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汽車場地簡單版租賃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9.91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場地簡單版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場地簡單版租賃合同

  汽車場地簡單版租賃合同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汽車展示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沂水銀座門前廣場號場地,面積400平方米,用於汽車展示、銷售。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20xx年7月18日起至20xx年7月19日止,共計2天;

第三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1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租金

租金共5000元,實行現金支付制,以全額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活動前2日內乙方交20元,活動結束前再交租金3000元。

第五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有關治安、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事宜的監督實施保障。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指正。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6.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2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確認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連續1日未開展車展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2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5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場地簡單版租賃合同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場地一事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場地租賃用途、時間和地點

(一)場地租賃用途:甲方租用乙方場地用於停放車輛。

(二)場地租賃地點:

(三)場地租賃時間:

第二條:場地租金及支付

(一)場地租金

1.甲方按照人民幣5元/平方米/月向乙方支付場地租金,每月租金為人民幣伍仟圓整(¥5000)。

(二)場地租金及押金的支付

1.甲方車輛於月日開始進入乙方場地。進場前,甲方須向乙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繳納場地押金人民幣壹萬圓整(¥10000)及當月的場租費人民幣伍仟圓整(¥500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於每月1日之前付清當月場租費,乙方為甲方開具有效發票。

2.甲方如未按時支付費用,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措施(包括終止合同、留置現場財物,向法院起訴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乙方賬戶

戶名:開戶行:

賬號:

第三條:管理要求

(一)甲方應採取措施保證停放在乙方場地內的車輛符合消防規範,如油箱內的汽油應保持在最低限度等。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此而對乙方場地、裝置設施及人員造成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注意維護乙方場地及裝置設施的完好,否則甲方應對由此而產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車輛停放應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有序停放在規定範圍內,否則,乙方將相應扣除甲方押金。

(四)如遇展會而需要使用展館時,乙方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及時將車輛轉移至乙方指定地點。

(五)甲方車輛在乙方場地內停放期間,甲方應自行負責停放車輛的安全,任何車輛損壞乙方概不負責。

(六)甲方保證車輛在乙方場地內停放期間,停進及提取車輛過程中不出現危險係數高的專案(如車輛飄移等),並且保證車速控制在40公里/小時內。

(七)甲方租賃乙方場地合同生效後,不得轉租或外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八)如甲方違反以上條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支付的場租費用不予返還。

第四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自然災害、火災、房屋倒塌、戰爭、罷工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履行中所產生的爭議由雙方本著平等友好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場地租金後生效。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