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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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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租賃代理機構: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承租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 備案證明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甲方委託的租賃代理機構在 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帳號為 ,乙方通過第 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託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託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佣金
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 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幣 元整(¥: ),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來京人員資訊登記表

區/縣 街道/鄉鎮 社群/村 登記表序號




息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身份證號碼*

民 族* 政治面貌* 受教育程度*
戶 籍 類 別* □非農業 □農業
□無戶口 婚姻狀況* 聯絡電話
原籍戶籍地址*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盟、州) 區(旗、縣)

居 住 證 件* □有 □無 婚育證明* □原籍證明 □本市證明
□無 免疫接種*
(18歲以下) □有 □無




息 家庭戶流入* □否 □是 人 16歲以下 人(其中: 男 女)
戶 主 □是 □否 與戶主關係 戶主登記表序號




息 離開原籍日期* 年 月 日 來 京 日 期* _ 年 月 日 來現住地日期* 年 月 日
來 京 原 因* 居 住 類 型* 房屋登記表序號

現 住 地 址* 區(縣)
所屬派出所* 民 警 姓 名*



息 目 前 狀 況* 就業單位名稱* 就業單位行業*
主要從事工作* 職 業* 單位登記表序號

參加社會保險* □無 □工傷 □醫療 □失業 □養老 □生育 工作所在地* 區/縣
在 京*
參加社會保險 □無 □工傷 □醫療 □失業 □養老 □生育 簽訂勞動合同* □有 □無
其它

***姓名: ***編號: 填表日期:______年 月 日
說明:1. 表中帶“*”的項為必填項;2. 表中帶下劃線“XXXX”的項請按照“填表說明”填寫。
填表說明

身 份 證 號 碼:無身份證的在第一格填特殊標識,16歲以下,填1,16歲以上,填2;
政 治 面 貌: ①中***員,②共青團員, ③群眾, ④其它黨派;
受 教 育 程 度: ①研究生, ②大學本科, ③大學專科, ④高中,
⑤國中, ⑥國小, ⑦不識字;
婚 姻 狀 況: ①未婚, ②已婚, ③喪偶, ④離婚;
原籍戶籍地址: 按照身份證件內容詳細填寫至 街(路、巷、衚衕)、樓(村)、單元、號;
家 庭 戶 流 入: 指夫妻雙方攜帶家庭成員來京並一同居住的家庭,戶主為夫妻中一方;
與 戶 主 關 系: ①配 偶, ②子女, ③父母, ④祖父母, ⑤岳父母或公婆,
⑥孫子女,⑦媳 婿, ⑧兄弟姐妹,⑨其他;
來 京 原 因: ①務工, ②務農, ③經商, ④學習培訓, ⑤婚嫁, ⑥隨遷,
⑦治病療養, ⑧投親靠友 ⑨其他;
居 住 類 型: ①自購房屋, ②租賃房屋, ③寄宿, ④借住,
⑤單位宿舍, ⑥建築工地, ⑦工作場所, ⑧其它;
現 住 地 址: 填寫至街道(鄉鎮)、街(路、巷、衚衕)、樓(村)、單元、號;
目 前 狀 況: ①就業, ②學生, ③喪失勞動能力, ④退休,
⑤從事家務, ⑥正在找工作, ⑦其他;
就業單位行業: ①農、林、牧、漁業, ②採礦業, ③製造業, ④金融業, ⑤教育業,⑥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⑦建築業, ⑧住宿和餐飲業,⑨批發和零售業, ⑩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⑾租賃和商務服務業,⑿房地產業, ⒀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⒁資訊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⒂文化、體育和娛樂業,⒃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⒄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⒅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⒆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⒇其他行業;
職 業: ①單位負責人, ②專業、技術人員, ③辦事人員,④商業、服務業人員,⑤農林牧漁水利生產人員, ⑥生產運輸工人;
14. 其 它:不在本表資料項範圍內,但根據業務要求需增加的資料項,內容按照工作要求填寫。
附件二
房 屋 交 割 清 單
房屋附屬傢俱、電器、裝修及其他裝置設施狀況及損賠
名稱 品牌 單位 數量 單價 損賠額 名稱 品牌 單位 數量 單價 損賠額


















其他相關費用
專案 單位 單價 起計時間 起計底數 專案 單位 單價 起計時間 起計底數
水費 上網費
電費 車位費
電話費 租賃稅費
收視費
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費
衛生費

交房確認 對上述情況,乙方經驗收,認為符合房屋交驗條件,並且雙方已對水、電、燃氣等費用結算完結,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簽章: 乙方(承租人)簽章:
退房確認 甲乙雙方已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了驗收,並辦理了退房手續。有關費用的承擔和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返還 □無糾紛 / □附以下說明: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簽章: 乙方(承租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