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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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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精選6篇)

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1

為助力強化“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全面推進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促進患者身體與心理同步康復,迴歸正常生活和工作,維護隔離人員、家屬心理健康,營造相互關懷的社會環境,現作如下安排:

一、總體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是保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重要措施。全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增強做好疫情下各重點人群心理疏導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實營造強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會氛圍。

(二)強化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專班,確定牽頭人和具體負責人,做到有人負責、有人組織、有人推動、有人監督,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日常精準管控有效疏導、遇突發及時發現快速妥處的常態化機制,建立工作臺賬,推動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

(三)精準施策。加強統一管理,各部門、各單位將各類目標人群新冠肺炎心理疏導工作納入疫情防控整體部署,做到統一管理。實施分類干預,針對各類目標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導服務需求,採用分類分級處理原則進行分類干預。採取綜合施治,多種渠道運用各類心理危機干預技術提供心理疏導服務。強化保密,嚴格保護受助者的個人隱私。

二、目標人群

(一)新型肺炎確診患者及家屬;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三)隔離醫學觀察人員;

(四)低保物件、特困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困境兒童、殘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線醫務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線工作人員;

(六)流浪乞討人員、公安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社群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會面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

(七)社會公眾。

三、工作舉措

(一)強化組織實施

1.組建服務團隊。區衛生健康委統籌紅橋區精神衛生中心(紅橋中醫醫院)的衛生、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區民政局統籌社群網格員、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人員,建立我區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各街道明確1名處級幹部負責轄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儘快完善街道心靈驛站和社群心理諮詢室軟硬體建設,以購買服務的方式組織具有心理服務資質的專業人員或社會組織開展心理疏導工作。區衛生健康委根據工作需要,向各隔離點專班增配心理疏導專員,並組織專業力量對社群工作者、志願者等人員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未經允許個人不得擅自開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活動。

2.做好社群服務。根據相關人員需求,由社群組織網格員、志願者等心理健康服務人員為其提供心理疏導,發現有嚴重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要第一時間向街道報告,並積極引導其至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就診。各街道組織力量,積極引導轄區居民正確對待患者及其家屬,避免歧視,幫助患者恢復正常生活。區民政局要統籌資源,充分發揮好登記在冊的心理服務機構、社會工作機構、志願服務組織等社會組織參與到社群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中。

(二)持續關注重點人群心理健康

1.做好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心理援助。各隔離點專班負責集中隔離人員,社群心理健康服務人員負責居家隔離人員,為有需求的隔離醫學觀察人員提供疫情認知、健康指導和心理情緒輔導,評估心理危機,開展家庭支援、社會關係修復、政策諮詢及轉介等服務。特別對評估後發現心理問題風險較高的,相關隔離點和社群要向屬地街道報告,由屬地街道協調區衛生健康委組織專業人員開展集體心理疏導和心理危機干預。

2.為有需求的居家人員提供社會和心理支援。社群應當鼓勵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主動尋求社會和心理支援,由社群心理健康服務人員對其進行心理與社會工作服務需求評估。對評估後發現心理問題風險較高的,在徵得本人同意後,由屬地街道協調區衛生健康委組織專業人員提供心理疏導服務,建立和啟用服務物件的社會支援系統,引導其恢復生活信心。

3.開展困難人員生活扶助與支援。對有具體生活困難的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相關社群和隔離點要主動向屬地街道彙報,由屬地街道會同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做好睏難救助、心理疏導等社會工作服務,重點關注兒童、老人、殘障人士、低保物件、特困人員、有原發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員,開展針對性評估和危機干預、轉介服務,使日常生活服務保障與心理服務相結合。

4.推進特殊人群管理服務。進一步健全基層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各單位間資訊共享、工作協同等機制。著力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各相關部門依據工作職責,完善救助管理機構內滯留的流浪乞討人員、公安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社群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會面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心理溝通機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

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干預。信訪部門要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引導利益受損群眾理性反映訴求,做好上訪人員思想疏導工作。

(三)加強一線工作人員心理疏導

1.做好疫情防控一線醫務工作者心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依託區內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及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為醫務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務。對一線醫務人員加強關心關愛,在輪休期間,通過講座、團體輔導、網路平臺、心理援助熱線等方式,為醫務人員提供放鬆訓練等心理健康服務。對出現明顯應激反應的醫務人員,要進行鍼對性的個體心理治療或適當的藥物干預。

2.加強一線工作人員心理疏導。各相關單位要做好公安民警(輔警)、司法行政幹警、社群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下沉幹部等值班輪班安排,利用各系統心理服務資源或社會資源,採取“線上+線下”的渠道,通過開展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團體輔導、印發心理健康宣傳材料等形式,對一線工作人員提供心理服務,對有嚴重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進行主動干預。要為因疫情防控殉職的民警(輔警)、社群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等的家屬提供困難救助、心理疏導等服務。

(四)加大正面宣傳力度

針對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編制心理健康宣傳材料、提供心理援助電話號碼(86512211,86512201)、推薦心理支援網路平臺二維碼、組織專家開展心理健康講座,並會同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以公示、公告、視訊、網路授課等形式,提升公眾知識水平,增強防控能力,認識到溫馨家庭氛圍、團結社群關係對個體渡過難關的幫助和意義,鼓勵大眾互幫互助,減少、消除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歧視與排斥等行為,減輕因認識不足所致的恐懼。區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基礎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等開展疫情期間學生及家長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加強心理服務熱線建設,為學生和家長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區總工會要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心理服務資源,加強對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心理疏導。團區委、區婦聯等部門要利用各類心理服務資源,加強婦女兒童、青少年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同時,注重樹立典型先進,將工作開展中湧現的先進事蹟、優秀人物、典型經驗與好的做法進行廣泛宣傳。

(五)做好高危風險及時發現處置工作

對發現有自傷、自殺、衝動傷人風險等嚴重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各社會組織、志願者團體和社群心理健康服務人員要第一時間向屬地街道報告,並增加走訪密度,告知其家人緊急聯絡電話,由心理健康專業人員介入進行危機干預,持續提供心理疏導服務,並積極引導其至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進行診療。公安紅橋分局要配合做好其處置送醫工作。

(六)加大經費保障

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要對心理疏導服務工作加大資金統籌和支援力度,重點支援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等參與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導工作。

(七)強化評估督導

區衛生健康委要對轄區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及時調整心理服務工作重點。區防指辦督辦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推動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落實。區委政法委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評內容,並組織做好監督檢查。

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2

為做好我縣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促進患者身體與心理同步康復,早日迴歸正常生活和工作,維護隔離人員、家屬心理健康,營造相互關懷的社會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和健康教育,提升群眾防控知識水平,增強防護技能,減輕因認知不足所致的恐懼,減少、消除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歧視與排斥等行為。

(二)為疫情防控期間不同人群提供心理支援、心理疏導、危機干預等服務,幫助求助者預防和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頓,尋找和利用社會支援資源,維護心理健康,防範心理壓力引發的極端事件,恢復社群秩序,推動基層社群治理,營造健康向上的社群氛圍,促進社會穩定。

二、組織實施

(一)成立組織。我縣雖然屬於疫情低風險地區,但當前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壓力較大,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成立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小組,宋曉瑋、李舉平任組長,高香、唐喬喬任副組長,高興紅任心理援助志願服務隊隊長,王麗莎、吳桃鳳、劉春麗、楊錦梅、程妮、吳慈玉、孫紅年、姚鋒芳為線上熱線諮詢員,心理援助志願服務隊全體心理諮詢師為線下心理疏導員。

(二)搞好服務。目前已成立社群心理輔導站6個(白雲:楊錦梅、西街:劉春麗、白沙井:姚鋒芳、南街:吳慈玉、東街:程妮、鯉魚橋:朱明桃)。根據出院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需求,社群工作人員可以聯絡心理諮詢師進社群提供心理疏導服務。

(三)培訓督導。市精神病醫院和縣總工會派具備心理援助技術能力的精神科醫師、心理諮詢師對社群工作人員、志願者、心理專幹等人員開展精神衛生知識、心理諮詢知識培訓,對社群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專業督導。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統一領導。所有工作須在本專項工作服務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各類人員實行團隊協作,明確成員分工與配合。未經允許個人不得擅自開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活動。

(二)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線上為在疫情防控中有心理困頓的人員提供免費的心理援助服務。線下為各個特殊群體提供必要的社會支援、心理干預服務。

(三)堅持專業服務。運用專業的方法和技術,為求助者或是特殊群體提供規範的情緒疏導、情感支援、危機干預等有針對性的服務,並定期開展專業督導,保障服務的專業性。

(四)堅持保密要求。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個人和家庭隱私包括個人資訊、生活軌跡、家庭情況等嚴格保密。遵守善行、責任、誠信、公正、尊重的職業倫理和職業精神,避免對求助者造成傷害,維護其身心健康。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開展科普宣教。針對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通過慈利紅網、慈利釋出、慈利融媒體等公眾媒體加大疫情期間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導的宣傳。積極開展疫情期間心理健康教育滲透,做好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和國家政策解讀,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做好線上線下心理服務,切實做好學生、家長、企事業單位員工和婦女兒童的心理疏導,通過公眾媒體搞好主題宣傳,營造強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做好心理疏導。一是加強患者及家屬的心理疏導。密切關注本地患者的心理健康狀況,定期進行回訪,為他們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撫慰,如遇嚴重心理行為個體,及時轉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二是強化特殊群體的心理支援。對社群內低保物件、特困人員、行動不便老年人、殘疾人、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予以密切關注,並給予及時的心理疏導支援。

(三)給予情感疏通。縣總工會於2月10日組建了心理援助熱線平臺,共有8位心理諮詢師參與熱線諮詢服務,24小時線上守候,為心理困惑求助者提供熱忱服務。

(四)組織團輔活動,加強一線工作人員心理疏導。聯絡單位工會組織,組織集體團輔活動,加強公安民警等一線工作人員心理疏導。配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會等部門做好公安民警(輔警)、司法行政幹警、社群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下沉幹部等值班、輪班安排,利用本系統資源或社會資源,對一線工作人員提供心理服務,對有嚴重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進行主動危機干預。

(五)利用學校陣地,做好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學校工作聯絡到千家萬戶,學生開學正在分年級、分時段有序進行,通過學校班級家長群和教師現場指導,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讓家長和學生了解疫情防控知識,自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宣傳疫情防控心理輔導知識,讓家長和廣大學生保持良好的心態應對疫情。

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3

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促進患者身體與心理同步康復,迴歸正常生活和工作,維護隔離人員、家屬心理健康,營造相互關懷的社會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和健康教育,提升群眾防控知識水平,增強防護技能,減輕因認知不足所致的恐懼,減少、消除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歧視與排斥等行為。

(二)以網際網路絡平臺為基礎,推進網際網路+社會心理服務,為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提供線上心理支援和服務,增強自我心理調適能力,幫助有需求的服務物件渡過困難期,恢復社會功能。

(三)以社群為主要陣地,建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網路,提供情緒引導、心理輔導、資源連結、困難紓解、社會支援網路修復等服務,改善社群環境,恢復社群秩序,推動基層社群治理,營造健康向上的社群氛圍,促進社會穩定。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組建隊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各區縣防疫指揮部要成立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領導小組,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分工負責,各街道(鄉鎮)明確1名領導負責轄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指定專人統籌協調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各街道(鄉鎮)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在社群設定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心理諮詢師或社會工作者;在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定心理專幹;在街道(鄉鎮)設定社會工作站,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社會工作者,負責轄區群眾社會心理健康工作。有條件的,可建立由社群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師等組成的社群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採取社群、社會工作者、社群志願者、社群社會組織、社群公益慈善資源、心理服務專業力量聯動服務方式開展工作。

(二)建立對口指導機制。各地按照已有精神衛生服務技術指導機制,由各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對口聯絡的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派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提供技術指導和幫助。

(三)提供線下和轉介服務。根據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需求,社群工作人員、心理專幹可聯絡社會工作者、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進社群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發現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可能有精神衛生問題時,心理諮詢師、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等應當向對口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由精神科醫生提供精神醫學診療服務。

(四)開展人員培訓和督導。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應當派具備心理援助技術能力的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對社群工作人員、志願者、心理專幹等人員開展精神衛生知識培訓,分別對街道和社群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專業督導。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團隊協作、分工負責。所有工作須在本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各類人員實行團隊協作,明確成員分工與配合。未經允許個人不得擅自開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活動。

(二)嚴守心理衛生和社會工作服務倫理原則、保密要求。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個人和家庭隱私包括個人資訊、生活軌跡、家庭情況等嚴格保密;設專人負責服務物件檔案管理並簽署保密協定。

(三)分類分級。結合各社群實際狀況,採用分類、分級處理。對不同社群、不同年齡段、不同人群、具有不同需求的服務物件進行分類干預。

四、具體工作措施

(一)廣泛開展科普宣教。針對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通過權威媒體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提升公眾知識水平,增強防控能力。發放心理健康服務宣傳材料,提供心理健康專業知識、心理熱線電話號碼、心理支援網路平臺二維碼等支援性資源,幫助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自我心理調適。組織專家通過媒體、視訊、網路授課等形式,對社群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講座,介紹溫馨家庭氛圍、團結社群關係對個體渡過難關的幫助和意義,鼓勵大眾互幫互助,消除歧視。

(二)在醫院和隔離點開展心理評估和疏導。患者、隔離人員在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期間,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主動向其推薦心理自評工具(如,湖北省精神衛生中心牽頭研發的“強肺心理支援系統”),鼓勵有需要者尋求心理疏導及心理支援。有條件的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對患者、隔離人員開展集體心理疏導。對評估後發現心理問題風險較高的,協調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提供心理干預。

(三)保證心理疏導與治療連續性。對在定點醫院已經使用精神科藥物干預的患者,如評估需要繼續給予精神科藥物治療的,定點醫院應當將患者相關治療資訊記入出院資訊單中,交康復驛站或隔離點繼續維持治療。對評估需要繼續治療的,康復驛站或隔離點在其離開時,應當將相關治療資訊交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繼續予以治療。

(四)為有需求的居家人員提供社會和心理支援。社群應當鼓勵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主動尋求社會和心理支援,由專業人員進行心理與社會工作服務需求評估。對評估後發現心理問題風險較高的,在徵得本人同意後,由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協調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提供心理和社會工作服務,建立和啟用服務物件的社會支援系統,引導其恢復生活信心。

(五)開展困難人員生活扶助與支援。對有具體生活困難的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社群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心理專幹等,應當主動向街道(鄉鎮)和社群彙報,協助申請困難救助,連結援助資源,同時尋求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益慈善資源的幫助或支援。

(六)加強病亡者家屬關愛和心理支援。對病亡者家屬,心理專幹、社會工作者要主動為其提供哀傷輔導、心理疏導、社會支援等服務,加強關心關愛,引導其宣洩哀傷情緒,幫助順利渡過哀傷期,恢復正常生活。必要時,聯絡心理和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提供專業支援。

(七)及時發現處置高危風險。對發現有自傷、自殺、衝動傷人風險的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相關專業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街道(鄉鎮)負責領導報告並通報社群。社群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心理專幹等人員要增加走訪密度,告知其家人緊急聯絡電話。由心理諮詢師、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等介入進行危機干預,持續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必要時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診。

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4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為指導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機干預工作,1月26日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目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發生積極向好變化,不同人群心理狀況也隨之變化。為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患者及其家屬、病亡者家屬、一線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開展心理疏導、心理干預等心理服務,維護公眾心理健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患者及家屬的心理疏導。

各地醫療衛生機構要關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狀況,由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導服務。對於心理健康狀況較差的患者,及時進行評估干預,必要時請精神科醫師會診。在患者出院時,將使用精神科藥物干預患者的有關資料轉交到隔離點或患者所在地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確保治療的延續性。(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湖北武漢等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區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要組建由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等組成的服務隊,對治癒隔離患者提供心理服務,重點為焦慮抑鬱、失眠、創傷後應激障礙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導,及時識別自傷、自殺、攻擊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狀人群,由精神科醫生會診或轉入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治療。(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負責)

城鄉社群工作者要加強對患者家屬及治癒歸家患者的人文關懷,幫助患者恢復正常生活。引導社群居民正確對待患者及家屬,避免歧視。通過組織動員社會工作者和專業志願者等力量,為城鄉社群有心理問題的治癒患者及家屬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撫慰、社會融入等服務,及時識別有嚴重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並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民政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屬關心關愛及心理疏導。各地民政、衛生健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要加強對病亡者家屬的關心、關愛,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為其提供社會支援、心理干預服務,引導其宣洩哀傷情緒,幫助其順利度過哀傷期,恢復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單位、社群等應當建立關愛幫扶小組,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屬提供關愛幫扶和心理支援。對出現嚴重心理問題的家屬,協助其到當地精神衛生機構就診。湖北省、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預案,強化人文關懷,指導通過網上等方式寄託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衛生健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負責)

(三)強化低保物件、特困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困境兒童、流浪乞討人員、殘疾人等心理支援。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要動員和引導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志願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為低保物件、特困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困境兒童、流浪乞討人員、殘疾人等群體提供生活救助和關愛幫扶。湖北省、武漢市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要摸清低保物件、特困人員、孤寡老人、孤兒、困境兒童、殘疾人等群體的具體情況,把日常生活服務和保障與心理服務相結合,瞭解工作物件心理特點,針對性地提供心理支援或協助尋求心理專業人員幫助。(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負責)

(四)做好疫情防控醫務工作者心理服務。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充分利用當地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及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為醫務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務。對一線醫務人員加強關心關愛,在輪休期間由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組織開展放鬆訓練等活動。對出現明顯應激反應的醫務人員,要進行鍼對性的個體心理治療或適當的藥物干預。湖北省、武漢市要充分發揮當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援鄂心理救援隊的作用,通過講座、團體輔導、個體諮詢、網路平臺、心理熱線等方式,為醫務人員提供心理服務。(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五)加強公安民警等一線工作人員心理疏導。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會等部門要做好公安民警(輔警)、司法行政幹警、社群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下沉幹部等值班、輪班安排,利用本系統資源或社會資源,對一線工作人員提供心理服務,對有嚴重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進行主動干預。為因疫情防控殉職的民警(輔警)、社群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等的家屬加強心理疏導。湖北省、武漢市要發揮各類志願者作用,注意識別、發現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個體,及時通過社群幹部聯絡心理服務專業人員和社會工作者進行評估、干預。(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會等部門負責)

(六)加強特殊人群管理服務。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層綜合管理小組,加強公安監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群矯正物件、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解戒人員、社群戒毒社群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願戒毒人員、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務。信訪部門要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引導利益受損群眾理性反映訴求,做好思想疏導工作。湖北省、武漢市要做好滯留在鄂、在漢人員特別是生活困難、經濟損失較大人群的心理服務。對有典型心理行為問題的利益受損群體,引入心理服務工作人員配合進行矛盾處理或糾紛化解,預防極端事件發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衛生健康、信訪部門負責)

(七)積極開展廣大群眾心理疏導。各地宣傳、廣電部門要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和國家政策解讀,及時疏導廣大群眾因長期隔離帶來的負面情緒,營造強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會氛圍。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利用各類線上、線下心理服務資源,加強對學生、機關企事業單位員工、婦女兒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導。湖北省、武漢市要將心理服務融入網格化管理工作,對仍有確診病例的小區,安排心理服務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或志願者,及時疏導居民長期封閉管理產生的負面情緒。(宣傳、廣電、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將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務納入疫情防控整體工作部署,建立黨政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動員的工作機制。

(二)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對心理服務提供資金支援。支援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等參與心理服務工作。

(三)各地要對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專業志願者等開展培訓,提升服務水平,恪守職業道德,保護服務物件個人隱私。

(四)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對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及時調整心理服務工作重點。通過委託第三方等方式對有關機構心理服務情況及效果進行評價。

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5

射洪市陳古集中醫學隔離點作為射洪市集中隔離點2小時內啟用點位,需隨時做好應急啟用準備工作,保障隔離觀察人員順利入住、安全隔離。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一步加強集中隔離點設定和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印發加強集中隔離場所閉環管理十條措施的緊急通知》等法律、法規、檔案要求,現就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工作應急啟用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保障要求

(一)組織保障

1.鎮集中醫學隔離點管理人員。武安鎮副鎮長、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向國豔同志作為集中醫學隔離點聯絡人,負責接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應急指揮部重排組的通知,並按要求安排工作人員在2小時內做好集中醫學隔離點接收入住準備。隔離點人員醫療、生活等物資保障。

2.鎮駐點點長和工作人員。鎮幹部羅朝勇、趙晏、文興濤三名同志作為集中醫學隔離點常備駐點點長,根據向國豔同志的安排,輪流到集中醫學隔離點負責具體管理工作。主要負責所有隔離人員和工作人員人員的醫療、生活等物資需求的統籌和上報。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兩名工作人員負責點位上資訊聯絡、人員登記、清潔消毒、後勤管理等工作。

3.衛健、公安工作人員。由市重排組進行統籌安排。衛健工作人員負責對隔離物件進行登記上報;告知其隔離期限、注意事項和疾病防控相關知識;每天體溫測量,並詢問、記錄其健康情況;定期核酸檢測;關注隔離物件身體和心理狀況,有情況立即上報市疾控中心和市重排組。公安工作人員負責隔離區的安全保衛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及人員安全接收,維持醫學觀察點正常秩序,防止觀察物件脫管。

(二)物資保障。配備體溫計、聽診器等醫療器材及口罩、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儲備足夠的防護物資(包括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N95醫用防護口罩、醫用手套、醫用防護服、醫用防護眼罩等)、消毒設施和消毒藥品、急救設施和藥品等。保障有常見病、慢性病的觀察物件正常用藥,滿足需要康復和看護的觀察物件相應需求,提供一日三餐、熱水供應、取暖、洗澡以及網路等基本生活所需。

(三)安全保障。加強對隔離點的安全保護,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巡查。加強涉隔離點不穩定因素摸排,紮實做好治安秩序維護和應急處置準備。深入排查和整改隔離點各類安全隱患,嚴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建築施工安全和建築材料防火安全等指導服務,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防範發生次生問題和安全事件。

(四)資訊保障。及時交換納入與解除醫學觀察人員資訊,做好人員無縫對接。

二、醫學觀察點基本要求

(一)隔離點內部設定。合理分割槽和設定通道(“三區兩通道”)。一是三區。規範設定生活區、醫學觀察區和物資保障供應區等,不同區域之間有嚴格分界,採取物理隔斷方式進行隔離,並設定有明顯標識。二是“兩通道”。規範設定了工作人員通道和隔離人員通道。兩通道不交叉,分佈在場所兩端,並設定明顯標識。垃圾清運通道與隔離人員進出通道分開。

(二)醫療廢棄物暫存點。隔離醫學觀察點設定醫療廢棄物暫存點,由衛健工作人員專人管理,有明確警示標識。按《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清運。

(三)設施與條件要求。隔離醫學觀察物件遵循單人單間和獨立衛生間,房間通風良好,能滿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實。房間內及樓層的衛生間均配備肥皂或洗手液、流動水和消毒用品。每個房間在衛生間和生活區各放置一個垃圾桶,桶內均套上醫療廢物包裝袋。

(四)獨立化糞池。汙水在進入市政排水管網前,進行消毒處理,消毒後汙水符合《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三、醫學觀察

(一)管理要求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和武安鎮負責統一管理,由衛健部門和公安部門等共同開展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的具體工作。

1.管理制度。建章立制,建立相關臺賬,如人員基本資訊臺賬、核酸檢測記錄、體溫監測記錄、消毒記錄等。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防止觀察點交叉感染。

2.人員資訊管理。觀察物件進駐觀察點後,醫學觀察醫務人員儘快(不超過24小時)核實觀察物件基本資訊和健康相關情況,對隔離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現住址、聯絡電話、身份證號、健康狀況(是否有基礎疾病、精神疾病,服藥情況,是否有需要陪護的兒童、老年人、無自理能力的病患,是否為孕產婦等)等資訊進行登記。

(二)衛生防疫要求

1.居住期間,應當儘可能減少直接接觸,近距離接觸時需做好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2.所有觀察物件在觀察期間不允許外出,不得串門。除工作人員外,嚴格限制人員進出。如確需前往集中觀察點內公共區域活動的,應當佩戴醫用防護口罩,彼此間保持1米以上距離,減少駐留時間,儘量不觸碰公共區域物品及設施。

3.應定時開窗通風,並根據氣候條件適當調節開窗時間。

4.隔離區域醫務人員每天對走道、樓梯等場所進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時及時清理。隔離期間房間和衛生間由隔離人員自行消毒。對臨時設定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要進一步強化消毒措施,增加消毒頻次。

5.加強隔離醫學觀察點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做好生活保障。

6.嚴格按照標準做好隔離場所醫療廢棄物的處置和糞便汙水的消毒處理,有效降低疾病的傳播風險。

7.解除隔離觀察轉出後的房間、設施及物品,由觀察點工作人員進行清潔和消毒。

8.隔離場所所有垃圾包括觀察物件餐盒、生活垃圾等均應當裝入黃色醫用垃圾處理袋內,按醫療垃圾要求,每日集中回收至隔離點垃圾醫療廢物終轉站。定期由專業機構轉運處理。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做好日期、數量、交接雙方簽名登記工作。

(三)工作人員要求

1.集中觀察點工作人員工作期間應當做好個人防護,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醫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與被隔離物件保持1米以上距離。如轉運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與被隔離物件近距離接觸時,應當佩戴N95口罩。工作後注意洗手和消毒。

2.隔離場所醫護人員要加強對現場消毒人員培訓,確保現場消毒人員能夠正確進行個人防護、消毒劑配製、手衛生,規範開展消毒操作。

3.保潔或消毒人員在配製消毒液時,應當穿戴醫用外科口罩、乳膠手套、護目鏡或防護面屏、工作服等。

4.所有工作人員應做好健康監測和定期核酸檢測。

(四)健康監測要求

1.醫護人員要登記所有隔離物件基本情況,全面落實集中隔離人員健康監測工作,每天早、晚對其各進行一次健康狀況監測,並做好記錄。鼓勵使用新技術手段對隔離人員開展體溫監測,瞭解其是否有基礎疾患,保障隔離期間的正常用藥。

2.在監測過程中發現隔離物件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時,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和縣疾控中心報告,並按規定立即轉至樂至縣人民醫院。

(五)核酸檢測

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每3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並做好相關記錄。

(六)心理健康服務要求

隔離場所心理輔導人員要及時向隔離人員提供心理支援、心理疏導等服務,緩解隔離人員的負面情緒,預防與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頓,防範心理壓力引發的極端事件。發現隔離人員可能有精神衛生問題時,及時向縣精神衛生中心轉介。

(七)解除隔離流程

1.解除隔離前的準備工作。進行核酸雙採雙檢,解除隔離前,做好解除觀察物件的資訊統計,並傳遞給所在社群,做好接收準備。

2.資料準備。觀察點提供解除集中醫學觀察證明和最新核酸檢測結果。

3.健康教育。告知觀察物件返家後應配合社群做好健康監測,出現異常症狀及時報告。

四、消毒處理

(一)醫學觀察物件觀察期滿,解除隔離觀察後,物業管理人員對其房間和設施進行清潔、消毒,並加強通風。

(二)醫學觀察物件被診斷為疑似或確診的,其所在房間和接觸的相關環境、設施,均按照疫點由專業人員進行規範的消毒處理。

集中隔離人員心理疏導方案6

出入境口岸是新冠肺炎“外防輸入”的重要關口。在防控新冠肺炎境外輸入工作中,為做好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幫助入境人員適應隔離環境,提升入境管理和服務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與疫情相關心理健康知識、國家輸入性疫情防控措施等宣傳,對國家採取的人員入境後隔離觀察等措施進行政策解讀,減輕入境人員因認知不足、環境不適所致的恐懼、焦慮等負性情緒。

(二)利用網際網路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心理援助和社會工作服務熱線等平臺,為入境人員提供線上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幫助有需要者進行自我心理調適,儘快渡過適應期。

(三)在入境人員臨時轉運區、隔離點、定點醫院等場所,開展線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減少入境人員對隔離觀察措施的排斥行為,營造積極健康的社會環境。為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輔導、情緒支援、社會資源連結、矛盾糾紛調解等服務,建立危機干預及轉介機制,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口岸所在地的衛生健康、民政、交通運輸、海關、移民邊檢、民航、鐵路等部門成立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領導小組進行統籌協調,各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專業人員缺乏的重要邊境口岸,省級相關部門要組織動員有關單位、組織和人員對口支援,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志願服務等方式在機場、鐵路、港口、公路等臨時轉運區、集中隔離點、定點醫院、入境人員家屬接待點等區域和場所,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政策解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

(二)組建服務隊伍。口岸所在地的衛生健康、民政協同海關、移民邊檢、機場等部門、鐵路、公路和水運等運輸企業建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設立專人統籌協調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配備1-2名心理工作專業人員或社會工作者在入境管控的主要環節和區域開展疫情防控科普知識宣傳、疫情防控政策諮詢和解讀工作,向入境人員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網路資訊,為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輔導、情緒支援和有關轉介服務。各隔離點所在地的衛生健康、民政部門建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配備1-2名心理工作專業人員或社會工作者。

(三)開展對口技術支援。口岸所在地的衛生健康、民政部門根據入境人員數量和需求情況,依託口岸所在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組建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專家組,吸收當地具有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經驗的心理衛生、社會工作服務等專業人員參加,為口岸、機場、臨時轉運區、隔離點開展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提供技術支援和指導,提供精神醫學干預服務。

(四)培訓工作人員協助提供心理和社會支援。對承擔口岸、機場、臨時轉運區、隔離點工作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開展培訓,指導其在工作過程中注意觀察入境人員情緒,識別常見心理問題,使用簡單心理支援技巧,將有疑似心理和精神問題人員及時反饋給精神衛生專業人員。隔離點應在每日工作例會和交接班中彙報重點人員情況,建立重點人員檔案並持續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

三、工作措施

(一)在全流程開展宣傳、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衛生健康、民政部門制定相關科普宣傳素材,並提供給承擔入境人員運輸的鐵路、陸路、水運等運輸企業,為入境人員提供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國家入境隔離觀察政策和心理健康知識等科普宣傳材料,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援助熱線電話、網路心理服務資源連結及二維碼等資源。口岸、臨時轉運區等在醒目位置擺放易拉寶或電子大屏滾動播出心理健康科普資訊,顯示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連結或二維碼,提高入境人員防控意識技能,增強心理承受力,為有需求者提供求助渠道。

(二)做好入境過程中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口岸、機場、臨時轉運區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要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制訂心理危機應急預案。工作人員發現可能存在心理或精神問題的入境人員,及時報告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或視其嚴重程度報告公安機關等,由其與對口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聯絡或作出相應處置。經專業評估,發現心理或精神問題較為嚴重的人員,及時送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有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風險行為衝動的人員,口岸、機場、臨時轉運區應立即報告所在地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三)做好集中隔離期間入境人員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入境人員隔離點要建立有利於維護心理健康的環境,按照隔離規定設定房間,儘量提供方便生活的裝置和網路,鼓勵隔離人員正常作息、通過電話網路等與家人、朋友保持溝通,緩解隔離帶來的孤獨感;鼓勵隔離人員主動學習疫情防控及心理健康知識,提高疫情防控技能;鼓勵隔離人員探索有益的興趣愛好,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提供疫情防控和心理健康科普、心理自評工具等資源。主動關注隔離人員的情緒變化、睡眠情況及行為表現,及時發現需要接受心理疏導者和心理危機高危人員。

(四)做好重點入境人員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針對單獨隔離的未成年人,要有指定的成人監護,保證環境的安全。協助未成年人保持與家人的聯絡,及時向家人反饋未成年人的環境適應狀況和日常生活情況。對兒童要善於運用活潑、生動的形式,以他們能聽懂的語言解釋為什麼要隔離等情況,可根據兒童年齡結合遊戲輔導,採取繪本、視訊等進行解釋告知。如有兒童出現睡眠困難、不願意進食、焦慮擔心等情況,隔離點醫護人員要及時告知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人員,必要時請精神科醫生會診。對有特殊需要的隔離人員(患有原發軀體疾病、特殊藥物治療、家庭情況複雜、殘障人士等),開展心理和社會工作服務需求評估,整合社會資源為特殊服務物件開展有針對性的社會工作幫扶計劃,提供全方位的關愛保護和照護服務。

(五)做好入境人員家屬的社會心理支援服務。入境人員家屬所在街道(鄉鎮)或社群應當引導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為入境人員家屬提供社會心理支援服務。建立志願服務網路和鄰里支援體系,搭建自助、互助和群助的平臺,倡導家屬之間互相幫助、鄰里之間相互支援,增強隔離人員家屬的社會支援網路。針對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通過權威媒體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和國家入境隔離政策,提高家屬防控知識和能力,加強心理支援,減輕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