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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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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精選15篇)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源頭和基礎抓起,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此次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工貿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堅決防範和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範圍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為全鎮所有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建材、機械、輕工、自來水廠、沼氣池、汙水處理設施等重點部位。

四、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定情況;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範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

1. 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居要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並於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蔣家橋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 宣傳發動。鎮各有關部門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採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企業、進村場、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 全面調查摸底確認。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並建立健全企業臺賬。

(二)培訓教育階段

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並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階段

1. 企業對標自查自糾。企業要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裝置;作業程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裝置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詢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並予以整改。6月30日前各企業將有限空間自查自改情況及《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簽字蓋章後上報鎮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 組織專項執法。鎮安監辦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59號)的規定,將執法檢查貫穿始終,對相關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對建材、自來水廠、機械、沼氣池等重點企業要實施全覆蓋檢查;對其他有限空間企業的抽查不少於80%。

(四)全面執法檢查階段

1. 全面督導檢查。鎮安監站將有計劃地組織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採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有關村場和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 及時總結和通報。各村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並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場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排程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並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鎮安監辦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嚴格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根據徽州區“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區政府安委會第三次全體(擴大)會議部署,全面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精神,在全鄉範圍內開展防範有限空間中毒窒息事故專項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排查整治各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風險隱患,切實加強有關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風險防範意識,全面提升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水平,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鏈條和管理辦法,建立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制度體系,形成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底。

三、整治範圍

全鄉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有限空間作業的,都要開展專項整治。其中,化工、建築、電力、建材、餐飲、市政工程、環保工程、燃氣、汙水處理、特種裝置、通訊施工等易發生有限空間中毒窒息事故的行業領域,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重點對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密閉或半密閉裝置,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廢地坑、井、地窖、汙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間,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地上有限空間,針對性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四、整治內容

(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是否開展風險辨識,並建立健全相關安全制度。

1.企業對有限空間存在的風險和隱患是否進行了辨識和排查管控,並建立相應的臺賬;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二)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是否對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開展了相關專業培訓。

1.是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培訓;

2.是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3.是否開展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培訓;

4.是否開展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培訓;

5.安全培訓是否有專門記錄,並由參加培訓的人員簽字確認;

6.是否制定相關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是否落實了安全防範措施。

1.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執行了稽核程式;

2.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是否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3.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是否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

4.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重新通風、重新檢測;

5.作業人員是否配備能夠有效防護現場有毒有害物質的呼吸器、防毒面罩,並佩戴必要的通訊裝置、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

6.是否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7.是否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警示說明;

8.企業是否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

9.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現場負責人是否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

10.作業人員與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訊聯絡裝置;

11.監護人員是否始終在作業現場,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

12.存在交叉作業時,是否採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13.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後,是否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

14.企業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是否發包給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是否與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是否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15.有限空間作業中發生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是否立即報警而不是盲目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實施救援時,是否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四)行業主管部門是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1.行業主管部門是否開展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調查摸底,並建立工作臺賬;

2.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時,是否重點抽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檢測記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應急救援演練、專項安全培訓等情況;

3.有安全管理和執法職責的部門是否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培訓,是否將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檢查納入年度執法工作計劃,併為檢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檢測儀器。

五、整治措施

(一)開展風險辨識。各村、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要懸掛警示標誌和風險告知牌,標明具體編號、位置、種類、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等。

(二)健全管理制度。凡涉及到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定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三)嚴格作業審批。各村、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將有限空間作業作為特種作業進行管理,企業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作業環境評估、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應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稽核,並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嚴格執行作業票審批制度,需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現場專案負責人批准方可實施作業。

(四)加強安全培訓。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和效果,普及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常識和科學施救知識。要督促企業開展內部專題教育,落實崗前培訓,切實使從業人員掌握危險作業風險和作業要求。

(五)提升救援能力。各企業要根據作業需要,配備氣體檢測裝置、快速檢測裝置、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通訊報警裝置、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呼吸器具等相應的安全裝置設施,並定期檢查保養。有限空間作業時必須按要求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尤其是開展現場救援時,必須使用有毒氣體檢測儀進行檢測,施救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避免事故傷亡擴大。

(六)強化監督執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以及違反高危作業規程等行為,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和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制度,強化執法震懾力。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對於發生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造成1-2人死亡的由市級調查,對發生事故的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4月底前)。各村、各有關部門根據本地本行業領域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本地本行業領域整治工作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至11月)。各村、各有關部門和企業開展全面摸排,對排查出的有限空間作業風險隱患列出清單,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各村、各有關部門對整治成果進行評估總結,併成立檢查組,對本地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工作開展情況納入20xx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將開展專項整治作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切實抓好落實、抓出成效。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加強指揮排程,壓實工作責任。

(二)強化監管協作。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交叉領域要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形成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合力。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各有關部門要邊整治邊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要進行專題研究並及時修訂完善相關制度規範,切實增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與監督,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在醫院範圍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部門和崗位適用。

3.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4.有限空間作業責任制

4.1科室負責人、管理人員、班組負責人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

4.2職責

4.2.1科室負責人職責:科室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為有限空間作業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2.2科室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檢查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措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4.2.3班組負責人職責:

(1)在安排有限空間作業前,認真研究佈置操作方案,如對操作方案有疑問必須立即反映暫停作業,不得有誤。

(2)對凡是進入有限空間檢修、清理、作業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嚴禁其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標識,並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全過程掌握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向科室負責人、管理人員報告,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權的人員進入。

4.2.4作業人員安全職責: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式、防護設施符合要求後,進入作業;並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5.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5.1通風

5.1.1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應當採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

5.1.2發現通風裝置故障停止運轉,必須立即停止有限空間作業,清點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

5.1.3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后方可進入。

5.2照明

相應部門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燃性粉塵時,照明、通訊裝置應符合防爆要求。

5.3勞動防護用品

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與使用。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6.1對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科室管理人員、班組負責人在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6.2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

6.3有限空間作業前,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現場負責人應當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

6.4有限空間作業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警示說明;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存在交叉作業時,採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6.5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後,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應當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

7.有限空間作業外包管理要求

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施工作業的,應當發包給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並與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為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桐鄉市安全生產三年行動計劃》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桐鄉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健全安全監管臺帳;有限空間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最大限度杜絕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二、明確分工

本次整治重點是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市級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進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管危化、機械、冶金、有色、建材、紡織、輕工等工貿企業的有限空間;經信局:負責監管企業技改專案、騰退關停等企業(單位)的有限空間;商務局:負責監管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的有限空間;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負責監管環保設施裝置等形成的有限空間;建設局:負責監管市政公用設施執行、建築工地地下工程等有限空間;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監管市區環衛設施、全市涉及垃圾分類的有限空間;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管養殖場的沼氣池、糞池等有限空間;交通運輸局:負責監管交通道路建設工程的涵洞、隧道等有限空間;供電公司:負責監管電力井、電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管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其他部門:負責監管各自行業內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各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對於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行業領域企業(單位)進行一次集中培訓。督查檢查時,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於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採取停產停業整頓、立案查處等措施。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裝置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要求企業(單位)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衝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並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範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指導本轄區、本行業企業(單位)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檢查,著重檢視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同時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20xx年7月8日至7月24日)

1.制定實施方案。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召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會議,將整治內容及要求傳達到納入整治範圍的每家企業(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全面排摸。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範圍和要求,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無遺漏,並建立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企業臺賬。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7月25日至9月15日)

1.組織專題培訓。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有限空間的管理要求,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全面系統開展一次教育培訓,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三級培訓,常態化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做到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後方可上崗作業,並在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

2.指導開展自查自糾。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企業(單位)對照專項整治內容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2),組織開展本單位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單位,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單位)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4.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單位)自查自糾情況要組織集中檢查。對企業(單位)在有限空間辨識不明晰、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員工教育培訓不全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齊全、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等重要環節進行對錶(附件2)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違法行為實施限期整改、掛牌整治和依法查處,並將相關情況報市安委辦。

(三)抽查督查,全面總結(20xx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督查,進行全面總結,固化健全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整治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各專業安委會牽頭單位和相關安委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八個一”的要求(制定一個專項整治方案、組織一次作業企業人員培訓、開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企業單位臺賬)、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機制、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掛牌整治一批問題隱患、集中曝光一批違法企業),抓好業務條線的整治工作。市安委會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督查工作。各鎮(街道)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組織開展本轄區專項整治。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把全面落實企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之一,各相關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全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企業(單位)落實有限空間各項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xx版)》等相關法律法規,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防控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立案查處一批違法行為,集中掛牌整治一批問題企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單位,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強化宣傳教育。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整治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並對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列進行集中曝光,擴大社會教育面,提高公眾安全意識。

請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將聯絡員名單和實施方案於7月13日前報市安委辦,將桐鄉市有限空間底數排摸表(附件1)於7月24日前報市安委辦,將工作總結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3)於9月28日前報市安委辦。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各類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進一步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管理臺賬;有限空間涉及的安全生產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和應急救援裝備及個人防護用品等全部配備到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安全生產製度和規程建立,並嚴格執行;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促進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二、整治範圍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為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貿行業,以及礦山、化工、市政工程、物業管理、地下管網、汙水處理、電力、通訊等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並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型別、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資訊。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裝置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裝置、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裝置。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裝置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裝置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後,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範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設定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定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採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於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於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裝置。

(六)做好作業後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裝置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範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裝置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資訊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

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資訊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後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10月)。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0xx年3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

2.配齊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4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3.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後,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4.實施風險診斷。以縣級為主,統籌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進行分析,掌握危險聚集規律,結合作業週期和作業要求,實施精準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完成評估檢測工作。

5.深化“雙控”機制建設。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並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關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相關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嚴格組織驗收。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範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市安委辦將對驗收情況進行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對涉有限空間企業整治情況的驗收。

2.全面進行總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於20xx年12月15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應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場監管、城管、電力、通訊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並要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市有關部門要對直屬企業進行全面檢查,並對各縣工作落實情況及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縣要對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其他企業抽查不少於30%。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糾,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鬆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企業,相關的標準化建立、“雙控”機制、誠信等級評定等一律不得通過,並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事故發生後,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編制和完善相應操作規範,切實加強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著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切實擔當起政治責任,要以事故教訓為鑑,督促企業全面查漏補缺,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涉爆粉塵、使用煤氣(燃氣)、液氨等危險化學品的工礦商貿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復工復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安全設施“三同時”、重大危險源、危險場所和重點部位、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等情況。堅持從源頭上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

二、開展專項整治,全面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指導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開展一次專題教育培訓。各地要利用公眾號等網路媒體廣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常識和科學施救知識。企業要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二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等規定要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臺賬;規範設定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隊伍管理制度。

三是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演練。督促企業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防護設施、檢測儀器、救援裝備。完善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加強演練,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監督檢查,切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針對部分企業存在的審批作業制度不落實、應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各地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的關係,以《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xx版)》為監督檢查重要依據,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三違”現象突出等問題,加大處理處罰力度。情節惡劣的企業,要列為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監管物件。各地安委會辦公室落實情況於5月31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諾單

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卡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制度彙編

1範圍

本制度彙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彙編適用於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裝置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裝置、設施、報警裝置等,並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並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籤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於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裝置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並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後,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並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並確認後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並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後,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並在審批欄內簽字,批准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後,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儲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儲存,許可證不得塗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裝置,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物件;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物件進行清理、檢修、電焊、塗刷防腐塗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後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後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並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後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資料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並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範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後,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行動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裝置,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並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複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後,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准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後,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後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捲揚機、吊出裝置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准;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後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採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並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範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後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儲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裝置,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汙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裝置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裝置、檢測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應急救援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裝置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裝置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執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裝置;

d)大功率強制通風裝置;

e)應急照明裝置;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瞭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資訊報告與處理

由專案負責人負責資訊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專案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專案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7.5.2醫療衛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專案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專案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7.8資訊釋出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佈,向上級進行彙報。

7.9後期處置

7.9.1善後處置:

專案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裝置。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裝置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並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專案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

a)屬於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裝置,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裝置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於防爆、防氧化不能採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並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訊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並應在醒目處設定警示標誌。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裝置,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線的密閉裝置(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並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誌。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裝置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裝置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於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洩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魯安辦明電〔20xx〕30號),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淄安辦明電〔20xx〕20號),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防範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汲取教訓,嚴防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7月25日,德州市山東速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工在天衢辦事處於莊排汙泵站排汙井內部作業時掉落汙水池,造成3人死亡。7月31日,菏澤市牡丹區菏澤華西物業服務公司工作人員在高新區中華路、蘭州路交叉路口東南側汙水提排口進行提排電機泵維修作業過程中,發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清晰認識當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面臨事故多發、頻發的嚴峻形勢,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增強抓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目前天氣炎熱,使有限空間作業風險係數增高、隱患增多,由於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聚集,氧含量不足,存在缺氧室息、中毒、觸電等多種危險因素。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堅決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作為安全生產檢查必查專案。各類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緊抓重點環節,明確責任人員,進一步開展風險辨識,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堅決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發生。

二、迅速行動,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在鞏固安全生產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行動成效基礎上,結合正在深入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針對存在有限空間的`重點行業領域,從現在開始至8月底,立即開展為期1個月的安全專項整治。住建部門要以建築、市政工程為重點,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以市政設施的養護維修、改(擴)建、城市排水為重點,水利部門要以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汙水作業等為重點,交通運輸部門要以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養護為重點,環保部門要以環保工程為重點,應急管理部門要以危險化學品、食品加工、皮革等工貿企業為重點,開展有限(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其他部門也要結合自身實際,扎,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對發現的不履行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責任,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規章制度的企業(單位),要依法從嚴處罰。

三、嚴格管控,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八個到位”;一是安全責任到位。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應急救援人員、作業方案審批人員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到位。企業應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作業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等。三是安全教育培訓到位。企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作業、應急救援人員等進行專項安全培訓教育,並經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四是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到位。企業必須對本企業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及時評估有限空間中危險物質、危險因素來源、危險物質可能導致的事故等風險。五是作業審批到位。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隊伍嚴格執行審批程式,制定作業方案,經批准後方可實施作業。六是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到位。作業前要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原則;作業時要採取連續通風和連續監測,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空氣呼吸器等安全防護裝置,監護人員必須全過程持續監護;作業完成後要及時將全部作業人員撤離有限空間。七是外包作業管理到位。企業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要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作業時發包單位應派專人監督管理。八是應急準備到位。企業應根據有限空間型別,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補齊短板,預防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宣教,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及各種新媒體打造全方位立體化科普宣傳氛圍,提高全社會對有限空間作業的風險認識。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堅持安全生產警鐘長鳴,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杜絕違章。要開展針對性地應急演練,發生意外時,要科學施救,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人員傷亡擴大。要建立市政工程、建設專案開工前風險評估制度,將有限空間安全教育納入專案建設的日常監管。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原則,做好外包隊伍、臨時僱傭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對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監督,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

五、有關要求

(一)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安排部署,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二)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要建立問題清單和問題排程臺賬,強化閉環管理,確保每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請於8月27日前將問題清單及排程臺賬、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報告(包括基本情況、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報送鎮安環辦。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為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兩起有限空間作業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訓,按照《xx市應急管理局關於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的通知》(xx應急發〔20xx〕xx號)檔案要求,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在我公司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進一步健全我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監管臺賬,完善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行為,增強事故控制和防範能力,提高員工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事故後的.盲目施救,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全面開展摸排辨識。各部門對有限空間開展一次系統摸排辨識,確認風險並登記建檔,進一步完善有限空間基本資訊。對摸排出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及時設定(更新)安全警示牌和風險告知牌。

(二)規範現場作業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落實作業審批制度,作業前需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經部門負責人稽核通過後方可實施。實施作業必須落實監護和應急措施,組織作業人員培訓,告知作業人員存在風險、規範和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規定。

(三)嚴禁盲目實施救援。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有限空間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措施,明確救援人員職責,落實救援裝置器材,定期組織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科學施救,防止由於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擴大的慘痛教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將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結合起來,認真做好自查自糾,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立即行動,推動有力。各部門要精心組織、明確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對本部門範圍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進行研究部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穩步推進。

(三)加強宣傳,提高能力。通過宣傳培訓,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保護能力,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及《有限空間無限風險》宣傳警示片培訓教育,從源頭築牢安全防線。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縣教育局有關作業改革的檔案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學生成長規律,遵循學科教學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國小生過重學業負擔,提升教學效能,促進中國小生身心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了作業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劉俊民

副組長:李成銀 張金華

組員:董燕 田家英 王明芳 霍玲玲

三、改革目標

1.通過學習與研究、實踐與反思、總結與提煉,逐步形成校本化的作業設計、佈置、批改、評價、輔導和檢查等體系。

2.學科作業佈置兼顧基礎知識鞏固和學習方法及能力的拓展,做到作業數量少、質量優、效率高。

3.實踐性作業、探究性作業經常化、系統化、科學化,學校能夠整體規劃,科學選題,加強指導,做到實踐有收穫,研究有創新。

4.作業評價科學高效,針對性強,能夠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可持續發展。

四、基本原則

1.統一規劃與自主選擇相結合

作業佈置要堅持層次性和多樣性,根據學生髮展的不同情況,建立作業的自主選擇機制,給予學生選做各類作業的權力。

2.知識學習與生活實踐相結合

作為學生學習形式的延伸,作業的形式和內容應關注學以致用,關注知識與生活實踐的密切結合,在實踐性、探究性作業中讓學生體會學習的樂趣。讓學生在完成作業的過程中學會學習、學會做事、學會生活,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3.獨立完成與小組合作相結合

基礎鞏固性作業可以要求學生獨立完成,但對於實踐性、探究性作業要倡導小組合作,提高學生合作意識,讓學生學會博採他人之長,補己之短,增強學生自我發展、自我提高的能力。

五、基本內容

(一)作業改革涉及的學科

作業改革主要涉及語文、數學和英語,其它學科不留書面作業,可以根據學科特點佈置口語性、活動性和實踐性作業。

(二)作業量及作業時間調控

低年級(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中、高年級(三至六年級)除語文、數學和英語外一般不留書面家庭作業,語文、數學和英語書面家庭作業應保證絕大部分學生每天不超過1小時。

(三)作業設計的改革

作業是以教師的設計為前提,是學生再學習、再實踐,反思知識、探究問題的學習活動。要提高作業的有效性,前者必須精謀,才有後者的巧練,所以教師必須精心設計每一次作業,應做到以下幾點:

1.設計活動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探索者

活動性作業是指通過學生的實際操作(如試驗、測量、製作等)根據學生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得到的實物現象、資料等進行分析、推理、判斷,以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的作業。這種作業能徹底改變作業簡單重複的弊端,使作業由以往的單調、枯燥變得生動、活潑有效。

2.設計分層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成功者

針對學生的個體差異設計有層次的作業,讓全體學生都有練習的機會,都能得到提高。在作業的提供上,可以為學生提供作業“套餐”,允許學生自主選擇,減少統一性,增加選擇性與彈性。根據每天的教學情況,給不同層次的學生布置不同等級的作業,讓每一個學生都有收穫。

3.設計合作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協作者

合作性作業是指需要通過與他人合作才能完成的課內外作業。其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的合作、交流、表達等能力。它是面向全體學生而設計的。

學生與家長合作,一來讓學生有向父母展示的機會,同時也加強了父母對孩子的監督作用。生生合作,為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與實踐能力,我們定期佈置學生合作性作業,讓學生以學習小組為單位合作完成。 通過這樣的合作性作業,學生在探究數學知識的同時,也獲得了探究事物之間聯絡的基本方法,增強了主人翁意識。

4.設計開放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創新者

開放性作業是指條件開放、問題開放、解題策略開放的作業。其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思維的開放性、靈活性等。它是為了面向全體學生而設計的,不同基礎的學生可以提出難易程度不同的條件、問題和策略,這樣便於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幫助學生樹立信心。

解題方法開放,培養學生思維的靈活性和獨創性。

題目答案開放,對同一道題目有多種方案的可能性,這樣的問題有利於加深學生對新知識的理解,拓寬思路,避免思維過程的片面性,單一性,能較好地培養學生思維的廣闊性。

5.設計自主性作業,讓學生做知識的建構者

由學生自編自做作業。指導學生自編作業,既可合作編寫,也可獨立編寫,然後讓學生完成作業。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和學生的實際,放手讓學生自己設計、編寫作業題,使學生學會思考,學會提出問題。學生在編作業過程中學會了知識運用、歸類和整理,編題後的自做,又鞏固了知識。

6.設計探究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研究者

探究性作業是指學生在一定的知識原理的啟發下,歸納、推理、探究出事物的規律。目的是培養學生的探究意識和掌握初步的探究方法,提升學生的綜合素養。蘇霍姆林斯基說過:“在人的內心深處都有一種根深蒂固的需要,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個發現者,實踐者,探索者,而在兒童的精神世界上,這種需要特別強烈。針對學生的這種心理,設計探究性作業。它是面向有探究興趣的學生而設計的。

讓學生在自己探索研究的過程中,提出解決現實問題的方法及策略,在鞏固知識的同時,還讓學生逐步學會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

7.設計童趣性作業,讓學生做學習的愛好者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作業設計時,我們應從學生的年齡特徵和生活經驗出發,設計具有童趣性和親近性的各科作業,趣味性的作業設計,有助於學生的求知興趣持續發展,以至於延伸課堂空間,使學生研究、探討知識的潛力在課後得以充分發掘,成為一個學習的愛好者和主動者。特別是對於國小生而言,趣味性的作業更是使他們的學習過程成為了一個生動活潑的、主動的學習過程。

(四)作業佈置的改革

要使精心設計的.作業,收到較好的效果,教師在佈置作業時要注意方式,講究技巧。

1.以第一人稱佈置作業

方法:用第一人稱來佈置作業,如:將“抄詞語4遍”改成“我要抄詞語()遍”,這樣就會讓學生在做作業前考慮一下:我抄幾遍可以掌握詞語?優點:可以激發學生這樣一種主體意識:學習是我的任務,我要學會,我能學好。這樣佈置作業,不僅調動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還能增強他們學習的自信心。

2.分層佈置作業

方法:把過去同樣內容、同樣標準、同樣模式、同樣分量的作業,改為三種不同難度的作業,由教師指定不同層次的學生做不同的作業。優點:讓不同層次的學生都能完成作業,體驗學習成功的快樂。

3.讓學生自選作業

方法:老師按教學內容提供適量的作業,只佈置一個完成作業的最低量,讓學生自由選擇完成。特點:學生自由選擇,可改善作業效果,讓學生享受做作業主人的快樂。

4.由學生自編自做作業

方法:指導學生自編作業,既可合作編寫,也可獨立編寫,然後讓學生完成作業。特點:學生在編作業過程中學會了知識運用、歸類和整理,編題後的自做,又鞏固了知識。

(五)作業批改的改革

1.注重作業的兩次批改

一次批改即學生上交作業的第一次批改,二次批改指一次批改後教師將作業反饋給學生,學生對錯誤進行自我矯正然後上交,老師對學生的矯正進行再次批改,若還存在問題的則進行面批,直到學生解決這個問題。

2.符號批改與文字評價相結合

教師在批改學生作文時都寫上評語,其實所有學科在平時作業本上加點評語也能收到很不錯的效果。如,對於基礎較差的學生,加些鼓勵性評語:“你雖做錯了,但字寫得有進步”、“你的表現真讓我驚喜”等。這些評語對學生有一定的感召力,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堅定學生的學習信心。又如在在做得好的地方加一個笑臉等等。這樣的評價可讓學生把做作業當成一種樂趣,教師的一個鉤,一個評語,一個圖示都成為學生體驗成功的源泉。

3.建立作業批改記錄冊

教師要研究性地批閱學生的作業,不能只是判斷對與錯,更要善於發現學生練習中的優點和思維中的亮點,善於研究學生髮生差錯的原因,建立作業批改記錄冊,就是在每次批閱作業時簡要記錄下典型的優點、存在的問題,以及自己的感想,以加強作業評價和後續教學的針對性。

(六)作業評價的改革

作業評價關係到作業佈置的成效,要採取多樣的作業評價方式和方法,對學生的作業進行有效評價。我校的作業評價工作從教師的作業設計、佈置和學生的作業質量兩個方面進行評價,評價採用ABCD四個等級。評價檢查被評為後兩個等級的教師和學生,學校將對其提出批評,並要求其立即整改。

1.評價方式

作業評價可以採取教師評價、同學互評、學生自評、家長評價等多種方式,根據不同型別的作業採取不同的評價方式進行評價,也可採取多種方式進行評價。

2.評價方法

作業評價不僅要關注作業完成的結果,還要關注學生完成作業的過程。各學校要針對作業特別是實踐性和探究性作業的內容和特點,設計相應的評價工具如調查問卷、過程記錄表、評價表等,瞭解和把握學生做作業過程,增強作業評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3.評價結果呈現與反饋

評價結果的採用等級呈現,對學生作業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提出改革與完善的建議。評價結果的反饋既要反饋作業質量等級,也要反饋發展建議;反饋的形式根據作業的特點,可以書面反饋,也可以口頭反饋。

六、激勵機制

學校制定作業評價辦法,每學期兩次對作業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學期末組織作業改革優秀成果評選活動,對優秀教師進行表彰獎勵,提高教師積極參與作業改革的積極性。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近年來,全國及我市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為深刻汲取有限空間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範和遏制類似事故頻繁發生,按照6月23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召開全國吸取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教訓視訊會議精神和《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的警示函》(遼安委辦〔20xx〕30號)以及7月8日《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管控的警示函》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安監總局第59號令)、《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範》(AQ3028-20xx)、《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範》(GBZ/T205-20xx)等規章和標準規範,市安委會決定在全市立即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各級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及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辨識有限空間基本情況,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主管單位和企業實現有限空間篩查確認及登記建檔率100%;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教育培訓率100%;有限空間警示標誌設定率100%;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率和現場監護率100%,有效防範一般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防範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二、專項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三、工作組織領導

市安委會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安委會副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市級部門分管領導擔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聯絡協調、督導檢查和資料彙總上報等工作。

四、專項整治範圍及重點

(一)檢查整治範圍

全市建築、市政、交通、工業、農業、水利、電力、通訊、醫藥、糧食、物資儲備等行業及複雜地質條件下各類隧道工程專案和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企業所涉及的停產、復產、清淤、除汙、檢維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間作業環節(詳見附件1)。

(二)專項整治重點

1.是否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確定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基本情況並建立臺賬;

2.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主管單位及施工企業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是否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入點附近設定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

4.是否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並做好記錄;

5.實施有限空間作業,是否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未經通風和檢測,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6.是否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護用品和裝置;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並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託外包作業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外包作業單位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五、責任分工

此次專項檢查整治,採取“條塊結合”、層級負責、分類實施的方式進行。

一是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負責組織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安委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地區要成立由安委會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評估分析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街道辦、鄉鎮政府要整合力量,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對轄區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包區劃片、專人負責、逐一入戶進行“全覆蓋”專項整治。

二是市安委會各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行業監管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對本行業領域的`專項整治。要成立由本部門(單位)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排查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並對各區市縣、先導區本行業整治情況“全方位”督導檢查。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夯實主體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對本企業的專項檢查整治。企業要成立由本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專班,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廣泛宣傳,把專項整治責任落實到車間、到班組、到崗位、到具體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死角”“無盲區”。

市安委辦將適時對各區市縣、先導區、各部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各重點企業進行抽查檢查。每月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排程、通報,並將開展情況納入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把專項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線、保民生、促發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企業負責人親自掛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層層落實責任,紮實推動專項整治工作落實落地。

(二)強化措施,全力推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薄弱環節,把專項整治責任落實到具體機構、人員,覆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所有經營單位、企業,督促各類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在醒目位置設定安全警示標識,建立並落實作業審批制度和應急措施。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突出整治重點,嚴格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問題逾期不整改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格落實聯合懲戒和責任追究制度。要與正在開展的“三年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建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長效機制,本次專項整治結束後,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三年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開展整治工作,鞏固階段整治成果,推動有限空間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堅決防止專項整治工作流於形式、走過場。

(三)加強宣傳,提高防範。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宣傳力度,與當前正在開展的“五進”活動相結合,通過微信、網站、報紙、電視、標語等媒體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傳力度,督促企業開展內部專題教育,落實崗前培訓,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和科學施救常識,切實使從業人員掌握危險作業風險和作業要求,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傷亡擴大。

(四)從嚴整治,確保效果。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涉及有限空間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對本行業,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要對本轄區專項檢查整治發現的問題隱患,明確建立隱患清單及跟蹤督辦的責任,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認真甄別、跟蹤管理、掛牌督辦;各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對檢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定人、定責、定時限立行立改,確保專項整治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整改到位,形成閉環管理。市安委辦將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階段開展情況以簡報形式印發至各單位,專項整治結束後,將對各單位一些好的經驗作法及存在的問題在全市予以通報。

(五)強化資訊報送。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將(區市縣、先導區、市級部門)每月底報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臺賬(附件2)及階段性進展情況小結;11月20日前報送專項檢查整治彙總表(附件3)及專項工作總結。同時,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要將轄區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所涉及的有限空間基礎臺賬報市應急管理局相應處室。各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臺賬備查。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規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行為,著力解決我縣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基礎薄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演練不夠、審批制度執行不堅決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以三項制度為抓手,建立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層層落實的有限空間作業機制,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得到明顯改善,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堅決杜絕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整治範圍和場所

(一)整治行業: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四大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單位。

(二)整治場所:企業涉及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不能長期在內工作、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區分為:一是密閉裝置: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汙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清理漿池、沉澱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涉及有限空間內容見《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

三、工作重點

(一)健全安全管理

1.企業要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安全審批管理。

2.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場所進行充分辨識,全面掌握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對有限空間風險和有害因素的類別、數量和狀況登記建檔,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基礎臺賬,並及時更新完善。

3.企業應建立完善培訓制度,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安全操作規程、檢測儀器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並有完整的培訓記錄。

4.企業應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保證作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和救援技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二)規範作業現場

1.企業應在有限空間出入口附近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保持出入口暢通,並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2.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至少有一名監護人員。

3.企業應按規定保證安全投入,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通風裝置、呼吸器、通訊裝置、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並定期檢測維護。

4.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應當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管理制度,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要進行安全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對作業安全負主體責任。

(三)落實條件確認

1.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原則,履行審批手續。

2.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並將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應急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3.必須對有限空間的氧濃度、有毒有害氣體(如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濃度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後,方可作業。

4.作業過程中應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3月—4月)。各企業要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做好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會議、釋出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使企業瞭解和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要摸清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基本情況,建立“一企一檔”,明確分級分類監管職責。確保每一家企業、每一個有限空間均納入監管範圍。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5月—7月)。企業要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自查)表》(見附件2)內容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問題應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並及時將本企業執行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整改計劃落實情況整理彙總備查。

第三階段,檢查督查階段(8月—10月)。各科室按照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對企業自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特別對涉及冶金煤氣管道、水泥窯爐、紙漿池、釀酒池、醃漬池、汙水池、電解槽等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及時瞭解掌握整改情況。認真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自查)表》、《工貿企業附屬汙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3),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相關企業限期整改,各科室和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將《冶金等工貿行業重點監管工作(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季度統計表》及時上報經信委安全辦。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1月-12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並分別於6月18日前、11月18日前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報縣安監局安全監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整治工作,我委成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責任到人的監管機制,明確檢查範圍、實施步驟和工作重點,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有序推進。

經信委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監督、指導,督促系統工業企業開展工作。

(二)加大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傳媒作用,通過事故現場會、培訓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危險性及有關規定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職工防範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當、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三)堅持統籌兼顧。各企業要把有限空間作業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要抓住企業有限空間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突出重點部位、場所和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要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創新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四)嚴格責任追究。通過檢查、暗訪抽查等方式,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的檢查力度,將有限空間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對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的,要公開予以通報;對存在違法行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從嚴處罰;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1.目的、範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獨山子區房屋建築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並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於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裝置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於19%(V/V)或高於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於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於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於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於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裝置採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塗裝、除鏽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並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並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採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溼環境的用電裝置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並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採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並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定禁止或警示標誌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採取以下措施:

4裝置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裝置。

4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溼環境須採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於19%,並且不高於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裝置。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裝置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定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裝置,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裝置和救援裝置。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採取的安全措施

4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絡方式。

4不見批准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准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裝置和工具做好記錄,並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資訊。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詢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並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於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採用的機械裝置管理情況—對各種擬採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範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專案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並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專案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有分佈範圍廣、事故發生呈現季節性等特點,每年3月至10月為事故易發高發期,春夏兩季尤為突出。近年來,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會展城B區至南廣場地下汙水管網清理淤泥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存在盲區、死角,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禁不止,突發事件發生後盲目救援情況突出。為進一步深化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範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貴陽市貴安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範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確保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

二、整治範圍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範圍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為汙水處理、市政工程、環保工程、城鎮燃氣、物業管理、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電力、通訊等行業以及工礦商貿企業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二)責任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切實履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指導行業領域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房屋、燃氣、城市排汙等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按職責分工對電力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負責對市政工程建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燃氣、電力、城市排汙等網管、房屋、市政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特種裝置生產、維修、保養、使用、拆除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3.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4.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環衛、市政及城市園林綠化、所屬公園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5.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6.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長輸油氣管道設施、電力設施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7.教育部門負責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學培訓基地(機構)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8.工業和資訊化部門負責煤礦、民爆物品生產和經營、儲存、工業和工業園區、通訊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9.民政部門負責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社會養老場所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0.水務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水利設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汙水處理廠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1.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生產、漁業生產、農藥使用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2.商務部門負責成品油等專業效能源及汽車加油站、加氣站、燃料加註站、商貿企業、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報廢汽車、二手車行業、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3.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文旅行業(包括旅行社、星級飯店、景區、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等)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4.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5.林業部門負責林場、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木材加工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6.人防部門負責人防設施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7.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涉及放射性物品、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重點環保設施和專案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8.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其監管範圍內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9.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貴安新區各鄉(鎮)、大學城街道籌建委員會。負責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轄區內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0.生產經營單位(社會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並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帳;強化作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配齊並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有限空間安全裝置器材,充分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制度,強化全過程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並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型別、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資訊。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裝置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裝置、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墜器)、三角架等防護裝置。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裝置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裝置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員審查通過後,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範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全過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須設定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定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採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作業點(處)空氣流通,禁止採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於或者氧含量濃度低於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裝置。

(六)做好作業後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裝置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範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裝置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後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動員、再部署。當前正處於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落實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責任,在2018年貴陽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動員一切實力量對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真查實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確保不漏一家。

2.進一步全面調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並登記建檔,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3.開展現場指導。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後“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臺賬》(附件1),報各地行業主管部門稽核彙總後,報各地安委辦彙總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彙總情況表》(附件2),各地安委辦於20xx年9月30日前將附件1和附件2一併報市安委辦。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資訊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後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緻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所在地安委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配齊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4.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後,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至少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5.深化“雙控”體系運用。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並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運用好“雙控”體系系統。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於20xx年11月30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行政綜合執法、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電力、通訊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鬆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的企業,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對外包單位疏於管理髮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要依法從重處理,並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市安委辦把專項整治情況列為20xx年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一、前言

為了規範我單位的管理,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有效的方法控制和減少人員財產損害,增強應急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通訊聯絡電話:

醫療急救120 、警察110、火警119

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搶救,掌握現場事故情況和人員安全情況,確定現場的救援決策;各組員協助組長的工作,組織搶救隊員實施搶救工作。

二、應急物資與裝置職責: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營救中毒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聯絡醫療部門,及時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及時將現場情況向日常辦公室報告,做好傷情記錄。

應急救援器材

呼吸防護用品(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裝置,大功率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

二、有限空間的安全生產

如發生事故後,必須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啟動各有關應急組織,根據對危險目標潛在危險的評估,按各有關處理方案有條不紊地處理和有效的搶救搶險是控制事故,既不要驚慌失措,也不得麻痺大意,儘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關鍵。搶險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並根據事先擬定的搶險方案,在做好個人防範的基礎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時排險、搶險、消滅事故。

加強對各救援小組人員的培訓、演練工作,使每個人懂得搶險工作的重要性,並使每個人都掌握應急救援、心肺復甦術、人工呼吸等基本搶救技能,一旦發生事故出現傷員,首先應做好自救互糾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並定期對有限空間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救助與自救的學習,防止突發事故時因為盲目的救助造成二次事故的發生。

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的審批制度,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以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責任到人。

作業負責人職責。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

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三、有限空間事故的分類與救助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有限空間的事故分類

事故救援的流程

1、窒息事故的搶救

窒息事故者的搶救主要是確保其呼吸的通暢。調整事故者的姿勢,將患者的頭部儘量往後抬,使得他頸部緊緊繃直,這樣做時,一手放在患者脖子後面用力抬,一手放在患者額頭往後推,這個動作通常會使患者的嘴自然張開,如果抬起頭部使得呼吸道通暢了,患者開始呼吸,就保證事故者的姿勢使其慢慢恢復常態。否則繼續進行強迫空氣進入肺中的步驟,俗說就是人工呼吸,捏住患者的鼻子,通過他的嘴迅速強制吹兩三口氣入他的肺中,觀察患者胸部的動作,看空氣是不是進入了他的肺。如果胸部隨著強迫吹氣而一上一下,表明呼吸道已經通暢了。如果還沒有起作用,即可通知120急救中心,並繼續進行強迫空氣進入肺中的步驟。

2、中毒事故的搶救

2.1硫化氫中毒事故

對人的危害主要是經呼吸道吸收。可出現流淚、眼痛、眼內異物感、畏光、視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熱感、咽乾、咳嗽、胸悶、頭痛、頭暈、乏力、噁心、意識模糊,部分患者可有心臟損害。重症者可出現腦水腫或肺水腫。極高濃度(1000mg/m3以上)時可在數秒鐘內突然昏迷、呼吸驟停,很快出現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均由呼吸道吸入所致。也可直接麻痺呼吸中樞而立即引起窒息造成閃電式中毒死亡。

由於硫化氫事故的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建議作業人員或急救人員在不明硫化氫濃度時,應佩戴氧氣或空氣呼吸器等隔離式防毒面具。這是最有效的防止硫化氫中毒的方法。進入硫化氫的密閉容器及空間應先通風或用空氣置換,並應先測定氧含量,然後測定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等。凡有產生硫化氫的裝置和系統裝置,必須設定風向標,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作業人員及周圍群眾應向上風口疏散。有硫化氫及其裝置的場所,應配備行動式硫化氫檢測儀。當硫化氫含量超過20mg/m3的安全臨界濃度時,應佩戴空氣呼吸器,不允許單獨行動,並要有人現場監護。

此中毒事故者在發現時就要在第一時間通知120急救中心。平時做好勞動者的安全衛生培訓工作,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2.2 CO中毒事故。

一氧化碳是有害氣體,對人體有強烈的毒害作用。一氧化碳中毒時,使紅血球的血紅蛋白不能與氧結合,妨礙了機體各組織的輸氧功能,造成缺氧症。當一氧化碳質量濃度為12.5mg/m時,無自覺症狀,50.0mg/m時會出現頭痛、疲倦、噁心、頭暈等感覺,700mg/m時發生心悸亢進,並伴隨有虛脫危險,1250mg/m時出現昏睡,痙攣而死亡。有時根據碳氧血紅蛋白(COHb)來評價室內一氧化碳低暴露水平對人體的影響,3~11歲兒童COHb平均飽和度為1.01%;12~74歲不吸菸人群為1.25%。但成年不吸菸人群中4%的人COHb超過2%~5%。室內汙染所致COHb飽和度只有超過2%,才會影響心肺病人的活動能力,加重心血管的缺血癥狀。

對於CO的中毒事故者,應迅速將其移離中毒現場至通風處,鬆開衣領,注意保暖,密切觀察意識狀態。在等待運送車輛的過程中,對於昏迷不醒的患者可將其頭部偏向一側,以防嘔吐物誤吸入肺內導致窒息。為促其清醒可用針刺或指甲掐其人中穴。若其仍無呼吸則需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但對昏迷較深的患者,這種人工呼吸的效果遠不如醫院高壓倉的治療。同時呼叫救護車,隨時準備送往有高壓氧倉的醫院搶救。因此對昏迷較深的患者不應立足於就地搶救,而應儘快送往醫院。但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人工呼吸絕不可停止,以保證大腦的供氧,防止因缺氧造成的腦神經不可逆性壞死。

3、爆炸性事故搶救

此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如遇到爆炸時,應面背爆炸地點迅速臥倒,如眼前有水,應俯臥或側臥於水中,並用溼毛巾捂住鼻口。距離爆炸中心較近的作業人員,在採取上述自救措施後,迅速撤離現場,防止二次爆炸的發生。當爆炸發生後,應立即切斷通往事故地點的一切電源,馬上恢復通風,設法撲滅各種明火和殘留火,以防再次引起爆炸。所有生存人員在事故發生後,應統一、鎮定地撤離危險區。遇有一氧化碳中毒者,應及時將其轉移到通風良好的安全地區。如有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在安全處進行人工心肺復甦,不要延誤搶救時機。對有明顯燒傷的即可送往救助醫院,以免延誤救治的最佳時機。

四、結語

對於事故的發生要冷靜的處理對待,嚴格按預案的分工與救助的方法進行第一時間的救助。對於有限空間作業要嚴格落實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明確作業負責人,作業人,監護人的職責,不得疏忽,麻痺大意,對此造成事故的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的立定,主要是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裝置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本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並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本應急預案自編訂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專案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資訊,及時上報重要資訊;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准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

5、適用範圍和定義

5、1適用範圍

各專案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於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後,專案部重新進行審批並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於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取樣規範》(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專案檢測裝置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稽核並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裝置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裝置、檢測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應急救援裝置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採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裝置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裝置,大功率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絡,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專案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專案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資訊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彙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絡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專案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瞭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並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衛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鑑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以後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專案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後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撤離。

10、資訊釋出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彙報後,經市住建局稽核向社會進行公佈。

11、後期處置

11、1善後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0、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裝置的儲備、保養等制度,並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後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裝置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屬於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