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商品房房屋出租合同(精選5篇)

合同協議 閱讀(2.48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商品房房屋出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商品房房屋出租合同(精選5篇)

商品房房屋出租合同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租甲方門面房間,位於,達成協議如下:

1、租房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水費由方負責,電費單價按供電所收費單據平均價計。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體不能改變,屋內家,用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3、乙方必須正確用電,用水,時刻注意放火,防盜,防事故,保證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財產安全,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及垃圾,保證公共區域的整潔。

4、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5、乙方不得把社會閒散人員帶入房內,對自身安全負責。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房屋出租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經辦人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鑑(公)證機關

電掛:電掛:(章)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商品房房屋出租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號院_______號樓_______單元_______樓東戶;房型規格_______室_______廳;居住面積_______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______________

B:傢俱: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燃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燃氣、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水費、物業費從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電費從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燃氣費從____年____月份由承租方交。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房屋出租合同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合同鑑證備案

(一)租賃用途:作為辦公經營使用。

(二)租賃用途為公司住所的,乙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鑑證備案手續。如產權人屬於私人所有需提供產權證原件,在法院查封期內的房產不得辦理租賃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

(二)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房屋租賃稅費

(6)衛生費

(7)室內設施維修費

(8)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受轉租人不得再次轉租。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2、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保稅區工商局和房管所各一份。

甲方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鑑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房屋出租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用於個體經營,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達成協議如下:

一、商鋪租賃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限期_____年,年租金根據市場價格調整。年租金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一次性交清,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在租賃期間,所發生得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交納工商稅務、水、電、暖、社群衛生、治安等所有費用。

三、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破壞、更改商鋪結構,並確保房產及室內裝置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不得擅自將商鋪轉讓給別人,不得隨意更改經營範圍,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並承擔一切民事刑法責任。室內如有裝修,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則恢復原結構,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再承租時,甲方要驗房收鑰匙。

四、合同期滿後,甲方若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承租,並提前30天交定金。如單方因故停止本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還房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有自然災害或城市規劃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五、本協議雙方自覺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