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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業服務合同集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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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服務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物業服務合同集合五篇

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權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業主(乙方):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

受權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業名稱:________

甲方租賃商鋪基本情況:

1、座落位置:____號樓___層___號鋪

2、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用物業租賃合同》時,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2、有權要求乙方及物業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法律規定的或雙方合同的其它費用;

4、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損失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5、負責租賃鋪內部清潔,內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內發生火災,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7、將裝飾裝修房屋的規定將相關檔案發放乙方,當乙方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裝修工程合同書》,並對其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8、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理的情況下,可暫時停止任何裝置、設施的執行以進行維修或例檢;

10、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規定》、《裝修管理規定》等相關守則;

3、根據本合同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政府部門允許收取的或雙方合同的相關費用;

4、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政府有關規定。並應與甲方簽訂《裝修工程合同書》及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中有關規定;

5、商鋪使用人須按照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和佈局要求,合法經營。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管理規定》等造成的損失、損害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物業使用人明白並承諾:甲方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承擔因第三人行為所致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及車輛保管責任(另有專門合同約定的除外);

11、不得改變銷售合同中註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及產權房屋自用部分內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12、如乙方需變更該商鋪用途,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獲甲方同意,或私自變更經營範圍或用途,將視同乙方違約並自動放棄合同。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租賃商鋪周圍安裝或請人安裝報警裝置、門鈴、攝像機及其他裝置。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租賃商鋪內開展或允許他人開展第三方業務。

15、乙方必須保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開門營業,如一年內累計達到10天以上或連續7天以上未正常營業,甲方將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6、乙方產生的營運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統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產生的營運垃圾的堆放場所;具體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等;

二、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樓梯間、走廊通道、配電箱、水泵房、消防監控室等;

三、共用設施裝置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給排水管道、加壓水泵、避雷網、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安防監控裝置、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車輛停放地點等;

四、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五、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和垃圾收集;

六、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公共區域內巡查;

七、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秩序進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十、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嚴格遵守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按照《裝修工程合同書》、《裝修管理規定》等相關檔案執行。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綜合管理(商業街規劃紅線範圍內,涉及共有財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2、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並按規定公佈物業管理服務專案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3、每年對房屋及設施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4、管理人員100%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員工100%持有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全體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服務;

5、運用計算機對業主資料、房屋檔案、裝置檔案、收費管理、日常辦公等進行管理,並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

6、設定客戶服務中心和服務熱線,有效投訴處理率100%;

7、夜間有專人值守,處理緊急報修,水、電等緊急報修30分鐘內到現場

8、每年進行一次服務滿意率調查,徵求使用者意見不低於入住總數的80%,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護

1、維修養護制度健全並在工作場所明示,工作標準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執行良好;

2、共用設施裝置按照專案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有裝置臺帳,執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對裝置故障及重大或突發性事件有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記錄;

3、實行值守服務;

4、水、電、監控等裝置執行人員技能熟練,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

5、道路、停車場平整通暢,交通標誌齊全規範;

6、公共照明裝置完好率90%以上;

7、裝置用房整潔,主要設施裝置標識清楚齊全;

8、雨水汙水井、化糞池、排水管網定期檢查,經常疏通,保持通暢,無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關部門停水、停電、停氣相關通知後,及時進行公示。

三、綠化養護(對商業街規劃紅線內的公共綠地和花草樹木的養護)

1、花草樹木生長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大面積雜草;

2、綠地無改變性質和破壞、佔用現象;

3、適時對花草樹木進行澆灌、鬆土、施肥、滅蟲、防凍保暖。

四、清潔衛生(對商業街規劃紅線以內,商戶門以外的保潔服務)

1、環衛裝置完好,合理設定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轉點;

2、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專職的清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公共區域每天至少清掃一次並實行標準化保潔;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各類垃圾容器及時清潔無重異味;

4、小區內道路等公共場地無明顯紙屑、菸頭等廢棄物;

5、雨雪天氣及時對區域內路面積水、積雪進行清掃,商業街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滅蟻、滅鼠、滅蠅、滅蚊等衛生消殺工作;

7、對超過國家規定餐飲排放油煙、噪音標準和違反規定飼養寵物、家畜、家禽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五、秩序維護

1、商業街派有專人巡邏,維護公共安全次序;

2、有專門秩序維護人員,實行定時巡邏制度;

3、機動車、非機動車行駛、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識和具體的防範措施;

5、消防裝置設施完好無損,可隨時起用、消防通道暢通,制訂消防應急方案;

6、中央監控室實施24小時監控並做好相關記錄;

7、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消防器材及商業街的井蓋、花草、樹木、果實等;

8、對於發生在商業街範圍內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六、智慧化系統執行維護

1、保障商業街智慧化設施的日常執行正常,維護及時;

2、智慧化系統出現故障時,有相關預案措施彌補。

七、水泵執行維護

1、保證商鋪正常生活用水;

2、對水泵定期保養,確保水壓共給。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最終以物價局核准的標準收取;依據市場行情調整收費標準)

1、據本物業統一開街時間,對本物業全體使用者確定統一的交納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計算;

2、物業管理費標準:

按____元/m2?月計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業管理費為元整。

商鋪水費按3、15元/噸(按不同的經營性質進行調整);

商鋪電費按1、15元/度。

3、甲方與經營人約定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乙方交納;

4、經營人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以及法律規定的及雙方合同的其它費用;

5、交費方式:物業管理費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個季度或跨季度當月___日前交納,如遇週末順延;

6、乙方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納壹元人民幣違約金。

二、車輛停放管理費

車輛停泊服務費按照物價局稽核通過後的收費標準公示;

三、其他服務費:

甲方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條廣告牌設定

商鋪廣告牌設定須得到政府相關部門批准後,根據商業街風格製作安裝。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違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合同,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違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納壹元人民幣違約金;

5、乙方違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規定繳費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並保留相關權利。

第七條為維護公眾、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商場管理規定》與合同同時使用,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合同樣本送武漢市礄口區房地局備案。

第十四條若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但不影響其他條款所具備的效應。

第十五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物業管理公司商酌後修正。

第十五條本合同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戶一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

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和牌娛樂室: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_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_________。

  第十八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

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_________。

  第十九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_________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裝置,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裝置;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

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霸州市學府苑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商住綜合型

座落位置:裕華道南側(水榭花都東側)

四至:

東: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北:裕華道

佔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商業平方米,住宅平方米(以竣工圖紙資料為準)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煙風道、共用照明、避雷線、消防設施及配電設施裝置。

第六條小區內與市政公用設施及配套的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存放架(棚)、停車位。

第七條小區的供水設施裝置及自來水一次管網、二次管網等設施管道維修及執行費用由甲方另行委託市自來水公司負責,並由甲方委託市自來水公司承擔管理、收費與維護責任。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代收垃圾處理費;

3、代收電費;

4、其他應該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維修、養護時,在當事人提出委託後,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委託管理期限:6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甲方負責進行整修。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安裝小區內電子監控及必要的附屬配套設施。

9.乙方因地制宜,儘量為業主提供更多的機動車位。

第十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負責登記、調配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位。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施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無損;

2.裝置執行:正常、不影響正常使用;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時;

4.公共環境:整潔;

5.交通秩序:順暢;

6.保安:門衛執勤;

7.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時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0%。

第六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費

1.目前本小區住宅樓物業服務費標準: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55元,非住宅為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築物為每平方米0.55元,該標準為暫定價格。遇有市場行情變化或政府調價時,召開聽證會商定物業服務費新標準並報政府備案執行。

2.物業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有關法律程式執行。

3.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從20_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20_年1月1日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啟動資金伍萬元。

5.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車位、車庫的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按與當事人的協商價格進行計付。

第二十四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零一零年十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由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設單位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使用。

2.本合同文字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按合同的約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合同文字“【】”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乙方(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專案基本情況第一條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型別: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專案檔案資料儲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層單元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專案負責人為:,聯絡電話:。乙方更換專案負責人的,應當於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託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 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a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後,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戶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資訊,不得將業主資訊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並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後,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資訊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後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 則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

七、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物業概況

物業型別:辦公樓,位置:。淨用地面積:m2,總建築面積:m2。竣工日期年月日,交付使用日期年月日。其他。

二、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參照級物業服務標準(20xx年,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乙方負責該辦公樓及相關院落、車場等的服務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如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衛生間等上下左右前後等。配套設施裝置,如自來水供水系統、汙水管,配電裝置、照明燈具,樓內消防設施裝置等。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服務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綠化、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

(二)衛生保潔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無蛛網浮塵。定期消毒,四害消殺工作到位。共用部位無亂塗、亂貼、亂畫、亂堆放現象。下水管道通暢。垃圾清運及時。院內環境整潔。

(三)安全防範服務管理。24小時專人值守,人員、車輛出入管理嚴格、適度,值班記錄完備並儲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院內車輛停放管理。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花草、樹木等綠化植物修剪養護及時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採取包乾制收費形式,最高標準(含稅)是元/月。通常情況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以業主委員會身份,維護物業使用人(辦公單位、部門)的合法權益,接受他們的合理建議、意見,及時向乙方及相關公共事業部門反映,協調解決問題並適時反饋。

2、監督、檢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據對乙方違約考核情況,適度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3、積極協助、支援、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

2、對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報告。

3、注重服務的及時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約定滿足物業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徵求物業使用人意見、建議,有效處理他們的投訴,並及時回訪。

六、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物業使用人較大經濟損失,或物業使用人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12345熱線投訴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計),甲方可適量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七、其他事項

1、甲方無需為乙方支付所謂的“開辦費”和材料、用具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或變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時,一般應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據城市開發建設要求,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4、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附:移交資料清單(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圖等資料及房屋管線佈線圖;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相關專業部門驗收資料;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供水、供暖的試壓報告;實測面積報告;物業服務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