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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澆箱梁安全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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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保障措施

現澆箱梁安全的應急預案

1、工序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要進行必須的安全交底。

2、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3、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要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施工場地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4、所有使用的電器裝置均要設定防雨罩,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罩上,關閉電源,並設專人負責,安全員定時檢查。

5、進行起吊作業時要設專人指揮,起吊索具定期檢查更換。

6、認真計算構件重量,合理配製吊機及索具,嚴禁違章操作。

7、施工機械專人統一調配。

8、夜間施工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照明供電安全由值班電工負責。

9、夜間施工各施工作業點配備專職安全值班人員。

10、夜間施工前要收聽氣象預報,預測施工作業期間的氣象變化決定施工時間。

11、高空作業所需用的各種裝置、工具、儀表、安全標誌,在使用前檢查並確認效能完好,方可投入使用。進行高空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身體檢查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書,方能持證上崗。

12、高空作業時,風力影響超過6級(含6級)以上大風時,施工應停止。

13、高空作業下方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停留。

14、加強機械裝置維修工作,特別對提升運輸裝置重點進行日常檢修,不準機械裝置“帶病”執行,以確保安全。

15、必須堅持一機一閘一漏用電和下班斷電加鎖的原則。

16、橋上應配備消防器材和通訊設施。

二、安全保證體系

1、安全保證體系

針對本專案的具體情況,從安全生產管理的思想教育保證、組織保證、工作保證、制度保證及經濟保證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體系。

安全保證體系見附圖6:《安全保證體系圖》。

2、安全職責

(1)專案經理和主管生產的副經理

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負總的領導責任。貫徹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研究解決安全施工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各級、各職能部門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安全生產管理;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2)總工程師、現場技術負責人

對本專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技術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裝置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負責審查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技術措施專案,認真解決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問題,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3)作業隊隊長

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在組織施工時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上級的有關規定;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現象堅決制止;在施工中認真實施安全生產製度並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實施細則,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安全紀律教育;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上報,認真分析事故原因,並提出改進措施,加以落實。

(4)現場技術員

對所管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在組織施工生產的同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根據工程專案進展情況及時向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中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隱患立即處理;發生工傷事故立即上報,並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5)班組長

教育並帶領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按章作業;每天上班前開好安全生產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對本班組成員思想或身體狀態反常,採取相應對策或調離危險作業部位;如發生工傷或重大未遂事故立即上報領工員。

三、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專案部成立預案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全專案部預案工作。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根據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成立現澆箱梁支架垮塌應急指揮部,專案部預案領導小組為:

組長:江軍 副組長:陳紅敏 成員:王寧、袁平、徐賜鬆

(二)、支架坍塌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所用支架的材料應詳細檢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鑄蝕、扭曲嚴重的萬能杆件和鋼管等。

2、地基承載能力應符合設計標準和施工方案,否則應採取加固措施,使其達到設計要求。

3、根據施工季節,支架工程應採取防沖刷或凍漲等安全措施。

4、支架設計方案要進行驗算,經有關技術部門審批。

5、支立排架要按設計要求施工,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和穩定性並要與支架樁聯結牢固,防止不均勻沉落(降)、失穩和變形。

6、支立排架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支立排架以整排樹立為宜。排架樹立後,用臨時支撐撐牢後豎立第二排,兩排架間的水平和剪刀撐用螺絲擰緊,形成整體。

7、夜間在支架上安裝紅色警示裝置。

8、做好支架搭設、預壓、澆注、拆架等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現場的檢查、監督工作。

9、現場施工人員(特種工種)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10、從事高處作業的員工必須定期進行體檢,患有高血壓、低血壓、嚴重心臟貧血病、癲癇病等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1、起重裝置必須經過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檢測手續。

(三)、現場應急救援處理

1、全體人員應按照應急疏散路線有序地撤離。

2、撤到安全地點後,各部門清點人數,發現有沒有撤出的人員,及時挖掘、打撈受傷人員,組織人員儘快解除重物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症的發生,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3、將傷者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後對傷者進行檢查、清除傷員口鼻泥塊、血塊、嘔吐物等急救,直到救護車到來。如心跳、呼吸停止,馬上進行心肺復甦術等措施。

4、對傷員進行必要的包紮、止血、固定措施如判斷為骨傷,應將傷者輕輕地放在平板上,不可在搬運時將病人身體彎曲或劇烈震動。

5、儘快與120急救中心聯絡,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聯絡電話,並派人到路口接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