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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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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集錦15篇)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1

一、前言

為了規範我單位的管理,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有效的方法控制和減少人員財產損害,增強應急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通訊聯絡電話:

醫療急救120 、警察110、火警119

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搶救,掌握現場事故情況和人員安全情況,確定現場的救援決策;各組員協助組長的工作,組織搶救隊員實施搶救工作。

二、應急物資與裝置職責: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營救中毒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聯絡醫療部門,及時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及時將現場情況向日常辦公室報告,做好傷情記錄。

應急救援器材

呼吸防護用品(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裝置,大功率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

二、有限空間的安全生產

如發生事故後,必須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啟動各有關應急組織,根據對危險目標潛在危險的評估,按各有關處理方案有條不紊地處理和有效的搶救搶險是控制事故,既不要驚慌失措,也不得麻痺大意,儘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關鍵。搶險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並根據事先擬定的搶險方案,在做好個人防範的基礎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時排險、搶險、消滅事故。

加強對各救援小組人員的培訓、演練工作,使每個人懂得搶險工作的重要性,並使每個人都掌握應急救援、心肺復甦術、人工呼吸等基本搶救技能,一旦發生事故出現傷員,首先應做好自救互糾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並定期對有限空間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救助與自救的學習,防止突發事故時因為盲目的救助造成二次事故的發生。

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的審批制度,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以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責任到人。

作業負責人職責。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

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三、有限空間事故的分類與救助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有限空間的事故分類

事故救援的流程

1、窒息事故的搶救

窒息事故者的搶救主要是確保其呼吸的通暢。調整事故者的姿勢,將患者的頭部儘量往後抬,使得他頸部緊緊繃直,這樣做時,一手放在患者脖子後面用力抬,一手放在患者額頭往後推,這個動作通常會使患者的嘴自然張開,如果抬起頭部使得呼吸道通暢了,患者開始呼吸,就保證事故者的姿勢使其慢慢恢復常態。否則繼續進行強迫空氣進入肺中的步驟,俗說就是人工呼吸,捏住患者的鼻子,通過他的嘴迅速強制吹兩三口氣入他的肺中,觀察患者胸部的動作,看空氣是不是進入了他的肺。如果胸部隨著強迫吹氣而一上一下,表明呼吸道已經通暢了。如果還沒有起作用,即可通知120急救中心,並繼續進行強迫空氣進入肺中的步驟。

2、中毒事故的搶救

2.1硫化氫中毒事故

對人的危害主要是經呼吸道吸收。可出現流淚、眼痛、眼內異物感、畏光、視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熱感、咽乾、咳嗽、胸悶、頭痛、頭暈、乏力、噁心、意識模糊,部分患者可有心臟損害。重症者可出現腦水腫或肺水腫。極高濃度(1000mg/m3以上)時可在數秒鐘內突然昏迷、呼吸驟停,很快出現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均由呼吸道吸入所致。也可直接麻痺呼吸中樞而立即引起窒息造成閃電式中毒死亡。

由於硫化氫事故的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建議作業人員或急救人員在不明硫化氫濃度時,應佩戴氧氣或空氣呼吸器等隔離式防毒面具。這是最有效的防止硫化氫中毒的方法。進入硫化氫的密閉容器及空間應先通風或用空氣置換,並應先測定氧含量,然後測定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等。凡有產生硫化氫的裝置和系統裝置,必須設定風向標,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作業人員及周圍群眾應向上風口疏散。有硫化氫及其裝置的場所,應配備行動式硫化氫檢測儀。當硫化氫含量超過20mg/m3的安全臨界濃度時,應佩戴空氣呼吸器,不允許單獨行動,並要有人現場監護。

此中毒事故者在發現時就要在第一時間通知120急救中心。平時做好勞動者的`安全衛生培訓工作,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2.2 CO中毒事故。

一氧化碳是有害氣體,對人體有強烈的毒害作用。一氧化碳中毒時,使紅血球的血紅蛋白不能與氧結合,妨礙了機體各組織的輸氧功能,造成缺氧症。當一氧化碳質量濃度為12.5mg/m時,無自覺症狀,50.0mg/m時會出現頭痛、疲倦、噁心、頭暈等感覺,700mg/m時發生心悸亢進,並伴隨有虛脫危險,1250mg/m時出現昏睡,痙攣而死亡。有時根據碳氧血紅蛋白(COHb)來評價室內一氧化碳低暴露水平對人體的影響,3~11歲兒童COHb平均飽和度為1.01%;12~74歲不吸菸人群為1.25%。但成年不吸菸人群中4%的人COHb超過2%~5%。室內汙染所致COHb飽和度只有超過2%,才會影響心肺病人的活動能力,加重心血管的缺血癥狀。

對於CO的中毒事故者,應迅速將其移離中毒現場至通風處,鬆開衣領,注意保暖,密切觀察意識狀態。在等待運送車輛的過程中,對於昏迷不醒的患者可將其頭部偏向一側,以防嘔吐物誤吸入肺內導致窒息。為促其清醒可用針刺或指甲掐其人中穴。若其仍無呼吸則需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但對昏迷較深的患者,這種人工呼吸的效果遠不如醫院高壓倉的治療。同時呼叫救護車,隨時準備送往有高壓氧倉的醫院搶救。因此對昏迷較深的患者不應立足於就地搶救,而應儘快送往醫院。但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人工呼吸絕不可停止,以保證大腦的供氧,防止因缺氧造成的腦神經不可逆性壞死。

3、爆炸性事故搶救

此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如遇到爆炸時,應面背爆炸地點迅速臥倒,如眼前有水,應俯臥或側臥於水中,並用溼毛巾捂住鼻口。距離爆炸中心較近的作業人員,在採取上述自救措施後,迅速撤離現場,防止二次爆炸的發生。當爆炸發生後,應立即切斷通往事故地點的一切電源,馬上恢復通風,設法撲滅各種明火和殘留火,以防再次引起爆炸。所有生存人員在事故發生後,應統一、鎮定地撤離危險區。遇有一氧化碳中毒者,應及時將其轉移到通風良好的安全地區。如有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在安全處進行人工心肺復甦,不要延誤搶救時機。對有明顯燒傷的即可送往救助醫院,以免延誤救治的最佳時機。

四、結語

對於事故的發生要冷靜的處理對待,嚴格按預案的分工與救助的方法進行第一時間的救助。對於有限空間作業要嚴格落實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明確作業負責人,作業人,監護人的職責,不得疏忽,麻痺大意,對此造成事故的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的立定,主要是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裝置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本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並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本應急預案自編訂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2

為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管控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嚴格遵循“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以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作業人員安全素質為主線,圍繞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各個環節,集中整治重點難點問題,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

二、工作目標

圍繞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開展整治,提升有限空間作業本質化安全水平。

——加強有限空間基礎管理工作。各單位要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辨識、管控,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制定有限空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到位。

——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保障措施。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防護裝備、安全設施及救援裝備落實到位,有限空間應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強化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工作。各單位要建立有限空間監管工作臺賬,將有限空間安全列為檢查必查內容,制定計劃實施嚴格檢查。

三、整治範圍

市政排水、供水、供氣、供熱、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等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活動納入整治範圍。重點是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風險的有限空間。主要包括:

(一)地下有限空間:如閥門井、排氣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地下管溝、暗溝、地坑、深基坑、廢井、地窖、檢查井室、沼氣池、化糞池、汙水處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間:如供水箱、發酵池、料倉、儲藥間、加藥間等;

(三)密閉裝置:如貯(槽)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窯爐、爐膛、煙道、管道及鍋爐等。

四、重點內容

堅持以提升風險防範意識、加強基礎管理為主導,以制度和措施落實為主要有色、內容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整治。

(一)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各單位必須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主體責任。一是必須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實際相適應的風險辨識管控、作業審批、承發包管理、現場作業管理、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明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以及外協承包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必須加強風險辨識和管控。對有限空間開展全面辨識與評估,確定有限空間名稱、數量、位置、型別和危險因素等基本資訊,根據危險因素種類、引數、特性評估風險等級,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臺賬。要提高涉有限空間的資訊化管理水平,對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險因素的有限空間必須實施重點管控,劃定管控區域,實行人員出入及過程管控,必須在適當位置加裝監測報警裝置和視訊監控系統,並將監測引數和監控視訊聯接至操作室或值班室內,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提升風險管控等級。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各單位必須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一是形成制度化。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的類別、數量、分佈、危險因素等;有限空間作業程式、操作規程;有關裝置、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二是必須涵蓋重點作業人員。重點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等參與人員開展培訓。人員必須經過嚴格教育培訓,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後方可上崗作業。對不具備培訓能力和條件的各單位,必須委託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聘請專門技術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培訓資料存檔不少於一年。

(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系統配備有限空間安全裝置器材,完善設定安全警示標誌,落實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一是必須保證作業裝備投入。要按照作業崗位,逐一對照操作規程,配齊配全有限空間作業所需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等作業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空氣呼吸裝置或者呼吸防護用品,並定期檢測、維護,確保隨時能正常使用。二是必須設定安全警示標誌標示。有限空間出入口、關鍵部位和有關設施裝置上必須設定醒目、清晰、規範的安全警示標識和警示牌,載明有限空間名稱、編號、危險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責任人、應急裝備和器材、禁止事項等資訊,防止人員隨意進入,要及時進行檢查,發現有脫色、汙損、殘缺、掉落、遺失等情況時,要加快修補更換。

(四)嚴格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和過程管理。各單位必須遵循先審批後作業、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內部作業外部監護、持續作業動態監測的原則,一是必須嚴格作業前準備。嚴格落實先審批後作業,制定專門作業方案並由相關技術人員、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作業。作業前明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並進行安全交底,必須在作業現場周圍採取隔離措施,設定醒目警示標識。作業前必須進行清洗、清空或置換,並做好通風檢測等準備工作,檢測合格後方可作業。二是必須強化作業過程管理。作業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實時監測,作業過程要持續進行通風,通風中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裝置,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照明和手持電動工具應使用安全電壓。作業結束後,現場人員必須對作業人員、裝置設施等進行清點,對現場進行清理。

(五)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個人防護工作。各單位必須規範作業現場管理,做好人員防護。一是必須落實作業防護。作業人員必須根據作業環境選擇佩戴符合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裝備,並能夠正確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作業,必須強化個體防護,採用隔絕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對風險等級高的作業區域,鼓勵企業使用替代措施,採取外部控制或者機器人作業的技術改造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進入。二是必須規範使用裝置。存在易燃易爆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區域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並設定救生繩、救援三腳架。在排汙管道、隧道、涵洞、電纜溝等因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內作業,必須佩戴符合標準的隔離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

(六)強化有限空間作業應急保障措施。各單位必須強化和規範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一是必須強化應急演練。作業單位必須結合日常工作環境和存在的安全風險,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圍繞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式、救援人員職責、救援裝置器材等內容,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具有季節性特點或者特殊規律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在作業前一個月內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二是嚴禁作業盲目救援。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全過程組織指揮,監護人員必須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一旦發現有人員身體不適、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過限值等情形時,要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全部人員,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

五、實施步驟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確摸底再動員階段(20xx年4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單位要在總結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基礎上,結合實際查詢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按照《規定》內容和此次專項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壓實工作責任。

2、再動員再部署。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將《規定》內容、專項整治要求傳達到每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班組,確保宣傳發動到位。

3、全面調查摸底。要對本單位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排查摸底,彙總並掌握所監管有限空間底數,及時更新有限空間類別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盲區、全覆蓋。各監管處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臺賬。

(二)集中攻堅再整治階段(20xx年5月至10月)

1、認真選樹標杆企業。局將根據各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整治情況,選擇1至2家基礎較好的典型單位,在專家全程指導下將其打造成為制度健全、管理規範、裝置完善、員工素質高的有限空間作業的標杆單位,並組織其他單位交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經驗做法,實施典型引路。

2、嚴密組織培訓宣傳。各單位要將教育培訓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做到“兩個必須”,必須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警示培訓;必須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從業人員進行實操培訓。培訓中將《規定》以及《指導手冊》作為必培必考內容且存檔備查,未參加培訓或考有色、試不合格的要補訓補考。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工作,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普及,通過舉辦知識競賽、印發宣傳資料、開闢宣傳專欄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形成全員參與整治、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氛圍。

3、紮實對標自查自改。存在有限空間的各單位,必須對照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開展自查自改,沒有相應能力的`,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各單位做好有限空間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整改、進行評估等,督促各單位健全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提高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

4、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各監管處室和各單位要將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各項檢查必查有限空間管理。依據《規定》,檢查管理臺賬、危險因素辨識及管控、作業方案、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及演練、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緊盯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風險隱患,將檢查貫穿安全監管始終。檢查中,對專項整治工作不積極、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改,未整改驗收合格的堅決不能開展作業。同時按要求將有關檢查資訊公示,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三)驗收總結再提升階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評估驗收。要按照分級監管要求和專項整治內容,安排部署開展評估驗收。由各單位聘請專家或者委託技術服務機構,對納入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驗收,對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對於未組織評估驗收和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各單位,要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2、認真總結。各單位要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要深入分析專項整治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固化整治工作成果。要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將工作總結(電子版)於20xx年1月10日前報送局安委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經常性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要始終做到動員安排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改到位,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確保全域性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好轉。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處室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的要求,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為基準,抓好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要按照《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等標準規範要求,加強對不同氣候條件、不同作業領域等環境下作業規律研究,及時下發安全提示函(卡),指導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督促作業單位嚴格落實安全措施。

(三)拓寬宣傳渠道。各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文化水平較低、工作年齡偏大的特點,開展常識宣傳,以語言簡練、通俗易記、實用性強的宣傳方式,重點對《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開展宣傳,積極講解有限空間常識、存在危害、自救法則等,提高幹部職工對有限空間知識的瞭解。要在運用好課堂培訓、專家講解等基礎上,藉助手機報、微視訊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宣傳有限空間作業注意事項和警示案例,提高全體幹部職工安全防範意識和參與意識。

(四)加大督導考核。局安委辦將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採取明察暗訪、集中督導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執法檢查和督導,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進行約談通報,依法依紀嚴肅追責。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將列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日常督查、執法以及事故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3

一、演練時間:

20xx年9月14日9時00分至11時00分。

二、演練地點:

TJ5標胡家溝隧道。

三、演練目的:

通過演練進一步完善我合同段隧道施工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檢查《隧道施工安全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明確各級各類管理人員掌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程式和方法,提高遇到火災時的應急反應能力。

四、演練情況設定:

隧道臺車由於電焊火花引發附近防水板著火,作業人員6人中發生1人被困窒息暈倒、2人被火輕度燒傷的火災事故。

五、演練方法:

情況誘導,模擬演練,小結講評。

六、參加演練人員:

演練領導小組及胡家溝隧道所有員工。邀請:巴南廣高速公路JL4總監辦總監遊勇、安全監理雷靜和駐地監理及隧道1隊負責人和安全員參加。

七、演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演練領導小組,負責演練的組織準備與實施。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演練的準備、協調工作,由楊國大負責具體事務。

2、現場總指揮李曉雄:主要負責演練現場人員、物資、裝置的總體排程指揮。現場副總指揮楊明和鍾和:主要負責協助總指揮的工作。

3、現場指揮鍾和:具體負責本次演練現場的人員、物資、裝置的'排程指揮。

4、演練主持與解說楊明:主要負責演練的主持與解說工作。

5、演練影像資料拍攝楊澤:負責演練資料的拍攝。

6、演練應急搶險組(由胡家溝隧道隊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負責演練火災的搶救工作,主要負責火災撲滅的具體實施工作。

八、演練前準備工作

1、演練物資準備(由胡家溝隧道隊和專案部機材處負責):挖掘機、裝載機、乾粉滅火器,消防桶,消防揪,醫藥箱,急救藥品,擔架,演練現場條幅,演練小組標牌及袖標,對講機、擴音器及會場裝置等。詳見:隧道消防演練物資表。

2、演練交底:演練前1天召開職工大會,安保處楊國大組織所有參演人員進行培訓,傳達講解《胡家溝隧道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方案》,講解本次演練方案中注意事項,明確各應急小組人員及職責。

3、演練救護車:川960為醫療救護車,駕駛員為劉荗林。

九、演練要求

1、各部門必須積極參與演練。

2、在演練過程中要相互配合、協同作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動作規範,防止受傷現象發生。

3、演練過程要控制火勢,防止事故發生。

4、演練期間如有外來人員,由其相關聯絡人員負責其安全撤離。

5、認真總結在演練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確保突發火災事件時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

6、請隧道1隊負責人和安全員認真觀看,領會演練意圖,回去後組織本單位成立應急救援隊伍,進行相關應急演練。

十、演練結束語

本次演練,按照事先周密策劃的演練預案順利完成,達到了應急演練的目的,增強了防範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我們的演練工作雖然結束了,但我們為應急預案開展的演練工作卻剛剛起步。為了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應急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及時、有效的效果,我們將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訓練或演練工作,以提高我們全員的應急反應綜合素質。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4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部署,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建築施工生產事故預防工作,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範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地下涉水有限空間氣囊封堵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開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有效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嚴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專案參建責任主體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裝置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確保我市建築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範圍

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的有限空間作業。

(二)整治重點內容

1.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

施工單位要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風險標識,編號管理,並建立臺賬。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裝置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的安全管理,強化作業人員的風險意識。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文書(格式詳見附件1)應在專案部存檔備查。

2.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檢查

施工單位要結合專案實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自查自糾:一是有沒有全面辨識有限空間風險,並建檔立冊,在所有有限空間現場醒目位置設定安全警示標誌;二是有沒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間安全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特別是強化作業前、作業中的通風和檢測管控措施;三是有沒有為員工配備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配齊配全通風檢測作業儀器、呼吸器等各類應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沒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中的安全監護措施,特別是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員;五是有沒有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裝置設施安全,特別是電氣裝置符合防爆、安全等規定;六是有沒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申報審批管理;七是有沒有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常態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並且有計劃地開展有限空間應急救援演練。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施工單位要結合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項措施”、《中山市橡膠充氣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及《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要求,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施工作業活動環境、實時工序特點和提級管控要求,將裝置設施、作業活動及工藝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採取的防範措施,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崗位人員及相關方,使其掌握規避風險的措施並落實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點內容認真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建立隱患問題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有限空間作業要立即落實專人跟進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暫停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整改計劃,按期落實整改。

(二)全覆蓋檢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分析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建立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工程專案臺賬,對屬地所有含有限空間作業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專案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消除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盲區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及時築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續安全施工的防線。

(三)開展事故應急演練(20xx年第一季度)

為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綜合處置能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於20xx年第一季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間作業在建工程專案參建單位參加。通過演練,進一步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在演練中檢驗各類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提升建築施工工地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搶險救援和自我防範能力。

(四)開展安全培訓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為進一步加強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範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保障地下有限空間作業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於20xx年第二季度對全市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人員、各含有限空間作業工程專案參建單位開展《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培訓安全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管理及作業人員依法依規、按章安全作業的意識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間作業關鍵部位和關鍵節點安全風險防範,進一步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及作業人員風險識別和應急處置能力。

(五)開展專項檢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組成5個檢查組,於6月份組織開展一次針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及工作臺賬管理情況;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執行有限空間作業“七不”措施工作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後,將對檢查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六)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建築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結合本部門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分工、工作重點、檢查頻次和執法要求,常態化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對本地區在建專案有限空間作業每月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對發現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查企業進行整改,並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要清醒認識當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和複雜性,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要把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推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監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專案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確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壓實五方主體責任。各房屋市政工程專案五方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完善安全承諾制度。將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納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建設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首要職責,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要根據水文地質條件等,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履行相關審批程式,按照規定組織論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進行閉環整改。監理單位審查施工單位關於有限空間作業的專項施工方案,對施工單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防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壓實安全監管責任,在各專案隱患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間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風險源頭管控。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全覆蓋檢查和常態化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個建立臺賬,推動專案五方責任主體實事求是、立行立改,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要求,把執法檢查和督促落實閉環整改工作落實、落細,確保完成各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

(四)強化監管執法。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有限空間作業違法違規行為,壓實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形成嚴打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督促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繼續鞏固行動成果。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檢查組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專案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一般隱患,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專案進行整改並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對專案責任主體進行省動態扣分或者誠信扣分。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專案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並採取警示約談、通報批評、誠信懲戒、行政處罰等手段進行上限處罰,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應付式整改的專案採取掛牌督辦。

(五)及時總結報送。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屬地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方案,及時總結轄區專案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每月28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隱患閉環整改、執法檢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處理處罰情況形成整治工作臺賬,並將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12月25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年度總結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5

一、目的`:

為加強冷庫藥品倉儲管理,防止因冷庫故障影響在庫藥品質量,公司制定應急措施,快速、高效處理冷庫突發停電等意外故障,保證藥品的質量不受影響。

二、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冷庫突發性停電、故障等事故的應急處理。

三、內容:

1、成立冷庫應急故障領導小組:

組長:盧俊興

副組長:劉軼

成員:趙豔潔

錢庚

張志博

劉俊苓

劉丹

許明星

2、工作程式

藥品儲存過程中,遇突發事故如停電、裝置故障等因素,為避免造成冷庫溫度過高、藥品受損,保管員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儲運部部長事故發生的時間及主要情況,並立即採取處理措施。

儲運部部長如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應立即上報質管部,質管部長組織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3、冷庫突然停電時,應及時啟用備用發電機組,檢查溫度調控裝置執行情況;檢查庫內溫度是否在要求範圍內。(發電機組常備燃油不少於8小時用量。)

4、如果冷庫與備用發電機同時出現故障,儲運部部長通知冷藏車運輸員啟動冷藏車,當車內溫度降到2—8℃時,將藥品從冷庫轉移到冷藏車時暫時儲存。

5、每次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由質管部作出詳細記錄。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6

為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桐鄉市安全生產三年行動計劃》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桐鄉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健全安全監管臺帳;有限空間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最大限度杜絕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二、明確分工

本次整治重點是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市級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進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管危化、機械、冶金、有色、建材、紡織、輕工等工貿企業的有限空間;經信局:負責監管企業技改專案、騰退關停等企業(單位)的有限空間;商務局:負責監管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的有限空間;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負責監管環保設施裝置等形成的有限空間;建設局:負責監管市政公用設施執行、建築工地地下工程等有限空間;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監管市區環衛設施、全市涉及垃圾分類的有限空間;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管養殖場的沼氣池、糞池等有限空間;交通運輸局:負責監管交通道路建設工程的涵洞、隧道等有限空間;供電公司:負責監管電力井、電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管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其他部門:負責監管各自行業內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各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對於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行業領域企業(單位)進行一次集中培訓。督查檢查時,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於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採取停產停業整頓、立案查處等措施。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裝置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要求企業(單位)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衝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並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範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指導本轄區、本行業企業(單位)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檢查,著重檢視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同時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20xx年7月8日至7月24日)

1.制定實施方案。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召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會議,將整治內容及要求傳達到納入整治範圍的每家企業(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全面排摸。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範圍和要求,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無遺漏,並建立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企業臺賬。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7月25日至9月15日)

1.組織專題培訓。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有限空間的管理要求,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全面系統開展一次教育培訓,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三級培訓,常態化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做到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後方可上崗作業,並在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

2.指導開展自查自糾。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企業(單位)對照專項整治內容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2),組織開展本單位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單位,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單位)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4.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單位)自查自糾情況要組織集中檢查。對企業(單位)在有限空間辨識不明晰、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員工教育培訓不全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齊全、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等重要環節進行對錶(附件2)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違法行為實施限期整改、掛牌整治和依法查處,並將相關情況報市安委辦。

(三)抽查督查,全面總結(20xx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督查,進行全面總結,固化健全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整治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各專業安委會牽頭單位和相關安委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八個一”的要求(制定一個專項整治方案、組織一次作業企業人員培訓、開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企業單位臺賬)、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機制、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掛牌整治一批問題隱患、集中曝光一批違法企業),抓好業務條線的整治工作。市安委會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督查工作。各鎮(街道)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組織開展本轄區專項整治。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把全面落實企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之一,各相關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全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企業(單位)落實有限空間各項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xx版)》等相關法律法規,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防控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立案查處一批違法行為,集中掛牌整治一批問題企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單位,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強化宣傳教育。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整治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並對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列進行集中曝光,擴大社會教育面,提高公眾安全意識。

請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將聯絡員名單和實施方案於7月13日前報市安委辦,將桐鄉市有限空間底數排摸表(附件1)於7月24日前報市安委辦,將工作總結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3)於9月28日前報市安委辦。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7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工貿行業領域和建築施工、市政工程、電力、水利建設等行業領域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避免盲目施救,促進我市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堅決防範此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範圍

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工貿行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建築施工、市政工程建設、垃圾餘熱發電、燃氣、熱力、排水、環保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

四、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針對企業有限空間場所辨識不到位,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識別不充分,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識未設定或設定不符合要求的問題,一是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對於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三是對於辨識出來的有限空間場所,要納入企業有限空間管理臺帳,要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設定安全警示標識,樹立危險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沒有組織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培訓,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四類人員(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嚴重不足、作業程式不清楚,監護人員監護救援知識和能力缺乏的問題。一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對企業、單位進行督查、檢查時,重點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於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務必做到培訓測評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二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縣區級及行業領域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培訓計劃,聘請專家授課,參與人員要覆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四類人員,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訓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裝置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未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呼吸防護用具不符合要求,檢測設施未按規定校驗等問題。一是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二是要求企業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衝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三是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範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企業是否制定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與本企業、單位實際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內容不全、填寫不規範,作業票要素記錄不全、防範措施不切實際、氣體檢測記錄不規範等問題。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二是指導轄區、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充分利用好省應急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三是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企業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有限空間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是否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未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或演練走過場,造成有限空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是進一步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督促檢查,著重檢視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二是大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導所屬企業、單位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落實不力的問題。目前我市有限空間監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部分縣區、行業主管部門對轄區、行業有限空間監管工作還不夠重視,對相關制度規定和安全知識技能宣貫培訓工作還不到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督落實不力、認識模糊、監管臺帳底數不清,安全監管“最後一公里”仍沒有打通,監督檢查和執法處罰失之於寬、失之於軟。一是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好省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範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間辨識全面、管理臺賬標準規範、作業審批制度嚴格執行、警示標識和危險告知牌風險提示到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齊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問題突出的企業、單位要進行通報、曝光,加大處罰力度,提高涉事企業、單位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監管執法威懾力,推動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間作業風險。

五、實施步驟

(一)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對監管範圍內的企業和單位進行全覆蓋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底數,建立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資訊表(見附件3)。(5月31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上報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資訊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見附件4)、管理臺賬(見附件5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本情況表)、隱患整改臺賬。各縣(區)應急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全面執法檢查,填寫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2),有限空間作業執法檢查表(見附件6),對企業、單位排查的隱患跟蹤指導,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一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臺賬、隱患整改臺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11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二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臺賬、隱患整改臺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

(三)互查、督查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辦組織各縣區開展交叉互查,併成立督查組,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於12月1日前向市安委辦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市安委辦總結通報全市專項整治情況,研究分析重點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內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教訓,充分認識有限空間作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守住安全生產這個基本盤,聚焦主業主責,認真查擺問題、查詢不足、補齊短板,拿出過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轄區、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方案,穩紮實幹,推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市安委辦統籌指導、督查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具體組織落實本行業領域的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工貿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門負責建築施工、市政工程建設、排水、燃氣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發改(能源)部門負責垃圾餘熱發電、熱力、油氣管道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保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其他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內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主體責任。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查詢、研判、預警、防範、處置、責任“六項機制”建設,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外委外包作業安全管控。

(四)強化安全監管。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安全管理鬆弛、隱患突出、基礎較差的企業開展精準檢查,發現問題的要責令整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今後凡是發生此類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造成人員死亡的由市級以上調查,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專項整治階段,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從嚴追責。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8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專案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資訊,及時上報重要資訊;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准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

5、適用範圍和定義

5、1適用範圍

各專案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於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後,專案部重新進行審批並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於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取樣規範》(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專案檢測裝置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稽核並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裝置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裝置、檢測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應急救援裝置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採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裝置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裝置,大功率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絡,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專案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專案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資訊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彙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絡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專案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並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衛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專案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10、資訊釋出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彙報後,經市住建局稽核向社會進行公佈。

11、後期處置

11、1善後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0、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裝置的儲備、保養等制度,並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後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裝置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屬於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本市各類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城市安全執行,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及《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道路和公路的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洋山島港區市級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應急處置,可參照本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本預案所稱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是指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洩漏等事故引發的,或因橋樑隧道設施效能退化導致的設施損壞(包括主體結構、路面系、附屬設施及附屬管線損壞等)及由此導致的次生事故。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響應、聯動應對,以人為本、快速處置。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市應急處置指揮部

重大、特大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發生後,視情成立市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領導確定,成員由相關部門、單位和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領導擔任,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就近開設。

2.4職能部門

市交通委是主管本市市政設施的職能部門,也是本市處置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的責任單位,綜合協調本市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

(1)動態掌握橋樑隧道執行狀態,及時組織收集、研判、報告、通報橋樑隧道預警資訊和執行事故資訊。

(2)會同市應急聯動中心組織、指揮、排程、協調各方面應急力量和資源,採取必要措施,對相關橋樑隧道執行管理單位下達指令,實施聯動處置;必要時,協助區縣處置橋樑隧道執行事故。

(3)組織實施公共交通的緊急排程,並協助疏散人員。

(4)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事發地及周邊區域道路的交通組織及時釋出交通誘導資訊,減輕事故對交通的影響。

(5)對事故現場周邊水域實施警戒和通航管制,維護相關內河水域的航運交通秩序。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和後續措施。

(7)對受損的橋樑隧道設施組織檢查、評估和修復;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做好事故調查、評估、總結等善後工作。

2.5專家機構

市交通委負責組建處置橋樑隧道執行事故專家諮詢組,為處置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提供決策諮詢建議和技術支援。

3預警預防

3.1資訊監測

3.1.1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各橋樑隧道設施執行管理單位,利用現有的橋樑隧道執行安全監測體系,結合日常檢查、檢測和養護,並依託公安、交通、地震、氣象等部門現有的全天候、全時段、全覆蓋監測網路,及時開展橋樑隧道執行狀況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

3.1.2完善橋樑隧道執行事故資訊共享機制,加強資訊的綜合分析與評估,提高相關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1.3在氣象災害及重大節假日、重要會議和重大社會活動期間,由橋樑隧道設施執行管理單位加強橋樑隧道執行狀態的監測和預報工作。

3.2預警級別與釋出

3.2.1根據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洩漏等事故對橋樑隧道設施執行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及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本市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和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橋樑隧道結構受到輕微損壞或附屬設施受到一定損壞,預測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黃色預警:橋樑隧道結構受到一定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3)橙色預警:橋樑隧道結構受到嚴重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極其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4)紅色預警:橋樑隧道結構受到極其嚴重損壞,極有可能發生橋樑隧道坍塌,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大範圍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嚴重影響。

3.2.2預警資訊釋出

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預警資訊釋出工作,依託現有預警資訊釋出平臺,通過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簡訊、智慧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範圍內及時釋出。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資訊釋出後,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3.3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後,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應急聯動中心、有關區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實施相應應急處置措施。

(2)根據需要,對相關橋樑隧道採取封閉、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提供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並通過道路通行指示牌、電臺廣播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佈。

(3)必要時,做好相關區域內人員疏散和車輛轉移的準備。

(4)組織有關應急處置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視情動員後備人員。

(5)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及裝置。

(6)對相關橋樑隧道採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應急響應

4.1資訊報告與通報

4.1.1一旦發生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及時通過“110”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也可通過其他方式向市交通委、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4.1.2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報橋樑隧道執行事故後,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發生後,要在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特大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或特殊情況發生後,必須立即報告。

4.1.3一旦出現事故影響範圍超出本市行政轄區的態勢,應當依託與毗鄰省市的.資訊通報協調機制,由市有關部門及時向毗鄰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通報。

4.2響應等級

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分別對應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當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2.1Ⅳ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重大執行故障或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現場重傷1-2人;

(3)現場造成少量人員受傷;

(4)橋樑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下。

4.2.2Ⅲ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樑隧道設施損壞,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2)橋樑隧道主體結構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

(3)現場死亡1-2人;

(4)現場重傷3-9人;

(5)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3-9人;

(6)橋樑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2.3Ⅱ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樑隧道主體結構嚴重破壞,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2)現場死亡3-9人;

(3)現場重傷10-19人;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10-19人;

(5)橋樑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2.4Ⅰ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樑坍塌或隧道塌方等事故導致橋樑隧道主體結構完全破壞,嚴重影響大範圍道路和水域交通通行且態勢可能進一步惡化;

(2)現場死亡10人以上;

(3)現場重傷20人以上;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20人以上;

(5)橋樑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億元以上。

4.3應急處置

4.3.1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發生後,相關的橋樑隧道設施執行管理單位應當在判定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的基礎上,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市應急聯動中心應當立即指揮排程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採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並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交通委和相關聯動單位應當按照指令,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地開展聯動處置。處置過程中,市應急聯動中心要實時掌握現場動態資訊,並進行綜合研判及上報。

4.3.2涉及人員生命救助的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救援,現場救援指揮長由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現場最高指揮員擔任。無人員傷亡或人員生命救助結束後,現場指揮長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實施專業處置。根據橋樑隧道管理權屬和屬地響應原則,由區縣視情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對屬地第一時間應急響應實施統一指揮,總指揮由事發地所在區縣領導擔任,或由區縣領導確定。現場處置措施如下:

(1)事發地所在區縣公安機關立即設定事故現場警戒,實施道路和水上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2)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應急力量迅速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和切斷危害鏈。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

(3)及時清除、轉移事故區域的車輛和船隻,組織搶修被損壞的橋樑隧道設施,根據專家意見,實施加固、維修等工程措施。

(4)必要時,組織疏散、撤離和安置周邊群眾,並搞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5)加強道路交通組織和現場指揮,釋出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等資訊,將事故對交通的影響降到最低。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4.3.3一般和較大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發生後,由交通、公安等部門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組織、指揮、協調、排程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3.4重大和特大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並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排程全市相關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事發地所在區縣、市交通委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立即調動相關應急隊伍和力量,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

4.4人員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應當加強個人防護,落實搶險和控制事態發展的安全措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和事態擴大。

4.5資訊釋出

4.5.1一般、較大橋樑隧道執行事故資訊釋出工作,由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市交通委負責。

4.5.2重大、特大橋樑隧道執行事故資訊釋出工作,由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市交通委提供釋出口徑。

5後期處置

5.1善後工作

事故責任單位和交通、公安、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及時做好受傷人員救治、救濟救助、家屬安撫、保險理賠及設施修復等善後工作。

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後,交通、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單位要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影響範圍、受損程度、責任及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評估與核實。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橋樑隧道執行事故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配備相應的專業施工裝置,積極開展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應急演練。

6.2交通運輸保障

橋樑隧道執行事故發生後,由公安部門及時對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及時組織相應的交通運輸工具,滿足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需要。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其他部門或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3裝備物資保障

進一步加強橋樑隧道執行事故專業處置物資保障工作,完善資訊資料庫,並明確其型別、數量、效能、儲備點和排程規則等。

6.4通訊保障

由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處置橋樑隧道執行事故提供應急通訊保障。

6.5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執行。

7預案管理

7.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負責解釋。

7.2預案修訂

市交通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7.3預案報備

市交通委負責將本預案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本預案定位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處置橋樑隧道突發事件的行動依據。各區縣政府和本市相關部門、單位可根據本預案,制訂相關配套實施方案,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並抄送市交通委備案。

7.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10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有分佈範圍廣、事故發生呈現季節性等特點,每年3月至10月為事故易發高發期,春夏兩季尤為突出。近年來,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會展城B區至南廣場地下汙水管網清理淤泥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存在盲區、死角,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禁不止,突發事件發生後盲目救援情況突出。為進一步深化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貴陽市貴安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確保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

二、整治範圍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範圍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為汙水處理、市政工程、環保工程、城鎮燃氣、物業管理、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電力、通訊等行業以及工礦商貿企業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二)責任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切實履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指導行業領域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房屋、燃氣、城市排汙等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按職責分工對電力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負責對市政工程建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燃氣、電力、城市排汙等網管、房屋、市政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特種裝置生產、維修、保養、使用、拆除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3.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4.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環衛、市政及城市園林綠化、所屬公園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5.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6.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長輸油氣管道設施、電力設施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7.教育部門負責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學培訓基地(機構)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8.工業和資訊化部門負責煤礦、民爆物品生產和經營、儲存、工業和工業園區、通訊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9.民政部門負責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社會養老場所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0.水務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水利設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汙水處理廠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1.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生產、漁業生產、農藥使用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2.商務部門負責成品油等專業效能源及汽車加油站、加氣站、燃料加註站、商貿企業、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報廢汽車、二手車行業、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3.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文旅行業(包括旅行社、星級飯店、景區、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等)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4.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5.林業部門負責林場、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木材加工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6.人防部門負責人防設施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7.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涉及放射性物品、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重點環保設施和專案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8.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其監管範圍內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9.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貴安新區各鄉(鎮)、大學城街道籌建委員會。負責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轄區內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0.生產經營單位(社會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並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帳;強化作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配齊並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有限空間安全裝置器材,充分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制度,強化全過程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並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型別、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資訊。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裝置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裝置、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墜器)、三角架等防護裝置。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裝置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裝置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員審查通過後,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範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全過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須設定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定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採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作業點(處)空氣流通,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於或者氧含量濃度低於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裝置。

(六)做好作業後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裝置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範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裝置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動員、再部署。當前正處於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落實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責任,在2018年貴陽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動員一切實力量對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真查實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確保不漏一家。

2.進一步全面調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並登記建檔,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3.開展現場指導。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後“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臺賬》(附件1),報各地行業主管部門稽核彙總後,報各地安委辦彙總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彙總情況表》(附件2),各地安委辦於20xx年9月30日前將附件1和附件2一併報市安委辦。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資訊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後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緻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所在地安委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配齊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4.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後,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至少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5.深化“雙控”體系運用。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並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運用好“雙控”體系系統。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於20xx年11月30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行政綜合執法、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電力、通訊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鬆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的企業,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對外包單位疏於管理髮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要依法從重處理,並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市安委辦把專項整治情況列為20xx年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1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及企業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製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及時報告、以人為本、統一指揮、逐級負責、處置高效。

4、適用範圍

裝備公司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需要實施應急救援時,適用本預案。

二、應急組織和職責

公司成立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承擔相關職責,各單位應成立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指揮機構。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具體負責有關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協調指揮工作。

2、相關部門要相應成立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管理小組,明確應急管理責任落實。

三、救援報告

1、發生有限空間作業責任事故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逐級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長。

2、接到報告應當根據需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並及時上報裝備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

3、遇有人員傷亡等事故時,現場作業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門申請救援。

4、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⑴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事故相關部門和人員。

⑵作業人數,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其他人員傷亡。

⑶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⑷需要應急救援的其他事項。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裝置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處置程式必須嚴格執行《鄭州鐵路裝備製造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配備相關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訊裝置、救生梯、安全繩索等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並確保每位應急救援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有限空間作業中發生事故後,監護人員及現場其他作業人員應當立即報警,不得在無防護措施情況下盲目進入搶救,應急救援人員實施救援時,應當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搶救過程中應至少留守一人在有限空間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3、救援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基本的急救和心肺復甦術,每個救援機構至少確保有一名人員掌握基本急救和心肺復甦術技能,還要接受作為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所要求的培訓。

4、救援人員應具有在規定時間內在有限空間危害已被識別的情況下對受害者實施救援的能力。進行有限空間救援時,應採取以下措施:

⑴告知每個救援人員所面臨的危害。

⑵為救援人員提供安全可靠的個人防護設施,並通過培訓使其能熟練使用。

⑶無論作業人員何時進入有限空間,有限空間外的救援均應使用吊救系統。吊救系統須符合將每個作業人員均應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繩索應從頭部往下系在後背中部靠近肩部水平的位置,或能有效證明從身體側面也能將工作人員移出有限空間的.其他部位。在不能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或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可能造成更大危害的情況下,可使用腕套,但須確認腕套是最安全和最有效的選擇。

5、人員脫離危險區域後按以下程式執行:

⑴現場急救極為重要,救護人員應立即使發生事故人員迅速脫離作業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有條件時立即給予吸氧。現場急救人員應有自救互救知識,以防急救者進入現場後自身中毒。

⑵當事故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時,已休克、心臟或呼吸已停止時,救護組應立即採取人工胸外按壓心肺復甦法(心臟擠壓使心肺復甦)等方法進行搶救,在送往醫院救治過程中,人工胸外按壓心肺復甦法不得停止,若事故人員能自行進行呼吸,應立刻進行吸氧,並應保持事故人員處於放鬆狀態、保持事故人員的體溫。

⑶現場急救。當事故人員脫離危險區域後,應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對症救護。如情況嚴重,應迅速向“120”急救中心及“119”或送就近醫院搶救。

⑷注意事項:急救要儘快進行,不能等候醫生到來,在送往醫院途中,也不能停止急救。急救方式:人工呼吸法;胸部擠壓法。如果事故人員呼吸停止,而且心臟跳動也停止,則須同時實施上述兩種急救方法。

6、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各工作組和成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當做出標記、繪製現場示意圖、製作現場視聽資料,並做出書面記錄。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7、事故救援完畢後,現場指揮部應組織救援人員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裝置設施,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調查。及時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

五、培訓演練

1、相關部門定期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掌握必要的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

2、定期組織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應急演練,並對演習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12

為深刻吸取“11.7”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強化防範有限空間事故能力,不斷提升我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水平,決定即日起在我鎮範圍內集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攻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紮實推進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厲打擊有限空間違法違規作業行為,推動企業從嚴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標準、規程、制度要求,確保轄區內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在全鎮範圍內集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攻堅行動,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根據專項整治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摸清有限空間底數並建立管理臺賬,督促企業全面自查自改,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三、整治重點

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嚴格落實屬地、部門監管(主管)責任,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包括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工貿、電力、海洋漁業、糧食倉儲、建築施工、市政工程、城鎮燃氣、汙水處理、特種裝置等),督促企業對涉及到的有限空間進行全面排查、辨識與確認,建立健全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嚴厲打擊有限空間違法違規作業行為,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一)是否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二)有限空間場所是否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三)是否按規定製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是否實行審批管理;

(四)是否向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三腳架、安全繩,以及與作業環境危險有害因素相適應的檢測報警儀器、正壓式呼吸器等有限空間作業勞動防護用品;

(五)是否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演練;

(六)是否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統一協調、管理,是否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審批。

此次整治的重點包含但不限於以上內容,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特點,進一步細化補充。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有限空間作業涉及的.行業領域廣泛,有限空間事故易發多發,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清醒認識當前我鎮安全生產形勢,切實提高認識,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攻堅行動的組織領導,要將本次攻堅行動與省、市、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我鎮各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全面細緻排查治理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隱患,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監管臺賬。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進一步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排查確認工作,全面查漏補缺,督促指導相關企業進行有限空間再辨識再確認,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並將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全部納入監管臺賬,健全完善有限空間監管臺賬。

(三)督促企業落實自查自改。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六必須六嚴禁”規定》(見附件2)要求,認真對照開展自查自改,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造冊登記,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銷號清單和隱患排查整治公示制度,並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實現動態閉環管理。

(四)強化監督檢查執法力度。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和執法行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聯合懲戒制度,以監督執法成果作為檢驗專項治理成效的重要內容,增強執法工作震懾力,提升有關企業負責人敬畏法律、敬畏紅線的意識,推動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堅決遏制事故發生。同時要加大執法檢查,對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制定防範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和未制定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擅自作業以及未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嚴處重罰。

(五)強化專題培訓和應急救援措施。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題培訓,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和應急救援基本常識,提升安全監管人員、企業安全人員知識技能。同時,督促和指導相關企業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完善有限空間應急預案,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應急演練和專題培訓,並將《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指南》(見附件5)納入專題培訓重要內容,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急處置能力,杜絕盲目施救,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請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認真做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於20xx年12月20日前將本單位相關工作總結連同有限空間企業統計表(附件3)、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工作情況彙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後一併上報送鎮安辦。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13

近年來,全國及我市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為深刻汲取有限空間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範和遏制類似事故頻繁發生,按照6月23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召開全國吸取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教訓視訊會議精神和《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的警示函》(遼安委辦〔20xx〕30號)以及7月8日《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管控的警示函》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安監總局第59號令)、《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範》(AQ3028-20xx)、《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範》(GBZ/T205-20xx)等規章和標準規範,市安委會決定在全市立即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各級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及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辨識有限空間基本情況,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主管單位和企業實現有限空間篩查確認及登記建檔率100%;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教育培訓率100%;有限空間警示標誌設定率100%;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率和現場監護率100%,有效防範一般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防範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二、專項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三、工作組織領導

市安委會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安委會副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市級部門分管領導擔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聯絡協調、督導檢查和資料彙總上報等工作。

四、專項整治範圍及重點

(一)檢查整治範圍

全市建築、市政、交通、工業、農業、水利、電力、通訊、醫藥、糧食、物資儲備等行業及複雜地質條件下各類隧道工程專案和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企業所涉及的停產、復產、清淤、除汙、檢維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間作業環節(詳見附件1)。

(二)專項整治重點

1.是否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確定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基本情況並建立臺賬;

2.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主管單位及施工企業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是否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入點附近設定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

4.是否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並做好記錄;

5.實施有限空間作業,是否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未經通風和檢測,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6.是否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護用品和裝置;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並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託外包作業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外包作業單位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五、責任分工

此次專項檢查整治,採取“條塊結合”、層級負責、分類實施的方式進行。

一是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負責組織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安委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地區要成立由安委會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評估分析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街道辦、鄉鎮政府要整合力量,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對轄區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包區劃片、專人負責、逐一入戶進行“全覆蓋”專項整治。

二是市安委會各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行業監管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對本行業領域的專項整治。要成立由本部門(單位)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排查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並對各區市縣、先導區本行業整治情況“全方位”督導檢查。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夯實主體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對本企業的專項檢查整治。企業要成立由本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專班,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廣泛宣傳,把專項整治責任落實到車間、到班組、到崗位、到具體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死角”“無盲區”。

市安委辦將適時對各區市縣、先導區、各部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各重點企業進行抽查檢查。每月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排程、通報,並將開展情況納入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把專項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線、保民生、促發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企業負責人親自掛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層層落實責任,紮實推動專項整治工作落實落地。

(二)強化措施,全力推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薄弱環節,把專項整治責任落實到具體機構、人員,覆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所有經營單位、企業,督促各類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在醒目位置設定安全警示標識,建立並落實作業審批制度和應急措施。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突出整治重點,嚴格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問題逾期不整改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格落實聯合懲戒和責任追究制度。要與正在開展的“三年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建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長效機制,本次專項整治結束後,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三年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開展整治工作,鞏固階段整治成果,推動有限空間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堅決防止專項整治工作流於形式、走過場。

(三)加強宣傳,提高防範。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宣傳力度,與當前正在開展的“五進”活動相結合,通過微信、網站、報紙、電視、標語等媒體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傳力度,督促企業開展內部專題教育,落實崗前培訓,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和科學施救常識,切實使從業人員掌握危險作業風險和作業要求,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傷亡擴大。

(四)從嚴整治,確保效果。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涉及有限空間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對本行業,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要對本轄區專項檢查整治發現的問題隱患,明確建立隱患清單及跟蹤督辦的責任,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認真甄別、跟蹤管理、掛牌督辦;各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對檢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定人、定責、定時限立行立改,確保專項整治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整改到位,形成閉環管理。市安委辦將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階段開展情況以簡報形式印發至各單位,專項整治結束後,將對各單位一些好的經驗作法及存在的問題在全市予以通報。

(五)強化資訊報送。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將(區市縣、先導區、市級部門)每月底報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臺賬(附件2)及階段性進展情況小結;11月20日前報送專項檢查整治彙總表(附件3)及專項工作總結。同時,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要將轄區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所涉及的有限空間基礎臺賬報市應急管理局相應處室。各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臺賬備查。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14

1.總 則

1.1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公路隧道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鄂安監發【20xx】3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省普通公路隧道內發生的大、中、小型車輛交通事故、危化品洩漏、火災、裝置設施故障等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釋出與資訊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

2.工作原則

2.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提高全員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預警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2以人為本,生命第一。始終將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最終目的,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公路管理部門應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單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部門聯動,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許可權,落實崗位責任制。

2.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實現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

2.5資源整合、協同應對。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裝置、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各部門間密切協作,發揮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建立資訊服務平臺,實現資訊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處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幹部職工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綜合素質。

3.應急指揮體系

應急指揮體系由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監控中心、應急工作組構成。各市州公路管理部門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3.1.1為加強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防禦和處置能力,省局成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指揮 長:省公路局局長

副指揮長:省公路局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局長、質量監督長

成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安監處(應急辦),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指揮部負責落實及督促其他部門應對公路隧道安全生產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部署全省普通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檢查落實情況;

(2)統一指揮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3)及時瞭解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發生的規模及可能帶來的損害後果,制定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二次事故,釋出啟動本預案命令;

(4)根據事故等級,視需要成立臨時專家組,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後處理意見;

(5)召開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佈處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務;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排程各方應急資源等;

(6)現場指揮、協調、督導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檢查處置救援方案執行情況,隨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7)當應急處置工作由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統一指揮時,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的指令,執行應急救援行動;

(8)向上級彙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2應急辦公室

應急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工作機構,其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修訂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辦法;

(2)負責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資訊的接收、核實、分析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告和建議;

(3)組織協調各應急工作組工作;

(4)傳達、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5)根據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組的要求,負責應急處置的具體日常工作;

(6)負責收集、彙總隧道交通事故資訊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資訊;

(7)負責組織局機關各部門研究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執行機制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8)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監控中心(應急指揮中心)

應急狀態時監控中心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1)實施24小時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處理上級和應急協作部門的預測、預警資訊,跟蹤監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資訊,實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3)負責資訊系統通訊保障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援系統正常執行工作,負責通訊保障工作;

(4)協助應急辦公室收集、彙總隧道突發事件資訊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資訊;

(5)充分利用各種專業手段實時釋出預警資訊;

(6)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局指揮部內相關部門人員組建,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六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應急辦公室擬定,應急指揮部審定。各組人員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當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時,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長因故缺位時由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3.4.1綜合協調小組

由應急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安監處、黨委辦公室、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檔案;根據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本級及上級報送應急工作材料;

(2)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向社會通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影響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2交通秩序小組

由路政負責人任組長,路政施救、養護應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1)根據現場的範圍和交通情況,協助交警和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誌;

(2)協助交警及時實施對隧道道路的監控、應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復交通等工作,提出車輛繞道方案並組織實施;

(3)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於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定警示標誌。

(4)維護搶險現場等候車輛及行人的秩序,組織、協調疏通隧道突發事件導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及時做好疏導交通或單幅雙向通行等工作;

(5)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3現場勘查小組

由養護負責人任組長,路政、養護人員組成。

(1)確定事故現場安全後,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裡、由整體到區域性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範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2)檢查隧道質量狀況及附屬設施受損情況,確定維護方案並展開作業;

(3)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4通訊保障小組

由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組長,相關處室人員組成。

(1)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等工作,確保資訊聯絡暢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和120急救中心等相關單位的聯絡工作;

(3)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訊保障工作;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5後勤保障小組

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財務處、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6總結評估小組

由副指揮長任組長,應急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組成。

(1)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並嚮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通訊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彙報情況。

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後勤保障小組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預警狀態或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通訊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宣佈解散。

4.預警預防

4.1預警與預防原則

本著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資訊的蒐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防

(1)加強路況資訊及安全宣傳,努力提高民眾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普及安全常識,消除公路隧道安全隱患;

(2)加強公路隧道安全行駛的宣傳,在隧道相應位置設定提醒駕駛員注意安全的標識標牌,及時變更資訊提示內容;

(3)要建立完善公路隧道安全監視系統,實現實時監控,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4.3預警行動

(1)應急辦公室接到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報告後,立即以電話形式向局應急指揮部通告隧道突發事件資訊;

(2)加強監測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並將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

(3)監控中心跟蹤監測隧道突發事件資訊,隨時嚮應急辦公室報告最新情況。

(4)應急辦公室全面掌握事態發展趨勢,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具體處置意見,為決策提供依據。

4.4資訊報送和處理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資訊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佈道路重特大事故報告電話。

4.4.1資訊報送原則

遵循“迅速、準確、真實”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報送公路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資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死亡事件必須以快報形式逐級上報應急辦公室。特別緊急的情況下,可直接報至應急指揮部。各級應急救援機構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4.2資訊報送程式與時限

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資訊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交通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和處理辦法》中規定的有關公路突發事件和險情應在30分鐘內將資訊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報省局應急辦,1小時內報省廳和省政府應急辦,2小時內報部應急辦,並進行電話確認。

4.4.3資訊報送內容

應當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如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情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資訊來源;事件起因、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以及影響範圍和事件發展趨勢;已採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計劃;資訊報送單位、聯絡人和聯絡電話等。對於情況不夠清楚、要素不齊全的資訊要及時核實補充內容,並將後續情況及時上報。對突發事件處置的新進展、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特別重大事件的處置情況資訊應每日一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要進行終報。

4.4.4突發事件現場資訊採集

事發地公路管理部門應急機構、現場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資訊的採集和報送。

資訊報告的主要方式是電話、網路、傳真、手機簡訊及其他通訊手段。

需要重點採集的資訊包括: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的情況;公路隧道損毀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影響範圍及發展態勢,可能會引起何類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的單位、人員及組織情況,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已發出的援助要求和已開展救援活動的時間、裝置、聯絡人等。

4.4.5資訊處理

應急辦公室負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資訊分析工作,追蹤事件進展,及時掌握最新動態,將事件分析結果報送應急指揮部。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資訊報告同時上報省政府應急辦和廳應急管理機構,並通報有關單位。

5.應急處置

5.1預警級別的劃分

按照應急啟動級別從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響應等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響應等級,並分別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

5.1.1Ⅰ級(紅色)啟動標準

因隧道內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嚴重洩漏,致使隧道無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內發生火災造成無法通行的;發生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並造成人員死亡、短時間難以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的突發事件;以及社會安全事件。

5.1.2Ⅱ級(橙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並造成嚴重傷害的安全事故。

5.1.3Ⅲ級(黃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擁堵的,並造成人員受到傷害的安全事故;當氣象部門發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預警資訊的;隧道進出口出現濃霧、大雪和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或雪後隧道進出口路面積結冰的;隧道附屬設施遭到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5.1.4Ⅳ級(藍色)啟動標準

隧道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未造成交通擁堵的。

5.2應急響應

5.2.1啟動程式

當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達到Ⅰ級響應條件時,由省局應急指揮部啟動特別嚴重級應急響應程式,並上報省廳備案。當應急響應條件達到Ⅱ級(含)以下響應條件時,由市州應急指揮機構宣佈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程式,並上報省局備案。

5.2.2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和通訊保障小組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2)交通秩序組根據現場的範圍和道路交通情況,協助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誌,待公安和消防部門到達後,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實施交通管制、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於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在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定警示標誌。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確分流路線。若發生火災,應第一時間通知消防部門,並指派專人引導,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完成火災施救工作。

(3)現場勘查組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裡、由整體到區域性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範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4)總結評估小組及時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接到上報資訊後立即報送指揮長。

(5)當事態發展超出應急處置能力時,立即上報上級部門請求支援。

5.2.3響應終止

Ⅰ級響應終止

由省局應急指揮部採取如下程式終止響應:

(1)應急辦公室根據掌握的事件資訊,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嚮應急指揮部提出Ⅰ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後,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明確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後續處理意見;

(3)應急指揮部解除應急工作狀態,應急辦公室負責在2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4)必要時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向社會宣佈Ⅰ級應急響應結束,說明已經採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應急響應終止後將採取的各項措施

(5)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善後工作。

Ⅱ級(含)以下響應終止

市州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掌握的事件資訊,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由第一負責人決定終止響應。

5.3處置措施

5.3.1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處置。省局應急辦要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後報告及總結工作。

5.3.2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協調與聯動,配合交警實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強道路巡查,隨時掌握路面資訊。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施救工作;

5.3.3及時將所轄路段的事故情況、道路通阻資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3.4要加強與相鄰路段部門的聯絡,保持與其經常的溝通,互通路況資訊,做到心中有數,相互支援與配合;

5.3.5當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級應急能力或目前已有應急人員、物資、裝置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時,報請上級部門給予支援。

6.應急物資與裝置保障

各市州、縣市區應建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統籌考慮轄區專用裝置的配備。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裝置配備計劃,按《湖北省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規定》(鄂路安【20xx】157號)的要求,加強應急物資儲備與管理,採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隧道管理與應急處置的科學化、智慧化、制度化,與業內相關資質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合作關係,拓寬應急物資裝置保障渠道。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7.1.1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7.1.2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7.1.3對不按法定程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釋出預警資訊、不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出現瞞報、誤報、漏報、遲報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和重特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2補助和撫卹

對因參與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全省公路行業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應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經應急指揮部審定,上報省廳備案。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7.3.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7.3.2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7.3.3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後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7.3.4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7.3.5應急物資及裝置的資料資料應每年更新一次。

7.3.6有關部門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相應應急預案。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7.4.1本預案由省公路局制定,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7.4.2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7.4.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8.附件

應急響應指南

為了更好地實施隧道應急救援,隧道救援區段進行了合理劃分。救援區段的劃分不僅要考慮隧道事故影響範圍、通風排煙控制、救災裝置的位置、救援隊伍的駐地,而且要考慮人行通道、車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為明晰響應行動,現以東西向隧道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指南如下:

Ⅰ級響應(危化品事故、大、中事件應急響應)

8.1危化品事故應急響應

8.1.1危險品事故的前方的車輛正常駛出隧道。

8.1.2發生危險品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立刻下車,利用隧道內的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報警。

8.1.3監控中心接到報警後,調整可變情報板,交通訊號指示器,並且通過有線廣播系統向隧道內的人員發出警報訊號,封閉隧道交通。

8.1.4監控中心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8.1.5監控中心向交警、路政和當地環保部門發出求救訊號。

8.1.6交警或路政趕到事故現場後立刻疏散被困車輛,引導被困人群撤離隧道,若事故現場有人嚴重受傷,現場交警或路政人員電話求救120.

8.1.7醫院接到求救訊號後,立刻安排相關科室做好救助準備,同時出動120救護車輛趕往事故現場。

8.1.8 120救援車趕到後救助傷員,並立刻撤離返回醫院。

8.1.9環保部門趕到現場後,分析危險品型別,提出處理方案;有關專業部門處理事故現場。

8.1.10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後由環保部門檢測,確定滿足衛生標準後,再通知現場救援指揮部。

8.1.11指揮部向交警、公路等部門下達處置指令。公路部門通過監控中心通知路政、養護部門進入隧道處理現場,並檢查可否恢復通車。

8.1.12若可以通車,則監控中心恢復隧道交通。

Ⅱ級預案(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訊號後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型別。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訊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後方車輛行駛。左線事故點後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後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右線除進出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餘均為綠色並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資訊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通過右線進口將車停放在右線事故點後的橫通道附近,徒步穿過該橫通道趕往事故現場。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並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後開啟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後車行橫洞附件及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後,改變隧道內的交通訊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事故點後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右線”,右線交通指示器除進口處為紅色外,其餘均為綠色並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左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後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後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趕往隧道西口,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左線並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後掉頭原路返回,通過活動護欄到右線或通過事故點後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進入隧道右線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並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訊號。

8.2.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訊號後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型別。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訊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後方車輛行駛。右線事故點後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後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左線除進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餘均為綠色並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資訊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後,則交警、路政進入隧道右線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通過活動護欄逆行進入隧道左線。將車停放在事故點後第一個橫通道附近,徒步進入右線事故點,交警和路政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並通知相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後開啟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後車行橫洞附件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後,改變隧道內的交通訊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如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右線事故點後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左線”,左線的交通訊號指示器除隧道進口為紅色外其餘均為綠色並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右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後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後方車行橫洞進入左線,正向駛出隧道東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輛趕往隧道西口,通過活動護欄,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右線並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後掉頭原路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並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訊號。

Ⅲ級預案(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訊號後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型別。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訊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後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後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資訊中心。待路政到達後,開啟事故點後的第一個車行橫洞的捲簾門。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右線經事故點後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駛向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後,交警路政則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並在隧道西口活動護欄掉頭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後的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並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最後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監控中心開啟事故點前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最後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路政開啟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120急救車提高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點救援後,若事故發生在最後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在事故點前方第一個車行橫洞掉頭進入右線,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最後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在東口活動護欄掉頭從右線返回。

(11)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並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2)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訊號。

8.3.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訊號後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型別。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訊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後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後方車道第一個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資訊中心。

(6)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後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並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監控中心開啟事故點後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路政開啟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救護車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左線,經事故點後第一個車行橫洞駛進隧道右線事故點救援,救援後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並在隧道東口活動護欄掉頭駛進隧道右線,救援後經隧道西口撤離。

(11)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後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後,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並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訊號。

Ⅳ級預案(一般事件應急響應)

8.4一般交通事故救災應急響應

(1)隧道監控中心發現或接受報警訊號厚街,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型別。

(2)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訊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後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後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3)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和路政,同時報告資訊中心。

(4)事故處理完畢後,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好情況,並將檢查情況報告隧道監控中心。

(5)隧道監控中心接到報告後,若已正常則恢復隧道交通訊號。

8.5隧道雨雪、霧應急響應

(1)大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傳送“大霧天氣、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傳送“隧道外霧大、減速慢行”。

(2)在小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傳送“天氣有霧、減速慢行”;隧道出口傳送“隧道外有霧、減速慢行”。

(3)在大、中、小雨的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傳送“雨天路滑、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傳送“隧道外下雨、減速慢行”。

(4)在雪天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傳送“雪天路滑、減速慢行”。

8.6隧道附屬設施應急響應(隧道停電應急響應)

(1)中控人員發現停電後,立即停止巡邏車前往隧道預警,並切換可變情報板(隧道停電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施救車、急救單位前往隧道口預警,通知監控中心;

(3)及時聯絡供電部門,瞭解停電原因和大致來電時間;

(4)隧道電工接到雙路停電的資訊後,立即進行自發電供電,配合巡邏人員做好預警工作後,在配電房內監視供電系統,隨時準備來電切換;

(5)巡邏人員在接到通知5分鐘內帶上必備器材(錐形警示帽、閃光燈)穿反光背心,駕車前往現場;

(6)巡邏人員在20分鐘內在規定位置按要求完成設定臨時警告標誌、限速標誌,提醒過往車輛急行慢行;

(7)停電期間加入巡查力度,預防隧道內各類突發事故,保證執勤時的人身安全;

(8)恢復供電後,配電房立即恢復隧道正常供電,巡邏人員撤除各類臨時標牌,監控室切換訊號燈、可變情報板為正常通行模式,防滑隧道正常通行。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方案15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魯安辦明電〔20xx〕30號),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淄安辦明電〔20xx〕20號),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防範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汲取教訓,嚴防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7月25日,德州市山東速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工在天衢辦事處於莊排汙泵站排汙井內部作業時掉落汙水池,造成3人死亡。7月31日,菏澤市牡丹區菏澤華西物業服務公司工作人員在高新區中華路、蘭州路交叉路口東南側汙水提排口進行提排電機泵維修作業過程中,發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清晰認識當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面臨事故多發、頻發的嚴峻形勢,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增強抓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目前天氣炎熱,使有限空間作業風險係數增高、隱患增多,由於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聚集,氧含量不足,存在缺氧室息、中毒、觸電等多種危險因素。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堅決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作為安全生產檢查必查專案。各類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緊抓重點環節,明確責任人員,進一步開展風險辨識,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堅決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發生。

二、迅速行動,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在鞏固安全生產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行動成效基礎上,結合正在深入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針對存在有限空間的重點行業領域,從現在開始至8月底,立即開展為期1個月的安全專項整治。住建部門要以建築、市政工程為重點,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以市政設施的養護維修、改(擴)建、城市排水為重點,水利部門要以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汙水作業等為重點,交通運輸部門要以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養護為重點,環保部門要以環保工程為重點,應急管理部門要以危險化學品、食品加工、皮革等工貿企業為重點,開展有限(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其他部門也要結合自身實際,扎,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對發現的不履行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責任,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規章制度的企業(單位),要依法從嚴處罰。

三、嚴格管控,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八個到位”;一是安全責任到位。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應急救援人員、作業方案審批人員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到位。企業應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作業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等。三是安全教育培訓到位。企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作業、應急救援人員等進行專項安全培訓教育,並經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四是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到位。企業必須對本企業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及時評估有限空間中危險物質、危險因素來源、危險物質可能導致的事故等風險。五是作業審批到位。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隊伍嚴格執行審批程式,制定作業方案,經批准後方可實施作業。六是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到位。作業前要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原則;作業時要採取連續通風和連續監測,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空氣呼吸器等安全防護裝置,監護人員必須全過程持續監護;作業完成後要及時將全部作業人員撤離有限空間。七是外包作業管理到位。企業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要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作業時發包單位應派專人監督管理。八是應急準備到位。企業應根據有限空間型別,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補齊短板,預防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宣教,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及各種新媒體打造全方位立體化科普宣傳氛圍,提高全社會對有限空間作業的風險認識。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堅持安全生產警鐘長鳴,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杜絕違章。要開展針對性地應急演練,發生意外時,要科學施救,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人員傷亡擴大。要建立市政工程、建設專案開工前風險評估制度,將有限空間安全教育納入專案建設的日常監管。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原則,做好外包隊伍、臨時僱傭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對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監督,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

五、有關要求

(一)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安排部署,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二)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要建立問題清單和問題排程臺賬,強化閉環管理,確保每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請於8月27日前將問題清單及排程臺賬、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報告(包括基本情況、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報送鎮安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