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為甲方承包方為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新XX大街5-3兩層門市房兩層出租給乙方,雙方簽定以下條件
一、 租期定為________年,條件如下:
1、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為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簽訂之日一次付清,以甲方出據生效。
2、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為壹拾叄萬元整此租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付給甲方,以收據生效。
3、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租金為壹拾肆萬元人民幣,租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付給甲方,出收據生效。
二、 綜合上述乙方將租金交付給甲方,以收款憑證為準,乙方如果在所定時間內不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此房。
三、 乙方在租賃期間,租賃稅、水、電、暖、衛生、物業費等一切費用都由乙方自己承擔(包括派出所所收的費用)
四、 合同期滿後乙方承租優先,租金隨行就市。
五、 乙方在租賃期間無權將甲方房屋私自出租或轉讓。轉借他人,如乙方私自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收回此房。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轉租他人,必須同甲方協商。甲方同意方可轉租他人。
七、 房屋內桌椅、床、電視歸乙方。其餘物品都屬甲方所有。如乙方重新改造房屋,必須經甲方同意。如私自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八、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在此房內從事違法活動,否者責任自負。
九、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合同未期滿後,如單方違約雙方本著友好方式解決,如果乙方出兌,雙方再議。如未能達成一致,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院落轉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院落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於 (原
總參某單位,後由甲方租賃)的房屋及院落轉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期及租金
租期1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需一次性付給甲方10年租金,10年租金共計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屋及院落用於自行居住、休閒、娛樂以及其他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承租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四條、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院落的水、電等基本設施的完善,乙方需獨立安裝水錶、電錶,費用乙方承擔,水電費按當地物價部門規定繳納,乙方如需安裝其他設施,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實施,相關費用乙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及院落修繕、建設
1、因甲方房屋年久失修,院落雜草叢生,且所有房屋沒有窗戶,部分房屋露天,無法達到居住、經營條件,乙方承租後隨時可對所有房屋或部分房屋進行修繕(安裝窗戶、房頂防水處理、地面處理及安裝水電等),對院落進行整理等,甲方需同意並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問題,費用乙方承擔。
2、乙方在修繕房屋、院落或其他設施時,發現威脅到生命財產安全的危房、危險建築或危險設施等專案,應儘快告知甲方,甲方應同意乙方拆除危險專案,拆除費用乙方負責。
3、乙方承租後,如因居住或經營需要,需重建房屋或其他設施時,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4、如因國家或部隊收回、重大專案開發及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索要因房屋及院落修繕、建設及其他經營專案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索賠。
第六條、雙方責任
1、乙方承租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將房屋及院落轉租他人。
2、乙方應自行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發生意外和損失或造成安全生產事故均有乙方負責。
3、承租期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的
規章制度,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規章制度的經營活動,由此所帶來的.各種糾紛及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當地居民關係。
5、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其他藉口轉租第三方,由此給乙方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租,同等租金下,甲方應考慮乙方繼續承租,否則按第五條(4)執行。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 承租方(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
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
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房屋合同 篇4
房屋坐落 區 街 衚衕 號
房 屋 房間使用面積 平方米
狀 況 裝修裝置另附保管單
月租金 元 角 分 起租日期 年 月 日
附 記
____房管所(以下簡稱出租方)管理的上列房屋租給____商店(以下簡稱承租方)使用,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1.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義務。
2.房屋租金數額,由出租方根據本市現行租金標準核定。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承租方應於當月15日前交清。
3.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裝置,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出租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
5.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裝置。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承租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7.承租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通知出租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租約交清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裝置;
(3)撤銷租約。
8.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9.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0.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合同 篇5
賣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
買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為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築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
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後 ___ 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住址(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開發商:
諮詢公司: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專案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專案,規劃許可證號為 號,總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以下簡稱本專案)。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許可權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專案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 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許可權的代理行為,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 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專案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專案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戶聯絡溝通的工作)。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戶、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專案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臺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臺簽約及辦證工作。後臺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定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專案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 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
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專案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專案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
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專案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專案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戶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臺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 開發商營業執照影印件和開戶銀行帳號;
(2) 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
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
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專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影印件。
(3) 關於銷售代理本專案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
室內裝置、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 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檔案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年零_月,出租方從_年_月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年_月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房產所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損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承租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
法人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經辦人
帳號:
電話:鑑(公)證機關
電掛:(章)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裝置: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裝置,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裝置,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 水、電、煤氣、電話、網路、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
(簽字):
聯絡電話:
房屋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鎮江市大港新區__________;位於第___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還。乙方如果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半)支付租金給甲方。另付元押金_____元
第六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第九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 度;(2)電錶現為: 度;(3)煤氣表現為: 度。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10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層
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證書號:__________),並經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 ,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採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天,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釋出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