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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運輸過程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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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危險品運輸過程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品運輸過程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危險品運輸過程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

一、目的

為確保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停電後,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專案部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二、組織

本專案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三、職責

1.負責現場指揮,瞭解掌握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停置位置情況、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負責現場保護,設立警戒線,維護秩序,疏散人員。

3.負責通知裝置單位組織搶救,召集搶救人員,及時安全排除險情。

四、應急救援程式

當物料提升機遇長時間停電,且吊籠在上部不能升降,應採取以下緊急措施。

1.操縱開關至"0"位,切斷總電源;

2.由操作人員或專業維修人員將捲揚機按如下步驟控制:

(1)間斷地用手按住,鬆開電磁吸鐵,使吊籠通過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過額定速度;

(2)如吊籠中裝有貨物時,則將吊籠降至下一層樓層通道時,先把吊籠內貨物卸至樓層內;

(3)按(1)條方法,繼續下降吊籠,直至吊籠降至最低位置。

3.在搶險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立即執行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公司電話:

2.工程管理部電話:

3.裝置單位電話:

4.專案經理:手機或電話:

專案副經理:

專案工程師:

施工員

安全員:

材料裝置員:

附附近醫院地址:

工傷事故是指特色醫院目錄(請根據專案實際情況選擇)

危險品運輸過程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2

1 總則

1.1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制定本預案。

1.2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在第一時間、第一空間內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3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1.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分級實施、快速反應;

2.事故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3.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救援為主;

4.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救援費用;

5.全社會廣泛支援、配合事故救援。

1.4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省(市、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港北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導則。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港城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各類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 全區危險化學品行業的現狀和趨勢

我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眾多,經濟型別複雜,危險化學品品種繁多,涉及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等各個環節,主要有硫酸、酒精、液氨、液氯、溶解乙炔、農藥、松節油、成品油等。我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特別是生產企業存在一些工藝落後、裝備老化、隱患較多的情況。隨著化學工業等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不斷髮展,全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品種和數量將不斷增多,加之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裝置逐年老化,今後幾年全街道仍將難於杜絕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3 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3.1 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洩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裝置缺陷。

3.2 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針對事故不同型別,採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洩壓、轉移、收集等。

4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港北區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1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指 揮 長:黃益秀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指揮長:邵曄霖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分管領導)

成 員:企業辦主任

企業所在村(社群)支書、主任

4.2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疏散人員。負責組織全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應急演練。

4.3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黨政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街道安監辦:負責全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建立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有關的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港城派出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街道民政辦: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救災物資,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4 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內設機構及職責

為了確保及時、有效、順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內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和現場警戒組。其職責和組成人員如下:

4.4.1 應急救援辦公室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工作。

4.4.2 現場警戒組

由街道綜治辦、派出所組成,綜治辦的負責人任組長。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並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運輸車輛的暢通。

4.5 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重大、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後,中央駐貴港有關企業、解放軍駐貴港部隊、武警部隊和地方各級公安消防部隊根據港北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的支援請求,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參加重大、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5 報告、預警

5.1 報告

5.1.1 事故情況報告

為了及時掌握危險化學品事故情況,傳遞資訊,下達港北區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村(社群)必須將事故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損失程度及搶險情況迅速與下列單位電話聯絡。

5.1.2 事故相關資訊反映

一旦發現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事故苗頭時,監測部門、知情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立即通過110、119、120、122等公用報警電話的途徑儘快將有關隱患或事故資訊反映到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安監部門。

5.1.3 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單位聯絡電話

1、貴港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中隊

聯絡電話:

2、貴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值班室

3、港北區公安消防大隊

聯絡電話:119

5.1.4 危險化學品事故實行分級報告制度。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同的預警級別和響應級別,街道安監辦負責向街道辦事處和區安監局報告。情況特別緊急或者重大時可以越級上報。報告時限為接到報警1小時內。

5.2 預警

5.2.1 預警級別

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我街道將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I級)、嚴重(II級)、較重(III級)和一般(IV級)。

5.2.2 預警級別的識別

街道安監辦接到報告後,要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分析判斷和進行綜合評估,迅速識別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警級別。

6 應急響應和預案啟動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按照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大和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分三級響應,分級啟動相應預案。

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急性中毒50人及其以上的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或者性質特別嚴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請求港北區、貴港市人民政府啟動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事故單位三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I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3 -9人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49人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啟動市本級預案、事故單位二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請求港北區、貴港市人民政府可啟動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II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啟動事故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港北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 新聞報道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宣傳報道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22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關於改進和加強區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桂辦發[20xx]42號)的規定。

8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後期處置

8.1 善後處置

1.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人員的安置、救濟、撫卹,物資和勞務的`徵用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現場清理與處置等工作。

2.做好災民安置和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3.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情況和當地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等進行初步評估後,迅速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開展賑災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4.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在應急過程中緊急徵(調)用的物資、裝置等按國家、自治區和市、區有關規定予以歸還;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依據國家、自治區和市、區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8.2 調查和總結

1.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依法成立聯合調查組全面開展事件調查、統計、評估、核實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援工作的綜合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寫出調查報告並按規定程式上報。

2.危險化學品事故責任單位應當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並認真吸取教訓、排查隱患和積極整改。

9附則

9.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港城街道安全生產應急辦應當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適時修訂完善本預案,經街道辦審定後頒發實施。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及各自職責,及時修訂、完善相應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行動方案。

本預案和配套實施的專項預案、行動方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9.2.1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挽救群眾生命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獎勵的具體實施按有關規定執行。

9.2.2 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品運輸過程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3

一、編制目的

為規範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範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裝置、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車輛發生洩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託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瞭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型別、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並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後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瞭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後,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後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後,及時在事故現場設定警示標誌、警示牌,規範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儘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於危險化學品洩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採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並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於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範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瞭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儘可能查清洩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洩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面板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洩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築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汙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採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菸、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後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儘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3.事故現場須確保與監控中心資訊暢通,及時向監控中心彙報事故現場情況,監控中心可採取可變情況板、收費站預警等方式向過往司乘人員告知事故情況,引導司乘人員繞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災而再次發生惡性事故。

(三)現場撤除及其他善後工作

事故救援處理完畢,現場路政人員及時撤去警示標誌、警示牌和標誌筒,通知養護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維修已損設施。並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是否恢復交通。事後按照上級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於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幹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摩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三)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稽核通過後方可上報。

(四)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集團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釋出原則、內容、規範性格式,審查、確定釋出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資訊,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