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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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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學校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1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確保教學用電的暢通,減小觸電的影響,有效搶救觸電者,制定如下應爭預案:

1、若發生觸電後,在現場處理的同時立即通知電管員拉閘停電,並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醫務室人員到現場進行搶救,並安排找車,以備使用。

3、若電源控制較遠,可先用木柄刀或電工膠鉗剪斷電路,然後再切斷電源,拉開電線。

4、搶救者在絕緣的情況下,拉開觸電者,把觸電者拉開。

5、當傷員脫離電源後,應立即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跳,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就地搶救。

6、呼吸停止,心博存在者,就地平臥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心博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7、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則應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迴圈,恢復全身器官的氧供應,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

8、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有無其它損傷,如有外傷,灼傷應同時處理。

9、實施了急救措施後,立即送往豐樂衛生院進行治療。

10、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派人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採以的措施、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11、領導小組進行事故調查,責任分析,並形成調查報告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2、總結經驗教訓,教育師生。

學校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2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檔案精神和市教育局安全辦檔案精神,本著“預防為主、措施到位、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決杜絕因樓道擁擠或各項活動中而產生踩踏傷害事故的發生,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

2、堅持學校統一領導,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組分管,落實各責任區域負責人責任。

3、堅持快速反應,採取果斷措施積極應對,防止事態擴大。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學校範圍內發生的擁擠踩踏事件,擁擠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世林(校長)

副組長:徐文年、楊景瑞賈桂福

組員:李永勝、馮獻花、各班主任、孫孝霞

職責:

(1)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方案

(2)統一指揮擁擠踩踏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學生踩踏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主要負責制定應急預案,教育學生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加固重點部位;發生踩踏事故後,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值班老師負責監護。

各班主任負責管理本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範圍學生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學生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學生,防止學生擁擠。值周教師負責管理學生上下樓梯、上下學行走及課間活動的安全,以及走廊、餐廳、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防止擁擠、踩踏、燙傷事故發生。

三、日常防範

1、加強師生的日常安全、行為規範、法制教育,增強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自我防範能力和自救能力。

2、向學生強調上下樓梯的速度要適當,實行錯時放學制度。

3、加強對學校走廊及樓梯的日常衛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責任。

4、要從實際出發,合理安排作息時間,課間要留有足夠的時間。

5、出操、升旗儀式、上專用教室上課、放學、社會實踐活動等等,要求各班學生右側單排行走。

6、要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對樓道、樓梯裝置設施的專項檢查,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7、要及時安裝修復教學所需的照明設施,並定期對學校建築物、電器線路進行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要對不符合標準和不牢固的樓道欄杆、樓道扶手進行加高、加固。

9、在過道及樓梯明顯位置張貼“靠右行走、請勿擁擠”等提醒標誌,保持樓梯及過道通暢,無雜物堆積,雨雪天時在過道及樓梯鋪墊防滑物質,設立防滑標誌。

10、設立“今天我值日”班幹部值日崗,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作用,做好對學生不安全行為的監督、檢查、勸阻等工作,並及時直接向班主任反饋。

四、資訊報告

如發生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現場教師應立即向校長報告,學校應立即向教育局和衛生局報告。

五、處置措施

1、一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宣佈:①所有人員在原地站立不動,不準向前移動。②樓面上的人員有序地向後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③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④迅速報告學校防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組,立即啟動本預案。

2、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請求緊急救治,協助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3、學校擁擠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5分鐘內到達現場開始工作,現場組織應急處置。

4、通知學校門衛值班室維持秩序,如效果不好,撥打110請求幫助。

5、後勤主任負責在事故現場設定警戒線,負責維護現場秩序,遭免擁擠和混亂,併為救援人員提供通道。

6、及時準備救護車輛。

7、副組長負責抽調工作人員和教師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與受傷學生的家長聯絡,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8、派中層領導、老師去醫院,探視、慰問受傷學生。

9、事故現場的警戒線必須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隱患排除,事故調查結束後,方可解除。

六、善後處理

1、及時、準確地向廣大師生和家長公開資訊,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2、組織保險理陪等相關事宜。

3、妥善處理死難人員後事。

4、及時分析事故原因,如是基礎設施的.問題,應立即停用,採取措施加固加牢或予以拆除。

5、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七、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處置順利進行的責任人嚴肅處理。

4、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違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責任。本預案由哈爾腦國中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加強和改進培訓機構安全檢查工作,保障全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全體員工

二、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師生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和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全體師生髮現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師生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出現安全事故,造成身體傷害應迅速送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2、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做好家長、家屬的安撫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穩定。

4、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惡性傷亡事故。

當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應急預案處理的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四)地震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安全第一,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活動,都應及時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擴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人為破壞。

1、加強培訓機構保衛,阻止外來人員進入培訓機構內。

2、發生暴炸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學校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4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的緊急通知》和市、區、辦事處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在積極預防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 領導指揮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二、 等級劃分:

一般事故:房屋發生區域性開裂、傾斜現象,有倒塌危險。

重大事故:房屋已經開始壓塌或者區域性已經倒塌,將會引起大面積倒塌的危險。

三、 應急流程:

一般事故發生時,及時廣播通知全校處於應急狀態,終止上課,啟動應急預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立即趕赴教室組織學生進行疏散,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隨時關注事故的變化,避免擴大,程度加深。

流程:警報——疏散——報告——總結

重大事故發生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在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立即趕赴本班教室進行組織。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警(廣播室教師或者電話旁的教師),廣播或者長時間的電鈴為警報訊號,認真做好事故後期處理。

流程:報警——疏散——報告——搶救

四、 其他事宜:

1, 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和門衛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流程不變;

2, 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 事故發生後,組長負責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副組長和組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救助;

4, 人員疏散:

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

教師應在最後離開危險區域;

教學樓通道為東西樓梯,由班主任組織有序進行,疏散順序為:一樓四個班——二樓(東為三乙,西為三甲、四甲)——三樓(東為六乙、六甲,西為四甲、五甲、五乙),臨時聚集地點為校外公路旁,指揮小組指定教師進行人員清查和紀律監督;

家屬樓通道為中間樓梯間,女人、老人、小孩優先疏散;

5, 協助疏散:確保樓梯口的暢通,門衛應及時開啟校門;

操場學生應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負責人疏散學生後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

6, 傷病救助:發生事故後,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一 般傷病為三醫院,重大傷病為一醫院,萬樂老師負責組織人員);

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

傷病人員臨時聚集點為漁光居委會,臨時救助人員由校醫生負責;

事故發生後,指揮小組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特別是受困或者受傷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後期事項;

7, 聯絡電話:醫警:120 火警:119

學校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5

一、事故預防

1.學校必須建立切實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齊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標準安裝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標誌,並保持完好,定期檢查,隨時保證使用。

3.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4.加強實驗室管理,對易燃易爆實驗用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隨用隨領。

5.要有專人經常檢查電路電線、電器裝置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嚴格校內用火、用電、用氣與鍋爐管理。對食堂、倉庫、實驗室、圖書館、宿舍等要嚴格按照防火規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教育與管理。不得擅自拉設電線或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8.校舍的樓梯、樓道、樓門等嚴禁堆放雜物,上課時教室前後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9.向教師、學生傳授與普及防火、滅火、逃生知識,每學期組織開展逃生演練。學校組織開展集體活動前,要制定防火應急預案。

10.禁止學生到火場救火,禁止到燒烤場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式

1.獲得火災資訊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打119報警,並同時向值班領導與單位領導報告。學校及時安排人員在路口接消防車。

2.學校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並將學校火災狀況及時向鎮聯校、鎮政府與教育局報告。

3.在初起火點現場的教職員工,要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自救。

4.校舍發生火災時,當班或值班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判斷火災情況。若能衝出火災區的,應指導學生用毛巾浸水後低身有序地沿樓梯到達底層地面開闊地。下樓梯時要有秩序,不可擁擠,推搡。火災太大,一時不能出火災區的,應採取其它應急措施等待援助。

5.各救援小組迅速趕赴指定位置,在樓梯口、拐彎口、叉道路引導學生安全撤離。搶救小組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在集合地點對學校所有人員進行清點,尋找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6.救護小組應當努力營救事故現場的傷員,並將他們安全轉移。

7.警戒小組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和學校周圍設定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學校財產安全。火災撲滅後,必須根據應急總指揮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學校周圍警戒線和事故現場警戒線。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情監測監控,生活用水的消毒與監測,食品衛生檢查監控和被汙染環境的消毒處理等工作。

9.瞭解師生及家屬基本情況、做好受傷者及死者家屬的穩定、慰問工作。需心理疏導的開展心理疏導工作。

10.儘快恢復破壞的水、電和通訊設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對外發布資訊。

12.有人員受傷的及時通知保險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