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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協議

合同協議 閱讀(1.25W)

甲方(出租人):

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協議

乙方(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於 的土地租憑給乙方作辦公室之用。上述

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現因乙方企業終止經營,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的要求。

一.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租賃合同

二、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土地上新建、新搭設的所有建築和其他設施與甲方無關,租憑合同解除,乙方在該租地上的地產及附屬建築物歸乙方各自處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涉。

三、未繳納的費用

乙方在租憑期間的所有應繳費用應在租賃合同解除當日全部繳納。

四、本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後生效。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甲方(出租人)簽字: 乙方(承租人)簽字:

2017年03月13日

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鑑於: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願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援。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後10天內付清。

第三條 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裝置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後30天內付清。

第四條 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築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鑑於: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願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援。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後10天內付清。

第三條 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裝置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後30天內付清。

第四條 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築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協議 [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於 的土地租憑給乙方作_

茶樓 _之用。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現因租憑合同期限已滿,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終止租賃合同的要求。

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租賃期間,除甲方已有建築和設施外,在該土地上新建、新搭設的所有建築和其他設施與甲方無關,租憑期以滿,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撤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費用和物品損壞由乙方承擔。

二、未繳納的費用

乙方在租憑期間的所有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應在租賃合同解除當日全部繳納,雙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責任,如因未繳納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將追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三、補充協議

1

四、本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身份證: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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