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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通知

自學考試 閱讀(1.7W)

福建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於10月21至22日舉行。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福建省自學考試報名,希望對大家報名有幫助~

福建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通知

  關於做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閩考院自〔2017〕16號

各設區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主考院校成(繼)教院: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於10月21至22日舉行。為做好該項考試的報名報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報考方式

1.所有考生都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址”()--數字服務大廳--自學考試--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

2.在籍考生直接登入報考網址報考課程並繳費。繳費成功後,報考費一律不退。

3.面向社會開考專業新考生報名、報考流程:網上提交預報名資訊—現場資訊確認(生成准考證號)—網上報考課程並繳費。即新生登入報名平臺註冊使用者、填寫個人基本資訊、上傳照片、然後需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進行新生現場確認,未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經現場確認生成有效准考證號後方可上網報考課程並繳費。凡涉及港澳臺證件號碼報考的新生,請按系統提示錄入報名基礎資訊。

4.試點、銜接專業新考生報名、報考流程:主考校網上匯入新生資料—新生本人上傳照片並完善基本資訊—現場拍照確認—網上報考課程並繳費。即主考校先在網上匯入新生資料後,新生本人登入報考平臺上傳照片並完善基本資訊後,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由所屬主考院校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拍照並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進行現場確認,未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經主考校稽核生成有效准考證號後,再上網報考課程並繳費。凡涉及港澳臺證件號碼報考的新生,主考學校必須按考生港澳臺證件號碼單個基礎資訊錄入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不再使用自編證件號碼形式匯入報名系統。

5.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資訊系統是我省唯一自學考試網上報考平臺。為確保全網化自考網上報考資訊資料安全,以及考生考籍管理過程的真實性有效性,做好考生登入報考身份識別的移動技術應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從2017年10月考期起,自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增加“手機動態簡訊密碼反向認證系統”,通過考生本人實名制手機強制進行一對一的身份證驗證及唯一識別,考生須按系統要求輸入正確的驗證碼才能完成報名,切實達到業務形成各階段資料的真實性、唯一性及其合法可靠性。試點專業、銜接專業主考學校可批量匯入新生資料及報考課程,但系統關閉批量繳費功能,統一由考生個人繳報考費。

各級考試機構和主考院校工作人員要明確職責,按自學考試網路報名、報考的規定程式進行操作、規範管理。

  二、報名、報考時間、以及新生現場確認時間

1.新生的網路預報名時間:

①面向社會開考專業:6月26日9:00—8月31日18:00

②試點專業:6月26日9:00—9月7日12:00

③銜接專業:6月26日9:00—9月1日12:00

2.新生現場確認時間:

①面向社會開考專業:8月30日9:00—9月1日17:30

②試點專業:各主考校自定,9月7日18:00截止

③銜接專業:各主考校自定,9月1日18:00截止

3.網路報考課程時間:

①面向社會開考專業: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現場確認後—9月8日18:00

②試點專業: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主考校稽核確認後—9月8日18:00

③銜接專業: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9月5日9:00—9月8日18:00

  三、考試課程及時間

1.面向社會開考專業考試課程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址”()--數字服務大廳--自學考試--自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須知--《2017年10月面向社會開考專業報考簡章》。

2.試點、銜接專業考試課程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17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體制改革試點專業課程考試安排表的通知》(閩考院自〔2016〕30號)檔案及《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於調整2017年我省自考開考體制改革試點專業部分課程考試安排的通知》(閩考院自〔2017〕13號)檔案。

  四、考生錯誤資訊的更改

凡2015年10月以前報名的在籍考生在網路報考過程中發現資訊錯誤的(如姓名、身份證號、性別等錯誤資訊)。按以下要求進行更改。2015年10月開始報名的在籍考生資訊已全部通過刷二代居民身份證現場確認,均不予更改。

1. 面向社會開考專業考生,請於每年四月、十月自學考試網路報名新生現場確認時間和上、下半年畢業生申請時間內,本人持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改名需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刷身份證進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拍照後在系統中上傳(檔案格式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內),後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將考生申請報告、戶口薄、身份證影印件蓋章確認後以紙質形式上報。

2.試點、銜接專業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改名需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由主考院校統一安排時間組織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進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主考院校拍照後在系統中上傳(檔案格式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內),後由主考院校將考生申請報告、戶口薄、身份證影印件蓋章確認以後以紙質材料上報。

  五、考生座位號通知單

考生可於考前7天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列印考生座位號通知單。

  六、“銜接專業”主考院校開展報名工作職責

根據《關於印發<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與中等職業教育銜接考試試點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閩教自考〔2011〕21號)與《關於“銜接考試”專業試點工作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閩教自考〔2011〕6號)的有關規定。

1、銜接考試專業考生應是省內全日制高職高專計劃內統一招生的已註冊且學有餘力並本人自願參加的在校生。

2、參加銜接考試專業的考生資質由主考學校負責稽核,考試院抽查,若發現主考院校、助學機構有弄虛作假,徇私的將視情況予以通報、停止銜接考試工作等處理。

3.每個主考院校必須與銜接的高職高專簽署承諾書,並將承諾書影印件上報考試院。

  七、各設區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主考院校成(繼)教院應根據報名工作需要購置相關裝置。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