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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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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車安全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校車安全應急預案1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 員: (校車司機)

(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校車安全應急預案2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長長為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幼兒園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較小,正常接送,但應強調學生注意安全,上車不要擁堵,尤其注意傘尖、傘把等尖銳部位;

2、週五送學生時,值日領導、班主任、保安上述領導接送任務結束。

3、雨雪較大,無法通車時,學校立即通知隨車管理員校車停運,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學生家長,通知校車停運,學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長負責看護學生;如果學生在學校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

注:雨雪天氣,領導要全部跟車。

  二、如遇車輛刮蹭等輕微交通事故:

1、隨車管理員要立即將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上報校長;

2、隨車管理員主要負責學生車內安全,嚴禁學生下車或開窗;

3、由駕駛員與事故車主進行交涉協調。如果可能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時間,隨車管理員要報告學校校長,臨時調車接送學生上下課。

4、如果無法協調,馬上打110報警。

  三、如出現學生傷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隨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至安全地帶,安撫學生情緒,並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園長和主管人員。

2、主管人員和園長接獲肇事通知後,迅速啟動應急方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勘查現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政府及教體局,儘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儘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交通事故應急注意事項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2)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絡,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絡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學校接到報告後,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後,園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4、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應把車停在安全的地點並妥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園長、各班老師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於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絡。

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儘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校車安全應急預案3

為做好我園校車惡劣天氣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校車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二、校車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高霞

副組長:向琴

成員:黃小梅、李輝、高丹、各班班主任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式:

1、學校建立乘車學生檔案資料,每輛車必須配備跟車教師。

2、每位班主任做好乘車學生聯絡手冊,掌握每位學生的三個聯絡方式,隨身攜帶,便於及時聯絡。惡劣天氣,領導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3、如遇校車停開等突發事件,組長通過家校通傳送資訊,向琴老師負責聯絡校車公司及駕駛員,班主任要利用手邊聯絡方式與家長再次一一落實,確保每位學生通知到位,並把結果反饋給副組長。

4、校車停開,乘車學生可以由家長接送到學校上學,也可以在家自學,由家長決定。

5、臨時決定停課,要報中心學校批准,教師仍需到校上班,如有學生已到校,教師須進行照料,通知家長,不得讓學生自行回家。

6、惡劣天氣,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校車安全應急預案4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執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檔案,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絡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