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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自考《中央銀行概論》考點:中央銀行性質與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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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是指國家賦予中央銀行集中與壟斷貨幣發行的特權,是國家唯一的貨幣發行機構,這是中央銀行發揮其全部職能的基礎。以下本站小編搜尋整理的關於自考《中央銀行概論》考點:中央銀行性質與職能,歡迎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6年自考《中央銀行概論》考點:中央銀行性質與職能

中央銀行的性質是指中央銀行是利用貨幣信用槓桿,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巨集觀調控、監管的特殊的金融機構。中央銀行的性質是由其業務活動的特點和所能發揮的作用決定的。

從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特點看,它是特殊的金融機構。一方面,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活動同樣具有銀行固有的辦理“薦、貸、匯”業務的特徵;另一方面,它的業務活動又與普通金融機構有所不同,主要表現在其業務物件不是一般的工商客戶和居民個人,而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並且其經營目的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實現整個社會經濟的某些目標。從中央銀行發揮的作用看,它是保障金融穩健執行、調控巨集觀經濟的國家行政機構。中央銀行通過國家特殊授權,承擔著監督管理普通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重要使命。同時,由於中央銀行處於整個社會資金運動的中心環節,是國民經濟執行的樞紐,是貨幣供給的提供老和信用活動的調節者,因此,中央銀行又是巨集觀經濟執行的調控中心。同時,隨著國家對金融和經濟實施干預或調控的加強,中央銀行的國家機關性質也趨於強化

中央銀行的職能是中央銀行性質的具體體現或細化,按中央銀行承擔的任務來劃分,中央銀行的職能可分為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

  一、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是指國家賦予中央銀行集中與壟斷貨幣發行的特權,是國家唯一的貨幣發行機構,這是中央銀行發揮其全部職能的基礎。在信用貨幣流通情況下,中央銀行憑藉國家授權以國家信用為基礎而成為壟斷的貨幣發行機構。中央銀行要根據一定時期內的經濟發展需要以及物價水平等諸多因素,制定與實施貨幣政策,運用多種手段有效調控貨幣供應量,保持貨幣供應量與客觀需要量的'相對平衡,實現貨幣幣值的基本穩定。貨幣是中央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也為中央銀行調節金融活動和全社會貨幣、信用總量、促進經濟增長提供了資金力量。因此,具有“發行的銀行”這一基本職能是中央銀行實施金融巨集觀調控的充分與必要條件。

  二、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是指:(1)中央銀行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2)中央銀行代表國家政府參與國際金融事務與活動;(3)中央銀行為政府代理國庫,提供各種金融服務。這一職能主要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得到具體體現:

1、代理國庫。為政府開立帳戶,經辦政府的財政瞀收支劃撥與清算業務,執行國庫出納職能,並代理政府發行公債和還本付息事宜。

2、為政府融通資金,提供信貸支援。其方式主要有兩種:(1)直接向政府提供貸款或透支;(3)購買政府債券。

3、為國家持有和經營管理包括外匯、黃金和其他資產形式的國際儲備。

4、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達到穩定市值和物價,促進經濟增長等目的。

5、代表國家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項國際金融活動。

  三、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是指中央銀行的業務物件是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及特定的政府部門,中央銀行與其業務物件之間的業務往來仍具有銀行固有業務的特點,中央銀行為金融機構提供支援服務,同時也是它們的管理者,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集中存款準備金。為了保證商業銀行和其他存款機構的支付和清償能力及運營安全,從而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有關金融機構必須要按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銀行交存存款準備金。

2、充當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最後貸款人指在商業銀行發生資金困難而無法從其他銀行或金融市場籌措時,向中央銀行融資是最後的辦法,否則便會發生困難銀行的破產倒閉。

3、組織參與和管理全國的清算。各金融機構之間的清算通過其在中央銀行的存款賬戶進行轉賬、軋差,直接增減其存款金融便可完成。這一方面加速了資金週轉,提高了清算效率,另一方面為中央銀行加強金融監管和分析金融流量提供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