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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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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篇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突發事件

為順利應對幼兒園的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根據本園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以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是各班教師為每班的.安全責任人,負責班級幼兒的人身安全;二是落實措施,嚴加防範;三是加強教育、正確引導;四是掌握資訊、及時報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遵循六原則:迅速報告原則;主動搶險、迅速處理的原則;生命第一的原則;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的原則;保護財產安全,確保教育設施安全的原則;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實行突發事件專報制度,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各班級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園控制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設立臨時現場指揮部,及時組織力量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加強門衛安全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出入園制度,防止危險人物、可疑人物混入學校。

2、一旦發生危及幼兒及教職員工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小組馬上啟動應急處理方案。組長、副組長指導幼兒及教師及時疏散,遠離危險源;各班教師、各部門主管積極配合;使用配備的防護用品,阻

斷危險源的傳播;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110聯網支援。(如發生火災,教師要配合教育幼兒用溼毛巾捂住口鼻,低身沿牆角逃離火災地;如危險人物闖入學校意圖傷害孩子,安全員、門衛及其他教職員工穩定對方的情緒,將其帶離教學大樓,教師保護孩子躲藏在安全的地方,馬上撥打110請求警方的支援;如預防流行性的傳染病後勤部門做好各項消毒預防工作以及物品的配備,教師注意對幼兒及家長的宣傳、教育、說服工作;如發生食物中毒首先及時救治中毒幼兒,安撫家長的情緒,配合衛生部門的調查取證等等)。

3、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穩定幼兒、教職工及家長的情緒,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取證。

4、定期對幼兒、教職工進行宣傳教育,傳授有關意外事件。

5、預防、急救、逃生知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應對各類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園保衛人員,火災所處部位的處理人員。

2、報告程式:

1)迅速報告園領導和保衛處負責人,非工作時間立即報告園長,接報人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部門(電話119),報告內容為:“金色陽光親子園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園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大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辦公室人員要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出事地點,組織現場撲救。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成員為主,現場所有教職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後,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5)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6)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氣火災,如電線走火等,應先切斷電路,使用1211滅火器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幼兒安全,撲救要在確保幼兒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保衛人員、園辦公室領導、教師參加。

2、報告程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保衛處及辦公室負責人報告。

2)經園領導核實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2)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做好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幼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兒園本著為幼兒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幼兒園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應對幼兒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幼兒園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幼兒園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等。具體情況是:

組長:王XX

副組長:李X

成員:李X宋XX陳XX王XX

三、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

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

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裝置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

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

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汙染;

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

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

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五、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絡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後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誌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後門、走廊門必須處於開啟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應急預案的要求:

1.幼兒園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

2)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火;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速向園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a)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幼兒園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災。

b)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c)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2、幼兒園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日、值周老師應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辦公室。

2)迅速與幼兒園醫務室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3)由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主任負責送交園保健室,由園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幼兒園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人已強行闖入園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園應急領導小組。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園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傷寒”)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為是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幼兒園採取下列應急措施。(非典、傷寒詳見具體預案)

1)迅速如實報告市教育局與及市疾控中心。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必須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園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市局及市疾控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校外重大集會活動應急預案。

為保證臨時重大集會活動中的人員安全,幼兒園在活動前,應制定臨時應急方案,並將具體內容填入《臨時應急計劃書》中,該計劃書在得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1)外部集會活動應重點關注以下重大事故

a、突然停電引起入會人員混亂,造成多人傷亡。

b.會議場所發生火災。

c.活動期間發生孩子走失。

d.活動期間導致孩子感冒。

e.不法分子進入會議場所導致人員傷害。

2)成立臨時應急小組

每舉辦重大活動前,幼兒園都應成立臨時應急小組,指定小組組長和應急小組成員,並將應急小組成員的名單和聯絡方式告訴家長和其它入會人員。

3)應急小組就準備應急照明燈和手持式擴音喇叭,以便發生緊急情況時臨時照明和組織疏散入會人員。

4)會議舉辦前,應急小組組長就提前與會議承辦方進行協商和交流,瞭解活動場所的安全和應急疏散要求,進一步取得承辦方的協助和支援。

5)會議進行期間,應在活動場所關鍵疏散出口按排人員執勤,應聯絡手機應保持完好。

6)在會議進行過程中如發生孩子走失,應急小組人員應立即通知應急小組長,小組組長採取應急措施,並及向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在此期間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並及時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協助。

7)為預防孩子在活動期間發生感冒,園辦要提前將活動舉辦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告訴學生家長。

8)為預防不法分子進行活動場所,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對入會人員進行登記,並並確認入會員身份。

9)當事故已經發生時,具體實施方法見《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式》的相關規定。

6、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如遇食堂停水,造成午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園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在教室,安排有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水單位聯絡,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幼兒;

⑤嚴禁幼兒私自外出就餐。

二、應急事故的處理

1)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幼兒園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幼兒園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行事責任。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園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行為規範》,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3)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當事(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式》的相關規定,認真、仔細、如實填寫《事故報告書》,以備查用。

4)全園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本應急預案,認真有效貫徹,遇事要冷靜應對,及時報告,確保師生平安。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完善學校的安全防衛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王國臣副組長:王佃福

組員:胡家信賈鳳勤吳啟芳崔成義劉方榮

二、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或校舍電源。(電工:吳少忠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王佃福;報警:周斌)

3、迅速向校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保安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撒至安全地帶,並組織學生救災。(王國臣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吳啟芳指揮)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崔成義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樓層值日老師應馬上報

1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王佃福負責)

2、迅速與學校醫務室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3、由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食堂主任負責送交校辦,由校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潘樹祥負責)

5、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張學玉負責)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胡家信負責)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歐、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值班人員。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

⑤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⑥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證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住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值勤、值夜的教師,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採取自救,特別是熄燈後發生的事情,要採取迅速、果斷的措施,把影響縮小到最小範圍?

2、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校長、其他主管負責人或報警。

3、迅速與學生家長聯絡,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一起去醫院。(潘樹祥負責)

4、對女學生髮生的突發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醫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師陪同。

5、記錄有關與本案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事。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校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縣局及縣疾病控制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電,各年級應啟動預警措施,各樓層值崗第

一時間到位指揮,要求最短的時間內每班一名教師負責管理。校長室成員無特殊情況接到值班領導電話後必須到現場參與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員應馬上指揮生活區值周老師,各樓層值日老師,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盥洗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②馬上開啟過道、扶梯平臺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電期間有關問題決策人員:吳少忠;

④恢復通電後,各班負責管理教師應及時回收殘餘蠟燭,嚴禁將蠟燭帶入寢室。

2、如遇食堂停氣,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校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回教室,安排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熱單位聯絡,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學生;

⑤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

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

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後

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後

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填寫《紅河鎮莊皋國小突發事故處理一覽表》,以備查用。

六、各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一、目的`:

對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減少損失,消除負面影響,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二、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三、應急預案等級:

1、特級預案(特別嚴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營場所火災、員工工傷、食物中毒、群體的事件、恐怖事件,發現寄送影響國家安全的快件,與外國友人發生摩擦等;

2、一級預案(嚴重)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點扣押快件,發現一般交通事故,發現寄遞違禁物品;

3、二級預案(較重)積壓快件(區域在20票以上),丟失快件(區域在5票以上),快件(區域在100票以上)中轉過程中斷;

4、三級預案(一般)客戶投訴,快件延誤,快件丟失,快件短少,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等。

四、應急處置報告程式:

1、發生一般問題,採取三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並由其直接處理,在30分鐘處理完畢,並將結果上報給相關副組長;

2、發生較重事件,採取二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報告給副組長,由副組長負責監督,成員直接處理,在8小時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組長;

3、發生嚴重事件,快件被搶劫和偷竊,採取一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組長直接處理,在12小時處理完畢;

4、發生特別嚴重事件,採用特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副組長、組長,組長、副組長、成員臨時成立處理分隊,現場處置,在24小時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管理部門。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物件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範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資訊,瞭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絡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絡;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定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後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後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並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國小、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於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資訊釋出。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資訊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後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援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執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採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願、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准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絡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絡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區域性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複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絡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範,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後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覆;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範等問題的解釋回覆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範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資訊收集、彙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製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後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絡,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儘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後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後,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資訊後,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採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資訊支援和資訊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資訊支援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資訊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資訊,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並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資訊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資訊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資訊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並以書面形式嚮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資訊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範和程式

6.1資訊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範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採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資訊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後,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後,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複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於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並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後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後,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後,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後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後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後事宜應儘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式(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絡,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三一、目的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三、安全措施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製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並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採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採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後要保留樣品,48小時後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後沒有什麼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週大清掃,保證牆壁、地面清潔無汙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櫃),存放櫃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惕,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1、一旦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絡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儘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儘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家長、家屬聯絡,積極配合家長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絡,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 。

六、資訊報告與報送員網路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員網路,每總支配備一名資訊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資訊報告程式:總支資訊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資訊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後,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資訊收集:資訊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資訊,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後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資訊,並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佈置警戒,制定保護範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現場情況,並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後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1預防措施:

①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②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③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2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①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②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③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④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⑤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公司依據《商務部外交部關於建立境外勞務群體的性事件預警機制的通知》(商合發[20xx]392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外派勞務工作情況,為及時防範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司成立處理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外派勞務合作負責人為副指揮,其他部門配合行動。

指揮中心的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公司外派勞務人員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防範工作的有關問題;統一指揮公司在境外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部署和總結防範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督促下屬有關部門、及各相關人員落實本預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門的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下設專員負責。

專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外派勞務人員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和判斷對安全問題突出的國家或地區有關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狀況、恐怖主義活動等資訊情況及發展態勢,及時掌握境外各種可能發生勞務糾紛及安全問題的情報資訊,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

第三條相關部門職責

1、國際合作部:負責因外派勞務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應急工作及辦理本司赴境外處理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人員的出入境手續應急工作,並確保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有秩序地進行。

加大對外派勞務經營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時取消與有違法操作及勞務糾紛隱患的外國公司合作,取消與未經批准非法從事外派勞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合作。為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時做好醫療救護等支援工作。

2、培訓部:負責加強對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外派人員瞭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的政策規定、通行做法和正規派出渠道,增強外派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外派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出現時採取正確的宣傳報道,確保公司人員精神穩定;做好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外派勞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

3、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因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國外和國內的`有關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財務部:在應急預案啟動時立即給予應急資金支援。

第四條預防機制

1、資訊監測與報告:國際合作部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後的跟蹤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勞務糾紛進行資訊收集,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後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出示正式的書面報告,同時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預防預警行動:防範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的專員接到預警報告後,及時進行情況綜合,根據可能出現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確方案,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總指揮視情況召集指揮中心成員會議,決策行動方案,釋出指示和命令。

第五條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式

1、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確認:公司根據駐外使(領)館和上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情況通報做出一般性勞務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判斷。

2、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發生的範圍和嚴重程度,將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四級(Ⅳ級)時,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三級(Ⅲ級)時,申請啟動本市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二級(Ⅱ級)時,申請啟動本省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一級(Ⅰ級)時,申請啟動國家應急預案,並在同級或上一級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應急處理。

3、處置程式:

(1)接到駐外使(領)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發生的通報後,立即做好外派勞務人員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同時,請示駐外使(領)館協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2)根據駐外使(領)館的建議和要求立即啟動境外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研究措施,組織落實,有關措施和進展情況隨時向駐外使(領)館反饋,並向市、省級外經貿部門報告;

(3)如需派遣工作組赴境外,工作組在到達後立即與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絡,並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現場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組應向地方政府報告,並抄報上級商務、外交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

第六條責任追究、表彰和獎勵

1、責任追究:執行本預案時,若出現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排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物資、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以致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表彰和獎勵:在勞務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辦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內部的有關規定和規章給予表彰與獎勵。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