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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承包經營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2.42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飯店承包經營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飯店承包經營合同

飯店承包經營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發包人將位於________發包給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 承包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發包人將飯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承包金及交付的時間、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___個月交一次,先付後用,第一次承包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天內交給發包人,第二次承包金於___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 承包飯店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包人應當合法經營,承包人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發包人無涉。

第六條 承包人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費、稅,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 發包人允許承包人對飯店進行裝修,該裝修按5年期限折舊,若在5年內發生拆遷事由,實際獲得的賠償歸發包人所有,發包人補償承包人所剩年數的裝修折舊費用。合同期滿,該裝修無償歸發包人所有。

第八條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轉承包飯店。發包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均應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由於非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拆遷、滅失,發包人免責。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飯店承包經營合同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四川省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性別,族,生於年月日,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餐飲、茶點的場地和相關的設施、裝置(包括經營權)發包給乙方具體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發包的標的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經營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經營場所位於四川省遂寧市明月路88號·金海國際1號樓1、2、3層。

2、經營場所的建築面積約6600平方米。

3、經營場所的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經營管理和乙方承包經營期滿交還該經營場所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限、用途

1、承包經營期共伍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承包經營場所僅作為餐飲及茶點等營業場所及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經營範圍使用。

3、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經營,則必須在承包經營期滿陸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經營承包合同。

  第五條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由應當交付天信公司的房屋租金和應當交付甲方的承包金組成,分別按下列方式計算及交納。

1、20xx年4月至6月應當向天信公司交納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向天信公司實際交納,乙方從4月起至6月止(連續3個月),每月1日向甲方支付萬元(大寫:)。從20xx年7月1日起,乙方與甲方(甲方不付支付房租義務,實為監督乙方履行向天信公司實際交付房屋租金的義務)一道向天信公司每半年一次性交納房租,具體房屋租金數額以與天信公司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準,直至承包期限屆滿時止。

2、乙方除向天信公司交納房屋租金以外,還應當向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為萬元(大寫:);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為萬元(大寫:);第五年的年承包金是萬元(大寫:)。承包經營期起算之日為20xx年4月1日起,每月1日按年總承包金除以十二個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承包經營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按時交納承包經營期間的水費、電費、氣費等一切費用(包括因經營承包行為而產生的其他稅費)。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甲方以本標的物交接之日形狀交與付乙方,乙方應合理使用經營場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及裝修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變動。承包經營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退出承包經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承包經營標的。

2、天信公司出售房屋,房屋的優先購買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享有該權利。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經營權轉讓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1個月以上。

(8)無法預交房屋租金。

3、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在承包經營期滿6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經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4、承包經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承包標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的場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在交付給乙方時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維修義務屬於乙方,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經營期滿後,將承包經營的場所及附屬設施、裝置如數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承包經營的場所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標的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總額2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承包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經營標的的,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標的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和天信公司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承包經營範圍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承包金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30%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經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承包金5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承包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5、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經營標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承包金的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經營的場所,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交納10萬元(大寫:)的定金。本合同簽訂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保證金萬元(大寫:),用於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無法足額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則本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納的10萬元定金甲方不退還。本合同生效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保證金(包括10萬元定金)由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20xx年4月1日前經營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20xx年4月1日起之後因本合同標的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承擔經營承包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職工工傷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電氣安全事故、盜搶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相關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由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