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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二手房買賣合同彙編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4.85K)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二手房買賣合同彙編八篇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1、一房多賣情形下,多個當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麼處理?

出賣人就同一房屋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在合同均為有效的前提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原則上應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

(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

(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實際合法佔有房屋的;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佔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多少及先後、是否辦理了網籤、合同成立的先後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

買受人中之一人起訴要求出賣人繼續履行買賣合同,出賣人以房屋已轉讓給他人為由提出抗辯的,法院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追加其他買受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其他買受人另行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依據前款原則協調處理。

2、當事人先後簽訂數份合同或簽訂陰陽合同,對房屋價款和履行方式約定不一致的,怎麼處理?

當事人之間就轉讓同一房屋先後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合同中關於房屋價款、履行方式等約定存在不一致,當事人就此產生爭議的,應當依據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對於當事人在房屋買賣中確實存在規避稅收徵管、騙取貸款等行為的,必要時可一併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也就是說,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避稅的,避稅的條款因違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無效,仍應按照實際交易價格履行。

3、以他人名義購房,借名人與登記人發生糾紛的,怎麼處理?

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這裡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借名購房達成了書面協議,或有證據能夠證明借名的事實。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為由,對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的除外。

4、一方當事人確實為購房出資,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系借名關係的,怎麼處理?

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援;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也就是說,在此情形下,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係,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5、借用他人名義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保證住房,能否要求登記人將房屋過戶至借用人名下?

借名人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借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並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者依據雙方之間的約定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一般不予支援。

也就是說,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條件的情況下,不可能通過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而達到規避購買條件,實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6、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買方交付了房款,並實際佔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確定房屋歸其所有?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出賣人未依約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提起房屋確權之訴,要求確認房屋歸其所有的,法院應當行使釋明權,告知其應當變更訴訟請求要求出賣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堅持不變更的,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也就是說,賣方未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行為,屬於違反雙方買賣合同義務的行為,仍是合同糾紛,並不因為當事人付清了購房款,並實際佔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確認其享有物權。

7、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的,違約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權?

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權。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合同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一方當事人不同意繼續履行,願意以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為代價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堅持要求繼續履行,經審查合同繼續履行不存在現實困難的,應當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約定金等約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實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

8、房屋買賣合同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確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的,不應視為解約定金。所謂解約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

若房屋買賣合同中同時約定了解約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一方已構成違約的,在約定條件成就時解約定金處罰與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

也就是買賣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定金為解約定金的,就不能視為解約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棄或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買賣合同。原則上定金與違約金是不能並用的,但解約定金可以和違約金同時並用。在《北京高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的指導意見中》即規定:“當事人同時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並約定了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一方違約,對方依據約定的定金性質一併主張違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法院不予支援;當事人一方違約,對方依據約定的定金性質一併主張解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法院應予支援。”

9、房屋買賣合同因一方根本違約解除後,守約方可以主張賠償哪些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因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致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應酌情予以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認定和計算可得利益損失時,應從守約方主張的可得利益賠償總額中扣除守約方未採取合理措施不當擴大的損失、守約方亦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因此獲得的利益以及守約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並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等因素予以確定。

也就是說,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賣他人所得額外收入,特別是在出賣方一房二賣,出賣人將房屋以高於買受人所出價格,賣於第三人的情形,買受人有權要求從出賣人轉售的更高房價款中分享利益。

10、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後,如何處理?

在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的情形中,形成的是締約過失責任,而非違約責任,此時,無過錯一方所受的損失,主要是信賴利益的損失。信賴利益的損失包括: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當事人信賴合同有效成立而喪失另訂其他有利合同的機會損失等)、締約花費的成本等損失,但締約過失的損失賠償數額以不超過履行利益為限。

11、房屋買賣合同侵害第三方優先購買權的,如何處理?

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一般因房屋租賃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轉讓房屋給第三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承租人請求判決其與出租人在與第三人同等條件下成立房屋買賣合同關係,出租人為其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經審查承租人購買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具備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援其訴訟請求,並判決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依同等條件支付房屋價款,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要求承租人提供相應的擔保以證明其具備合同履行能力。

承租人在訴訟中僅要求法院確認其對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而不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經法院釋明後仍堅持不變更的,對承租人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也就是說,具有優先購買權的人,提起侵害其優先購買權訴訟的,在訴訟中,必須立即或擔保行使優先購買權,而不能只主張侵犯優先權,而不行使優先購買權。即不能自己不買,也不讓他人購買。

12、房屋買賣中,房產中介在居間合同中,具有什麼義務?

房屋中介機構對於房屋權屬狀況等訂約相關事項及當事人的訂約能力負有積極調查並據實報告的義務。

房屋中介機構違反忠實居間義務,嚴重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中介服務費用及從事居間活動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有損失的,房屋中介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房產中介在居間合同中,主要提供的是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儘管房產中介作為非買賣合同當事人,無需對合同承擔法律責任,但房產中介應就其提供的訂立合同機會或媒介服務負責,若房產中介未適當履行其義務,對存在重大權屬瑕疵或其他瑕疵的房屋,本應或能夠發現其瑕疵,而僅因其不積極調查等消極行為未發現或未告知合同當事人,那麼房屋中介機構不僅可能承擔退還居間費的損失,而且還可能會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13、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的,怎麼處理?

出賣人將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義轉讓給他人,買受人為善意的,可以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出賣人為夫妻一方,轉讓房屋行為符合受讓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處分權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為由對抗受讓人。

此種情形多發生在,存在多個共有人或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登記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讓人在購買時,已盡到適當審查義務的,已核實房產證登記名稱與出賣人名稱相符的,不應或不能發現房屋存在共有事實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應保護受讓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 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經 辦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特別提示 為更好地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請買賣雙方在簽約前認真閱讀以下內容,並在閱讀後簽字確認:

1、本合同文字由“深圳市二手房網上交易系統”生成,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但修改、補充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合同生成不等於產權過戶,產權登記部門還要對合同條款及相關產權資料進行稽核,只有經過產權登記部門的核準,產權過戶才算完成。

3、合同生成到產權過戶,有一個時間過程,期間可能會出現產權被查封等特殊情況,因此請買賣雙方務必注意風險,在產權過戶前不要發生大額的資金往來。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買賣雙方自負,而與產權登記部門無關。 以上提示內容,我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 國籍: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所佔份額: 郵政編碼: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下稱乙方)買方: : 姓名: 國籍: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所佔份額: 郵政編碼: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現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用途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賣給乙方,售價為 。

第三條 甲方應在交易前辦妥上述房地產的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仍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 ,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地產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價款超過 日即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所付定金,並有權將上述房地產售予他人。

第五條 甲方應於收到上述房地產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逾期交付即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不計利息),並按房地產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買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地產權即歸乙方擁有。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應將該宗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影印件交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產權登記部門儲存的合同副本為準

。 第八條 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雙方簽章。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 )的“□”裡打“√”: □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訴; □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只適用於一 。 方或雙方境外機構或個人的) 第十條 本合同 ,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涉外房地產買賣合同)、市國土資源與房地產管理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房地產經紀人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適用於通過經紀行為達成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5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宣告,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北京市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 字第 號,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

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北京市關於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宣告,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萬 仟 佰拾 元整(¥)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餘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 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於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稽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 乙方應於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准, 乙方應於銀行不予批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並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築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並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後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准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後,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於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 編碼: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依據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並保證: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承諾並保證: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二條標的物

甲方自願轉讓的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並不再另外計價。

第三條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_______________。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淨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籤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籤訂(並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後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後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協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於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履行該項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雜項規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由甲、乙、各執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於辦理變更登記使用(如登記部門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時,各方得另行簽訂用於登記,但各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為準)。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由於甲方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 (大寫)。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路(街) 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契約附件。

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由二0 年月日前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

三雙方同意於二0 年 月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 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滯納金。

六、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契約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本契約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契約副

本份。送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二0 年 月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XX(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買受人:XX(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原則,現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履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概況

1.1甲方同意將自身所有的坐落於XX(以下簡稱“房屋”或“該房屋”)按照本協議約定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為XX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XX平方米,具體以該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為準;

1.2甲方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裝修、庭院、傢俱、裝飾、車位及其他裝置設施(具體詳見附件一《裝飾裝修、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轉讓給乙方,其轉讓價款已經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房屋權屬現狀及承諾

2.1甲方現就該房屋權利負擔狀況披露如下: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該房屋沒有設定抵押或者權利負擔。

2.2甲方現就該房屋租售事宜披露如下: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尚未將該房屋出租或出售給第三人。

2.3甲方保證自身系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該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未被限制或禁止轉讓,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4甲方保證其配偶和該房屋的共有權人均知曉並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認可本協議及其他相關檔案的約定,且無他人對該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

2.5甲方保證,該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親屬居住使用期間均保持身體健康,從未出現過非正常事件。

2.6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交納至相關機構。

2.7甲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期間,對房屋基本結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傢俱家電保持良好的狀況。

第三條房屋交易價款與支付

3.1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XX萬元(大寫:XX整),該價款已經包含房屋內傢俱家電、裝飾裝修、附屬車位、庭院及配套設施裝置。

3.2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期限分期支付購房款:

3.2.1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納購房定金人民幣XX元;

3.2.2本協議簽訂後XX日內,乙方支付購房款XX元;

3.2.3剩餘尾款XX萬元在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標準向乙方履行房屋交接手續,並遷出戶口後三日內支付給乙方。

3.3甲方應當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款項後當日,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條稅、費相關約定

4.1甲、乙雙方同意,本次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契稅、增值稅等全部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條網上籤約與權屬轉移登記

5.1甲乙雙方同意於XXXX年XX月XX日前辦理網上籤約手續,並共同向不動產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條房屋的交付

6.1甲方辦理完畢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後,十五日內將該房屋及配套車位交付給乙方。

6.2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6.2.1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附件一《裝飾裝修、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標準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進行清點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6.2.2如甲方交付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不符合附件一相關約定,乙方有權對不符合約定事項按照附件一中的價款直接從尾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追償。

6.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其繳納的該房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無償轉移至乙方名下。

6.4甲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該房屋內原有戶口遷出手續。

條違約責任

7.1甲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構成根本違約,且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協議:

7.1.1甲方提供的該房屋權屬證書或者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實、不完整、無效,導致乙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7.1.2該房屋被查封、限制轉讓或者再次設定抵押等權利負擔的,導致乙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7.1.3甲方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

7.1.4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

7.1.5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

7.1.6甲方就該房屋作出的承諾或保證系虛假承諾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7.2甲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五日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項,並按照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損失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當予以補足。

7.3如因乙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逾期款項的萬分之日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7.4雖未在本條列明,任何一方出現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屬於違約的任一情形,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當按照房屋總價款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該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7.5守約方向違約方催告履行或主張權利而引起的所有合理維權費用(包括但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訴訟擔保費和公告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7.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出臺新的限購政策且該限購政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立即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項,如有逾期,按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標準承擔違約金。

條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條通知與送達

9.1雙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約定的地址、聯絡方式為雙方的有效通知與送達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其上述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時,需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導致的不能及時送達或無法送達的責任和後果均由該方自行承擔。

9.2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須以書面形式通過專人、郵寄(包括掛號信、快遞或EMS)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通知的送達日期按下列原則確定:

9.2.1專人:交送給專人的當日即視為送達。

9.2.2郵寄:以掛號信、快遞或EMS發出的次日即視為送達。

9.3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的聯絡人、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同樣作為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向任何一方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條其他

10.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10.2本協議未盡之處,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雙方簽字頁)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月日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