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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整治方案彙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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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整治方案彙編7篇

整治方案 篇1

根據檔案精神,為紮實推進開發區九州路區域工業區及行政村的環境整治工作,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確保完成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各項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開發區九州路為軸線,主攻爐頭工業區塊基礎設施建設、九州路沿線各行政村的環境整治。近期目標:明確各辦局及相關單位職責,建立健全建立工作長效管理機制;組織各項大規模整治活動,完善配套設施建設,規範街面廣告,取締佔道經營,清理亂堆亂放,確保道路暢通、整潔、美觀,環境顯著改變。

二、工作原則

以經濟開發區主導,充分發揮各辦、局及相關單位建立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引導社會參與,相互協作,齊抓共管,條塊結合,疏堵並舉,突出重點,分類推進,注重實效,加強監管,實現長效管理。

三、工作計劃

第一階段:8月18日開始到8月25日止,宣傳發動,明確任務。

第二階段:8月26日開始到10月16日止,組織實施,集中整治。

第三階段:10月17日開始到10月30日止,健全機制,補充完善。

四、整治任務

(一)投產區塊

按照分區劃片、方便管理原則,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管理辦法,簽訂管理責任書。與相關部門協調,完成市政設施修補。

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財政分局、工業園環衛所。

(二)在建區塊

加快工程進度,加強施工管理,涉及到的未建、在建區塊,一律建立圍牆;加快九州東路路口和永東一線複線建設,推進九州路綠化及人行橫道的鋪設、爐頭工業區主路修補、道路硬化、下水道增建、綠化等。

責任單位:建設規劃分局

(三)園中村整治

加強對園中村改造建設的指導,以農房改造和“六化”整治為契機,抓好衛生長效管理,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重點整治爐頭村、大墳山沿村、曹園村、夏溪村、邵塘村、荊山夏村。

責任單位:社會發展局

(四)永東一線、九州路、學院路的街面整治

整治永東一線、九州路的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佔道經營(重點是大墳山沿村和夏溪村的農機市場、水果攤點),規範街面廣告,清理學院路佔道停車等。

責任單位:市執法局園區中隊

五、工作要求

各辦局,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這次整治的重要性,進一步細化整治工作計劃,做到領導親自抓,抓具體,倒排時間,每週一報,加強協作配合,全面落實各項整治措施,確保圓滿完成整治任務。

整治方案 篇2

實施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是遏制揚塵汙染,提升城區空氣質量的重要措施。為進一步提升我區建設工程揚塵防治和文明施工水平,著力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和具體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全區開展建設工地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開展好此次行動,取得揚塵防治工作實效,成立區建設工地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揚塵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導、督查和考核驗收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過偉忠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呂中良副主任、區建設局方煜文局長為副組長,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環保局、城管局、交巡警大隊和各鎮、開發區、街道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由區建設局鬱明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整治範圍

區範圍內所有區管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以及建築垃圾和渣土的運輸處置全過程。

三、整治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全區建設工地揚塵得到有效控制,文明施工行為全面實現六個100%(工地內非施工區裸土覆蓋率100%、施工現場圍擋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非爆破拆除工地拆除與建築垃圾裝載時採用溼式作業法率100%、工程車輛駛離工地車輪沖洗率100%、暫不建設場地綠化率100%),渣土密閉化運輸率達到100%,且省級標準化文明示範工地達到20%。同時,形成建設工地揚塵長效管控機制。

四、整治標準

(一)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地揚塵整治標準

施工現場設定連續、封閉的硬質圍擋,實行封閉管理;各類建築材料、構件、料具等按總平面佈局整齊分類堆放,易產生揚塵的建築材料、渣土等按規定覆蓋堆放;工地主要通道、進出口通道、辦公區和居住區地面實行硬化,並配備保潔人員經常清掃、灑水,防治揚塵;文明工地施工現場出入口及重要產塵點設定視訊監控,出入口設定車輛清洗裝置,及時對進出車輛進行清掃、沖洗,禁止帶泥上路;對單獨發包的挖土、基礎工程,建設單位在申領施工許可證時與施工單位簽訂文明施工協議,並制定防止揚塵汙染的具體措施,確保文明施工的各項措施在施工中落實到位,文明施工標準不低於主體施工階段。

20xx年3月1日起,全區範圍內新開工建設專案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二)交通、水利工程專案揚塵整治標準

工程施工採用連續、密閉的圍檔,使用水泥、石灰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築材料時,採取密閉儲存、設定圍檔或圍牆、防塵布蓋等防塵措施;運輸散體、流體材料,清運餘土和建築垃圾,做到捆紮封閉、覆蓋嚴密,防止遺灑飛揚;有揚塵的土方工程作業時應採取灑水壓塵,並儘量縮短起沉操作時間,氣象預報風速達到4級以上時,未採取防塵措施不得組織施工;施工時應在工地建築結構腳手架外側設定密目式安全網,主體施工、模板拆除後,應及時將樓面清理乾淨,灑水除塵;建築垃圾在48小時內未能清運的,在施工工地設定臨時堆場,並採取圍檔、遮蓋等防塵措施。

(三)房屋拆除工地揚塵整治標準

房屋徵收拆遷部門或實施單位與施工企業簽訂房屋拆除委託合同時,應將揚塵防治納入合同管理;拆除工地應設定圍檔,配備必要的防塵抑塵裝置,採取持續加壓噴淋措施,抑制揚塵產生。拆房工程出入口要設定車輛清洗裝置,及時對進出車輛進行清掃、沖洗,禁止帶泥上路;爆破作業應在爆破作業區外圍灑水噴溼;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停止房屋或其它建(構)築物爆破或拆除。拆除工程完畢後不能在15日內開工建設的,對裸土地面進行覆蓋、綠化或鋪裝。

(四)工程渣土運輸與建築垃圾處置揚塵整治標準

運輸企業資質審批和車輛營運證、準運證及通行證核發和建築渣土處置許可制度全面落實,涉及專項許可的,應確認工地圍檔和出入口的沖洗條件完善到位並先取得該專案的施工許可證。日常管理和聯合執法措施有效,密閉運輸、車輛沖洗和衛星定位系統(GPS)監管到位,無帶泥上路、拋灑滴漏和偷倒亂倒等現象,無農用低速貨車從事運輸和無證運輸行為。規劃建設的建築渣土處置場所滿足需要,省住建廳等四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運輸處置管理工作的意見》得到落實。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3月中旬)。區級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區級動員部署會議。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自職能範圍內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實施整治(3-5月)。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和本方案要求,落實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職責,做好揚塵整治工作,建立長效管控機制。

(三)完善提升(6-8月)。在全面整治的基礎上,對存在較多問題的專案和區域開展“回頭看”。區領導小組組織抽查驗收並通報情況,同時做好省、市驗收的迎檢工作。

六、工作分工

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立足自身職能,按照統一的整治標準,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區建設局負責牽頭做好房屋建築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手續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開工;進一步強化前期挖土、基礎工程階段和後期收尾階段的文明施工,確保文明施工標準不得低於主體施工階段。會同相關部門督促施工單位(專案部)做好工地出入口安全監管工作。對執行不到位的工地嚴格執法並作為不良行為記錄錄入企業誠信檔案,同時加大違反《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行政處罰力度。

(二)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負責牽頭實施交通、水利工地的揚塵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手續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開工。

(三)區環保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建設工地揚塵的監管工作,定期向有各有關單位和部門通報空氣質量狀況。

(四)區城管局負責區管市政基礎設施大中修、道路開挖和園林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加強大中修工程開挖階段文明施工的督促檢查,確保無揚塵防治方案不審批、措施不到位不得進行施工作業;負責建築渣土處置的`管理,確認工地圍檔和出入口沖洗條件等完善後再發渣土處置證;負責對拋灑滴漏、帶泥上路、偷倒亂倒等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督促運輸車輛加強密閉運輸。

(五)交巡警大隊牽頭負責加強工程車輛運輸管理,開展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將核查工程車輛GPS執行是否正常作為核發工程車輛《核准標誌》和《準行證》的內容,定期檢查。

(六)各鎮、開發區、街道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行動,統籌做好本轄區內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拆除工程的工地整治。

(七)城投公司、城開公司、都市公司、商旅公司、金源公司和建屋公司等建設單位分別負責落實各自工程專案的揚塵專項整治,將揚塵控制和文明施工納入承發包合同管理,督促各施工單位落實揚塵整治措施,進一步強化前期開挖階段和收尾階段的揚塵整治工作。

(八)各施工(拆房)企業要按照“雙百日”集中整治行動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整改工作。施工單位和專案負責人應當認真落實揚塵整治工作的目標、制度。按照“誰的建設專案誰負責,總包單位負總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監理單位按照“雙百日”集中整治行動要求,將揚塵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監理範圍,對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等情況實施跟蹤監理。

七、相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把建設工地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行動作為城市環境整治年度行動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重點工作,並作為大氣汙染防治考核的重要指標。

(二)區建設工地揚塵集中整治“雙百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彙總整治情況,必要時召開現場會、推進會,推動階段性工作貫徹落實到位。

(三)建立區級情況通報制度,及時評估工作成效,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對揚塵整治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進行表彰,對推進不力工作滯後的單位進行約談,限期整改。

(四)廣泛開展建設工地揚塵集中整治宣傳活動。通過市民體驗、志願服務等方式,拓寬群眾參與渠道。建立網路舉報平臺,進一步健全群眾投訴、舉報機制,強化社會監督。

(五)貫徹標本兼治的要求,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著力推進長效管理,鞏固提升整治成效,落實省、市工地整治工作要求,改善大氣環境。

整治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通過開展防止粉塵爆炸事故專項整治,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力度,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等有關規定要求,完善安全技術及管理措施,建立預防粉塵爆炸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有效防範生產經營單位粉塵爆炸事故發生。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要掌握本企業內易發生粉塵爆炸事故作業場所的具體數量、分佈情況及隱患排查情況,建立相應臺帳資料和資料庫,認真履行監管責任。

二、重點行業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範圍

1、易發生粉塵爆炸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包括機械加工、糧食加工、飼料加工、竹木加工等生產經營單位。

2、常見粉塵爆炸作業場所和裝置:包括廠房、倉庫、密閉空間等作業場所和除塵裝置、混合機、拋光機、輸送機、篩選機等會生產粉塵的裝置。

3、常見爆炸粉塵:鎂、鋁等爆炸性粉塵;炭黑、焦炭、煤、鐵、鋅等可燃性導電粉塵;聚乙烯、酚醛樹酯、小麥、玉米、砂糖、米糠、竹木、硫磺等可燃性非導電粉塵。

(二)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否健全、人員是否配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是否落實。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是否落實,工作流程、操作規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產經營單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單位有無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並採取了有效控制粉塵爆炸的措施。

4、生產經營單位是否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和粉塵防爆教育,普及粉塵防爆知識和安全法規,使職工瞭解本單位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危險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企業在建築佈局、結構上是否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

6、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結合自身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特點,制定了本單位粉塵防爆安全檢查表,並按安全檢查表認真進行粉塵防爆檢查。

7、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是否嚴禁煙火,所用電氣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8、危險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塵洩漏的容器內,並按工藝分片設定相對獨立的除塵系統;所有產塵點是否裝設吸塵罩;風管中是否有粉塵沉降;是否增加廢料的溼度,以降低空氣中的粉塵懸浮量。

9、是否對能自燃的粉塵採取冷卻措施,並對其溼度進行連續監測;是否對與粉塵直接的裝置或裝置落實相應措施,使其表面溫度低於相應粉塵最低著火溫度。

10、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是否採取了分段與隔離措施,減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壞。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塵洩漏的特殊地點(如粉料進出工藝裝置處),是否採取了有效的除塵措施;是否制定了維護管理制度;除塵設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執行。

12、粉塵防爆危險場所是否採取了防止電弧和電火花點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靜電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和受限空間進行動火等危險作業,是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批,並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14、是否經常對車間地面和裝置進行清掃,清掃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編制了防止粉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配備了適合本單位防止粉塵爆炸的滅火器材,是否組織了應急演練。

三、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由鎮統一部署,各企業負責組織實施,採取生產經營單位自查、鎮政府督查、縣安委辦抽查的方式進行。

第一階段:部署階段。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 5月 10日,由鎮政府根據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特點,研究制定防止粉塵爆炸事故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部署有關工作。

第二階段:自查階段(5月 11日至 5月 20日)。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行業安全標準和上級通知要求,組織技術

專業人員,進行自查自糾,做到應查必查,查必徹底,徹底排查隱患,不留死角。

第三階段:整改階段(5月 21日至 6月 31日)。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的粉塵爆炸事故隱患,落實責任、措施、資金、時間和預案,確保“五落實”,認真進行整改。

第四階段:督查階段(7月 1日至 7月 31日)。鎮政府按照粉塵爆炸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專業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對重大粉塵爆炸事故隱患,鎮政府跟蹤督辦,確保排查一處,治理一處,安全一處。縣安委辦將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並將抽查結果進行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要提高思想認識,認清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充分認識深入開展防止粉塵爆炸專項檢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防止粉塵爆炸事故工作作為當前安全監管的重點之一,按照本通知的有關要求,加強對本單位防止粉塵爆炸事故工作的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安全監管,狠抓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有效防範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二)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排查。要通過專項整治,落實本單位防止粉塵爆炸事故的主體責任,要按照《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20xx)》等有關標準規定,健全和完善相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要把工作具體落實到各重點車間、生產過程的重要環節、要害部位和關鍵崗位,使本單位防止粉塵爆炸

事故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檢查表,認真開展現場檢查,全面細緻地查詢各類事故隱患,要組織專家深入排查工藝系統、裝置設施、除塵系統、作業場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要不斷提高科技興安水平,將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堅決杜絕粉塵爆燃事故再次發生。

(三)落實監管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各企業要通過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對涉及粉塵爆炸作業的安全監管力度,特別是對鎂、鋁等爆炸性粉塵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後患。各企業請於 7月25日前將防止粉塵爆炸事故專項整治情況表報工辦。

整治方案 篇4

縣商務局開展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鮮肉和肉製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檔案精神,為保障鮮肉和肉製品消費,結合我局職能,現制定縣商務局開展肉及肉製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務

強化生豬產地和屠宰檢驗,嚴懲出售和屠宰病死生豬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嚴肅查處未履行審批程式先行開工建設、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先行投產運營以及出借、轉讓定點屠宰標誌牌和證書的行為。實施生豬定點屠宰,嚴把畜禽定點屠宰企業設定准入關,加大對生豬私屠濫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行為的打擊力度,查處加工、出售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肉品等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生豬產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加強對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屠宰企業落實進廠(場)查驗、來源和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病害生豬及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淨化肉製品市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生豬產品是我縣居民日用肉類主食之一,各屠宰企業本著對人民負責,對自身負責的態度做好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制定具體分工,明確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確保生豬產品萬無一失。

(二)嚴格生豬屠宰檢疫證章標誌管理制度。

生豬屠宰廠(場)按照規定建立屠宰檢疫證章標誌管理制度,把檢疫合格驗訖印章、肉品品質檢驗驗訖印章、無害化處理印章以及產品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等納入規範化管理的軌道,堅持生豬肉產品“兩章兩證”上市流通的規定。全縣所有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出廠(場)的肉品必須具備“兩章兩證”,即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檢疫合格驗訖印章、肉品品質檢驗驗訖印章,方能出廠(場)流通。如有不按照規定使用或偽造、屠宰、買賣、租用、轉借屠宰標誌和證章的,以及不按照規定建立臺賬記錄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嚴禁生豬注水、製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違法行為。

各屠宰企業嚴禁在生豬屠宰之前、過程中對生豬注入有害物質,對注水的生豬定點屠宰廠要堅決取締,對在廠外給生豬或生豬產品注水的,要予以嚴厲處罰。對注水時摻入有毒有害物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嚴格把好入廠(場)生豬關。

對入場生豬,一是認真做好生豬入場監督查驗。查驗入場生豬《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免疫耳標,嚴禁無免疫耳標、無《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入場,嚴禁染疫、疑似染疫生豬入場。二是認真做好宰前檢查。生豬屠宰前2小時應按生豬產地檢疫規程實施查欄,嚴禁病害生豬入屠宰間。三是與屠宰實施同步檢疫,嚴禁病害生豬產品出場。四是做好檢疫全過程記錄。

(五)嚴格各項規章制度落實。

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要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開“上牆”,及時更新時效性內容,堅決落實屠宰企業作為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全面檢查企業“屠宰生豬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是否如實記錄屠宰的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是否建立實施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對病害豬和不合格的生豬產品是否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等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落實禁止從“瘦肉精”高發地區進購生豬和12小時靜養待宰等制度要求,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有效的做到整改。企業加強誠信體系的建設,樹立誠信經營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六)按要求報送相關資料。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嚴格按有關規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場秩序科報送上月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統計月報表和光碟,光碟必須是全程錄影。不按時報送病害豬無害化處理月報表的,報送的資料不認真核實甚至弄虛作假的,在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資金結算時,報送的光碟不合格,均視為無病害豬無害化處理,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時間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為自查自糾階段,5月20日—6月1日為清理整頓階段;6月2日—6月5日為檢查驗收,規範鞏固階段。

整治方案 篇5

為進一步改善全縣城鄉人居環境,加快美好鄉村建設,紮實推進“生態文明展示區”建設步伐,根據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和《縣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工作報告任務分解表》及《縣20xx年“三線三邊”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城市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範圍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城管執法局20xx年“三線三邊”中心城區髒亂差整治小組,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整治內容

1、工程車輛無拋灑渣土、帶泥上路汙染路面。工程車輛運輸管理做到嚴格審批手續,所有車輛必須按照規定的路線、時間行駛,指定的地點傾倒;建築渣土和易拋灑建築材料必須實行密閉化運輸,不得拋撒汙染路面;嚴厲查處違規車輛,協同有關部門,對拋灑車輛和未經批准進入城區的大型運輸車輛加大處罰力度,對密封不嚴造成沿途遺撒和未經審批擅自處置渣土行為,從重處罰。

2、城區洗車點無佔道洗車,汙水不直排雨水管網。集中整治佔用人行道或道路經營作業,汙染城市路面的洗車點;整治未按排水要求建造沉澱池、排汙溝等環境保護措施,造成汙水橫溢,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洗車點。

3、城區無垃圾死角。路面清掃到邊到沿,作業無盲區,達到無垃圾、無雜草、無浮土積水,路面淨、路牙淨、樹根牆根淨、雨水井淨、垃圾桶淨的標準;每天灑水不少於1次(特殊天氣視情增加)。沿街門店、攤點實行垃圾袋裝化管理,安排專人及時收集;垃圾清運要及時,做到密閉運輸、日產日清。

4、無亂堆亂放雜物、無佔道經營。道路兩側禁止亂拉亂掛、亂堆亂放;禁止擺放店外招牌、落地燈箱;清理取締城區主幹道和“五個周邊”(廣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市場周邊、車站周邊)的各類非法佔道經營、出店經營;沿街各門店修車、焊接、加工一律要求在店內進行,不得佔用人行道,並加大對修車、焊接、加工等非法佔道作業行為處罰力度。

5、無破損店牌店招。對中心城區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清理,未審批的、破舊的戶外廣告進行拆除或更新。同時,嚴把審批關,戶外廣告統一標準,使用色彩應與徽派風格控制要求相適應,儘量避免大面積使用紅、黃、藍、綠等過於鮮豔的顏色。

6、積極做好相關配合協調工作。根據《縣20xx年“三線三邊”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積極配合縣直牽頭單位和鄉鎮做好“髒亂差”、黃祁高速段沿線廣告牌整治和控違拆違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認識,責任到人。城管執法大隊、環衛所、市容股要認真對照標準,量化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各個路段,明確責任人,使市容管理和衛生保潔不留空擋、不留死角。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市容股和執法大隊組織力量加強巡查,確保每天全面巡查1次,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業主立即整改。

2、加強督查,跟蹤問效。實行督查通報制度,責任單位按照標準進行認真督查,及時進行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局督查組。局督查組採取不定期、無縫隙的方式對該路段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存在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問題,及時向相關責任單位進行反饋,責令限期整改,並將存在問題和整改情況記入考核臺帳。對督查反饋的問題,責任單位沒有立即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給予當事人和相關責任單位全域性通報批評。

整治方案 篇6

為推進我鎮農村環境衛生工作,為村民營造一個潔淨、靚麗、優美、舒適的環境,建立健全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長效機制。為此,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物件

全鎮17個行政村。

二、考核機構

鎮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農村環境衛生整治辦”)。

三、考核內容

村級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基礎工作、村容村貌、農戶衛生。

四、考核標準(見附件)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據縣農村環境衛生整治辦下發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標準,每月對所管轄的區域進行自評打分,計算出自評分,並將結果在每月的16日前報鎮農村環境衛生整治辦備案。

2、每月16日至19日為當月複查考核時間,由鎮農村環境衛生整治辦組成考核組進行督查。

3、考核採取檢視資料、勘查現場、以及隨機抽查群眾等方式進行。

六、獎懲辦法

各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實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報、一獎懲、一兌現,考核結果在城鄉環境整治宣傳欄公佈,並在鄉村幹部大會上通報。

1、凡接受縣以上檢查,並受到書面通報表彰的,()每次獎500元。如被省、市、縣明查暗訪查出問題,受到通報批評或者被省、市、縣媒體曝光的,當月基本考核補助金額全部扣除,並扣除當月村幹部個人績效工資的50%。

2、所轄公路沿線(含村道)可視範圍內未堅持有人巡查撿拾白色垃圾,每發現一次扣10元。

3、公路兩旁的農戶雜物亂堆、畜禽亂養、傢什亂擺、院壩不整潔,每發現一戶扣5元,農戶房前屋後周圍有白色垃圾,每發現一戶扣5元。

4、所轄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時焚燒、清運,垃圾散落池外,每發現一次扣10元。

5、縣道路沿線村至少建立5戶農村“五亂”治理示範戶,少一戶扣5元。

6、村辦公室每天保持清潔衛生,若發現周圍環境不清潔,每次扣10元。

整治方案 篇7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容貌水平,加快推進“兩個環境”建設,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春季市容市貌綜合整治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內容

(一)整治建築渣土。

一是加強工地源頭監管。重點對市區建築工地進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對非法拆遷、開槽工地上限處罰,未接受處理的堅決禁止渣土外運。

二是狠抓渣土規範管理。採取指定傾倒與協議傾倒相結合的方法,指導監督建設、施工、運輸單位按要求傾倒建築渣土,疏導渣土有序排放。

三是加強渣土運輸監管。加強對運輸渣土車輛的監管,保證車輛封閉運輸,對超高超載、亂傾亂倒、沿途遺撒汙染道路等行為,依法嚴格處罰。

(二)清理佔道經營。

一是治理好早晨6:30—8:30早餐佔道攤點,及時清理並保證攤點周邊環境衛生。

二是抓好晚上5:30—7:30主次幹道沿線水果攤、蔬菜攤等流動攤販管理,及時做好規勸和引導,保證市容整潔有序。

三是解決好沿街店鋪外溢問題。做好宣傳教育,加大執法力度,逐路解決店外擺賣、路邊洗車、路邊加工等違章佔道經營行為。

(三)整治戶外廣告牌匾。加強戶外廣告牌匾管理,做到嚴格審批、規範管理。

(四)強化機動車停車管理。加強城區佔道停車規範管理,對佔道停車實施動態監控,嚴厲查處機動車隨意調頭、亂停亂靠行為,確保佔道停車規範有序。合理設定機動車泊車位和非機動車存車點,解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

(五)深化“門前三包”。繼續與沿街單位,繼續開展沿街門店環境衛生星級達標評比制度,提升商戶管理積極性。要積極在抓落實、求實效上下工夫,採取分門別類、區別對待的辦法,對不同行業、不同門店採取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務求活動取得實效。

(六)加強園林綠化管理。開展春季植樹活動,實施補植增綠和綠化提升。對街道綠化隔離帶、綠籬及公園、遊園進行全面排查,對缺株、死株進行補栽、換栽,對裸露地面進行綠化,確保植物造型美觀、綠地內沒有裸露地塊。實施綠化衛生整治,嚴格日常保潔,徹底清理街道綠化、街旁綠地及公園、遊園等綠地內的垃圾和樹木上的懸掛物;對公園、遊園的休憩桌椅、牌示、甬路、欄杆、花池、照明、噴泉、供水等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綠地整潔、設施齊全。

二、實施步驟

(一)組織階段。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任務分工,抓緊調查摸底,制定詳細的專項實施方案。對於具體工作要量化、細化、標準化,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全面實施階段。此次活動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各部門要迅速行動,周密部署,抓緊落實,認真組織好每一項整治工作;要採取多管齊下、齊頭並進的辦法,全面展開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按時完成。

(三)檢查驗收階段。市考評辦要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評比,對工作成績突出、效果明顯的單位進行表彰;對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務或效果不明顯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檢查,強化督導。活動期間,市考評辦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每天對各單位的整治工作進行檢查。

一是對整治工作進度、效果和創新措施進行通報;

二是對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環境髒亂差現象進行通報;

三是4月30日前,對各單位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驗收。

(二)廣泛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臺等各種媒體,對綜合整治活動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的宣傳報道,營造強大的輿論聲勢,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參與、支援環境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