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經營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丁四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合夥出資購車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合夥經營專案為汽車運輸;經營範圍:以學生接送主,其它出租服務為輔。
三、合夥出資份額、車輛落戶、車輛所有權和合夥債務:
1、合夥人投資金額總金額為元,各合夥人均分人民幣元。
2、車輛落戶和車輛所有權:蘇JZB810、蘇JZB918、蘇JC3705、蘇E377660諸車的所有權歸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所有,甲、乙、丙、丁四方各佔合夥份額的25%。諸車所發生的一切合夥債務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擔,
3、在運營中,如運營收入沒及時到位,造成周轉資金不足,各合夥方應協商,共同追加相同數額的資金到合夥專案中去,以保證合夥專案的正常運營。
四、合夥費用和開支:
1、以甲、乙、丙、丁四方的合夥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約定分紅。
2、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駕駛員工資及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每年的審車費、保險費、車輛違章罰款等支出,按一定比例由每月的盈利中計提,存入合夥專戶,用於來年審車、保險等支出。
五、合夥利潤的分配:
1、合夥利潤按月結算,按季分配一次;合夥利潤為當月運營總收入減去相關支出後平均分配本合同第四條第2、3、項的支出後所餘的收入。
2、合夥利潤按各方所佔合夥份額平均分配。未分配部分交由會計方存入專戶管理,用作運營資金。
六、入夥及合夥解除:
1、本合夥為甲、乙、丙、丁四方合夥,四方一致同意不再新增其他合夥人;
2、在經營期限內,三方可以協議解除合夥協議;
3、如經營需要,合夥各方可協商追加合夥投資。
七、合夥事務執行:各合夥方約定,由合夥各方共同決定合夥專案的營運方向。甲方負責合夥專案的'日常經營管理(含車輛排程安排),乙方負責本合夥專案的賬務結算和財務核算,丙方負責合夥專案資金的管理和支出。合夥各方都必須積極為共同的合夥專案盡心盡責。丙方應在比較方便的銀行(含郵政儲蓄銀行)設立帳戶,用於專項管合夥資金及合夥運營收益。丁方積極配合其他三方的工作。如某合夥人的工作有缺點,其他合夥人應及時提出,以便及時糾正,以維護合夥專案的正常開展。合夥專案的運營,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運營。如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私自決定合夥專案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私自決定專案運營的合夥人承擔,並賠償其他合夥人的一切損失。
八、合夥的經營期限:合夥的經營期限暫定為:從年月日至合夥人一致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必須要有三方同意。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安全、統一、完整;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十、違約責任:
1、一方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對其他三方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除四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夥協議;一方合夥人擅自解除合夥協議給另三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三方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合夥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對於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以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從四方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合夥經營合同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類牌類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書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專案: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裝置: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
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
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3
公司名稱: (最好是將雙方的詳細資訊寫上)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合夥經營目的是將公司做大做強,雙方共同盈利,本著公平公正訂立本合同書對雙方合夥經營生意都有保障。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註冊公司,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夥經營合同書。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有效期限
1.合夥人
2.合夥人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不經商議隨意請求分割、挪用共有財產做其它事情,合夥終止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合同終止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利潤分配、資源資金分配、債務承擔
1.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2.兩人是某某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羅某某與陳某某各佔有某某有限公司所有總資產、固定資產、供貨商、貨物、客戶、現金、貨款、利潤比例的50%。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合夥人各按債款比例50%承擔。
第六條 合夥人雙方的權利
1.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所有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進貨、出貨的實物和數量單據;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2.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現金與轉出現金;公司的銀行戶名: ;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3.50% 進行結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未經合夥人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雙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如一方用合夥或者公司名義開展個人業務活動,另一方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第八條 合夥生意終止後的.事項
1.進行總資產、固定資產、存款、現金、貨款的清算,清算後有盈利,則返還出資、按比例50%分配剩餘財產給各合夥人。
2.固定資產、貨物、不可分物品,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按比例50%分配給各合夥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的部分,由合夥人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
4.供貨商資源、客戶資源按50%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條 如有一方違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另一方。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童裝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兩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及合夥經營地點。
1、合夥組織名稱:
2、合夥經營專案:
3、合夥經營地點:
三、合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平等出資,投入店鋪的所有費用由兩人共同平等分擔。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五、盈餘分配:除去工資、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平均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範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為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
八、合夥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合夥兩人終止後的事項:
1、由合夥兩人蔘與資金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按平均的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另一合夥人(以進貨價的`7折賣給另一合夥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兩人共同承擔。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兩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5
合夥人:(甲方)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女裝批發店,店名為88時尚女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合同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為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著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6
甲方:姓名聯絡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
系地址.
乙方:姓名聯絡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絡地
址
丙方:姓名聯絡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絡
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出資60000元整(大寫:陸萬元整)盤下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固戍路浪漫滿屋店,從事美髮業務。出資比例為甲方佔投資總額的33.33%、乙方為33.33%、丙方為33.33%。該企業所有資產均屬三方共同出資,共同所有,共有比例為各方出資比例。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起始時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到期後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合夥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到期後沒有重新簽訂合夥協議或補充協議但繼續經營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夥協議為準。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夥各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企業盈餘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原則上按月小結,年底十二月或合夥解散後按出資比列核算分配;
3.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2.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為各方的出資比例;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責任比例按出資比例計算。
第五條:禁止合夥人以下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合夥協議無約定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除已有業務(曹永勝、魏文經營的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塘頭第二工業區南波灣美髮店)之外,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4.無正當理由強制退夥;
5.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調整企業員工的薪資;私自提幹;私自任免員工。
6.企業合夥人不同的企業,員工不得私自調動,以免損害第三方合夥人利益。
7.其他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一切行為。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對合夥事務享有以下執行權: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招攬工程裝修,因工程裝修所需進行的行為;
3.支付合夥債務;4.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5.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6.企業策劃人可由全體合夥人推舉能力稍強、經驗稍豐富的合夥人擔任,其他所有合夥人享有決定權。實行“多一票通過,少一票否決”制度。
第七條:合夥人作為工作人員的`權利:
1.合夥人自願擔任企業管理人員,並得到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2.合夥人作為企業一般工作人員,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3.多店管理人員,有權獲得多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第八條:新合夥人入夥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4.與新合夥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夥人入夥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夥人入夥所出資額,由原合夥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夥人剩餘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2(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如果合夥人對清算人達不成合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及共益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夥所欠稅款;
(3)合夥的債務;
(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且在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合夥人退夥事項。
1.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前六個月內不得退夥,不得轉讓出資。如合夥人無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資額以外,還必須向其餘合夥人支付違約金10000元整(大寫:壹萬元整)。
2.企業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六個月以後各合夥人可轉讓自己的出資,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徵求全體原合夥人同意且第三人應同意按入夥對待,否則視為退夥。
3.合夥人退夥或轉讓自己的出資後三年之內不得在合夥企業方圓十公里之內從事相關行業,不得利用熟悉的員工套取合夥企業商業機密,不得招用曾在合夥企業的員工共事。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事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經其餘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否則按出資比例退給其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行為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責任:
(1)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上繳合夥企業;
(2)經勸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餘合夥人決定除名,同時向未違約的合夥人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2.合夥人有本協議第十條第3款規定行為之一的,違約方應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賠償給其他合夥人,同時向企業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第十三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合夥經營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渝品香麻辣香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乙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渝品香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甲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渝品香加盟費30000元;
2、 甲方不參與乙方x店經營;
3、 甲方無償提供渝品香麻辣香鍋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甲方(含甲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全套技術支援;
5、 合作期間內,乙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甲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渝品香麻辣香鍋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甲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甲方製作部分關於渝品香宣傳單頁、海報;
9、 甲方在媒體上對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乙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乙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渝品香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渝品香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開發適當特色的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甲方有關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宣傳品;
6、 將甲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渝品香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甲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渝品香x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乙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2.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規定的裝修風格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渝品香麻辣香鍋加盟店要求的視覺裝修風格,方可開業。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使用自動收款機,確保每日收銀款項的記錄。
4.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基本標準來配備相應硬體裝置,如:後廚用具、保鮮櫃、冰櫃、空調、自動收款機等。
5. 乙方經濟獨立核算,負責管理經營,甲方負責技術及技術人員,在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員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客人建議及時反饋給甲方。
6. 乙方可以根據區域具體情況來制定價格,但是必須同甲方商議確定,以使價格合理,從而保證甲方品牌的美譽度。
7. 為了保證甲方的品牌技術標準化,乙方必須從甲方處購買指定產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含香鍋底料及相關配料),甲方加工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合理費用,以區域來界定(在河北省內甲方不收取配送產品的運輸費用,在河北省外,甲方以現行的物流價格為標準收取運輸費用)。
一、視覺權威資料及廣告宣傳費用約定:
1. 乙方在區域內所做的宣傳,內容應與甲方已有的視覺權威資料相符合。
2. 乙方在加盟區域進行渝品香麻辣香鍋廣告宣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將協助乙方做好宣傳資料的設計事務。但其產生的實物製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
1. 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 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乙方降低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 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 年。
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兩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四、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或以各種變相手段沿用或儲存甲方的各種授權。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雙方事宜未盡之處,如有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法院審理。
甲方: 乙方:
籤 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8
甲:xxxx
乙:xxxx
丙:xxxx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x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xxx。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x年xx月xx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xxx、xx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xx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xxx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xx%,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xx%,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x%,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純利潤的xx%,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x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x日至xx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xx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夥經營連續在x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xx月xx日開始,至同年xx月x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影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影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合夥經營合同9
(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籍貫:______
現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籍貫:______
現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促進當地飲食服務業的發展,同時增加合夥各方收入,促進各方事業發展、
第二條合夥字號、合夥字號使用限制和合夥期限
雙方確定合夥飯店名稱為______,該合夥名稱歸乙方所有,在合夥終止後,乙方有權繼續使用,甲方在合夥終止後無權使用該名稱、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起至______年止、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新疆風味菜餚,餐飲服務、
第四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對出資質量的保證和互負的告知義務
1、甲方負責轉讓的費用,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15天內,投入50000萬元現金給店的原主、
2、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雙方同等承擔、辦妥手續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
3、乙方負責從新疆招聘技術人員並主要負責技術方面事務,技術人員到位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或者是辦妥經營手續後的15天內、
4、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先期投入10000元現金對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廳和後廚進行裝修,並負責購置桌椅等餐飲裝置,具體是:
5、甲方承諾在飯店開始正常營業後的連續4個月內的所有收入均歸乙方所有,以補償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和購買裝置的費用及風險,甲方在此期間內既不負擔任何費用(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的費用等)也不取得飯店的收入、在此4個月時間內的經營風險,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如果飯店在此4個月內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對於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裝置,甲乙雙方合意這樣處理:
6、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經營飯店的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產生的衛生、稅務等所有經營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同等比例承擔、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互負如實告知對方情況的義務、甲方對本地區外來因素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如實告知乙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對事關合夥發展的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損失、
8、雙方在履行上述1—7條約定時,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本合同中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雙方約定在合夥期間內,不接受他人入夥、但確因業務需要的,雙方另行協議、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並經雙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出資及經營權、
第七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所有合夥事務均由雙方共同協商和討論決定,不設合夥負責人、如有設的必要再另行協議、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雙方清理合夥事務,如有盈餘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虧損則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合夥雙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2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0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專案和範圍:機械加工
第四條合夥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夥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二)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三)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四)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五)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全體合夥人決定,推舉江永承為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企業日常事務,具體分工如下:
江永承負責拓展業務,與客戶訂立合同
陳遠志負責車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潘進明負責洗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裝置的。
b、改變合夥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c、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e、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稅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夥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裝置、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裝置、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合夥經營合同11
公司名稱: (最好是將雙方的詳細資訊寫上)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合夥經營目的是將公司做大做強,雙方共同盈利,本著公平公正訂立本合同書對雙方合夥經營生意都有保障。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註冊公司,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夥經營合同書。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有效期限
1.合夥人
2.合夥人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不經商議隨意請求分割、挪用共有財產做其它事情,合夥終止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合同終止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利潤分配、資源資金分配、債務承擔
1.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2.兩人是某某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羅某某與陳某某各佔有某某有限公司所有總資產、固定資產、供貨商、貨物、客戶、現金、貨款、利潤比例的50%。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合夥人各按債款比例50%承擔。
第六條 合夥人雙方的權利
1.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所有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進貨、出貨的實物和數量單據;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2.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現金與轉出現金;公司的.銀行戶名: ;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3.50% 進行結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未經合夥人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雙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如一方用合夥或者公司名義開展個人業務活動,另一方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第八條 合夥生意終止後的事項
1.進行總資產、固定資產、存款、現金、貨款的清算,清算後有盈利,則返還出資、按比例50%分配剩餘財產給各合夥人。
2.固定資產、貨物、不可分物品,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按比例50%分配給各合夥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的部分,由合夥人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
4.供貨商資源、客戶資源按50%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條 如有一方違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另一方。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x月xxxx日
xxx年xxxx月xxxx日
合夥經營合同12
甲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人秉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綜藝造型專業美髮。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五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合夥人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計總投資人民幣29萬元整,即甲方出資11萬元,乙方出資10萬元,丙方出資8萬元。
第五條:盈餘分配和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盈虧按月結算,盈利有了10%就分紅。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如合夥人要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本店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甲方在處理業務及日常事項時,須徵得乙方和丙方的認可。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有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內部分歧,有分派現象。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其出資額充公。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限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審美觀點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處;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
1、合夥人在經營合同協議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離開工作崗位,否則,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裝修、經營期間,任何股東不得貪 汙、挪用公款,否則,股金一律充公。
3、在經營期間,店內所有開支及收入都應有三合夥人經手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合夥人(簽字):
乙方合夥人(簽字):
丙方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13
甲方: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名稱),經營地點:xx,總投資為x萬元,甲方出資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x%、x%,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8月,甲、乙、丙、三方達成共同出資經營賓館的意向,經三方共同選址並共同出資,在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租賃一、二層1000餘平方米房屋開辦興旺賓館。現賓館已經裝修完畢,各項證照齊備,已正式營業。為進一步規範賓館管理,明確三方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合夥共同經營興旺賓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以國家改革開放、西部開發為契機,抓住國家鼓勵民營資本發展的機遇,利用合夥人自身資金,經營旅館業,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經營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性質和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賓館名稱為:興旺賓館。經營場所位於: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
賓館性質:以甲方張泳郯的名義辦理各項證照,實際經營性質為合夥經營。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旅館業。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8年零4個月,自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止。
第五條 三方出資額比例、方式
本合夥經營出資已於賓館正式營業時基本完成,20xx年8月經三方
共同核算,本合夥三方已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其中,xX出資金額10萬元,佔總出資的10%;xX出資金額50萬元,佔總投資的50%;xX出資金額40萬元,佔總投資的40%。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按份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時三方協議分割。
第六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
1、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
2、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
興旺賓館在20xx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債權債務及所欠稅金及相關部門的規費等由xX和xX共同承擔,與乙方胡興波無任何關係。20xx年8月26日以後興旺賓館合夥經營過程中如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首先用合夥收益償還,合夥收益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合夥人喪失管理、經營旅館的能力;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合夥人因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強制執行了其在合夥企業中的70%以上或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時,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但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代表賓館履行賓館負責人的法定事宜;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4、與其他合夥人協議決定經營價格;職員聘用、辭退;職員工資福利待遇;擴大或者縮小經營規模、範圍;購進常用物品;
5、支付合夥債務;
6、辦理各項證照的年審、換證等工作;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賓館財務管理人,其許可權為:
1、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並對賓館收入、支出明細賬目進行登記;
2、辦理賓館辦公、業務費用的報銷、支付;
3、稅費、水電費用的繳納;
4、職員的教育、培訓;
5、配合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搞好賓館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財務清理、利潤分配;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事情大小、資金多少,均由全體合夥人同意或簽字後方可實施和入帳報銷。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月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夥企業興旺賓館的名義進行抵押借款,否則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全額承擔並將其除名,所投入資金及所佔股份全部歸其他合夥人所有。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旅館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的選擇,既可以按退夥對待,旅館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某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賓館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利潤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對外出質、抵押或者清償其他債務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違約責任金額為違約責任人合夥投資金額的20%。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夥人均可向提交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系全體合夥人共同起草,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合夥經營合同15
合夥人:甲,年月日出生,現住址:
合夥人:乙,年月日出生,現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就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