賃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12篇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資產名稱與地點

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杏賓路旁邊的.場地(加油站對面,面積約20__0m2)出租給乙方作為堆放石頭場地。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出租期自 20__ 年 9 月 5 日起至 20__ 年 3 月 5 日止。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每月計人民幣元),本協議生效後先付一個月的租金,每月25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第四條 在租賃期間,如堆放場受到各種因素影響不能正常使用,甲方負責協調解決,並不得無故阻攔乙方石頭進場堆放。堆放在場地的石頭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進行處理。乙方租賃甲方場地作為堆放石頭場所,不得私自擴張面積或轉租。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事項,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集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租賃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收回租賃物,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位於該場地圍牆內自有廠房及場地。

二、 乙方租用該場地圍牆內南邊30米寬空地,西邊7間生產廠房,1間生活用房,2間空房。

三、 時間:20__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為期 年,租賃期間租金每年 元整,並交場地押金 元整。

四、 場地租賃費用每三年按現租賃價格上浮10%,到租期結束。

五、 場地租賃後,乙方一切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租金每年提前五日交清下一年租金。

六、 場地圍牆內設施,乙方可根據使用需要更改。

七、 場地內自有井水,乙方可無償使用。

八、 場地內用電,甲方需按時交清電費保證乙方用電正常,電費乙方每季度按國家電價提前五日交清給甲方,甲方不得再將現有電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九、 如因客觀原因,國家行政決策需要徵收土地,本場場內廠房設施賠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干涉。但甲方需將乙方全部押金退還,租金按實際時間使用除外後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十、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應誠信使用,除客觀原因,國家行政決策,地方政府規劃建設外,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將因違約的賠償對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供雙方遵守履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樂清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有關規定,乙方租賃使用甲方房屋及房屋前後場地,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場地面積及其附屬設施:(北面通道乙方不得使用),房屋前南面5米寬作為日常通道以及用電和生活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叄年,自乙方要續簽,經甲方同意協商一致後,在相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付期限:

1

2、租金按年度先付後用,每次提前一個月付訖,退租或協議終止時,須將房屋、場地及其附屬設施完好交還甲方。

四、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裝置,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和維修不及時,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2、乙方租期內損壞的門、窗、磚牆及場地等均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3、租賃期內,乙方經營時所損壞的水管、電線等裝置由乙方自己負責。如需甲方修繕,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違約時三個月的租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支付租金15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乙方租用的房屋進行停水停電等措施,無故拖欠房租2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3、乙方經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如有違法行為乙方自行負責。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樂清市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由於出租的房屋集資房,是由20戶房東共同所有的房屋,經全體房東協商一負責同乙方對接和日常房屋事項問題處理。

2、由於出租的房屋是由20戶房東共同所有的房屋,所以本次房屋租賃是經全體房東協商一致後同意租給乙方的,附全體房東同意租賃承諾書一份,如果乙方租賃房屋後在承租期內出現有個別房東不願意出租或不配合乙方工作,由甲方委託的房屋租賃負責人出面協調解決,如甲方委託的房屋租賃負責人出面協調無效,並給乙方日常經營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6個月房屋租金作為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如承租期內我司在日常經營活動當中與周圍鄰居、村民或村委會發生矛盾或糾紛,甲方可協助乙方調解。

4、由於甲方當地風俗習慣的原因,所以乙方同意在甲方辦理紅白喜事時,開啟一樓二扇大門配合甲方,但甲方應提前一至二天通知乙方。

5、乙方經營所耗用的水,由乙方按本村統一規定的價格支付給甲方,由甲方統一支付給水力公司,由於甲方的`原因在收到乙方水費後未及時繳付造成乙方停水,致使乙方停產,則由甲方承擔賠償損失。

6、乙方經營所耗用的電費,由甲方代收交付給電力公司。

7、租賃期內乙方應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包括器材配備)和治安等各項工作。

8、出租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9、如遇政府建設性徵地和市政工程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髮生,雙方均無條件服從,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應在接到徵地批准書或通知後三個月內搬離租賃場所。

10、由於乙方的各種原因,租賃期內要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終止合同的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1、租賃期內,經營、生活產生的垃圾由乙方承擔清運及費用,甲方協助解決。

12、租賃區域外公共通道,乙方不得隨意佔用和停車。如需臨時佔道,則不得影響交通。

13、若乙方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以確保房屋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所裝修的功能設施,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得拆除,無償留給甲方。

1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經過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三頁,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施金桂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_電話:

郵編:郵編:

本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本合同訂立地點:樂清市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5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1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1.2 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__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_(展會全稱)。

第四條 租賃期限

4.1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覽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離場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 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_________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_________小時內撤離展館。

4.3 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展覽服務

5.1 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_________

2)清潔服務:_________

3)驗證檢票:_________

4)安保服務:_________

5)監控服務:_________

6)諮詢服務:_________

7)其他服務:_________。

5.2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裝置,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 租賃費用

6.1 租金的計算如下:

┌──────┬─────────┬───────┬──┬───┐

│場地型別 │租金/平方米/天 │面積(平方米)│天數│共計│

├──────┼─────────┼───────┼──┼───┤

│展覽室內場地│人民幣/平方米/天 │ │ │人民幣│

│ │或 │ │ │或 │

│ │美元/平方米/天 │ │ │美元 │

├──────┼─────────┼───────┼──┼───┤

│展覽室外場地│人民幣/平方米/天 │ │ │人民幣│

│ │或 │ │ │或 │

│ │美元/平方米/天 │ │ │美元 │「 5」 「 6」

├──────┼─────────┴───────┴──┴───┤

│總計 │人民幣 │

│ │或 │

│ │美元 │

└──────┴────────────────────────┘

6.2 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6.3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

│支付日期 │簽定本合同之日│年月日 │年月日 │

│ │起天內 │(進場日期前天)│(進場日期前天)│

├──────┼───────┼────────┼────────┤

│展場租費比例│ │ │ │

├──────┼───────┼────────┼────────┤

│應付款 │人民幣 │人民幣 │人民幣 │

│人民幣或美元│或 │或 │或 │

│ │美元 │美元 │美元 │

└──────┴───────┴────────┴────────┘

6.4 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戶: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

6.5 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

│ 解除合同時間 │ 補償金 │

├────────────────┼─────────┤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已付租金的 % │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已付租金的 % │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已付租金的 % │

└──────────────────────────┘

第七條 場地、設施使用

7.1 乙方應在租賃期開始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經雙方共同選擇約定的下列檔案:

1)一式_________份的設計平面圖,該平面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力及照明的用量,每個區域容量的佈置圖及分佈供應點位置;

b.電話位置分佈圖;

c.用水區域或用水點;

d.壓縮空氣的要求和位置;

e.衛星電視/internet設定圖;

f.甲方展館內部及其周圍紅線範圍內的其他佈置設計。

2)一份與展覽有關的活動的時間表,包括展覽會、開幕儀式、進館、撤館、貨運以及裝置使用等的時間。

3)一份參展企業名錄和工作人員數,並請註明國內和國外參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設施的內容,包括裝置、傢俱、禮儀設施、貴賓室和其他服務。

5)貨運單位和裝修單位名錄及營業執照影印件。

6)所有參展的展品清單,特別需要註明的是有關大型裝置、大電流操作的展品及會產生震動、噪聲的展品清單。

7)_________

7.2 為展覽進行搭建、安裝、拆卸、運輸及善後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承租人、展覽者在公共區域的活動。

7.3 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的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或對其他影響上述事項的任何部分進行變動或修改。在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許可。

7.4 租賃期間,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乙方負責對其自身財產進行保管。

7.5 甲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場地中沒有租借給乙方的場地,但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7.6 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7.7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展覽同期舉辦,登記大廳、廣告陣地、貨運通道等公共區域將由有關各方根據實際的租賃場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條 保證與承諾

8.1 甲方保證與承諾:

1)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2)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3)在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租賃場地時,保證進入人員持有甲方出具的現行有效證件,並在進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協調乙方與同期舉辦的其他展覽單位之間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秩序。

6)_________

8.2 乙方保證與承諾:

1)在租賃期前_________天取得舉辦展會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並交甲方備案。

2)在進場日期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份展位平面圖。

3)不阻礙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現行有效證件進入乙方租賃場地。

4)租賃期限屆滿,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返還向甲方租賃的物品並使其保持租賃前的狀況。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築物內進行廣告發布。釋出廣告如果涉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的,則負責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不能獲得政府部門批准而導致展覽無法如期舉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6)對乙方僱員或其參展者在租賃期內對甲方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_________ 3456

第九條 責任保證

9.1 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參展商之間的爭議。在乙方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爭議雙方可共同提請甲方出面進行調解。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主持調解。調解期間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調解,甲方應立即終止調解。甲方的調解非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式。調解不成的,調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諾與保證均不作為確認爭議事實的證據。在調解中,甲方應維護展會秩序,乙方應配合甲方維護展會秩序。

9.2 乙方應於租賃期開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租金總額的30%向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支付責任保證金,以保證乙方在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並出現下列情況時承擔相應責任:

1)爭議雙方經和解達成協議,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2)經審判或仲裁機關調解,爭議雙方達成調解,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審判或仲裁機關對爭議作出終審或終局裁決,乙方被裁決構成對參展商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3 乙方在支付責任保證金後三天內應向甲方提供責任保證付款憑證。

第十條 智慧財產權

乙方為推動其展覽進行對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的使用,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在進場日期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展館建築物責任險、工作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將甲方列為受益人之一,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影印件。

11.2 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12.4條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條提供基本服務,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條維護展會秩序,致使展會因秩序混亂而無法繼續進行的;

4)_________

12.2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付至實際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 乙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12.4條向乙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場地租金、裝置租賃、額外服務及超時場地使用等各項應付費用,經甲方催告後_________天內仍未支付的;

2)國際性展會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變更展題,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3)未按8.2(1)條規定向甲方提供辦展所需的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4)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或標識,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條支付責任保證金,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6)_________

12.4 本合同12.1、12.3條規定的違約金列明如下:

┌────────────────┬─────────┐

│ 違約行為發生時間 │ 違約金 │

├────────────────┼─────────┤

(1)(2)(3)(4)(5)(6)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已付租金的 % │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已付租金的 % │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已付租金的 % │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租賃期屆滿│已付租金的' % │

└────────────────┴─────────┘

以上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就超額部分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12.5 守約方根據12.1、12.3條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在違約行為發生後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違約方,否則視為守約方放棄合同解除權,但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賠償責任。

12.6 甲方違約的,應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返還乙方已付租金,並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已扣除乙方應付違約金後的剩餘租金返還乙方。

12.7 除本合同12.1、12.3條約定外的其他違約行為造成守約方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變更與解除

13.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與解除。

13.2 國際性展會變更展題,須取得政府審批機關的批准,並向甲方提供。

13.3 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方應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相對方應於收到通知後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變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提出協商變更或解除的,相對方有權拒絕。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於一方向另一方書面提出請求後立即舉行。如在提出請求後三十天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5.1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15.2 本合同15.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_________

15.3 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檔案。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15.4 在展會尚未開始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15.5 展會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按_________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15.6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雙方對遲延履行無法達成一致,應按15.4、15.5條規定解決。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第十七條 附件及效力

雙方同意作為合同附件的檔案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時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資訊披露

甲方可以網頁等形式對外公佈本合同約定的展覽會名稱、館號和展覽日期等相關資訊。乙方若調整展會名稱、展覽日期等內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對外公佈的展會名稱、展覽日期與乙方調整後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保密

雙方對基於本合同獲取的相對方的辦展資料、客戶資源等商業資訊均有保守祕密的義務。除非相對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該等資訊。

第二十條 通知

本合同規定和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聯絡均應按照收件的一方於本合同確定之地址或傳真發出。上述聯絡如直接交付(包括通過郵件遞送公司遞交),則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通過傳真發出,則在傳真發出即時視為收訖,但必須有收件人隨後的書面確認為證;如通過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寄出,則寄出七天後視為收訖。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6

根據《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規定》(文化部令第49號),文化部制定《網路遊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甲方為網路遊戲運營企業,乙方為網路遊戲使用者。

一、賬號註冊

1、乙方承諾以其真實身份註冊成為甲方的使用者,並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資料資訊真實、完整、有效,依據法律規定和必備條款約定對所提供的資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以其真實身份註冊成為甲方使用者後,需要修改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資料資訊的,甲方應當及時、有效地為其提供該項服務。

二、使用者賬號使用與保管

1、根據必備條款的約定,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註冊所提供的身份資訊是否真實、有效,並應積極地採取技術與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使用者賬號的安全、有效;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其賬號及密碼,並正確、安全地使用其賬號及密碼。任何一方未盡上述義務導致賬號密碼遺失、賬號被盜等情形而給乙方和他人的民事權利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乙方對登入後所持賬號產生的行為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3、乙方發現其賬號或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異常的情況的,應及時根據甲方公佈的處理方式通知甲方,並有權通知甲方採取措施暫停該賬號的登入和使用。

4、甲方根據乙方的通知採取措施暫停乙方賬號的登入和使用的,甲方應當要求乙方提供並核實與其註冊身份資訊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資訊。

(1)甲方核實乙方所提供的個人有效身份資訊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相一致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暫停乙方賬號的登入和使用。

(2)甲方違反上述款項的約定,未及時採取措施暫停乙方賬號的登入和使用,因此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提供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乙方提供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不一致的,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上述請求。

5、乙方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向甲方提供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資訊時,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賬號註冊人證明、原始註冊資訊等必要的協助和支援,並根據需要向有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提供相關證據資訊資料。

三、服務的中止與終止

1、乙方有釋出違法資訊、嚴重違背社會公德、以及其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行為,甲方應當立即終止對乙方提供服務。

2、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務時實施不正當行為的,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提供服務。該不正當行為的具體情形應當在本協議中有明確約定或屬於甲方事先明確告知的應被終止服務的'禁止性行為,否則,甲方不得終止對乙方提供服務。

3、乙方提供虛假註冊身份資訊,或實施違反本協議的行為,甲方有權中止對乙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甲方採取中止措施應當通知乙方並告知中止期間,中止期間應該是合理的,中止期間屆滿甲方應當及時恢復對乙方的服務。

4、甲方根據本條約定中止或終止對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的,甲方應負舉證責任。

四、使用者資訊保護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與其個人身份有關的資訊資料時,應當事先以明確而易見的方式向乙方公開其隱私權保護政策和個人資訊利用政策,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乙方的個人資訊資料的安全。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開或共享乙方註冊資料中的姓名、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聯絡方式、家庭住址等個人身份資訊,但下列情況除外:

(1)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甲方披露的;

(2)有關法律要求甲方披露的;

(3)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基於法定程式要求甲方提供的;

(4)甲方為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而向乙方提起訴訟或者仲裁時;

(5)應乙方監護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乙方個人身份資訊時。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7

簽約雙方: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展覽場地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1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 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1.2 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 ,總面積為 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 (展會全稱)。

第四條 租賃期限

4.1 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展覽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撤離場地日期: 年 月 日。

4.2 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 至下午 。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 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 小時內撤離展館。

4.3 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展覽服務

5.1 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

2)清潔服務:

3)驗證檢票:

4)安保服務:

5)監控服務:

6)諮詢服務:

7)其他服務: 。

5.2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裝置,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 租賃費用

6.1 租金的計算如下:

場地型別 租金/平方米/天 面 積

(平方米) 天數 共 計

展覽室內場地 人民幣 /平方米/天

美 元 /平方米/天 人民幣

美 元

展覽室外場地 人民幣 /平方米/天

美 元 /平方米/天 人民幣

美 元

總 計 人民幣

美 元

簽定本合同之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支付日期

人民幣 人民幣 人民幣

應付款

或 或 或

人民幣或美元

6.2 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6.3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6 . 3. 1 簽定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展場租費比例為 ,應付款為 人民幣或美元;

6 . 3 . 2 月 日(進場日起前 天),展場租費比例為 ,應付款為 人民幣或美元;

6 . 3 . 3 月 日(進場日起前 天),展場租費比例為 ,應付款為 人民幣或美元;

6.4 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戶: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銀行地址:

開戶名稱: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銀行地址:

開戶名稱:

Swift Cod:

6.5 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解除合同時間 補償金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第七條 場地、設施使用

7.1 乙方應在租賃期開始前 天向甲方提供經雙方共同選擇約定的下列 檔案:

1)一式 份的設計平面圖,該平面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力及照明的用量,每個區域容量的佈置圖及分佈供應點位置;

b.電話位置分佈圖;

c.用水區域或用水點;

d.壓縮空氣的要求和位置;

e.衛星電視/INTERNET 設定圖;

f.甲方展館內部及其周圍紅線範圍內的其他佈置設計。

2)一份與展覽有關的活動的時間表,包括展覽會、開幕儀式、進館、撤館、貨運以及裝置使用等的'時間,合同範本《展覽場地租賃合同》。

3)一份參展企業名錄和工作人員數,並請註明國內和國外參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設施的內容,包括裝置、傢俱、禮儀設施、貴賓室和其他服務。

5)貨運單位和裝修單位名錄及營業執照影印件。

6)所有參展的展品清單,特別需要註明的是有關大型裝置、大電流操作的展品及會產生震動、噪聲的展品清單。

7)

7.2 為展覽進行搭建、安裝、拆卸、運輸及善後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承租人、展覽者在公共區域的活動。

7.3 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的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或對其他影響上述事項的任何部分進行變動或修改。在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許可。

7.4 租賃期間,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乙方負責對其自身財產進行保管。

7.5 甲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場地中沒有租借給乙方的場地,但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7.6 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7.7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展覽同期舉辦,登記大廳、廣告陣地、貨運通道等公共區域將由有關各方根據實際的租賃場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條 保證與承諾

8.1 甲方保證與承諾:

1)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2)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3)在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租賃場地時,保證進入人員持有甲方出具的現行有效證件,並在進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協調乙方與同期舉辦的其他展覽單位之間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秩序。

6)

8.2 乙方保證與承諾:

1)在租賃期前 天取得舉辦展會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並交甲方備案。

2)在進場日期前 天向甲方提供 份展位平面圖。

3)不阻礙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現行有效證件進入乙方租賃場地。

4)租賃期限屆滿,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返還向甲方租賃的物品並使其保持租賃前的狀況。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築物內進行廣告發布。釋出廣告如果涉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的,則負責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不能獲得政府部門批准而導致展覽無法如期舉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6)對乙方僱員或其參展者在租賃期內對甲方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第九條 責任保證

9.1 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參展商之間的爭議。在乙方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爭議雙方可共同提請甲方出面進行調解。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主持調解。調解期間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調解,甲方應立即終止調解。甲方的調解非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式。調解不成的,調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諾與保證均不作為確認爭議事實的證據。在調解中,甲方應維護展會秩序,乙方應配合甲方維護展會秩序。

9.2 乙方應於租賃期開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租金總額的 30%向 市會展行業協會支付責任保證金,以保證乙方在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並出現下列情況時承擔相應責任:

1)爭議雙方經和解達成協議,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2)經審判或仲裁機關調解,爭議雙方達成調解,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審判或仲裁機關對爭議作出終審或終局裁決,乙方被裁決構成對參展商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3 乙方在支付責任保證金後三天內應向甲方提供責任保證付款憑證。

第十條 智慧財產權

乙方為推動其展覽進行對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的使用,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在進場日期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展館建築物責任險、工作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將甲方列為受益人之一,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影印件。

11.2 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損失的, 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 12.4 條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 5.1 條提供基本服務,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 8.1(5)條維護展會秩序,致使展會因秩序混亂而無法繼續進行的;

4)

12.2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付至實際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 乙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 12.4 條向乙方主張違約金:

1)未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8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2.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_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展會全稱)。

第四條 租賃期限

4.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覽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離場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 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_________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_________小時內撤離展館。

4.3 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展覽服務

5. 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潔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證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監控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裝置,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 租賃費用

6. 租金的計算如下:

場地型別

租金平方米天

面積(平方米)天數共計

展覽室內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展覽室外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總計

人民幣或美元

6.2 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6.3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內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年月日(進場日期前天)

展場租費比例

應付款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6.4 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戶: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 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解除合同時間

補償金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第七條 場地、設施使用

7. 乙方應在租賃期開始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經雙方共同選擇約定的下列檔案:

)一式_________份的設計平面圖,該平面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力及照明的用量,每個區域容量的佈置圖及分佈供應點位置;

b.電話位置分佈圖;

c.用水區域或用水點;

d.壓縮空氣的要求和位置;

e.衛星電視internet設定圖;

f.甲方展館內部及其周圍紅線範圍內的其他佈置設計。

2)一份與展覽有關的活動的時間表,包括展覽會、開幕儀式、進館、撤館、貨運以及裝置使用等的時間。

3)一份參展企業名錄和工作人員數,並請註明國內和國外參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設施的內容,包括裝置、傢俱、禮儀設施、貴賓室和其他服務。

5)貨運單位和裝修單位名錄及營業執照影印件。

6)所有參展的展品清單,特別需要註明的是有關大型裝置、大電流操作的展品及會產生震動、噪聲的展品清單。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為展覽進行搭建、安裝、拆卸、運輸及善後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承租人、展覽者在公共區域的活動。

7.3 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的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或對其他影響上述事項的'任何部分進行變動或修改。在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許可。

7.4 租賃期間,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乙方負責對其自身財產進行保管。

7.5 甲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場地中沒有租借給乙方的場地,但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7.6 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7.7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展覽同期舉辦,登記大廳、廣告陣地、貨運通道等公共區域將由有關各方根據實際的租賃場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條 保證與承諾

8. 甲方保證與承諾:

)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2)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3)在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租賃場地時,保證進入人員持有甲方出具的現行有效證件,並在進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協調乙方與同期舉辦的其他展覽單位之間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秩序。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乙方保證與承諾:

)在租賃期前_________天取得舉辦展會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並交甲方備案。

2)在進場日期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份展位平面圖。

3)不阻礙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現行有效證件進入乙方租賃場地。

4)租賃期限屆滿,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返還向甲方租賃的物品並使其保持租賃前的狀況。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築物內進行廣告發布。釋出廣告如果涉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的,則負責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不能獲得政府部門批准而導致展覽無法如期舉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6)對乙方僱員或其參展者在租賃期內對甲方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責任保證

9. 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參展商之間的爭議。在乙方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爭議雙方可共同提請甲方出面進行調解。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主持調解。調解期間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調解,甲方應立即終止調解。甲方的調解非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式。調解不成的,調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諾與保證均不作為確認爭議事實的證據。在調解中,甲方應維護展會秩序,乙方應配合甲方維護展會秩序。

9.2 乙方應於租賃期開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租金總額的30%向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支付責任保證金,以保證乙方在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並出現下列情況時承擔相應責任:

)爭議雙方經和解達成協議,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2)經審判或仲裁機關調解,爭議雙方達成調解,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審判或仲裁機關對爭議作出終審或終局裁決,乙方被裁決構成對參展商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3 乙方在支付責任保證金後三天內應向甲方提供責任保證付款憑證。

第十條 智慧財產權

乙方為推動其展覽進行對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的使用,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第十一條 保險

1. 乙方應在進場日期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展館建築物責任險、工作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將甲方列為受益人之一,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影印件。

2.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 2.4條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 條提供基本服務,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 (5)條維護展會秩序,致使展會因秩序混亂而無法繼續進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付至實際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2.3 乙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 2.4條向乙方主張違約金:

)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場地租金、裝置租賃、額外服務及超時場地使用等各項應付費用,經甲方催告後______天內仍未支付的;

2)國際性展會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變更展題,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3)未按8.2( )條規定向甲方提供辦展所需的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4)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或標識,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條支付責任保證金,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 本合同 2. 、 2.3條規定的違約金列明如下:

違約行為發生時間

違約金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租賃期屆滿

已付租金的 %

以上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就超額部分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5 守約方根據 2. 、 2.3條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在違約行為發生後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違約方,否則視為守約方放棄合同解除權,但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賠償責任。

2.6 甲方違約的,應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返還乙方已付租金,並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已扣除乙方應付違約金後的剩餘租金返還乙方。

2.7 除本合同 2. 、 2.3條約定外的其他違約行為造成守約方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變更與解除

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與解除。

3.2 國際性展會變更展題,須取得政府審批機關的批准,並向甲方提供。

3.3 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方應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相對方應於收到通知後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變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提出協商變更或解除的,相對方有權拒絕。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於一方向另一方書面提出請求後立即舉行。如在提出請求後三十天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5.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5.2 本合同 5. 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檔案。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5.4 在展會尚未開始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5.5 展會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按_________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5.6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雙方對遲延履行無法達成一致,應按 5.4、 5.5條規定解決。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第十七條 附件及效力

雙方同意作為合同附件的檔案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時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資訊披露

甲方可以網頁等形式對外公佈本合同約定的展覽會名稱、館號和展覽日期等相關資訊。乙方若調整展會名稱、展覽日期等內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對外公佈的展會名稱、展覽日期與乙方調整後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保密

雙方對基於本合同獲取的相對方的辦展資料、客戶資源等商業資訊均有保守祕密的義務。除非相對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該等資訊。

第二十條 通知

本合同規定和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聯絡均應按照收件的一方於本合同確定之地址或傳真發出。上述聯絡如直接交付(包括通過郵件遞送公司遞交),則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通過傳真發出,則在傳真發出即時視為收訖,但必須有收件人隨後的書面確認為證;如通過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寄出,則寄出七天後視為收訖。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9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泌水院街142號厚德樓“嘉峨煙雲”展廳,總面積約300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 (展會全稱)。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20xx年 5月 16日中午至 20xx月18日,共2.5 天。其中:進場日期:20xx年5月16日下午為佈置時間;撤離場地日期:20xx年5月18日晚20:00撤完。

2、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另行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三條 場地租賃費用及相關費用

1、場地租金: 元/天,天數:2.5 天,共計租金 2500元人民幣(含水電費)。租金支付方式:簽定本合同之日交付現金人民幣200元,大寫:貳佰元整。餘款在布展日即5月16日一次性交清。

2、在租賃期間所售商品自行銷售自行收費,所產生的發票稅費由乙方繳納,乙方需保證所售商品合理合法,若產生法律糾紛,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展覽服務

1、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如:水電照明服務、安保服務、監控服務。

2、甲方保證與承諾,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租賃場地;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二)場地、設施使用

1、乙方應在正式開展前 天向甲方提供相關宣傳資料,便於甲方瞭解。

2、在展覽期間,乙方應每天安排人員與甲方工作人員共同組成值班人員。值班時間為上午8:00—下午6:00。

3、為展覽進行運輸、拆卸及善後工作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許可。

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擅自變更展題或取消展覽的、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場地租金及因展覽產生的臨時費用的,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總租賃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變更與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與解除。

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方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相對方應於收到通知後3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變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提出協商變更或解除的,相對方有權拒絕。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通過協商解決,應向樂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樂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3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

2、在展會尚未開始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若需遲延履行合作,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方):黃xx

乙方(承租方):xx市xx汽車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人民橋加油站對面的空場地租給乙方使用,具體事項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

租賃地點:陽春市春城鎮新高公路邊,面積約xxx多平方米,具體見附件草圖,紅線範圍內(影印件附後)。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免租期

免租期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底止,此期間甲方不計收租金。

四、起租日期

本合同租金從20xx年xx月xx日起計。

五、合同租金。

5、1乙方同意每月向甲方繳交租金為人民幣伍仟元整(小寫:4800.00元)在20xx年xx月份至20xx年xx月底租金為每月6800元,不含稅收。

5、2上述租金不含稅。乙方需要開發票,或稅務部門要收租金稅,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責。

5、3租金匯入甲方如下指定帳戶,甲方銀行帳戶資料為(或收現金):收款單位名稱:黃業有

開戶行:中行、陽江分行陽春支行

帳號:xxxxx

六、押金

6、1乙方需向甲方繳交押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00元整)。

6、2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押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時間:

7、1乙方支付的租金按月計算,在每月的15日前支付(如遇週六、日及節假日則日期順延);

7、2甲方須提前3天向乙方提交等額票據,否則,繳交租金日期順延;

八、租賃物的合法性、安全性

8、1甲方應保證對乙方所出租的場地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出租權。

8、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能證明甲方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出租權、房地產權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以及紅線圖、合法政府批准檔案、身份證等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8、3甲方應保證租賃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有合法手續,並取得該場地的工程,批准檔案齊全,場地使用合法,否則如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九、租賃物的使用與修繕:

9、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該場地營業所需證照,如涉及工商、稅務、消防、環保等方面業務需甲方提供協助的,甲方應提供協助,甲方協助乙方辦事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9、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場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如因乙方人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經濟賠償。

9、3甲方同意乙方在該場地設立其他新公司或將該場地交由下屬分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使用;

9、4合同期內,若甲方將該場地轉讓、抵押予第三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電供應及相關稅費的繳納

10、1租賃期間,甲方協助乙方安裝電路、獨立的電錶,乙方電錶每月的讀數及國家電部門公佈的收費標準直接向供電部門繳交,乙方負責電路一切費用。

10、2乙方因自身生產經營所發生並直接導致的稅費由乙方負責繳納,與甲方無關。

10、3除上述第10、1條、第10、2條之外的其他所有稅費均由甲方自行負責繳納,與乙方無關。

10、4如本地稅局要求乙方繳納上述第10。3條所指的稅費,乙方應通知甲方及時繳交,如甲方在一個月內未及時繳交,乙方有權自行代甲方繳交上述稅費,代繳納的稅費從乙方應交納的租金中扣除。

十一、債權債務

11、1甲方在未籤置本合同及將場地正式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之前,所產生的.與該場地有關的任何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11、2甲方在簽署本合同並將場地正式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之後及經營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二、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終止的規定:

12、1租約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承租優先權。

12、2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物業,或合同解除、終止、乙方退出時,甲方同意給乙方十五天免收租金的寬限期給乙方搬遷物品裝置。

12、3乙方退出時,乙方所有裝置、設施、物品、由乙方自行搬走。十三、合同的解除與違約責任。

13、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解除租賃合同,但須免除乙方當月租金,甲方於三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一次性退回乙方,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損失各自承擔。

13、2乙方如連續拖欠租金超過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3、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或乙方對以上條款有違約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13、4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或甲方對以上條款有違約的,或因甲方其他原因或責任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以上場地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甲方須向乙方賠償相當於押金兩倍的違約金、賠償乙方投資、裝修損失和其他損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使用以上場地除外)。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黃xx乙方(簽章):xx市xx汽車有限公司地址:地址:

授權代表人(簽名):授權代表人(簽名):李xx聯絡人:黃xx聯絡人:李xx

電話:電話:

傳真:xxxx傳真:xx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空閒土地一宗,對外招商,乙方願意租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列下:

一、甲方對外租賃的土地位於甲方院內,南北長米,東西寬米共計畝。(四至平面圖附後)

二、租賃期限:年自20__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止。

三、租賃費及繳納方式乙方租賃費按每年每畝400元計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納租賃費貳萬捌仟元,第一年的租賃費乙方於20__年月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第二年的租賃費乙方於20__年月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今後租賃費以此類推。

四、乙方需向翟鎮黃泥莊村民補償該場地內栽植的.桑樹款元,該款乙方於20__年月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

五、乙方在場地內建設所有工程建設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時,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

六、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的一切證件,由乙方自己辦理,並承擔費用。

七、乙方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調整,本合同與政策相牴觸時,按國家政策執行。

九、如因土地使用權出現糾紛時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辦理。

十、青苗補償費每畝每年400元由甲方負責支付,合同簽訂後青苗補償費如增加時,從變動之年,租賃費按變動金額進行相應增長。

十一、合同期內,因國家規劃需徵用該處場地時,甲乙雙方無條件服從,按合同期滿交接,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日期計算,剩餘的退還乙方,乙方自建設施的補償歸乙方。

十二、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自建設施轉租。

十三、合同期滿,甲方如需對外租賃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十四、合同期滿,甲、乙方應在三十日內辦理交接、乙方清倉離場,乙方自建設施經評估部門評估後,可按評估價賣給甲方,或者乙方自行拆除,拆遷費自理。十五、違約責任

1、單方隨意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並繼續執行本合同。

2、乙方應按時上交租賃費,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連續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覽場地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富強路二分廠西路旁一百多米左右的一塊長約35炒房、寬約9米的場地租人乙方使用(銷售鋼材),實際範圍以測繪詳圖為準。

二、租期為三年,時間從20__年8月16日至20__年8月15日,每年租金為定額15000元,若乙方欲中途縮短租金,則乙方當年所付租金不予退還。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字後,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一年的租金,以後乙方在每年租期滿之前一個月向甲方支付15000元,以此類推。

四、在乙方租用場地期間,乙方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已負責,甲方不負任何經濟和法律損失。

五、本合同期內若遇不可抗拒的政府統一徵收,則合同中止,且租金按實院租用時間來計算,除此外若違約,則由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經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