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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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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7篇

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城市供水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為保證城市供水,加強和規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確保供水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各類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遵循“實用、高效、暢通、完整”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我公司統一領導部署解決,重、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在上級的領導下進行。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1.4編制現狀

青島鑫江供水有限公司現有1個供水廠,日供水能力為5000方,擔負著城陽區南部4萬人口的生產、生活供水任務,供水管網總長度30公里,供水水質綜合合格率達100%。

1.5突發事件分類

(1)供電公司突然停電,造成所有水廠停電、停水。

(2)供水廠供水設施出現嚴重故障,長時間不能修復。

(3)單水廠出現停電,不能正常執行。

(4)供水主管道由於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區域性或大面積停水。

(5)水源地水源遇到突發性汙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區域性供水管網受到汙染,造成管網水水質超標。

(7)傳染病病情及汛期造成的危害。

1.6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青島鑫江供水有限公司管網覆蓋範圍內發生的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範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我公司應急領導機構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總經理助理

成員:生產技術部主任、客戶服務部主任、供應部主任。

2.2供水應急工作牽頭部門與參與部門

牽頭部門:生產技術部

參與部門:辦公室、生產技術部、供水廠、客戶服務部。

3.執行機制

3.1預警機制

3.1.1加強水質保護和監測。公司供水廠要加強對一、二級水源的巡查,杜絕汙染源滲入,要早發現、早處理;公司化驗室要加強水質監測,增加化驗專案、化驗樣點、化驗頻率,及時掌握水源水質變化情況,預防水質汙染事件的發生。

3.1.2預防管網爆裂事故的發生。一是督查室要加強巡控、對即將危害管網安全的區域要早發現、早處理;二是辦公室要抓好值班、保證資訊暢通;三是供水廠值班員要密切注意水壓突然變化,早發現、早報告;四是供水廠抓好裝置執行管理,確保不間斷安全執行。

3.2報告制度

3.2.1總體要求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資訊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狀況後逐級上報,並對事件進展定期限上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情況報告

對各類供水突發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彙報。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採取的措施等。

c應急終止

公司領導或應急機構根據事故的處理情況終止應急,有關部門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分析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和造成的後果,總結經驗教訓,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2.2資訊釋出

停水期間和恢復供水後,公司要利用媒體或其他通訊方式向社會發布停水情況,做好宣傳,保持社會穩定。

3.3應急處理

3..3.1對於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區域性不能供水,由公司生產技術部、龍源公司等相關部室迅速組織人員搶修,停水時間不能超過48小時。

3.3.2對於因長時間停電(2天以上)造成全市停水,請求建設局組織有關單位支援,啟用自備電源,48小時內恢復供水。

3.3.3為防止因一個供電所停電造成全市停水,公司實現單廠單電,一個水廠一個供電所,供水廠負責協調供電公司保證有至少一個水廠有電。

3.3.4水源地遭至突發性汙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發現後要立即停止供水,查詢汙染源,採取水質處理措施。不能對該水進行處理時,要排儘管網水,關閉汙染水源井,啟動有關部門的自備水源與自來水公共管網併網,並在4天內恢復供水。同時,根據需要組織有關打井隊開鑿新水源井。

3.3.5區域性管網遭受汙染,生產技術部要立即根據該段管網流向,確定並迅速關閉有關閥門,客戶服務部迅速通知該段使用者停止用水,排清該段管網水並對該段管網沖洗、消毒、監測合格後,48小時內恢復供水。

3.3.6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病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我公司在病情發生期間,加強對職工健康檢查,對水廠廠區及供水設施定期消毒,對感染病情的人員迅速撤離工作崗位,並及時對其活動場所進行消毒,協調衛生防疫站加強水質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大汛期間,要加強水源井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水源井,一旦汙染,立即關閉該井,並在水質檢測合格後重新啟用。

4.應急保障措施

4.1加強值班制度落實,保證安全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4.2成立事故搶修隊,分單雙日輪流值班。實現搶修人員、物資、機械、裝置四到位。

4.3因停電造成停水時,供水廠要協調供電公司加快電網恢復,儘快送電。

4.4加強防汛搶險物資準備,嚴防地表水汙染水源井,一旦發生險情,供水廠要立即行動,確保供水安全。

4.5針對惡意投毒,破壞事件,水廠和辦公室要加強安全管理,加強巡視,嚴格控制外人進入,對一、二級水源要採取防護措施,化驗員要加強水質化驗,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解決。

5.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供水突發事件時,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牽頭部室和參與部室要結合自身工作,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6.獎懲

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有突出貢獻的部室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獎勵,對處置不當造成損失和後果的,要進行責任追究,嚴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2

為有效應對、及時控制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處置城區供水重大事故的能力,保證城區供水突發事件處置的科學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縣城居民用水及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①《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xx]11號);

②《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桂政發[20xx]62號);

③《靈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④《靈山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規則》

⑤《靈山縣自來水公司不間斷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1.3現狀

靈山縣縣城城區面積約21km2,人口約22萬人。現有兩個水廠,合計供水規模8萬m3/日,現有供水管道DN100以上約170千米,DN100以下約700千米,自來水使用者約4.3萬戶,自來水覆蓋率約98%。近

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及主管部門具體指導下,經本公司的努力,供水安全生產抓得較為紮實,未有發生重大供水事故,杜絕了二氧化氯消毒事故發生,機電裝置事故、水源汙染事故極少出現,管道爆裂事故雖偶有出現,但都較輕微。隨著靈山縣城區給水系統擴建工程的逐步推進、舊供水管網的更新改造,供水安全事故將會大大減少。

1.4分類分級

供水安全事故主要發生在水廠及城區供水管網區域,以水源汙染事故、二氧化氯消毒事故、機電裝置事故、管道爆裂事故為主。水源汙染根據汙染物毒性高低有不同程度破壞性,水源汙染於本單位沒有可控性,但只要科學處理,均具可防性;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因自來水餘氯過量而發生,輕微過量對人體不會造成傷害,只有嚴重過量才會影響人體健康,該類事故影響範圍廣,但具有可控性;機電裝置事故多由操作不當及漏電引起,對人體傷害大,由於科學技術的提高、裝置的更新改造,此類事故發生率極低,且只要規範操作,就能預防;造成管道爆裂事故的原因有地質變動、車輛及人為破壞、管材老化、區域性水壓偏高。此類事故多發生在冬季氣溫忽冷忽熱的時候,發生事故輕微的僅影響到用水人、事、物,嚴重的會引起地質變形、破壞道路,危及群眾和群眾財產的安全,處置此類事故經驗較為豐富,可控可防。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靈山縣城區供水範圍內不可預見的、突發性的自然災害或供水水源汙染事件。

1.6工作原則

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原則: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

確、規範有序,反應及時、措施果斷,資訊共享,加強合作。

2 、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成立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協調工作,由經理任組長,副經理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科室科長組成。

2.2辦事機構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辦公室是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辦事機構,分管副經理任主任,成員由辦公室人員組成。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資訊彙總和綜合協調等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專業人才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由本公司在職給排水專業人員、機電專業人員、技術公關人員組成專業人才庫,負責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技術的研究及應用。加強與廣西城鎮供水協會的聯絡與協作,發揮協會對其成員的技術支援作用。

2.4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2.4.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4.2及時將所瞭解的情況向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報告,並保持聯絡;

2.4.3協調相關應急處理機構的關係,負責供水事故的專業搶救;

2.4.4佈置供水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各科室負責人做好日常防範準備工作:

2.4.5負責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問題,貫徹獎勵辦法。

2.5應急處理組織體系

2.5.1組織框架

2.5.2組織框架職責說明及聯動機制

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統一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即時向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報告,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即時向上級彙報,並組織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科、廠、中心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行動小組進行救援。

3、執行機制

3.1預測、預警級別及應急措施

3.1.1資訊監測與報告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各科室、隊、廠、中心負責收集科室管轄範圍內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資訊,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向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彙報,領導小組立即採取措施,果斷處理。

3.1.2預警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在職員工均有義務和責任向本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其所掌握的供水安全事故隱患資訊。事故突發現場人員負有報警責任,應向本科室領導報告,本科室領導核實情況後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彙報。報警採用電話聯絡方式,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辦公室人員負有接警責任,不得拒接、謊報情況。

3.1.3預警級別及應急措施

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供水重大事故根據性質的不同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為最高。

三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汙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24小時以上。三級預警訊號為藍色。

二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汙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48小時以上。二級預警訊號為黃色。

一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汙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72小時以上。三級預警訊號為紅色。

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通過廣播、電視、網路、組織人員逐戶通知方式進行。

3.2預警應急響應機制

發生三級、二級、一級預警事故時,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啟動應急機制,負責現場應急處理工作。

發現異常情況的第一人,應立即按照科室領導—分管領導—公司領導的方式逐層上報,公司領導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情況,根據災情來組織應急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進行搶救。把水質情況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的同時,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源水的監督應沿著源水上游1000米採水檢測,若生物監測出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過允許嘗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並報縣應急辦備案,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發布停止用水的訊息,直到水質達標後再恢復供水。

應對水源汙染事件,必要時可停止從河道取水,啟動應急水源。

3.3指揮協調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現場指揮,公司各科室、廠、中心配合,公司專業人才庫輔助決策,必要時聘請廣西城鎮供水協會專家參與決策,提供技術諮詢。

3.4應急結束搶救工作結束後,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做好應急狀態解除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釋出機構提供應急結束資訊,予以公佈。

3.5後期處理

3.5.1善後處置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事後要做好人員及物資補償、救濟物資上報。

3.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進行調研、分析、總結,並將結果向上級彙報。按照“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吸取教訓,查明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分清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3.5.3資訊釋出

調查評估後,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訊釋出,資訊釋出遵循客觀真實、準確明白、條理清晰、邏輯嚴密、陳述與分析相結合原則,內容包括:

①事故單位、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地址、時間;

③事故簡要經過;

④事故處理的經過及措施;

⑤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評估損失、經驗教訓;

⑥事故報告單位主要領導簽發,單位蓋章,簽發日期。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4.1.1應急處理要加強領導,應急人員及時到位,履行相應職責。

4.1.2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成及通訊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1.3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及通訊錄:

4.1.4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專業人才庫成員及通訊錄

4.2經費及物資保障

應急救助經費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中列支,確保應急處理經費足額、到位。根據事故類別,明確相應物資儲備,保證物資效能,隨調隨到。此項由財務科負責。

4.3交通運輸保障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現有廣州本田公務用車一輛、雙排座供水搶修汽車三輛、五菱巨集光S兩輛、巨集光小卡一輛、奧鈴貨車一輛。供水安全事故突發時,車輛及其駕駛員按照應急處理方案要求作好啟用車輛準備,服從指揮。運輸車輛用於現場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物資、裝置設施調配及其他搶救運輸,由辦公室負責日常維護。

4.4基本生活保障、醫療衛生保障,社會治安保障、緊急避難場所保障、通訊保障按上級規定執行。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預案演練,所有參與人員不得缺席,並熟悉各自職責任務。每年春秋兩季各在水廠演習一次,演練內容包括水源突發汙染應急處理,管道爆裂應急處理等。演練採取實戰形式,努力追求速度與技能統一,要求快速反應,緊急行動,措施果斷,有條不紊,達到最大限度避免事故擴人和人員傷亡的目的。

5.2宣傳和培訓

5.2.1在新聞媒體公佈上本預案,利用微信公眾號、牆報、橫幅、電視聯辦專題等輿論陣地宣傳相關應急法律法規,講解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基本常識,指導居民合理科學使用供水設施。

5.2.2培訓

應急處理相關人員培訓後方可上崗。靈山縣自來水公司每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安排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技能知識和應急處理知識,有計劃組織應急處理相關人員參加本行業和上級部門開展的專題知識講座,選派應急處理相關技術人員到院校、科研機構深造,不斷提高本公司員工應急處理技術水平。

5.3監督檢查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和對相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罰,實施現場監控,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6、附則

6.1本預案相關自來水生產技術指標執行國家標準。

6.2本預案未盡事宜參照上級突發事故處理預案規定執行。

6.3本預案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負責制定和解釋。

6.4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3

在xx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為了貫徹落實瀏陽市水利局xxxx年x月xx日會議精神,認真做好水資源保護管理工作,自來水公司為加強管理,保護好水資源,經全體員工認真討論,特制定本工作應急防範預案:

(一)組織機構。公司設立工作領導小組,由xx鎮政府xx、xx組成領導小組。由xx任組長,xx任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xx、xx為成員。

(二)公司要求員工積極應對,主動備戰,徹底轉變服務觀念,做到對使用者“有求必應,有難必解”。以快捷的服務方式和優質的服務水準,真心為居民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

(三)公司採取四項措施:一是隨時與當地政府建立聯絡,由一名專門負責人負責對外講解水錶和其他供水設施的.防汛知識,方便使用者瞭解各項防汛措施。二是開通兩條服務熱線派專人24小時接聽受理爆表、爆管斷水等業務和問題。三是對全鎮供水設施進行“地毯式”排查,變“坐在屋裡等”為“走到外面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解決問題。四是通過閉路電視進行“溫馨提示”提醒居民對水錶做好防寒保護。

(四)公司對水質隨時監控,定期進行全面監測,水廠的化驗室也有固定的日檢、周檢、和月檢專案,使用消毒劑和靜化劑,按照國家標準:確保居民用上安全清潔的水。

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4

一、編制目的

做好全鎮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利廳、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後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水農(2011}230號)和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執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水農(2010}436號)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檔案,結合大莊鎮農村供水實際情況和大莊水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分類

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五類

(1)供水主管道由於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區域性或大面積停水。

(2)由於乾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汙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4)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於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大莊鎮區域內發生的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五、重大供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建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建。

(2)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裝置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於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型別分別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大莊水廠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組長由大莊鎮鎮長曹志強擔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鎮長周光法擔任副組長,成員:孟慶飛、韓昌清、郭振軍、於洪武、張珊珊、陳強、姚進、董巨集洲、韓慨、羅營、張公勝、楊禮權、於海、湯敏剛、張成峰、許光武、張繼永、孫麗妹、賈興民、劉立標、盧尊好、許永鬆、許桂華、許凱、黃雲先、孫明章、彭增彥、房家義、蘇成平。

(4)大莊水廠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衛生院、防保所、鎮屬各中心衛生站所、中國小校及受益村村委會等。

(5)防疫部門:大莊鎮第三人民醫院、大莊鎮防保所。

(6)應急小組職責是:

組織有關人員認知學習領會本《預案》精神。

統一部署應急工作,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安監、公安、衛生、環保、泗縣清泉農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勘察、處理。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

適時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調查進展情況。

六、執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大莊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1)預警機制

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並按規範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2)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情況後逐級上報,並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報告情況

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彙報。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式,並在程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總結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並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3)資訊釋出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釋出。停水期間,向全鎮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並最大限度穩定群眾恐慌心裡。

(4)應急處置

(a)對於水廠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區域性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水源遇到突發性汙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並及時關閉受汙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c)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堅強對清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一旦地表水汙染清水池,應立即關閉清水池,並在水質檢驗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七、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援。

7.1處理管網斷裂事件中,大莊自來水廠備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他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他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後逐步解決。

7.2由於水源汙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自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汙染源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並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他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7.3加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大莊水廠備足沙土、編織袋給排水裝置,嚴防地表水汙染清水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八、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並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九、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及生效。

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為確保我縣主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1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公司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3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我縣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資訊共享,密切配合。

4依靠科學

5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裝置,採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我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城市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汙、放射性物質等汙染;

2取水口、引水管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雨雪冰凍等導致取水受阻,機電裝置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4消毒、輸配電、淨水構築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洩露;

5城區主要輸供水乾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戰爭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排程、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第二條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成立自來水公司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隊長:xxx副隊長:xxx

2、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xxxx

3、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分隊:(下設4個搶修小組)(1)管網搶修應急分隊;隊長:xxx(2)機械裝置搶修、電器裝置、液氯洩漏搶修應急分隊;隊長:xxx(3)水質汙染搶修應急分隊;隊長:xxx(4)物資供應應急分隊;隊長:xxx

(二)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主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統一指揮對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範圍、處置舉措等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加強水質監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裝置、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監測專案的協作單位。

(6)督促各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7)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重點部門進行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

2、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接報警工作。

(2)指導各有關部門制定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接到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後,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部門。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應急領導小組的聯絡,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第三條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一)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縣城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爆炸或嚴重洩露。

3水源受到嚴重汙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二)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大量洩露。

3水源受到嚴重汙染,致使出廠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4水廠、加壓站、水庫供水、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市區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三)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洩露。

3水源受到汙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4水廠、加壓站人員和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四)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洩露。

3因受水源汙染,或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使用者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4水廠、加壓站人員和設施安全受到威脅。

(五)各級預警響應

1一級預警:由縣級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並在現場親自指揮。

2二級預警:由局級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並在現場親自指揮。

3三級預警:由公司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並在現場親自指揮。

4四級預警:由公司分管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並在現場親自指揮。

第四條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788210

6、12319,接到報告後,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於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和公安機關110報告,並啟動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公司接到報告後,必須做到:

1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三)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四)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後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准後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第五條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式

(一)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式

1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後,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組長或副組長的指令,立即調集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2現場指揮應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採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

(二)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初期,事件部門及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三)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件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六條應急搶險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並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指令有關人員保證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械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並及時調查事件現場,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應採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質監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瞭解水質汙染情況,儘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採取的措施。若系嚴重汙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並通知上級相關部門。

5水源嚴重汙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同時將有關情況報請縣政府。

6機電裝置、淨水構築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執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採取應急措施恢復執行。

7必要時,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並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8要積極妥善做好善後工作。

(二)有關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1、公司辦公室

(1)接到指令後要立即組織安全保衛人員趕赴現場,封鎖現場,維護秩序,搶救傷員,疏散職工和周圍群眾。(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情況。

(4)隨時掌握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5)負責協調有關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資訊,統計上報傷亡、損失情況。。

(6)按領導小組組長指令啟動供水排程預案,科學合理進行供水排程。

(7)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對外發布停水資訊。

2、營業所、生產技術科等

(1)負責並組織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管網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執行功能。

(2)負責水廠構築物發生倒塌時組織搶險,組織開展災後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專案進行檢查鑑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它處理意見。

(4)協助領導小組制定恢復重建方案,指導恢復重建工作。

3、水質監測中心

(1)加強觀察、檢測原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汙染時,應立即趕赴現場取樣,判明情況初估危害程度,並通知水廠採取相應措施。

(3)配合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水質汙染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對水質汙染災後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5)抗洪搶險過程中,供水情況變化的觀察與報告。

(6)發生洩漏事故時,協助組織人員疏散和救援工作。

4、物資供應部門

負責組織、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第七條主要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一)地震、洪災、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各部門值班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抗災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後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裝置、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裝置被破壞時,採取的措施是:如能自己搶修的應及時指令電器裝置搶修應急分隊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水廠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絡進行搶修。

5如造成引水管道損壞時,營業所管網搶修應急分隊應及時組織搶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造成壺山水廠停產,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公司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以保證居民用水。

7公司利用送水車及消防車對一些受損程度較重的地方採取集中供水,水質監測中心及時趕赴各取水點進行取樣化驗,以確保水質合格,保證安全供水。

8公司積極組織災後裝置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二)水源、沉澱池、濾池、加藥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1落實水廠對沉澱池、濾池、加藥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沉澱池、濾池、加藥池、清水池的安全防範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防範檢查,及時整改。

3水廠加強濾池技防措施,安裝實施24小時有人監檢視像記錄的電視監控系統。

4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汙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汙染擴散。

(2)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並派有關人員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原水、出廠水的汙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汙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採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三)液氯洩露事故處理預案

1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領導及應急領導小組報警,及時按操作規程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的擴大,並接應救援力量。

2廠領導接到報警後,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到崗搶險,並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社群街道報警。

3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有序地組織人員疏散,按各自職責分頭到現場指揮,並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4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迅速查明事故的源點,洩露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洩露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應開啟洩氯吸收安全裝置,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

5應急搶險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險指令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搶險,控制事態擴大。

6出現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大面積洩露時,應迅速報110指揮中心。

7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四)爆管搶修預案

1供水熱線或其它科室、部門以及值班人員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後,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營業所及時調整供水排程方案,並組織人員、裝置、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由應急處理辦公室通過各類媒體釋出相關區域停水資訊,並做好解釋工作。

(五)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生產技術科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3水質化驗中心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並組織實施。

(六)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撥打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第八條監督與管理

(一)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資訊,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四)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公司和事件發生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有關規定對部門和個人進行獎懲。

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6

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目錄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工作原則

1.3 編制依據

1.4 現狀

1.5 適用範圍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3 組織體系圖

3.預警級別

3.1 一級預警

3.2 二級預警

3.3 三級預警

3.4 四級預警

3.5 各級預警響應

4.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職責

4.3 現場的保護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報告內容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式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自救措施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式

6.2 供水企業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澱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2 液氯洩漏事故處理預案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9.附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確保汝城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保障縣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我縣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1.2.2 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我縣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納入本縣公共安全檢查保障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在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中,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資訊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學,處置快捷

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過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進科學技術、裝置、手段,快捷高效妥善處置。

1.3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本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1.4 現狀

本縣供水企業此前已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該應急預案主要以本縣供水企業為主體,沒有納入本縣公共安全防範體系的總體規劃中,物質和資金的保障程度不夠。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供水區域範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汙、放射性物質等汙染;

1.5.2 取水、攔河堤壩、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裝置毀損;

1.5.4 消毒、輸配電、淨水構築物等發生水災、爆炸、倒塌、嚴重洩漏;

1.5.5 城市主要輸供水乾管和配水系統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1.5.6 排程、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1.5.7 傳染性區域疾病;

1.5.8 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1.5.9 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1.5.10 乾旱季節,取水水源嚴重缺乏。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1.1 成立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城建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建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管局、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縣供水部門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1.2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由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 縣供水企業建立常設供水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本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事件現場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範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縣政府,納入縣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4)督促加強水質檢查檢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裝置、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專案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5)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應急處理實施預案,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6)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各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範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2.2.2 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接處警工作,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許可權: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接報後,立即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並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4)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後上報。

(5)組織召開事件現場會議。

2.2.3 供水企業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縣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搶修工作;制定各項供水安全檢查事故應急實施方案和各項技術保障措施;做好相應的各項物質儲備重要設施、設定建立後備措施;加強備用水廠的建設和保護;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2.4 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建設局:承擔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修改供水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檢測、接受供水事故報警、預警資訊,做好供水事故發展動態後續報告,協調供水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事故調查工作。

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展開城市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供水事故醫療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質,醫療裝置,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安監局:協調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隊)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等事故現場,參與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對供水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停水後的緊急供水工作。

廣電局:做好供水事故資訊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電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通訊暢通。

供電公司:負責保障供水事故應急供電暢通。

文塔社群:指導、協調做好供水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2.3 組織體系圖

縣政府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

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

新聞媒體通訊部門供水部門供電部門社群組織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分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3.1 一級預警

3.1.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8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1.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洩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嚴重汙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 二級預警

3.2.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5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2.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洩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嚴重汙染,致使出廠水出現異臭、異味或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3 三級預警

3.3.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3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3.2 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洩漏,造成對周圍環境的汙染。

3.3.3 水源受到汙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4 四級預警

3.4.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2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4.2 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洩漏。

3.4.3 因受水源汙染,或因制水設施或管線設施故障,致使使用者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5 各級預警響應

3.5.1 一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2 二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3 三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4 四級預警:由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現場親自指揮。

4.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後,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應急指揮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接到報告後,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2小時內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於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並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職責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必須做到:

4.2.1 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4.2.2 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4.2.3 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2.4 服從縣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的保護

4.3.1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內容

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後8小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分別報送縣政府及當地安監、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4.4.1 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絡電話及地址。

4.4.2 事件單位的經濟型別、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4.4.3 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5 事件的簡要經過。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4.7 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4.8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9 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式

5.1.1 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後,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令,立即排程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5.1.2 現場指揮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採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應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式

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1 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並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縣政府。

6.1.2 應急處理辦公室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6.1.3 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瞭解水質汙染情況,儘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採取的措施。若屬嚴重汙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並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防疫部門。

6.1.5 源水嚴重汙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報請縣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6.1.6 機電裝置、淨水構築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執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採取應急措施恢復執行。

6.1.7 事件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並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6.1.8 事件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後工作。

6.2 供水企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6.2.1 排程中心(室)

(1)排程中心(室)為供水企業應急聯動的指揮排程和資訊樞紐,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警後,應立即核查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和事件性質並做出初步判斷,迅速指令事件單位先期處置,及時向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2)指令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各項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待命,保持通訊暢通。

(3)按領導小組指令報請縣應急指揮部啟動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並迅速調集人員、車輛、機具、裝置、物資到達指令區位。

(4)統一銜接外部協調、支援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資訊。

(5)隨時掌握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2.2 生產技術部門

(1)接到排程中心(室)的報告後,負責並組織機電維修,裝置操作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計算機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執行功能。

(2)負責發生水廠淨水構築物倒塌時組織搶修,組織開展災後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專案進行檢查鑑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他處理意見。

(4)組織水質汙染災後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6.2.3 水質檢測部門

(1)指導並加強水廠相關部門和人員觀察、檢測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負責對配電系統、消毒系統、化驗檢測有毒藥劑等危險源的監控。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程度。

(5)物資供應部門

負責組織、運輸、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澱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1.1 各水廠對濾池、沉澱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7.1.2 明確各水廠的濾池、沉澱池、清水池的安全防範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關,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安全防範檢查,及時抓整改。

7.1.3 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汙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發單位停止供水、控制汙染擴散。

(2)由安全鑑定檢測隊伍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源水、出廠水的汙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汙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採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洩漏事故處理預案

7.2.1 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排程室報警,現時迅速果斷地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並接應救援力量。

7.2.2 廠排程室接到報警後,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按“緊急回廠有關人員名冊”通知指揮人員、救援人員到崗(夜間或雙休日由廠值班人員暫時擔負指揮工作)立即啟動本單位化學事故應急預案,並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地區街道報警。

7.2.3 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按各自職責,分頭現場指揮,並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7.2.4 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洩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壓罩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洩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應開啟中和設施、隔離水簾,立即向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洩漏或搶險的具體措施。如果支管洩漏,應立即關閉相應數氯瓶和針閥或鋼球閥,並開啟中和設施。

7.2.5 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備好交通運輸工具。保衛治安人員應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搶修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救指令迅速進行搶修,控制事故擴大。

7.2.7 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出現大面積洩漏時,由現場救援人員迅速報119特警大隊,請求支援。

7.2.8 醫療人員與消防人員配合,立即救護傷員和中毒人員,並對其他人員採用簡單的防護措施。

7.2.9 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3.1 維修110接到搶修電話後,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並組織人員、裝置、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7.3.2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告後立即通知公司排程室,及時調整供水排程方案。

7.3.3 由維修人員關閉距爆管點兩端近點閥門,並進行搶修。

7.3.4 由應急領導小組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釋出相關區域停水資訊。

7.3.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絡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絡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4.1 迅速報110

7.4.2 由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泵房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7.4.3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安全鑑定檢測隊伍對泵房設施或管道進行必要的檢測和安全性鑑定,並提出修復、加固或拆除重建的處置意見。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7.5.1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抽乾泵房的積水。

7.5.2 由物資供應部門迅速調集閥門、電機到位。

7.5.3 由搶修人員更換電機、閥門。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釋出相關區域停水資訊。

7.5.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絡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絡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1.1 處置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後,供水企業內部實行董事長負責制,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8.1.2 應急處理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當納入縣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縣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援、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事件單位和供水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8.2.1 對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救、指揮、資訊報道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2.2 對在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資訊,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 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具體由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自來水公司供水應急預案7

、編制目的

為做好供水安全穩定工作,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和《安徽省城鎮供水條例》、《亳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亳州市城市供水區域內的供水系統事故及各類突發事件。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管理體制。按照職責,明確應急小分隊的職責及工作程式,有效的處置突發事件。

2.統籌安排,分工合作。統籌安排各部門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開展自來水公司重大事故工作,組織力量合力支援。

3.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範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式,落實自來水公司重大事故應急責任機制,確保安全。

、成立應急搶修救援小組,明確職責

1、成立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搶修救援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3、後勤資訊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4、設施巡查隊

隊長:

隊員:

5、後勤保障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五、程式及職責

(一)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公司值班人員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同時做好事故情況的記錄;

(二)公司值班領導和公司領導接報後,按事故型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搶險;

(三)公司領導負責事故處理的全面指揮、協調;

供水管道應急搶修

搶修措施:由搶修責任人現場指揮,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參與搶修。公司搶修分管經理和搶修負責人到達現場,協助搶修,與新聞媒體和使用者溝通聯絡。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關閥止水,組織搶修,通知泵房和井區值班人員注意供水壓力。對搶修現場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誌,夜間照明、反光標誌要準備齊全,對在4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搶修機械、裝置:搶修車3輛、工程車1輛、發電機2臺、抽水泵3臺。

開閥送水:在搶修完成後,及時開閥送水。

七、消防滅火

措施:由搶險救援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全公司的滅火應急救援指揮。副組長協助做好各項滅火應急救援工作。後勤資訊隊及時撥打119電話,將火災地址及起火部位,燃燒物資向“119”救援中心說明,並負責將火災情況向消防管理機構及公司進行彙報。同時迅速趕到路口迎接消防車趕赴起火點,實施滅火工作。後勤保障隊負責疏散火災現場無關人員和危險物品、貴重物資,引導無關人員迅速離開火災現場,保持火災現場通暢無阻,維護火災現場秩序。搶險救援隊利用公司內的各種消防滅火設施對火災進行撲救,及時消滅各種火災。

要求:服從命令,聽取指揮,各組要遵循相互配合的原則,在完成各自分工的原則上,發揚相互配合風格,將火災消滅在初起階段,以減少火災對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的危害,同時協助消防管理機構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八、施工應急救援

施工中發生突發事件時,在現場的管理人員要立即向上級彙報險情,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現場有關人員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專案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各成員趕赴出事現場。後勤保障隊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暢通,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設定事故現場警戒線,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搶險救援隊和現場管理人員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商定搶救方案後,嚮應急搶險救援小組組長請示彙報批准,然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安全科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及制定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件的整改措施。

九、反恐防暴

事件發生後,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如果在沒有傷及人員的情況下,應該以宣傳教育的方法為主,勸說其放棄傷害他人及破壞正常秩序的行為。如已傷及他人應當立即制止,以搶救傷員為主,如情況繼續惡化,應以武力進行制止。注意觀察暴力行為組織者的一切行為、特徵,情況允許情況下,應當立即實施擒獲,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也要想辦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隊員的援助。

如發現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領導小組彙報,同時採取隔離措施,疏散人群集中到安全地帶,並保護好相關人員。嚴禁人員進出,加強事故地點的保衛、巡邏工作,防止他人靠近;報告公安部門,請求派人排爆並協助其工作。

如發生搶奪、搶劫、盜竊事件,立即報警並關閉所有進出通道,並在第一時間內向領導小組彙報,同時組織抓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