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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應急預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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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院應急預案(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院應急預案(通用6篇)

醫院應急預案1

一、 停電處置預案

1、醫院應採取雙向供電及自備發電機組,一旦市政電力供應發生故障,則院內立即發電。

2、因供電裝置故障造成停電,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將停電範圍控制到最小化。

3、後勤保障部與有關電力部門協調,停電前應事先通知我院電工班,做好自己發電準備。

4、臨床科室常規備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5、接到通知後,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如有搶救患者使用電動力機器時,需找替代的方法。

6、突然停電後,立即尋找搶救患者機器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並開啟應急燈照明等;同時起動自發電源。

7、同供電部門聯絡,查詢停電原因及時間。

8、醫院自備發電機需經常注意保養及時檢修,保證隨時可以發電供臨床急需。

9、如遇人員觸電或電起火應立即切斷電源;將觸電人員立即送往醫院搶救並撥打119火警電話。

二、組織措施:

1、報警:發生用電火災應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及向有關部門報案,並向科主任、醫院領導報告。並組織力量救人。

2、報警電話:

火警:119

救護:

辦公室:xxxxxx

保衛科值班室:xxxxxx

3、人員組織與分工:

當班電工:接市政停電通知後,應通知有關科室及人員,並做好自發電源準備。

班長: 負責事故搶險及應急處理,安排人員救護傷員;組織發、送電。

科主任: 現場總指揮。

電力技術員、維修工:協助科主任參與搶險。

其它人員:參與救人、保護事故現場。

警衛:負責警戒、維護秩序。

三、組織機構:

組 長:翁冠裕

副組長:潘國偉 黃國興

成 員:王永華 紀金旺 水電工等

醫院應急預案2

一、總 則

1、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醫院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汙染事故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創造良好就醫環境。

2、管理、協調醫院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相關資源、組織、指揮、防範和應對各類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的整體行動,規範醫療程式和工作行動。

二、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搶險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職責

1)責任環保的主管院長負責應急現場的統一指揮和排程工作。 2)防保科、總務科負責識別本單位潛在環保事故和緊急情況並在發生事故時,協助主管院長負責現場協調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搶險,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區環保部門先行口頭彙報。在事故處理結束再行書面彙報。

3)總務科負責提供竹梯、應急燈、潛水泵等應急物資且負應急責任相應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處於完好狀態。同時應聯絡落實搶險人員培訓、演練。

4)全院各部門負責做好與本部門相關的潛在環境事故的預防並在緊急情況下積極響應領導的部署。

5)採購後勤部門負責在必要時提供石灰、黃沙等應急物資。

5、應急組織機構組成人員聯絡方式

6、外面聯絡電話 區環保(白天): 區環保(夜間): 環境熱線:12369 消防隊:119 救護醫院:120 公安局:110

三、應急預防機制

1)總務科負責汙水處理裝置的日常巡檢管理工作。

發現故障及時聯絡修理更換,保證汙水處理達標排放。

醫院每年定期對關鍵崗位員工進行環境知識培訓,應急救援小組演練,增強職工環境意識,預防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

2)應急響應程式案環境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級。

如發生突發汙染事故,總務科及時向分管院長彙報,啟動應急預案,立即通報普陀區環保應急電話:

醫院將配備個人防護裝置,醫療救護藥品箱等安全防護物品可以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處理。

3)應急後期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緊急處置完成後,產生有吸附液體原料後的廢料,將作為危險廢棄物處理,由總務科收儲進危廢倉庫,請環保資源單位處置。如有高濃度原料廢水暫時應急貯存的,可由總務科日後逐步少量新增到汙水處理設施中,同時對處理後排水進行同步監測,達標後排放。

4)事故調查報告與報送

總務科將組織事故調查相關責任部門要對事故原因和緊急處理情況寫出書面報告材料。總務科將書面報告區環保局相關部門。

5)環境汙染突發事件分類、措施、責任部門

四、保障措施與經費投入

總務科應定期對應急裝置、物資維護保養機制,每年的環保經費中拍一定的經費予以保障,用以宣傳、培訓和演習保障。

五、單位基本情況

1、醫院型別: 綜合性醫院

2、院區佔地面積: 平方米

3、建築面積: 平方米

4、在職職工: 人

5、年門急診量: 萬人左右

6、床位數: 張

六、汙染源處理情況

1、汙水處理裝置一級

2、汙水處理池 平方米,月處理量 m06

3、醫用廢棄物處理量 公斤,由 市康環公司回收

4、X光洗片液月處理量 公斤,由 真源公司回收

單位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醫院應急預案3

一、制定目的

為應對醫院突發性大面積停電事故,迅速有序地組織和恢復供電,確保病人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的損失,保證醫院用電暢通,促進事故應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大面積通電事故”(下稱“大面積停電事故”)是指因嚴重自然災害重要設施損壞或遭受破壞等原因造成突發性全院大面積電力系統安全防線失效,電網發生大面積瓦解或崩潰事故。

三、應急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故處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完善機制,明確責任,加強合作,快速發應,措施果斷”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

醫院成立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搶修隊。

一、醫院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院長

成員:人事行政部經理

後勤主管

電維修工職責:

(1)做好日常安全供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範大面積停電的事故發生。

(2)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的時候,及時做好停電事故應急工作,儘快恢復供電。

(3)根據大面積停電事故嚴重程度,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4)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向社會公佈。

(5)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6)領導小組組長是履行本預案規定第一責任人。成員單位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積停電事故時的社會綜合應急工作。

二、應急搶修隊

隊長:後勤主管

成員:電維修工

職責:發生事故時,組織人員實施救援行動;向指揮小組彙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供電部門發出求援的請求,事後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五、應急程式

(一)後勤部門電工班應急程式

一、計劃性停電應急程式

(1)電工在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的電話或以其他形式停電通知時,必須問清楚停電的時間,停多長時間及停電原因,做好記錄,如不在本班次,應在交接班時交接清楚。

(2)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夜半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停電的原因,具體停電時間,停多長時間,並做好備用第二電源的準備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應由人事行政部以書面形式向各部門發出通知。

(4)如時間緊急,應在接到供電公司的通知後,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情況,由人事行政部向各部門發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護士長講清停送電的時間,並制定好停送電計劃。

(5)在停電前30分鐘到配電室,做好切換備用第二電源的前期檢查。停電時要在15分鐘中保證備用第二電源的正常啟動和輸送。

(6)在停電前10分鐘,將全部客用電梯停置1樓位置。

(7)當外網停電後,啟動發電機電源,保證手術室急診科等重點部門的供電。

(8)做好備用第二電源執行記錄及恢復市電供電後的記錄。

二、臨時性停電應急程式

(1)出現臨時性停電時,應立即電話詢問供電公司,問明停電原因及停電時間的長短。

(2)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或總值班,說明情況。

(3)如停電時間較短(10分鐘之內)應等待市電來後送高低壓電。

(4)如停電時間較長,應立即準備切換備用第二電源。

(5)因各種原因雙電源均啟動不成,應儘快啟動備用發電機,保證重點科室的供電。

(6)做好備用第二電源的執行記錄。

(7)醫院內部原因停電時,要查明停電原因,是高壓電路還是低壓電路。如果高壓電路出現故障,醫院電工立即匯入備用電源,應及時與供電部門搶修班聯絡,儘快恢復,保證用電;如果醫院抵押電路出現故障時,應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規定恢復電路。

(二)部門科室應急程式

一、各科室接到停電通知後,應該在允許情況下吧所有的及其電源切斷,待電路恢復正常後再投入使用。

二、接到停電通知後,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備用電源。

三、突然停電後,立即尋找搶救患者及其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並開啟應急燈照明等。並應及時通知電工或總值班。

四、危重患者手術中使用呼吸機的患者平時應在機旁備有簡易呼吸器,遇突然停電,醫護人員立即將呼吸機脫開,使用簡易呼吸器維持呼吸。使用電動吸氮的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五、如雙線均突然出現供電故障,院內發電機供電前,醫護人員則應首先保證病人搶救;護士應沉著鎮靜,上呼吸機者採用手抱球法,上監護儀者採用人工測血壓脈搏,電動吸氮者則採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嚴密觀察並請變化,其餘工作人員則立即電話通知電工,人事行政部,並採用應急燈供照明。

六、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七、電梯遇到突然停電後,後勤人員要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向外面打電話,用人工方法把所有乘客放出去。

六、保障措施

一、電工日常應做好發電機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發電機隨時投入使用。

二、電工平時要掌握供電知識和操作規範,注意操作安全。

三、臨床科室常規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四、後勤部門要組織進行應急停電演練,每年1—2次,通過演練,使大家熟悉掌握突發停電的應急處置程式,確保病人安全。

醫院應急預案4

為進一步強化醫院消防應急能力管理,在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的同時,及時果斷、穩妥地處理火災事故,確保廣大醫務人員、患者及家屬的人身與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與公安部第61號令規定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與消防“四個能力”建設的要求,充分認識火災的極大危險性,在行動上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技術措施與組織措施,切實有效地防止火災發生。同時積極做好各項滅火準備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撲救、及時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與人員傷亡,有效地保護員工、患者及家屬的人身與公共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1、為了保障醫院區域內人員與財物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在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恪盡職守,最大限度的避免或減輕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

2、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緊急情況,能夠及時利用安全疏散通道迅速撤離到就近的應急避難場所,學會自救與救人。

三、適用範圍

醫院區域內發生的火災緊急疏散與應急處置。

四、組織機構

(一)醫院成立消防應急處置指揮部:

總 指 揮 :

副總指揮 :

成 員 :

主要職責 :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各部門、科室與院微型消防站力量,進行人員緊急疏散與滅火救援指揮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各成員組,組成及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保衛科, 負責協助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發揮作用。

職 責:

(1)負責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通報與指揮部有關決策的傳達貫徹,做到上傳下達、下情上報。

(2)掌握突發火災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彙總、上報突發火災所採取的措施。

(3)統一調配使用人員力量,負責做好處置突發火災的具體排程與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每個專業組工作落實情況。

辦公室下設五個專業組:滅火行動組、醫療救護組、疏散引導組、新聞應急組、安全防護組。

1、滅火行動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微型消防站成員及保安人員

職 責:負責按照消控中心報警要求,迅速啟動微型消防站,攜帶滅火裝備趕到現場進行初期火災撲救與人員疏散掩護。

(1)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及滅火方法。

(2)熟悉著火部位的地形、位置、水源、滅火器材的配備、安全通道情況。

(3)如有人員被困時,掌握好尋人、救人的基本方法。

(4)會撲救初期火災,負責人員疏散掩護。

(5)及時搶救貴重物資,減少財產損失。

2、醫療救護組

組 長:

成 員:各科主任、值班醫生與部分護士。

職 責:

(1)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對其進行救治。

(2)根據火災現場險情狀況進行相應救護,必須按照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發生火災則迅速採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配合救援人員將火撲滅。

(3)救治能力超出醫院範圍的,及時向附近醫院求助並將傷員護送到對應醫院。

(4)院辦室負責救護車輛的保障工作。

3、疏散引導組

組 長:

成 員:保安人員與起火部位所屬科室人員為主

職 責:

(1)迅速地、正確地引導患者與家屬及醫護人員向安全區域撤離。

(2)迅速地將火災周圍車輛與貴重物品疏散到安全區域。

(3)在疏散人員與車輛、物品時,若發現有易燃、易爆物,要及時將其撤離危險區,並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新聞應急組

組 長:

副組長:

職 責:負責按照指揮部的命令,統一接洽可能來院的新聞記者,及時準備統一發布有關資訊,必要時封鎖災情現場,防止不良新聞事件發生,最大限度降低災情影響。

(1)增強新聞應急防範意識。

(2)及時發現可疑人員,並第一時間予以接待。

(3)及時與指揮部進行溝通,報告最新準確資訊,統一口徑,統一發布。

(4)及時警戒維持火災現場秩序。

5、安全防護組

組 長:

組 員:保安人員與機關各科室人員為主

職 責:

(1)劃定火災時的安全區域。

(2)劃定火災現場的警戒區域,疏散圍觀群眾。

(3)負責現場與警戒區域的安全與警戒工作,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4)在安全區域設立明顯的救護標誌。

(5)加強巡邏,防止物資丟失。

五、形成撲救初期火災三支戰鬥力量

第一支戰鬥力量:正常上班時間由火災現場工作人員組成,科主任、護士長、科室消防治安責任人為相關責任人,在第一時間自發形成滅火救援力量。非正常上班時間由值班大夫、護士迅速組成,利用就近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第二支戰鬥力量:由院微型消防站成員與保安人員及院值班人員組成。上班時間由微型消防站隊長組織人員進行撲救,非正常上班時間由保衛值班人員組織當班保安人員攜帶滅火裝備進行撲救及人員疏散。

第三支戰鬥力量:接到報警的公安消防專業滅火救援力量。

要求:各科室要對全科人員進行明確分工,組織火災撲救與疏散引導兩個小組,原則上醫生與男同志為火災撲救組,護理人員為疏散引導組。

六、滅火應急的組織程式與措施

(一)火情報警的處置程式及方式

火情報警分兩種情況:

第一,消控中心接到火災控制器(聯動型)火警訊號後,應立即檢視火情報警顯示位置,通知一名消控人員及保安攜帶消防應急電話與消防應急包迅速趕赴現場核查,如確認誤報,應查明原因,將火災控制器(聯動型)復位並做好詳細記錄;如確認火災情況發生,應立即通過消防應急電話向消控中心報告,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第二,消控中心接到電話報告火警,應立即向院總值班報告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啟動程式

1、通知醫院總值班立即到達消控中心或現場進行指揮。

2、通知保衛值班啟動微型消防站,組織微型消防站成員與保安攜帶專業裝置奔赴現場進行滅火及人員疏散掩護,如火勢較大無法控制,立即向消控中心反饋,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3、通知帶班領導與主管領導到達消控中心或現場進行指揮,緊急情況通知院主要領導到場指揮。

4、總值班向醫院領導彙報現場情況,同時通知相應組長,做好各自準備。

5、帶班領導通知各專業組做好相應處置工作。

(三)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及措施

(1)發現火災後,現場科主任、護士長、科室消防治安責任人立即組織值班人員,使用就近的滅火裝置進行滅火,滅火過程中,根據火災性質(如發生電氣火災時,必須儘快將故障部位相關電源開關切斷,再通過CO?犆鴰鵪鶻釁司齲┎煌≡裾返納璞訃胺絞澆釁司取?

(2)消控中心接到報警,立即報告醫院總值班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將火災控制器(聯動型)開啟到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除外)。

(3)保衛科啟動微型消防站,組織微型消防站成員與保安攜帶專業滅火裝置迅速趕往現場實施滅火與人員疏散撤離。

(4)各專業組,根據現場情況,時刻準備,等待領導統一指揮。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與措施

1、現場醫務人員依次搜尋每一個病室,通知患者及家屬有組織的緊急疏散。

2、消控中心通過火災控制器(聯動型)應急廣播向火災現場發出疏散指令。

3、微型消防站人員通過擴音喇叭指揮人員安全疏散。

4、疏散路線儘量簡潔,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五)安全救護及現場境界的程式與措施

1、醫務科組織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其他友好鄰近醫院聯絡救治工作。

2、醫務科、器械科、後勤科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3、安保人員迅速趕赴火場,進行現場警戒,維持秩序。

七、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後的恢復工作

1、事故報告

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與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2、事故統計

對事故過程中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檔案,為進一步處理事故工作提供依據。

3、事故分析總結

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做出總結,完善預案中的不足與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定提供經驗與完善的依據。

4、進行獎懲

依據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懲,妥善處理好在事故過程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與工作。

醫院應急預案5

一、目的

1、為維護病人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醫療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醫療差錯事故,根據國務院頒佈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2、本預案適應於醫療各臨床、醫技及相關科室。

二、防範措施

1、加強法制教育,加強醫務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增強醫務人員工作責任心,做到依法行醫。

2、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搞好優質服務,做到熱情接待病人,主動與病人及家屬溝通,耐心解釋,堅持醫療原則,堅持廉潔行醫,不得以醫謀私。

3、加強醫務人員的業務學習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能過送出去學習、進修、培訓及請知名專家到醫院教學等方式,提高我院的整體業務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更好地提高醫院醫療服務質量,提高醫務人員和醫院整體防範醫療糾紛、事故的能力。

4、健全防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制度落實管理。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是保證正常醫療作秩序,提高醫療質理,防範醫療事故的重要舉措。醫護人員要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程式,嚴格按制度辦事,按程式辦事。醫院的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科室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防範規定

1、各臨床、醫技及相關科必須圍繞“病人第一、醫療質量第一、醫療安全第一”宗旨,完善醫療質量保障工作,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2、各種搶救裝置應保持良好狀態,保證隨時投入使用。根據資源共享,特殊急救裝置共用的原則,醫務科有權根據臨床急救需要進行調配。

3、從維護全域性出發,科室之間,醫護之間,臨床與醫技之間,門診與急診之間,門、急與病房之間應相互配合,嚴禁在病人面前誹謗他人和他科等不符合醫療道德的行為。

4、任何情況下,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醫師,進修及實習醫師均不得獨立執業。

5、加強對下列重點病人的關注與溝通:

(1)低收入階層的病人;

(2)孤寡老人或子女不在身邊者;

(3)在與醫務人員接觸中已有不滿情緒者;

(4)預計手術等治療效果不佳者;

(5)本人對治療期望值過高者;

(6)對交代病情中表示難以理解者;

(7)有發生院內感染徵兆或已發生院內感染者;

(8)病情複雜,各種資訊表明可能產生糾紛者;

(9)住院預交金不足者;

(10)已產生醫療欠費者;

(11)需使用貴重自費藥品或材料者;

(12)由於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諉責任者;

(13)特色身份的病人;

6、對於已經出現的醫患糾紛苗頭,科室主任必須親自過問和決定下一步診治措施。安排專人接待病人及家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解釋病情。

7、各項檢查必須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合理安排各項檢查和程式及順序。重視對於疾病的轉歸及預後有重要指導意義的各項檢查及化驗,其結果要認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藥物,注意藥物配伍禁忌和藥物不良反應,特別關注老年人和兒童的用藥安全,禁止將喹酮類藥物使用於18歲以下人群。嚴格掌握藥物的適應症,嚴禁濫用抗菌藥物,第三代頭孢抗生素一般不得預防性使用。

9、重視院內感染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充分發揮院、科感染監控人員的作用,對於已經發生的院內感染及時登記報告,不得隱瞞,服從專業人員的技術指導。

10、輸血前必須進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體等檢查。輸血後的血袋交由輸血科統一保管,7天后方可銷燬。

11、各醫技科在做有創檢查時,必須配備搶救裝置,並保證隨時可用同,在接到急診檢查申請後必須儘快安排。急診化驗在接到標本後30分鐘內出具結果(個別檢查專案除外)。急診X線、CT檢查必須及時完成。藥劑科保證藥品的正常進貨渠道及質量,保證搶救藥品及進到位。

12、病歷書寫。嚴格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要求進行書寫。嚴禁塗改、貼上、刮擦、偽造、隱匿和銷燬病歷。

住院病歷:

(1)病歷書寫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及20xx年2月4日衛醫發醫政發(20xx)11號《病因書寫基本規範》要求進行書寫。各病區主治醫師必須及時檢查下級醫師病歷質量。

(2)首頁填寫完整;

(3)科主任對病歷終末書質量負責,上級醫師對執行各環節病歷書寫和管理質量負責;

(4)各科室必須認真對待質控科簽發的不合格病歷,3天內對病歷進行完善;

(5)住院病歷必須在24小時之內完成。

(6)主治醫師必須在48小時內對新入院病人進行查房,並在病歷中體現查房意見;

(7)急診危病人入院當天,病重病人入院第二天,門診普通病人入院3天之內必須有副主任醫師以上醫師查房,並在病歷中體現。

(8)住院病歷的其它內容參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執行;

(9)主治醫師對於終末病歷的簽字必須在病人出院的同時完成。

(10)科主任的終末病歷簽字必須在病人出院5天之內完成;

(11)死亡病歷討論必須在病人死亡1周之內完成。

(12)手術記錄必須在手術後24小時內完成,主刀醫師必須親自書寫或審閱手術記錄並簽字;

(13)搶救記錄如未能及時書寫完善,須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

(14)各種檢驗報告、影像、病理報告及各種簽字單等資料必須妥善儲存,不得遺失。借閱時必須登記備案,及時歸還;

(15)杜絕病人及親屬未經許可,隨意翻閱病歷資料;

(16)工作人員不得私自為病人及親屬借閱和影印病歷;

(17)保管好住院病歷,防止丟失。

門診病歷

(1)必須使用xxxx醫院門診病歷;

(2)門(急)診病歷內容包括門診病歷首頁、病歷記錄、化驗單(檢查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

(3)門(急)診病歷封面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職業、婚姻、民族、藥物過敏史、住址、電話;

(4)門(急)診病歷記錄分為初診病歷記錄和複診病歷記錄。初診病歷記錄包括醫療機構、科別、就診時間(急診病歷書寫就診時間應當具體到分鐘)。主訴及現病史、既往史、個人史/家庭史、月經史、婚育史、外傷/手術史、體徵、輔助檢查、診斷處及治療意見和醫師簽名、日期;

複診病歷記錄包括醫療機構、科別、就診時間、主訴及現病史、體徵及輔助檢查、診斷處理意見和醫師簽名、日期等;

(5)門(急)診病歷記錄應當由接診醫師在病人就診時及時完成;

(6)搶救危重病人時,應當書寫搶救記錄。對收入急診觀察室的病人,應當書寫留觀期間的觀察記錄;

(7)所開具的處方必須符合處方管理有關規定;

(8)門診病歷由病人自己保管;

13、收治病人

(1)收治病人落實急診優先,專病專治的原則。禁止科室之間盲目搶收病人造成延誤診斷治療和醫療糾紛;

(2)對於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須以病情和病人利益為出發點,不得以各種介面拒收病人;

(3)凡具體空床的專業或病區,不得以任何介面拒絕接受他科借床病人;

(4)病人在住院時,簽署《住院知情同意書》和委託書,由其委託人負責代理病人履行在院期間的知情權及選擇權;

14、三級查房及會診

(1)三級醫師查房制度是保證醫療安全,防範醫療風險的重要措施,各級醫師必須嚴格執行;

(2)對於普通病人,住院醫師每日查房2次,主治醫師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醫師)每週查房1-2次;

(3)對於重點(危重)病人,必須及時查房和巡視;

(4)對於危重病人和病情複雜的病例,以及具有潛在醫療糾紛的病人,必須及時報告醫務科,組織院內會診,必要時請院外專家會診;

(5)收治14歲以下病人前須請兒科會診;

(6)急診值班醫師必須是3年住院醫師以上人員;

(7)院內急會診、會診醫師必須在10分鐘內到位,一般會診,會診醫師在24小時內到位,及在48小時內完成會診記錄;

15、術前討論

(1)住院期間的大型手術必須報告醫務科、醫務科負責組織、召集相關科室術前討論。中型手術病例必須經過科室術前討論(急診、搶救手術病例除外),病歷中要有詳細記錄,術者必須參加;

(2)禁止以術前討論代替三級查房;

16、病人的知情同意內容如下:

(1)疾病的診斷、擬實施的檢查,治療措施,預後,難以避免的治療矛盾,門診治療中藥物的毒副作用,住院病人的主管醫師、主治醫師及相應的科主任(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

(2)檢查、治療措施有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以及矯正不良後果可能採取的進一步措施,住院治療中必用藥物的`毒副作用。

(3)手術中需留置體內材料;

(4)醫療費用中自付費用情況;

(5)手術、醫學專用及其他侵襲性操作的實施情況;

(6)手術過程中發現與術前診斷不一致病灶;

(7)術中需切除術前未曾向病人交代的器官組織時;

(8)危重病人因特殊檢查需進行搬動有可能造成危險時;

(9)輸血、造影、介入、射頻、氣管切開、化療等;

(10)其他需病人或家屬瞭解的內容;

上述3-10條均應有文字記載以及病人或委託人簽字。

四、報告制度與應急處理

1、一旦發生醫療差錯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級醫師和科室主任,同時報告醫務科(白天),院總值班(夜間、節假日),不得隱瞞。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對病人身體健康的進一步損害,儘可能挽救病人的生命。由護理因素導致的差錯事故,除按上述程式上報外,同時按照護理體系逐級上報;

2、由職能部門組織科室負責人查詢原因;

3、由醫務科組織多科會診,參加會診員人為當班最高級別醫師;

4、科室主任與醫務科決定接待病人家屬人員,指定專人進行病情解釋;

5、根據家屬要求,醫務科結合情況,是否封存《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所規定的病歷內容;

6、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引起的不良後果,在職能部門人員、病人或家屬共同在場的情況下立即對實物進行封存,實物由醫院保管。

7、如病人死亡,應動員家屬進行屍解,並在病歷中記錄;

8、如病人需轉科治療,各科室必須竭力協作;

9、當事科室須在24小時內就事實經過寫出書面報告,同時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上報醫務科;

10、極少部分醫療糾紛,由於患方無理要求不能滿足而採取過激行為,如漫罵、圍攻、毆打醫務人員、封堵大門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導致醫院的的正常醫療秩序被破壞,醫院的醫療工作受到嚴重影響,醫院將調動院內保安,以維護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並與小浮橋派出所、110、綜治辦聯絡,並報警;上報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信訪辦、應急辦、街道辦、社群等),請求相關部門協助糾紛的處理。

醫院應急預案6

為預防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好醫療爭議,醫療事故,特制定此預案:

一、醫院成立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徐祥林

副組長:副院長王菊

成員:雷繼明、劉繼桂、黃光華、劉秀年、楊秀瓊、周安寧、尹又階、張建、於水、黃靈芝、劉豔暉

設立醫療糾紛、事故處理辦公室在醫務科。

二、預案:

1、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或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行為過失,應當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醫務科報告。醫務科接到報告後,向當事科室調查何時,將有關情況向院長報告,並與當事科室主任一起向患方作好解釋工作;

2、導致病人死亡的醫療事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以及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的醫療事故,院長或者被授權的人應該在12小時內向綿陽市衛生局醫政科報告。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醫療糾紛爭議後,對媒體採訪、律師取證或其它組織、人員要求瞭解情況,由醫院安排專人負責接待解釋;

3、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醫療爭議後,有關臨床醫技科室和有關職能部門,應該在醫務科統一安排下配合做好病人一方的既是和說服工作,緩解醫患矛盾。如果發生醫院工作秩序的事件,應該立即報告保衛科。對可能引發的`惡性案件的重大事件,應該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公安機關;

4、臨床和醫技科室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科室和醫務人員在報告的同時,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病人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5、醫院設立醫療損害搶救小組,小組由各臨床醫技科室負責人組成。

組長:王菊

副組長:劉繼桂

成員:周安寧、尹又階、張建、劉豔暉、黃靈芝、於水、劉秀軍、張貞香、龐華會、母澤泉、姜以華、王正發

醫療損害搶救小組負責醫療事故發生後或其他緊急情況下各業務範圍內的搶救配合工作。要求各搶救組成員應在通知後立即到達現場會診搶救。

6、患者要求影印或者複製病歷的,應由病人本人提出;病人家屬提出的,應有病人本人簽名的委託書,或關係證明;病人律師提出的,應有代理所在律師事務所公函、律師證等證明。影印內容包括門診病歷、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醫學專用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衛生部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等客觀病歷資料;

7、病人要爾影印病歷資料的,由病案室專人會同醫務科辦理。影印時,應當有病人或者家屬在場。影印完畢後,加蓋印章,並由病人本人或其委託的家屬或其律師在登記本上簽名;

8、發生醫療爭議和醫療事故後,患方要求影印病歷的,其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不得影印。而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由醫務科主任監督保管。正在治療使用的病歷,不得封存原件,可以封存影印件。啟封時,醫患雙方應當在場。

9、病人的不良後果可能是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的,現場實物應進行封存,封存的現場實物由醫院派專人保管,封存和啟封時要有病人或者家屬在場。需要檢驗時,醫務科與病人雙方共同商定,指定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與患方無法達成共識的,申請市衛生局指定。疑似輸血引起不良後果,需要對血液就地封存保留的,立即通知綿陽市血液中心派工作人員到場;

10、如果病人死亡,科室應及時將死亡通知書送到其家屬,並要求其在存根上簽字。當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困有異議時,科室應該告訴病人家屬在病人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同時,將談話記錄在案。如果拒絕或者拖延屍檢,起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困判定的,應該承擔責任。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

11、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務科在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資料、書面陳述及答辯,包括下列內容:

(1)住院病人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2)住院病人的入院記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醫學專用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3)搶救急危病人,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做出的檢驗報告;

(5)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它材料。

12、如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異議,將申請再將鑑定。醫院與病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醫療糾紛。

13、協商解決賠償應當考慮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後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後果與病人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等等。賠償範圍和數額應當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確定,不得擴大賠償範圍和金額;

14、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要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記明醫患雙方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醫患雙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在協議書上簽名。病人一方簽字一般由病人本人簽字,病人本人不能簽字的,由病人的近親屬或委託授權的其他關係人簽字;

15、與患方協商解決後,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醫務科向市衛生局作出書面報告,並附具協議書。

16、如果協商解決不成,與患方協商,申請市衛生局調解,並提交有關材料,市衛生局調解成功後,按照調解書的要求履行。一次性賠償金額超 萬元的,必須經第三方或法院裁定;

17、患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的,我院將積極組織力量,準備應訴。並作好以下準備工作:

(1)確定訴訟代理人;

(2)書寫並提交答辯狀;

(3)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4)收集有關資料和證據;

(5)收集證人證言;

(6)收集有關技術和管理規範;

(7)收集有關醫學文獻;

18、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生效後,在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之日起7日內,向綿陽市衛生局作出書面報告,並附具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19、醫療事故處理完畢後,醫務科將所有資料歸檔,並對發生醫療事故的科室和有關人員按照醫院缺陷管理條例以及處理醫療糾紛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三、流程:

1、醫療投訴發生後,科室應立即向醫務科報告,隱瞞不報告,將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後果;

2、由醫療問題所導致的糾紛,科室主任應先調查,迅速積極的採取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防止矛盾激化,爭取科內解決。接待糾紛患方,認真聽取患方意見,針對患方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方能夠接受,投訴受理到此為止;

3、職能科室接到科室報告或者患方的投訴後,應立即向當事科室瞭解情況,與科主任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方能夠接受,投訴處理到此為止。如果患方不能接受,請患方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的材料,然後找有關責任人調查瞭解問題的詳情,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並向分管副院長彙報,與患方協商處理意見,如患方接受,處理到此為止。

4、對職能部門已接待,但仍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建議患方按法定程式進行醫療鑑定。當事科室在3天內背齊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關資料及科室意見。

5、如患方向法院起訴後,當事人、律師、職能部門出庭;

6、根據糾紛的性質對當事科室和個人按事工獎懲條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