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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資產評估師考試報名條件

資產評估師 閱讀(1.09W)

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報名條件

2015年資產評估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資產評估相關專業(經濟管理、財務會計、工程技術)中專學歷,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7年。

(二)取得資產評估相關專業(經濟管理、財務會計、工程技術)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專業工作滿3年。

(三)取得資產評估相關專業(經濟管理、財務會計、工程技術)大學本科,工作滿3年,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四)取得資產評估相關專業(經濟管理、財務會計、工程技術)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

(五)取得資產評估相關專業(經濟管理、財務會計、工程技術)博士學歷。

(六)非經濟、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七)不具備規定學歷,但通過經濟、會計、審計國家統一考試取得初級資格,並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按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為工程、經濟類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已評聘為高階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可免試《建築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裝置評估基礎》科目;已評聘為高階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可免試《經濟法》科目;已評聘為高階會計師、高階審計師(含相應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可免試《財務會計》科目。

  三、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當年年底。

  四、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免一科)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