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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幼兒園安全應急預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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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關於幼兒園安全應急預案參考

一、突發事件

為順利應對幼兒園的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根據本園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以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是各班教師為每班的安全責任人,負責班級幼兒的人身安全;二是落實措施,嚴加防範;三是加強教育、正確引導;四是掌握資訊、及時報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遵循六原則:迅速報告原則;主動搶險、迅速處理的原則;生命第一的原則;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的原則;保護財產安全,確保教育設施安全的原則;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實行突發事件專報制度,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各班級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園控制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設立臨時現場指揮部,及時組織力量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預防措施:

1、 加強門衛安全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出入園制度,防止危險人物、可疑人物混入學校。

2、 一旦發生危及幼兒及教職員工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小組馬上啟動應急處理方案。組長、副組長指導幼兒及教師及時疏散,遠離危險源;各班教師、各部門主管積極配合;使用配備的防護用品,阻

斷危險源的傳播;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110聯網支援。(如發生火災,教師要配合教育幼兒用溼毛巾捂住口鼻,低身沿牆角逃離火災地;如危險人物闖入學校意圖傷害孩子,安全員、門衛及其他教職員工穩定對方的情緒,將其帶離教學大樓,教師保護孩子躲藏在安全的地方,馬上撥打110請求警方的支援;如預防流行性的傳染病後勤部門做好各項消毒預防工作以及物品的配備,教師注意對幼兒及家長的宣傳、教育、說服工作;如發生食物中毒首先及時救治中毒幼兒,安撫家長的情緒,配合衛生部門的調查取證等等)。

3、 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穩定幼兒、教職工及家長的情緒,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取證。

4、 定期對幼兒、教職工進行宣傳教育,傳授有關意外事件。

5、預防、急救、逃生知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應對各類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園保衛人員,火災所處部位的處理人員。

2、報告程式:

1)迅速報告園領導和保衛處負責人,非工作時間立即報告園長,接報人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部門(電話119),報告內容為:“金色陽光親子園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園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大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辦公室人員要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出事地點,組織現場撲救。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成員為主,現場所有教職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後,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5)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6)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氣火災,如電線走火等,應先切斷電路,使用1211滅火器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幼兒安全,撲救要在確保幼兒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保衛人員、園辦公室領導、教師參加。

2、報告程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保衛處及辦公室負責人報告。

2)經園領導核實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2)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