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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臺風應急預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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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臺風應急預案(通用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臺風應急預案(通用8篇)

颱風應急預案1

為了切實做好酒店的防颱風工作,保證發生颱風期間酒店各部門有計劃、有秩序地安排防颱風工作,使酒店損失降至最低,特制定酒店防颱風工作預案。

一、組織指揮

酒店設防颱風總指揮部,負責發生颱風期間指揮排程工作。

1、總指揮部機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成員:行政辦經理、財務部經理、銷售部經理、房務部經理、餐飲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大堂副理

2、指揮中心工作站:設在大堂副理接待處(內部電話:8822),各部門在指揮中心工作站接收工作指令與彙報工作進展狀態。

3、通訊要求:指揮中心成員必須保證通訊隨時暢通,至少攜帶手機或對講機1部(提前充足備用電池)。

二、防颱風宗旨與任務

全體員工盡全力保護賓客、員工人身財產與酒店財產安全。

三、職責分工

防颱風工作由防颱風總指揮部統一指揮,實行分部門負責的辦法。各有關部門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部門共性工作要求

1、接到酒店啟動防颱風預案指令後,召開部門緊急會議,通知颱風資訊,傳達酒店對此次防颱工作的佈署與對部門具體工作的安排要求。

2、防颱期間酒店員工必須無條件返崗待命,有義務參加防颱,並聽從統一指揮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對無故不到位、不服從防颱工作安排或玩忽職守的人員,視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論處。情節嚴重的,按1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3、員工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集中至酒店並返崗待命,宿舍內僅留管理員值守,不得留宿員工,否則,出現事故後果自負。

4、要求員工颱風期間注意個人安全,做好個人防範,避免發生其它事故。

5、颱風過後恢復自救善後工作,各部門須聽從酒店統一調遣安排,積極主動配合部門間工作,以最快的時間裡恢復經營運作。

(二)行政辦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備用裝沙袋子600條以上,及足夠繫繩。

(2)安排相關部門統一參與裝壘沙袋,並備放使用區域。

(3)安排司機提前檢查水、油、車輛效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員工餐廳提前檢查天然煤氣管道裝置運作與準備各種餐用物資(米、油、菜等)。

(5)對員工宿舍的陽臺地漏疏通,並準備手電筒。另,撥掉各種電器插頭解除存在隱患。

(6)根據各部門採購需要,做好防颱物資購進。

(7)負責行政車隊的車輛排程,安排好救護的應急用車,聯絡醫療救護機構,準備好緊急醫療藥品。

(8)總倉認真檢查倉庫的設施及房屋是否存在抗臺產生的隱患,並及時上報以便及時處理。

(9)總倉做好現有抗臺用品準備(如手電筒、雨衣、雨鞋等),並對必要的庫存物資清點彙報,視情況做好計劃採購,確保物資的及時供應。

(10)對酒店消防設施裝置全面臨檢,確保消防系統安全執行。

(11)保安準備好巡視手電筒、雨衣與應急燈(以備二次供電或特殊情況下使用)。同時,在總倉領取手電筒5個。

(12)指揮車輛停放至安全處(消防中心旁或大堂門前),防止墜落物砸損車輛。

(13)負責轄區內治安保衛工作,做好固定崗和巡邏崗的應急調整工作。

(14)負責落實搶險必備物資的準備工作。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颱風期間嚴格執行出車制度,必須接到派車單或上級指令後出車,遇特殊情況須請示上級領導決定。

(2)宿舍管理員要認真巡視宿舍房間,關好門窗,對進水房間及時處理,並做好安全防範。

(3)人事做好颱風期間各部門人員在崗出勤情況統計,同時,隨時掌握員工的安全狀況,並及時彙報。

(4)安排專人對臺風期間實況進行拍攝,存留歷史影像記錄。

(5)網管員及時處理酒店電腦系統故障,確保網路正常使用。

(6)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5樓西側通道防滲水與處理工作。

(7)負責及時收集最新臺風預警資訊,宣佈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8)消防中心嚴密監視店內消防與警衛安全,如有異常情況立即彙報。

(9)外圍崗保安須不間斷地巡視酒店院內、外圍各區域,確保颱風期間安全。

(10)負責協助搶險工作中人員安全救護工作。

(11)負責轄區內防颱風暴雨加固工作。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統一組織人員撤沙袋。

(2)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3)檢查部門設施裝置,需維修專案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4)對防颱風期間人員加班情況統計彙總,報酒店領導審批,後轉財務部製作加班工資,抄送工程部統一保險理賠,並備案。

(5)收集抗臺先進事蹟,組織評選抗臺先進,並以先進事蹟與記實事例、資訊出刊店報、黑板報。負責解決撤離人員及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

(6)檢查店內安全消防裝置受隕情況,並做好統計上報。

(7)保安組負責轄區防颱風撤離工作的驗收和檢查工作,協助各部門將防風沙袋收回,並妥善放置。

(8)與相關部門協調,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工作。

(三)房務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準備充足沙袋,放置備用區域(大堂摺頁門、別墅門、主樓二樓陽臺客房玻璃門等),及足夠的報損布草,以備各崗位防水措施

(2)將院內垃圾桶、沙灘椅、陽臺茶几、陽臺椅、太陽傘全部集中擺放或存放安全位置。

(3)將泳池邊圍放沙袋,以防汙水排進泳池。

(4)園林樹木防風加固,並將室外盆栽植物移入大堂適當位置防風。

(5)將所有客房、樓道門窗需鎖好,發現有工程問題及時報修。

(6)將客房陽臺茶几、陽臺椅均搬入房間內,以防風時砸損陽臺玻璃。

(7)大堂與客房內放置《防颱風賓客通知書》。

(8)做好總機窗戶的防水措施,保護機房裝置。

(9)總機在接到酒店“啟動防颱風預案”指令時,需立即通知各部門負責人。並每隔1小時查詢1次天氣預報情況,將最新狀況彙報指揮中心(大堂副理)。

(10)提供當天與近幾日賓客接待狀況資料,彙報酒店領導,以備颱風期間掌握接待能力,並確保接待工作有序。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總機必須準確無誤地傳達指揮中心下達的指令資訊。

(2)大堂副理掌握賓客入住及安全狀況,做好賓客安撫工作。同時,維護大堂秩序,併為客人提供最新的天氣情況。

(3)前臺在停電前保留1份準確的“入住、預抵、預離”手工統4計表及客人資料,備查。

(4)按“機場滯留客預案”作好接待準備工作。同時,準備手工房態1份與銷售部核對房態,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加強巡視客房內是否有滲水或地漏堵塞,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彙報。如房間有滲水,需採用布草現場處理,滲水較嚴重須立即安排吸水、保養,以防地毯、傢俱或木地板等侵水損壞;如陽臺地漏有堵塞,及時通知工程人員進行維修。

(6)每幢別墅安排指定人員留守,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7)做好住客安撫工作,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正常提供客房服務,確保賓客正常入住。

(8)結合工作需要妥善調配部門各崗位人員工作任務。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2)統計滲水房間以及其他工程維修問題,向工程部報修。

(3)恢復所有移動物品的歸位工作。

(4)做好颱風後酒店衛生的全面清理與消殺工作。

(5)做好園林樹木的扶正與花草修剪。

(6)撤除區域內防風沙袋交還行政辦。

(四)工程部

1、颱風前準備與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人員及物料:

(1)要求部門人員全部到崗,24小時堅守崗位,隨時處理突發事件。

(2)接到颱風警報後根據具體情況組織防風用材料到位。

(3)準備充足柴油,備用發電。

室內裝置、設施檢查

(1)全面檢查配電系統裝置,高低壓配電櫃,各開關控制櫃,確保執行正常。

(2)檢查電梯機房內裝置,確保執行正常。

5(3)檢查供水系統、地下水箱蓄足水,確保執行正常。

(4)檢查大堂活動門是否完好,整扇門是否堅固。

(5)檢查酒店內,包括別墅塑鋼窗是否完好,窗上玻璃是否完好,窗、門是否關閉。

(6)備好潛水泵及膠管,確保裝置正常使用。

(7)仔細檢查發電機,水箱水位、油箱油位、機油油位、電瓶電壓、電瓶液位是否在正常位置,檢查發電機是否處於自動位置,低壓配電櫃發電機檢測訊號是否處於開的位置。

(8)颱風登陸時,值班人員每半小時檢查一次所有機房裝置,密切注視高、低壓配電房漏水情況,發現故障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報告經理,確保裝置執行正常。

室外裝置、設施檢查:

(1)檢查屋頂地漏,清理地漏四周垃圾保持暢通。

(2)檢查泳池房排水泵是否動作可靠,並手動抽水試驗,颱風登陸時值班人員需每半小時對此處進行檢查(機房是否進水,各開關櫃是否有進水現象)。

(3)檢查汙水處理站地下泵房蓋子是否蓋好,機房內裝置是否正常,每半小時值班人員檢查機房是否進水。

(4)檢查屋頂各管井門是否關閉,生活水箱,熱水箱蓋子是否關閉。

(5)檢查並固定衛星接收天線。值班人員每1小時上樓檢查屋頂裝置是否完好。

(6)保證客房熱水供應,觀察熱水溫度,當水溫低於37℃開電加熱。

(7)檢查室外所有雨水井及汙水井並保持暢通。

(8)檢查總機房電話配線架避雷針是否完好到位。

(9)檢查大堂四周地下室排風口,並用沙袋封堵,防止進水。

(10)檢查所有室外燈是否堅固,包括基礎螺絲。所有室外攝像頭是否堅固。

2、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疏通所有陽臺地漏開蓋的排水管。

(2)恢復安裝停車場遮陽棚。

(3)檢查室外工程部所屬所有裝置(霓虹燈、圍牆燈、柱燈、草坪燈等等)及屋頂所有裝置損失情況,彙報酒店領導。同時,將酒店所有損失情況彙總,呈酒店領導審閱,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絡落實理賠事宜。

(五)餐飲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準備充足沙袋,放置備用區域(中西餐廳摺頁門、中廚出入口等),做好防護措施。

(2)檢查各區域與設施裝置情況(某某廳、多功能廳、會議室、中西餐與廚房),對存在問題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3)鎖閉所有的門窗(檢查固定沙袋是否牢固)並將餐桌、椅子搬離門窗較遠處,防止桌椅等造成損壞。並將泳池吧的燒烤爐、燒烤桌椅搬移得當位置存放。

(4)提前準備好足夠的服務用品與一次性用具(紙盤、杯、筷子、餐盒等),並準備足夠的瓶裝飲用水,確保臨時供應(停水停電時使用)。

(5)結合實際準備充足的廚房儲備用食品(如:冬瓜、南瓜、土豆等),至少一週使用的大米、麵粉以及食用油。

(6)提前準備半成品及可儲存的熟食品,冷凍食物在臺風來臨之前使用完或做加工,並提前準備好所有預測需要的原材料(至少保證2-4天)。

(7)聯絡客戶,提前做好預定的準備工作。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不間斷檢查各區域(某某廳、多功能廳、中西餐廳等)是否有滲水現象,並準備報損布草,及時做好現場處理。

(2)及時檢查原材料供應和使用消耗情況,併合理掌握調配。

(3)確保住店客人與員工的用餐。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餐廳正7常對外經營。

(4)除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樓(中西餐、大堂、接待等一樓層)防風、滲水及相應處理。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及時做好營業現場的恢復及衛生清潔工作。

(2)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3)檢查部門設施裝置,需維修專案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4)掌握客流量情況,對於短期不能用完的原材料靈活處理,注意保質期、定期通風晾晒和做好貯藏。

(六)財務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與菜品供應商取得聯絡,掌握送貨情況,告知相關部門,以便做好工作準備。

(2)安排好前臺收銀工作的資金備存以及應急安全措施。

(3)網管員對酒店電腦系統排查,確保正常使用。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財務部科室人員做好會計資料、檔案、計算機有關資料的保管工作,做到各項資料保管明確到人,保證會計資料及資料完整,並保護各項裝置不受颱風侵害。

(2)前臺收銀鬚在停電前,做好手工操作的準備,對各項資料及時備份。同時,製作手工帳要做到無漏、錯帳,確保帳目結算的準確性。

(3)除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5樓東側通道防滲水與處理工作。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配合各部門提供相關損失費用參考資料。

(2)根據酒店彙總損失情況,核對物資壞損,做好相關記錄。

(3)負責酒店財產損失記錄核算與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事宜。

(七)銷售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積極與預訂房客戶確定抵店情況,以便做好相關預訂安排。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辦公室安排人員留守,做好銷售接洽與訂房工作,以及前臺接待需要的協調工作,確保酒店銷售工作正常開展。

(2)除留守人員外,其他人員隨時聽從指揮中心調遣參與防颱風工作。

(3)積極與機場保持聯絡,做好滯留客的接待與相關安排。

3、颱風後善後工作:

統計颱風期間酒店的銷售與接待情況,以及颱風後銷售狀況及趨勢,彙報酒店領導。

颱風應急預案2

為切實做好工廠防汛防颱工作,強化工廠防汛防颱應急工作機制,提高對臺風、暴雨等災害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颱風、暴雨等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工廠安全防汛和財產等不受損失,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防汛防颱工作要求,結合我工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防颱工作預案: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

(一)成立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防汛防颱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1、傳達上級防汛防颱工作精神,召開防汛防颱工作動員大會。

2、整體負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防汛防颱的監督、指揮、協調工作。

3、嚴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颱應急響應規範》規定的“四級”響應要求,完善防汛防颱應急預案。

4、組織、指揮人員安全轉移。

5、指揮搶險隊伍,進行防汛防颱搶險工作。

6、決定防汛、防颱搶險的其它重要事項。

在防汛防颱期間,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確保資訊暢通、裝置完好,應急人員、設施裝置及物資落實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颱應急搶險隊

防汛防颱領導小組下設防汛防颱應急搶險隊,具體實施應急搶險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颱“四級”響應機制

(一)11級藍色預警機制

1、工廠分管領導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當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災情,特別對棚、頂、線、導向牌,加強監視,確保各項工作執行正常

2、確保排水暢通,做好資訊反饋報告。

3、棚、頂、線、導向牌,必要時採取防禦措施。

(二)11級黃色預警機制

1、工廠主要行政負責人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加強巡查,掌握汛情,組織應急搶險。

2、調配力量,落實人員及責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頂,檢查安全用電,必要時切斷電源,確保安全用電。

4、確保通訊暢通,掌握汛情,實行“零”報告。

颱風應急預案3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颱風帶來的危害,進一步完善公司預防颱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颱、抗臺工作程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颱風應急預案》,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1、工作原則

1.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颱工作做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放在首位。

做到居危思安,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1.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颱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統一指揮,

分級分部門配合協調。

1.3、依法應對,科學排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

法規,規範防颱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群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

1.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公司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颱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2、工作重點

2.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資安全轉移;

2.3、倉庫、員工宿舍、各工廠及低窪區的防洪排澇;

2.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並及時向員工釋出颱風資訊。

2.5.防颱防汛指揮部

設立防颱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公司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5.1防颱防汛指揮部組成

防颱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在時可委託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或其他指揮組成員擔任)。防颱防汛指揮部成員由人事行政部、裝置部、物流部、各工廠長以及採購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5.2防颱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防颱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防颱(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颱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颱預案;檢查督促各部門防颱(汛)的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颱(汛)檢查,督促有關工廠、部門及時處理影響防颱(汛)安全的有關問題;負責釋出汛情通報、宣佈進入和解除颱風警報;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颱風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要求,根據國家防辦印發的《防禦颱風預案編制導則》要求,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我市防禦颱風工作,促進防禦颱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全面提升防禦颱風災害能力和社會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減輕颱風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xx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佛府辦〔〕17號)、《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排程,不斷提高防颱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堅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以防為主、防避搶相結合”。即颱風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做到有備無患;颱風來到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資;颱風過後,突出一個“搶”字,搶救群眾,搶修損毀工程,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把確保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颱風工作的首要任務,立足於抗災保安全,防患於未然。

1.4.4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全市各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要迅速響應,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颱風工作要按照流域、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服從全域性利益。

1.4.6要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2區域概況

2.1自然地理

xx市位於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於北緯22。38’~23。34’,東經112。22’~113。23’之間,屬於沿海地區。xx市域東距西、南距北均約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總面積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東南低,屬侵蝕性的,成棋盤狀分佈的塊狀山地和縱橫交錯的河網地貌特徵。佔全市總面積約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沖積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貫穿全境,市內河湧縱橫。氣候屬亞熱帶季風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佔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為鋒面暴雨,持續時間長,影響範圍廣,後汛期(7~10月)主要是颱風帶來的暴雨,容易發生當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現颱風暴雨形成的洪澇災害。據xx氣象臺從1961年至共49年氣象資料記錄,對xx市造成影響的颱風達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響的初臺出現在4月,末臺一般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號颱風襲擊,平均風力10級,陣風12級,為我市解放以來最大風力記錄。

2.2防禦重點

2.2.1危房及危險房地段人員轉移,病險工程(設施)搶修和防護。

2.2.2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設施執行安全,“三高”農業的防風防澇。

2.2.3山塘、水庫漫頂,山體滑坡;

2.2.4高層建築工地棚架、廣告牌、鐵塔、行人道的樹木、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城鎮低窪街道的排澇。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指揮部

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三防指揮部)為全市防禦颱風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市防禦颱風及搶險救災工作。各區人民政府三防指揮部在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轄區內的防禦颱風及搶險救災工作。

3.1.1市三防指揮部組織機構

(1)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風工作的市領導擔任。

(2)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祕書長、武警xx市支隊、市水務局的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

(3)祕書長:由市三防辦主任擔任。

(4)副祕書長:市氣象局、省水文局xx分局的主要領導擔任。

(5)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xx海事局、廣東電網公司xx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石化廣東xx石油分公司。

3.1.2市三防指揮部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全市的防颱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颱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2)編制完善防颱風預案;協調部門、上下級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颱風準備工作。

(3)組織開展防颱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颱風安全的有關問題。

(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圍防颱風能力。

(5)負責釋出全市風情、水情通告,宣佈啟動、終止防颱風應急響應,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6)完善防颱風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颱風工作規範化、現代化。

市三防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防辦)為市三防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市防禦颱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命令,擬訂全市防颱風工作的政策、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等。

(2)組織編制防颱風應急預案和颱風災害的風險圖表。

(3)建立全社會自防機制,總結推廣經驗,宣傳先進事蹟,組織做好下級三防機構的防颱風知識、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4)組織防颱風工作檢查,督查防颱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實情況,查處督辦各類危及防颱風安全事件。

(5)組織指導防颱風物資的儲備、管理和排程,做好本級防颱風責任制、技術措施、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的落實工作。

(6)掌握防颱風動態,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防颱風工作,負責防颱風值班管理,掌握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為市三防指揮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7)啟動ⅲ級以下的防颱風應急響應。

(8)協調各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工作。經市三防指揮部授權,調動搶險救災隊伍,採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9)負責編寫險情、災情、搶險救災情況報告及颱風災害統計、上報,總結評價防颱風救災工作。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命令,釋出災情公報。

3.1.3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職責

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1)市委宣傳部

①正確把握全市防颱風搶險救災宣傳的導向,及時指導、協調全市宣傳媒體等單位做好防颱風搶險救災新聞宣傳工作。

②利用無線媒體與有線電視等載體,在接到氣象臺釋出的颱風預警訊號和市三防辦提供的有關風情、雨情、水情防颱風緊急通知等資訊後15分鐘內向公眾釋出或滾動播報。

③電臺、電視臺要制定必要的防禦颱風指引、常識等公益宣傳廣告,在汛前或防禦颱風期間播放,提醒群眾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調主機、破碎窗戶、危牆危房、危險路樹、折斷電線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傷人,提高群眾的防範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鼓勵全體公民共同做好防禦颱風及救災工作。

④及時釋出市三防指揮部的有關通告,採訪、報道防禦颱風和搶險救災情況,讓廣大市民瞭解防禦颱風工作的實際情況,抵制不實訊息,維護社會穩定。

(2)市經濟貿易局、市發展和改革局

負責協調安排搶險救災物資、器材及災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呼叫。

(3)市教育局

負責編制並落實本部門防颱風應急預案;及時把颱風等災害預警通知傳達到有關教育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停課安排,採取有效防災避險措施保護師生生命安全;指導、監督學校進行防風減災、應急避險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時制止不法分子乘機打砸活動,及時控制災民哄搶救援物資行為,力保不發生嚴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負責指揮災民的疏散、撤退,聯合有關搶險部門負責陸地的突擊救援。

(5)市民政局及各區、鎮(街道辦)

①制定緊急疏散撤離方案,迅速控制各類危險源(設施、物料),做好危險區域的人、財、物的安全轉移工作,劃出警戒區域,必要時聯合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性措施實施轉移。

②在轄區設立防禦颱風臨時庇護中心,橙色或紅色颱風預警訊號釋出後,開放防禦颱風臨時庇護中心,對撤離轉移到臨時庇護中心的群眾,及時組織供應食品、醫藥、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溫飽和安全。

③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將全市各區“防禦颱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地址、聯絡電話、負責人名單等上報市三防指揮部。各級民政部門應把“防禦颱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具體地點、開放時間及方式向社會各界公佈。

④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資料的核實與更新。

(6)市財政局

負責對有關單位提出的搶險救災資金和善後恢復所需資金進行稽核,經政府同意後及時撥付。

(7)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編制市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組織專家論證認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建立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發生後,負責組織指導排險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資料的核實與更新。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負責監督檢查各類房屋建築、工程設施防禦颱風設防標準的落實,組織做好建築工地在建工程防禦颱風的安全管理。疏散、轉移危房居民和危險臨時工棚住宿人員。負責組織、調撥搶險所需的砂、石料、鋼筋、水泥等搶險物資,並組織準備好一定數量的搶險機械,隨時待命參加搶險。颱風過後,及時組織對臺風影響期間受損、受浸房屋進行安全鑑定,確保安全後方可准許災民回遷。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戶外廣告設定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資料的核實與更新。督促協調燃氣部門做好防颱風安全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組織搶修損毀道路、橋樑,組織排程搶險救災車輛、船隻,運送搶險隊伍和救災物資。負責督促各級公路管理機構及時處理國道、省道、縣道兩旁的危險路樹,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務局

①組織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門對水閘、堤圍等水利設施進行檢查,重點對險工險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加固。

②組織電排站工作人員加強值班,做好執行準備,並按排程要求開機預排做好圍內排漬工作。

③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設施的執行管理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組織技術人員上崗就位,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器材,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

⑤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資料的核實與更新。

(11)市農業局

負責通知農口各相關單位做好防禦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農田水位的監控,協助調節魚塘與內河湧水位;做好溫室大棚、畜禽養殖棚舍和塘邊、田邊工棚的防風加固;對戶外花卉、綠化苗木、甘蔗、香蕉等農作物做好防風措施;組織力量對已成熟的農作物進行突擊搶收,減少農民損失。

(1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負責監督、指導防颱風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防颱風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道路、橋樑、市政、大型建設專案等重要工程設施的防颱風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①加強對城市內橋樑和隧道的監督檢查,指導轄區相關部門搶修受影響的路燈,及時對城市道旁、社群危險樹木進行處理。

②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戶外廣告牌安全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牌,聯合規劃、建設等部門督促業主及時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時,強制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築物或設施。

(14)市衛生局

負責組織突擊救護隊伍,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衛生防病工作,防控災區疾病、疫情的傳播、蔓延。

(15)市氣象局

①負責颱風、暴雨的監測與預警,密切監視本市範圍和珠江流域的風情、雨情,及時釋出本地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並提供沿海或整個珠江流域的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向市領導及市三防指揮部提供有關資訊。

②颱風、暴雨的預警訊號由氣象部門統一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釋出颱風、暴雨的預警訊號。

③完善颱風、暴雨的預警訊號釋出系統,做到資訊釋出準確、及時、快捷,釋出渠道廣泛。

(16)xx海事局

負責落實船舶防颱風實施方案,釋出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防颱風預警資訊,指揮搶險、救助的船舶做好應急救援準備,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遇險資訊,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力量實施救助,必要時及時實施河道封航。

(17)軍分割槽

負責組織調動駐xx部隊、民兵預備役隊伍,支援重點工程和重災區的搶險救災工作;在危急情況下,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決定,負責請示上級軍事機關,派遣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18)廣東省水文局xx分局

負責做好水文觀測及水情預報,整編水情資料,做好水位、潮位調查及分析工作。

(19)廣東電網公司xx供電局

負責所轄供電裝置的安全供電,特別要保證全市排澇泵站和各級三防指揮機構、醫院、供水等部門及通訊部門中心機房的用電需要;保障電力設施的防颱風安全工作,必要時,及時切斷危險地區的電源;配備足夠的供電應急搶修隊伍和材料、物資,及時修復故障;編制重要用電單位的雙電源供電方案,指導、協助有關單位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

(20)電信部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移動xx分公司、中國聯通xx分公司等)

負責組織集合技術維修隊伍,對關鍵線路和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市三防指揮部等重要部門的通訊暢通無阻。當通訊設施遭到破壞而造成較大面積通訊阻斷時,應及時使用機動應急通訊系統,作為公眾通訊網的延伸和補充手段。

(21)中國人財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在臺風來臨之前,及時督促並協助投保單位對器材、物資、倉庫、房屋等做好防淹、防風的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災後及時做好受災保戶的理賠工作。

(22)中國石化廣東xx石油分公司

負責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船隻及搶險機械用油的供應計劃。

3.1.4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報市三防指揮部。

4預警與預防

4.1預警

颱風預警是針對熱帶氣旋影響所造成的強風、暴雨、洪水超過一定的標準而向社會所進行的警示活動。

4.1.1預警等級、訊號

根據熱帶氣旋影響範圍和程度,颱風預警等級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熱帶氣旋發展過程中其強度、範圍、登陸地點、危害程度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預警等級。颱風預警訊號分五種,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見附件1)。

(1)ⅳ級預警

藍色颱風預警訊號時為ⅳ級預警;

(2)ⅲ級預警

黃色颱風預警訊號時為ⅲ級預警;

(3)ⅱ級預警

橙色颱風預警訊號時為ⅱ級預警;

(4)ⅰ級預警

紅色颱風預警訊號時為ⅰ級預警。

4.1.2預警及釋出

(1)氣象部門負責颱風的預警,颱風預警訊號和資訊由區(含區)以上氣象部門釋出。

(2)三防辦(或授權的單位或部門)負責江河水情的預警與有關資訊釋出。

(3)國土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的預警與有關資訊釋出。

(4)水務部門負責水工程安全的預警與有關資訊釋出。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高空建築設施、城鎮危舊房屋地下建(構)築物等的預警與有關資訊釋出。

(6)農業部門負責農田魚塘水位調控、種、養業防風和搶修的預警與有關資訊釋出。

(7)海事部門負責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避風等方面的預警與有關資訊釋出。

(8)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碼頭等的預警與有關資訊釋出。

(9)新聞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播報預警資訊、有關臺風與防禦颱風資訊,當氣象部門釋出颱風預警訊號後,新聞媒體(報紙除外)應在15分鐘內向公眾播出;電視臺除掛出預警訊號外,還要以滾動字幕形式播放訊號的含義、防禦指引等相關資訊。

(10)其他部門做好相關的報警與預警工作。

(11)各級三防指揮部負責接警和處警,釋出處警指令,同時視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報告。

4.2預防

4.2.1防颱風檢查

(1)市、區三防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颱風檢查,發現防颱風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供電、交通運輸、通訊、教育等部門應加強相關設施的防颱風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3)各區三防指揮部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國土資源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等進行調查,登記造冊,各區完善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資料的核實與更新,其彙總情況報市三防辦備案。

4.2.2防颱風巡查

(1)水務部門應建立水庫、河道、河湧、堤防和險工險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監督與落實日常與颱風影響期間的巡查工作。

(2)交通運輸、海事部門應加強公路、航道、渡口、碼頭以及在建工程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公共設施、高空建築設施、城鄉危舊房屋、風景名勝區等重點領域和部位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4)國土資源部門應加強易造成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地段的巡查。

(5)教育部門應加強中國小校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6)其他部門應做好相應工程或設施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4.2.3預警員落實

在易發生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低窪易澇等災害地區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城鎮社群、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必須安排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級別與啟動條件

5.1.1與颱風預警等級相對應,啟動相應的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颱風預警、預報為依據,綜合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颱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防禦能力等因素。

5.1.2ⅰ級應急響應由市、區三防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後報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批准後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可根據各地實際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批准後啟動。

5.2應急響應行動

按照應急響應級別,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階響應。每級響應行動包含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相應行動內容包括資訊報送與處理、指揮與排程、群眾轉移與安置、搶險與救災、安全防護與醫療救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等。

5.2.1防備警惕階段(颱風預警訊號為白色時)

各級三防辦密切關注颱風動向,加強值班,警惕颱風對當地的影響,注意收聽、收看氣象部門釋出的颱風最新情況並及時向三防指揮部領導彙報。

5.2.2ⅳ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訊號為藍色時)

(1)市三防辦負責人在崗帶班適時組織會商,研究分析颱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氣象、水務、水文、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農業等部門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預防等工作,並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通報成員單位。

(2)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部門聯絡上級有關部門,重點做好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洩方案,組織做好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的檢查工作,組織保護搶救農作物;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根據颱風影響的程度,相關區三防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區三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颱風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並及時將有關防颱風資訊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5.2.3ⅲ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訊號為黃色時)

(1)各級三防辦要立即向當地政府行政首長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領導彙報,市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市三防辦、水務、氣象、水文等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禦重點,落實防禦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等情況,監督指導颱風影響區域河網預排預洩和排程,落實防颱風物資準備工作。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2)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各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颱風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釋出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許可權做好河網預排預洩和排程,加強對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有關防颱風資訊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3)市三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資訊報告市三防指揮部領導,並報市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通報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

(4)教育部門根據防颱風預警級別視情況釋出託兒所、幼兒園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5)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禦工作。

5.2.4ⅱ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訊號為橙色時)

(1)各級領導按照行政首長責任制的要求,立即進入指揮崗位。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防禦颱風緊急視訊會議,全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部署防颱風應急工作,落實防颱風各項措施。

(2)氣象部門要密切監視颱風的發展趨勢和動向,及時將颱風發展趨勢的具體分析和預報意見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

(3)水文部門根據颱風和暴雨預報,結合水文變化規律和降雨預測,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提出分析意見。

(4)水務、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江河、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排程工作;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訊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各區、鎮(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5)水務、農業、國土資源、公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民政等部門派工作組到颱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颱風救災工作。

(6)軍分割槽、人武部組織好部隊、民兵應急救援隊,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

(7)教育部門根據防颱風預警級別視情釋出中、國小校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8)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要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9)各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將有關防颱風資訊、災情資訊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5.2.5ⅰ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訊號為紅色時)

(1)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防禦颱風緊急視訊會議,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全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級黨委、政府、三防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把防禦颱風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市政府釋出緊急通知,必要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人民全力做好防禦颱風工作。各級政府、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小時值班,堅決服從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市監察局要對各級領導、防颱風責任人到崗到位情況和各級各部門值班帶班情況進行檢查。

(2)市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區、鎮(街道辦)及有關單位,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同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彙報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並派出值班指揮人員到崗。

(3)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相應的搶險隊伍,準備搶險物資、器材。

(4)水務部門提出洪水排程意見和排澇技術方案,並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5)供電、通訊、交通運輸部門的三防負責人上崗值班,並派出巡查人員,檢查工程設施。

(6)民政、建設、國土、城市綜合管理等部門在可能發生山體滑坡、道路坍塌、廣告牌塌落、危險住房和可能發生建築物倒塌等險情的危險地帶劃出警戒區域並負責警戒,組織當地人員、財產疏散、轉移,建設、城市綜合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業,加固或拆除有危險的建築施工設施、廣告牌或其它臨時設施。

(7)民政部門和區、鎮(街道辦)通知開放臨時庇護場所,啟動各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8)海事部門釋出船舶防颱風預警資訊和航行通(警)告,並根據險情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

(9)公安機關組織力量,指揮人員疏散、轉移,並維護治安秩序。

(10)霓虹燈及室外燈箱廣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電源應予以切斷。

(1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時,市三防指揮部向市委、市政府提請全市停業(特殊行業除外),並由市政府依法立即通過新聞媒體釋出。

5.3社會動員與參與

5.3.1出現颱風災害後,市三防指揮部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市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5.3.2必要時,可通過市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颱風救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呼叫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防颱風搶險救災。

5.4資訊釋出與新聞報道

5.4.1防颱風抗災等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釋出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釋出、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市三防指揮部報市政府稽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一般防颱風抗災等資訊,包括區域性水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資訊,由市三防辦稽核和釋出;風情、水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市三防辦會同民政部門稽核後釋出。

5.4.2i、ⅱ級應急響應啟動由市、區人民政府或市、區三防指揮部發布,ⅲ、ⅳ級應急響應啟動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區三防辦釋出。

5.5應急結束

當颱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即對我市威脅已停止,或颱風已轉方向不在我市範圍登陸,不會對我市造成威脅時,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三防辦宣佈應急結束,並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6保障措施

6.1通訊與技術保障

6.1.1通訊運營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資訊暢通的責任。

6.1.2通訊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資訊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三防指揮機構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簡訊等手段釋出防颱風資訊,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3出現突發事件後,通訊部門應啟動應急通訊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訊設施,保證通訊暢通。必要時,排程應急通訊裝置,為防颱風救災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6.2應急隊伍保障

6.2.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颱風救災的義務。駐xx部隊、武警和民兵是防颱風搶險的重要力量。軍分割槽、人武部應按照市三防指揮部的需求,組織指揮民兵應急救援隊、民兵輕舟機動大隊做好集結工作。在防颱風搶險期間,各級政府和三防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6.2.2水務、公安、消防、衛生、城市綜合管理、供電等部門組織各區對口部門,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各街道、社群應當組織群眾參加防颱風救災工作。

6.2.3各級三防指揮部應建立防汛防颱風搶險專家庫,當發生水害災情時,及時派出專家組,指導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

6.2.4應急隊伍調動:本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三防指揮部負責調動;上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三防指揮部向上級三防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三防指揮部批准調動;調動駐軍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的,執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

6.3交通運輸保障

市三防辦負責聯絡市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颱風救災人員、物資和車輛調配,保障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保障防颱風救災的順利進行。

6.4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防颱風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特別應落實對大面積停電地區、各級三防指揮部、搶險現場的電力應急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受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颱風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組織做好防颱風搶險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物資保障

6.7.1防颱風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

6.7.2市、區發改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經貿局和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6.7.3各級三防指揮部、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威脅的區、鎮(街道)、社群和單位,應按市、區有關防汛需要和規範要求儲備防颱風搶險物資、器材。防汛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裝置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6.7.4江河、水閘、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單位,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防汛物資足額標準進行儲備。

6.8資金保障

市、區三防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並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援。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9技術保障

6.9.1完善和健全市三防指揮部與各區、鎮(街道)、相關部門之間的遠端視訊會商和網路系統,提高資訊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覆蓋全市範圍的防颱風減災計算機網路。

6.9.2建立和完善全市資訊採集系統,實現相關資訊共享,為防颱風減災決策提供依據。

6.9.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6.9.4建立和完善工程資料庫和社會經濟資料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資訊和社會經濟資訊的快速查詢。

6.10避災場所保障

市、區政府應組織建設、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確定轄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群眾避險安置。

6.11宣傳、培訓與演練

6.11.1宣傳

市三防指揮部、各區政府和宣傳部門應加強防颱風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1.2培訓

由市、區三防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1.3演練

市、區三防指揮部應定期組織不同型別的防汛、防颱風救災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突發事件,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颱風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7.1災後救助

颱風災害發生後,各級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具體要求為:

(1)加強政治思想教育,穩定群眾情緒,各級政府要立即召開救災會議,分析災情,作出救災工作部署,並組織各方力量,迅速趕赴災區組織救災工作。

(2)民政部門迅速瞭解核實災區災民受災情況,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3)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組織醫療隊伍深入災區,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加強檢疫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4)公安部門負責做好風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強巡邏值班,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水務、通訊、供電、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分別組織力量,搶修被毀壞的水利設施、郵電通訊設施、供電線路設施、交通道路、橋樑設施和民房、廠房、學校校舍等,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學習秩序。

(6)農業部門負責受災區農民採取有效措施恢復農業生產,指導他們做好扶苗追肥、田間管理等生產自救工作。千方百計挽回經濟損失或減少損失。

(7)組織各行各業支援災區恢復和發展生產。

(8)各區三防辦要及時收集重要災情,按規定填寫有關災情表格及完成書面材料,報市三防指揮部;市三防辦及時總結整理防颱風救災工作的經驗教訓,把有關材料彙總後向上一級三防指揮部及市委、市政府彙報。

7.2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災後重建

各級政府應儘快組織開展災害發生地的水利、通訊、供電、交通、建設、民政、農業、教育等相關工程和設施的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4保險與補償

7.4.1颱風屬自然災害,如家庭或企事業單位購買了家庭財產險或自然災害險等相關險種,保險公司應及時按章理賠。

7.4.2防颱風搶險期間,如徵用了當地群眾的物資,應按當地市場價格,經當地三防部門核定數量,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當地政府對參與搶險的人員應給予適當補助。如動用軍分割槽、人武部、當地駐軍部隊、民兵輕舟機動大隊,市財政應撥出專項資金。

7.5總結與評估

對每次啟動的防颱風應急響應行動後,市、區三防指揮部應針對防颱風救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或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風救災工作。

8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颱風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颱風救災工作中未履行本預案工作職責、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嚴重後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由xx市監察局負責追究有關部門、單位主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xx市三防指揮部制訂,報市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三防指揮部備案。每3—5年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

各成員單位和各區三防指揮部要結合實際,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颱風應急預案,按規定程式批准後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同時指導並督促鎮(街道)、社群和企事業單位、學校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颱風預案。

9.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三防指揮部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颱風應急預案5

為確保突發汛情來臨後,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颱風防汛抗洪工作,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所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預防災害之後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特根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區衛健局的領導下,建立快捷靈敏的預警應急機制,做到指揮統一,密切協作,一旦發生汛情快速應急處理,有效控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成立我院衛生颱風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領導和指揮轄區內颱風防汛醫療救護、衛生防病體系的組建工作。

2、檢查、督促轄區醫療救護、衛生防病組織各項工作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

3、負責颱風防汛期間醫療救護、衛生防病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4、負責向區衛健局請示、報告有關醫療救護、衛生防病工作情況。

三、組織管理

1、颱風防汛工作醫療救護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醫生護士的主要崗位是在病人身邊,應盡力保護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時準確的救治和快速撤離出危險區域,安撫病人及陪客,組織和發動家屬或輕病人開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揮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發事件,三級醫師必須到位。

2、颱風防汛工作後勤保障小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建立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援生活保障體系,在突發事件發生以後,負責供水、供糧,提供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雜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證參加救援者有較強的戰鬥力。合理排程車輛,保證指揮者、專家、救援人員及特殊用途的用車。

四、應急措施

發生汛情後,根據區衛健局的工作安排,負責醫院的颱風防汛搶險工作,並組織醫務人員做好災後防疫工作。

1、汛情預警期

接到汛情預警後,檢查搶險人員、車輛、物資儲備情況;要迅速將汛情警報下達到各個成員。

2、汛情發生期

(1)按颱風防汛領導小組的要求,到達指定地點執行搶險任務;

(2)要組織人員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及時疏導被困人員。要對臺風防汛工作高度重視,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確保搶險工作落實到位,將汛情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應急響應行動

1、啟動應急預案,檢查落實儲備急救藥品、防護用品等。

2、確保人員到位,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的落實。

3、立即組織醫療救護隊、衛生防疫隊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護、衛生防病工作;醫院要做好院內接收和救護準備,迅速有效地救治傷病員。

4、災區人員傷亡情況和傳染病疫情要及時逐級報告。

颱風應急預案6

做好建築工地的防颱風工作,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了使防風工作能有條不紊的開展,確保工地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工地在受颱風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適用於工地的應急處理。

(三)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屬地保障、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設立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

組長:張樹全

成員:各施工小組負責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工程的防風應急處理實施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颱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各負責人做好防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臨時工棚住宿人員;

(三)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各工地,若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工作;與政府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絡,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四)颱風結束後,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當颱風正在發展,預計有可能影響我區,氣象臺釋出颱風訊息時:

1、釋出防風工作通知,各小組要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通知工地各小組,要求他們注意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颱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釋出颱風警報時:

1、各小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做好颱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柵等設施是否穩固,包括臨時工棚是否安全,要採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對工地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小組立即整改處理。

(三)、當颱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對我區將有嚴重影響,氣象臺釋出颱風緊急警報時:

1、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將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並處於臨戰狀態,落實各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並處於臨戰狀態。

(四)、當颱風已登陸並減弱為低氣壓,對我市不再有影響,氣象臺釋出颱風警報解除時,各施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對於工地裝置設施安全應及時予以加固,並總結防颱風工作。

颱風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區政府對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區防禦颱風工作,建立防颱抗臺工作程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應急響應機制,保證防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國家防總《防禦颱風預案編制導則》、《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洪條例》、《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波市氣象災害預警訊號釋出與傳播管理辦法》、《北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北侖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排程,不斷提高防颱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確保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颱首要任務,立足於抗災保安全,防患於未然。

1.4.3防汛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是本行政區防颱風工作的責任主體。

1.4.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一切部門和單位都要服從當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要服從上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指揮排程。

1.5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安全轉移;

(2)組織出海船舶及時回港避風;

(3)山塘、水庫、海塘、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防範和人員避險;

(5)城鄉高層建築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保安,城鄉低窪地區的防洪排澇;

(6)風、雨、潮的預測預報和預警,並及時向公眾釋出颱風資訊。

(7)大工業、大專案建設開發地塊與周邊行政村、單位的結合部。

(8)其他需要重點防範和處置的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寧波市北侖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2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當地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由當地黨委、政府部署防颱搶險救災工作,防指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2.3其它防汛指揮機構

大工業、大專案單位和城鎮社群、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辦事機構,明確人員職責,按照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和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單位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4區防指組成

區防指成員由區人武部、區水利局、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氣象局、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局、區建築工務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經濟與發展局、區民政局、區交通局、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區城管局、區旅遊局、區衛生局、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貿易與糧食局、區供銷社、區供電局、區電信局、移動公司、保險部門、北侖電視臺、開發導刊等組成。

2.5區防指的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和搶險救災工作。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颱預案,審定和批准洪水排程方案、重要水庫控制運用計劃等;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汛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安全的有關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負責釋出全區汛情通告,宣佈進入和解除緊急防汛期;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完善防汛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汛規範化、現代化。健全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落實人員編制,配備專職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解決日常經費,常年開展工作。

2.6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區人武部:組織指揮區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負責組織協調駐侖部隊、武警部隊支援地方搶險救災;協助區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組織民兵和應急小分隊的應急演練。

(2)區水利局:承擔區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據《北侖區水利工程管理職責》有關要求,負責所轄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排程;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水工程的修復。

(3)區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4)區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資訊,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並參加防汛防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區發展和改革局、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負責防汛防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專案建設工作,指導省、市、區重點工程和其他工礦企業的防汛防旱工作,協調基礎設施災後重建。

(6)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防汛防颱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加強對校舍危房(特別是外來工子弟學校場所)的檢查,密切注意颱風期間在校師生或參加其他活動師生的動態,確保人身安全。

(7)區公安分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區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妥善處理因防汛防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搶險救災行動的道路通行,實施交通管制;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安全轉移。

(8)區監察局:負責防汛防旱紀律執行和工作效能的監督檢查。

(9)區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區旱、澇、臺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各級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組織核實災情,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情資訊;指導災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區財政局:負責籌措防汛救災資金,落實防汛防旱專項救災資金,及時下撥防汛救災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

(11)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協助區、街道、鄉鎮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公佈區域內地質災害的易發區,制定落實地質災害的防禦預案。

(12)區建設局:負責全區建築、住宅和房地產等行業的防汛救災工作,落實在建工程的防汛防颱應急預案;指導沿海和山區農村房屋建設規劃和質量控制;提供建設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13)區建築工務局:負責政府投資建設專案的防汛救災工作,制定落實在建工程防汛防颱應急預案。

(14)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全區區管部分的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城市公共設施的防汛防颱工作;制定落實城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提供城區災害損失情況。

(15)區交通局:負責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實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汛防颱監督管理;及時搶修水毀交通設施,確保防汛搶險、防疫、救濟救助人員、物資、裝置的安全及時運送;制定落實防汛防颱救災工作預案。

(16)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供農業災情;負責抗災種子儲備和抗災柴油等物資安排;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和水產養殖戶防汛防颱工作,負責漁民防汛防颱救災減災等安全知識教育;在臺風影響期間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返港避風、水產養殖戶安全撤離等工作;提供水產養殖和漁船損害等災害損失情況。

(17)區衛生局: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組織衛生系統和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8)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市、區防指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氣象資料,及時向社會公佈釋出氣象、汛情、旱情資訊;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加強防汛防颱抗旱等知識的媒體宣傳教育;負責編輯防汛抗臺圖片錄影資料。

(19)區供電局:負責排澇、抗旱、搶險用電的供應和電力系統的防汛防颱工作;及時排程解決抗災救災電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設施、搶險救災指揮機關的正常用電,落實應急電源;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提供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0)區貿易與糧食局:負責落實防災救災成品糧的儲備、供應和調撥,保障市場供應;指導貿易與糧食系統防汛防颱工作。

(21)區旅遊局:負責旅遊景點、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系統開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從事旅遊工作人員和遊客的防災減災意識。

(22)區電信局、移動公司:負責所轄通訊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颱資訊的及時、正確傳遞;在緊急情況下,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防汛防颱指揮通訊聯絡暢通。

(23)區供銷社:負責全區供銷系統的防汛防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防汛物資、器材的儲備供應工作,提供供銷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4)保險部門:負責做好各自投保單位和居民受災損失理賠工作;在洪水來臨之前,督促投保單位和居民做好各類財產的防災工作,並積極開展防汛保險。

(25)北侖電視臺、開發導刊:根據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眾釋出防汛資訊,做好防汛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26)新礎⒋蟠、小港、霞浦、柴橋街道辦事處、白峰鎮、春曉鎮、梅山鄉政府:根據各自的防汛工作職能,負責做好本轄區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7辦事機構

區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辦),負責區防指的日常工作。

3影響颱風分級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按照臺風影響範圍和程度,颱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3.1特別重大(ⅰ級)

6小時內可能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3.2重大(ⅱ級)

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或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並可能持續。

3.3較大(ⅲ級)

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

3.4一般(ⅳ級)

氣象部門釋出颱風訊息,熱帶低壓可能影響我市,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

4預防和預警機制

4.1颱風及次生災害監測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颱風、暴雨、洪水、風暴潮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向區防汛指揮部提供颱風、降雨、洪水、風暴潮的實時資訊和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海塘、堤防和其它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3山洪災害預警員落實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城鎮社群、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4.4防颱檢查

4.4.1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當在臺汛前組織有關單位開展防颱檢查,發現防颱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4.4.2城管、建設、供電、交通、建築工務、通訊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的防颱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4.3區建設、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和船隻、病險水利工程等調查,並登記造冊,報同級防指備案。

4.5颱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4.5.1颱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颱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各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根據可能受颱風影響程度,加強值班,跟蹤颱風動向,研究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及時將有關資訊向社會發布。

4.5.2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應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收到氣象、水文部門的降雨資訊後,應立即向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發出警報。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得到降雨警報後,應立即向有關地區發出處置預警。

4.5.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有關街道、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的巡查預警員,在臺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群眾,並報街道、鄉鎮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4.5.4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洩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遊發出預警。

(2)各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資訊釋出範圍,按照許可權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5.5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按規定許可權,通過廣播、電視、電話、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做好群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5.6內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水文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督促有關部門確定內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許可權向社會發布,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5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颱風預警、預報為主要依據,綜合海洋、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颱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及防禦能力等因素,分為ⅰ、ⅱ、ⅲ、ⅳ四級,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別響應。較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包含較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ⅰ級應急響應由防指指揮批准啟動(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防指副指揮或指揮批准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防辦主任或防指副指揮批准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防辦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啟動。

5.1ⅰ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防指全體成員參加會議。部署颱風防禦和搶險救災工作;提出防禦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同時,釋出人員梯度轉移命令,根據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市防指、區委、區政府彙報有關情況。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防颱工作。

區防辦密切監視颱風發展變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做好江河洪水預報和重要流域的洪水排程,組織有關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監督指導重要江河和重點區域洪水排程,調配區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絡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做好災情核查和資訊釋出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5.2ⅱ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召開防禦颱風緊急會議,防汛、水利、人武部、氣象、建設、民政、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城管、交通、建築工務、教育、供電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部署防颱搶險工作,落實防颱風各項措施。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等部門,協同街道、鄉鎮加強水庫、海塘、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排程工作;加大監測力度、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訊息報告區防指及有關部門。漁船就近避風,船上人員及沿海(岸)養殖人員撤離上岸;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區防指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派工作組到颱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颱救災工作。人武部、街道、鄉鎮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隨時準備搶險救災。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資訊、災情資訊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區防指。

5.3ⅲ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副指揮或防辦主任主持會商,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建設、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禦重點,落實防禦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監督指導颱風影響區域水庫、河網預排預洩和洪水排程,進一步落實防汛物資,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工作組、搶險救災隊伍等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對風情、雨情、水情、災情的預測、預報,並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其它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禦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資訊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市防指。

5.3.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各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當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颱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釋出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許可權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洩和洪水排程,組織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颱情況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5.4ⅳ級應急響應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等部門領導進崗、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工作,並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區防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會商,研究分析颱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

水利部門重點做好水庫、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洩方案,協同街道、鄉鎮做好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檢查工作;農林(海洋與漁業)部門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安全防範工作;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資訊報告區防指領導。

5.4.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颱風影響的程度,街道、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颱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保安工作。

5.5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颱風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黨委或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颱抗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呼叫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資訊釋出與新聞報道

(1)防颱抗災等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釋出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釋出、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

(2)一般防颱抗災等資訊,包括區域性汛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資訊,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或區委宣傳部發布;汛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區防辦會同民政部門稽核和釋出;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區委、區政府稽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3)新聞媒體須及時向公眾釋出有關防汛、氣象、水文、海洋、地質等相關資訊,報道內容須經區委宣傳部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稽核。

(4)新聞媒體應做好搶險救災、災後恢復生產及先進事例的報道宣傳工作。

5.7應急結束

當颱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可視情況宣佈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1)任何通訊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資訊暢通的責任。

(2)電信、移動等通訊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資訊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區防指、人武部、公安、新聞媒體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簡訊等手段釋出防颱資訊,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現突發事件後,通訊部門應啟動應急通訊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訊設施,保證通訊暢通。必要時,排程應急通訊裝置,為防颱抗災和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4)水利(水文)部門負責水情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做好水情資訊採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報汛資訊實時顯示預報系統、工程資料庫和社會經濟資料庫系統的實時升級、備份工作,確保資訊暢通。

6.2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颱抗災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臺搶險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當地黨委、政府要做好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成的應急搶險隊伍的協調保障工作。在抗洪搶險期間,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2)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應當組建專業搶險隊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群、村應當組織群眾參加抗洪救災工作。

(3)應急隊伍調動:一是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批准調動。三是駐軍部隊的調動,由區防指提出要求,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險情、災情緊急的情況下,區防指提出搶險救助請求,駐軍部隊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實施救助,並向上級報告。

6.3物資保障

(1)防汛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儲備和管理,並統一調配。

(2)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潮水威脅的其它單位應按當地防汛需要和規範要求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必要時可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調配防汛搶險物資。

6.4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經發、民政、水利、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援,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金的落實和信貸。

6.5技術保障

(1)健全和完善區防指與省、市防指之間的遠端會商系統,提高資訊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省、市、區三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計算機網路。

(2)建立和完善全市資訊採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等資訊實現共享,為防颱抗洪決策提供依據。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資料庫和社會經濟資料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資訊和社會經濟資訊的快速查詢。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颱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避災場所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建設、民政、農林、教育、文化等部門協助下確定本地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群眾躲避。

6.8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防颱抗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9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颱抗災人員、救災物資和車輛調配,負責颱風影響期間渡口的安全。

6.10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11後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必要時,區發改、經發、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12宣傳、培訓與演練

6.12.1宣傳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颱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2.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2.3演練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型別的防颱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颱風災害發生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1)水利部門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修復工作。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主體功能;供水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2)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3)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4)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5)農業部門負責水害災區群眾的恢復生產工作。指導做好排漬除鹹,洗苗追肥,田間管理等,開展生產自救。

(6)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教育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校舍修復、正常復課等工作。

(8)供電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排澇等救災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9)通訊、水文等部門分別負責對遭受毀壞的涉及通訊、水文等設施的修復工作,儘快恢復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及時總結防颱抗洪搶險的經驗教訓,表彰獎勵有功人員;根據颱風、洪水災害中暴露的問題,改進和加強預防洪澇災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區防辦及時掌握抗臺救災情況,統計災情,及時向上級防指和區委、區政府彙報。

7.1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2災後重建

災害發生地的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應儘快開展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3防颱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颱風過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針對防颱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抗災工作,並將總結材料報區防辦。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防辦牽頭制定,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區防指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颱預案,按規定程式批准後報區防辦備案。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颱應急預案,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批准執行,同時指導並督促城鎮社群、行政村和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颱預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委、區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颱風應急預案8

沿海地帶是颱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颱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颱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颱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颱通知,使職工瞭解颱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二、組織檢查:

1、由專案部防颱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效能和外架與建築物的剛性連線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定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臺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颱通知後,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並在颱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颱風過後,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送電。

7、颱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三、領導重視:

由專案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裝置(如對講機),便於應急時相互聯絡。

四、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3、颱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五、啟動預案:

成立防颱應急小組,便於及時處理防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