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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小知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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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那麼中學生應該掌握好的交通安全知識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交通安全小知識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交通安全小知識資料

  交通安全小知識資料

一、行路常識

行路是中學生最基本、最常見的交通方式。因此,應該加強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識。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群體行進要列隊,橫排不要超過兩人。

2.橫過車行道時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在沒有這些標誌、設施時,需直行通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長隊伍橫過車行道時可視情況分段通過,有條件的可佩帶明顯標誌,如小黃帽等;不準橫過劃有中心實線的車行道。

3.行路時要注意各種訊號燈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紅綠燈、人行橫道訊號燈和車輛轉向燈的變化。

4.當公共汽車站設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隔離設施上時,上下車要避讓車輛,並直行通過非機動車道。

5.不要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拋物、潑水、散發印刷廣告或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離設施。

二、騎自行車常識

1.不滿12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車;沒有剎車或沒有安全保證的自行車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不要在車行道上學騎自行車。

2.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混行道上要靠右邊行駛,不能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行駛。

3.如過較大陡坡或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時應當推車行走;雨、雪、霧等天氣要慢速行駛,路面雪大結冰時要推車慢行。

4.轉彎時要提前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車時,不要與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過猛,不得妨礙被超車輛的正常行駛。

5.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騎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駛,不要兩輛以上並排行駛。

6.兩輛車行駛時,兩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擠抹,相互追逐。

7.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不要緊隨機動車後面行駛。

三、乘機動車的常識

乘機動車是學校師生外出活動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部分學生上、放學或出行所選擇的交通方式,因此要教育他們掌握乘車的一些安全常識。

1.要選好車,特別是學校組織學生的集體交通活動,要取得與交通管理部門的聯絡,並在他們的指導下,確認駕駛人員的準駕資格後,選擇有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準運資格的,質量優良的客運車;發現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駕駛人員無駕駛證或飲酒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機動車不具備載客的準運資格或明顯質量問題的不乘該車;不乘超載車。

2.不要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招撥出租車,應該在車站臺上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車來後,待車停穩時,再按順序先下後上;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3.上車後,應找座位坐好,沒有座位時,應抓好把手站穩;乘坐小型客車,坐前排時要繫好安全帶;不要乘坐貨車或拖拉機;乘坐二輪摩托車必須要12歲以上,並戴好頭盔,在駕駛員身後兩腿分開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4.在車輛行駛中,不要與駕駛員閒談或妨礙駕駛員操作;不要隨意開啟車門、車廂,不能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投物品;不要在車內隨意走動、打鬧。

5.車到站後,下車不要擁擠;在車行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下車,開關車門時不能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通行;下車後,需橫穿車行道時,應在確定沒有車輛過往時,從車尾部穿行,切不可從車頭部貿然通過。

6.機動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車行道停車時,除救險外,乘車人須迅速離開車輛和車行道。

  國小交通安全知識資料

一、國小交通安全的基本原則

1、保持鎮靜,趨利避害。

2、學會自救、保護自己。

3、想方設法,不斷求救。

4、記住四個電話:①“119”火警電話。②“110”報警電話。③“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④“120”急救電話。打電話不要慌張、語無倫次,必須要說清地點、相關情況,顯著的特徵。

二、國小交通安全

1、行走安全: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效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奔跑;沒有行人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越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脫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3、乘車安全: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乘高速汽車要系安全帶;不乘超載車。

三、國小行走安全

1、安全常識:

指揮燈訊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訊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行走時,哪些情況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群橫著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過後,馬路上車輛稀少,因為路中車少人稀思想麻痺。麻痺加麻痺就等於危險。

(4)行走時一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車子,因此也十分危險。

四、國小騎車安全

(1)不滿12週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規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脫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國小生騎車帶人、闖紅綠燈、並排騎車、逆向騎車、在機動車道上騎車以及騎自行車打手機、聽MP3等各種交通違規行為,最後還要注意,在惡劣的天氣如雷雨、颱風、下雪、或積雪未化、道路結冰等情況下,也不要騎車。

五、國小乘車安全

(1)外出乘車不要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黑摩的等非客運車輛,不要乘坐超員車輛,預防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上車前先看清公共汽車是哪一路,因為公共汽車停靠站,往往是幾路公共汽車同一個站臺,慌忙上車,容易乘錯車。

(3)待車子停穩後再上車或下車,上車時將書包置於胸前,以免書包被擠掉,或被車門軋住。

(4)上車後不要擠在車門邊,往裡邊走,見空處站穩,並抓住扶手,頭、手、身體不能伸向窗外,否則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5)乘車要尊老愛幼講禮貌,見老弱病殘及孕婦要主動讓座。

(6)乘車時不要看書,否則會損害眼睛。

  交通事故預防應如何教育

1、交通安全教育從孩子抓起。 1957年,法國就把交通安全課作為學校的課程之一。40多年過去了,當初確定的目標仍未達到。不過,一些中國小採取的主動行動雖然沒有超出當地的範圍,卻是卓有成效的。

2、鼓勵提前學習駕駛技術。 法國青年從16歲起就可以學習駕駛汽車。但中學生參加學習駕駛技術的人並不多,原因是青年學生的積極性不高,家長抽不出時間來陪練。

青年接受力強,學車快,駕駛技術考試獲得通過的比率較高。統計表明,提前參加駕駛技術學習並考核合格的青年後來不大容易出交易事故。

3、改革駕駛執照考核制度。 人們一直在談論改革駕駛執照考核制度,但卻一直沒有真正進行這一改革。駕駛理論考試是從1975年開始實行的。儘管正式的全國汽車駕駛教育計劃規定了學習正確駕駛汽車應遵循的階段,但許多駕校仍只要求學員學會最低限度的知識和技術。

統計表明,在死於交通事故的人中,有1/4的人是15—24歲的青年人。法律將規定,嚴重違章的、駕駛經驗不足的開車人必須進行“補課”。

4、經常檢查駕駛能力。 在法國,好幾個省都已實行了司機繼續教育制度(每10年要進修一次),按照這種制度,開車人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駕駛理論知識水平,甚至要定期接受駕駛技術檢查和體格檢查。此外,申請駕駛執照的人必須能夠看清楚15—20米距離內的汽車牌照號碼。

5、交通監測雷達的設定應當合理。 在法國,開車人都有這樣一種感覺:用於檢測違章行為的雷達都設在不那麼危險的路段,交警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為國家收費”上。在發生交通事故最多的路段以及在市區學校附近,雷達安裝得不夠多。今後,新一代雷達將負責這些路段或地點的交通監測。

6、嚴格禁止酒後駕車。 特別是週末,酒後駕車常常導致許多人喪命。據一個研究機構最近進行的調查,現在,每兩個駕車人中有1人承認自己酒後駕車。在對待酒後駕車的問題上,交通主管當局至少應當像對待超速行車那樣嚴厲。

7、加強道路安全設施。 出於安全考慮,有人曾要砍掉路旁的梧桐樹。此事曾使人們感到可笑。我們是不應當砍掉路旁的梧桐樹的。的確,有許多車毀人亡的事故是汽車撞固定障礙物(如樹木)的結果。但據一項研究表明,如果在某些路段的路旁設立一些安全“導軌”,許多人就可以避免喪命。

8、調整行車速度限制。 在法國,在不那麼寬的、靠近學校的路段以時速50公里的速度行車,可以被看成是犯罪,但實際上這卻是合法的;而白天在寬敞平坦的高速公路上行車的時速如果超過130公里,應當說是無罪的,但實際上卻是非法的。交通管理部門說,行車速度越快,就越要求開車人集中注意力,開車人也就越容易疲乏。儘管如此,交通管理部門也應當考慮一下:有必要調整行車的速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