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考試(也稱CPA考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設立的職業資格考試,是目前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的必備條件。那麼註冊會計師考試《審計》模擬測試題是怎樣的呢?以下僅供參考!
1.註冊會計師應當在所有職業活動中保持正直,誠實守信。如果註冊會計師認為其客戶的業務報告、申報資料或其他資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則不得與這些有問題的資訊發生牽連( ) 。(教材P25)
A.含有缺乏充分依據的陳述或資訊
B.含有嚴重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
C.含有錯報甚至舞弊的財務報表
D.存在遺漏或含糊其辭的資訊
【答案】ABD
【解析】選項C不恰當。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主要職責是合理保證查出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如果註冊會計師查出財務報表錯報包括舞弊,提請審計客戶進行調整遭到拒絕,只要註冊會計師出具的是恰當的非標準業務報告,不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
會計師事務所指派A註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財務報表,如果A註冊會計師在審計甲公司財務報表時發現以下( )問題時依然與甲公司的資訊發生牽連,則很可能違背誠信原則。(教材P26)
A.甲公司存貨永續盤存表記錄嚴重誇大期末賬面庫存數量
B.甲公司財務報表附註中遺漏了許多重要關聯方關係的單位
C.甲公司總經理兩次對同一問題的陳述完全相反
D.甲公司年末有一起很可能敗訴的訴訟沒有在財務報表附註中作任何披露
【答案】ABCD
【解析】根據職業道德誠信基本原則,如果註冊會計師認為業務報告、申報資料或其他資訊存在下列問題時卻與這些有問題的資訊發生牽連則屬於違反誠信原則,比如:(1)含有嚴重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2)含有缺乏充分依據的陳述或資訊;(3)存在遺漏或含糊其辭的資訊。
3.根據保密原則,以下事項中可能不屬於註冊會計師無意洩密的物件的是( )。 (教材P27)
A.註冊會計師的父親
B.註冊會計師的姐姐
C.註冊會計師的孫子
D.審計客戶的財務總監
【答案】D
【解析】註冊會計師特別警惕無意洩密的物件是其近親屬或其密切關係人員,選項ABC都屬於註冊會計師近親屬。選項D中的審計客戶財務總監本身是被審計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對本單位資訊非常熟悉和了解,不存在洩密問題。
4.註冊會計師應當對職業活動中獲知的涉密資訊保密,以下對保密原則的陳述中,不恰當的是( )。(教材P27)
A.會計師事務所經其客戶授權後可以向第三方披露其所獲知的涉密資訊
B.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利用其獲知的涉密資訊為第三方謀取利益
C.註冊會計師在終止與客戶的關係後,仍然應當對其以前獲知的涉密資訊保密
D.註冊會計師應當特別警惕無意向其近親屬洩密,其他密切關係人員無需考慮
【答案】D
【解析】選項D不恰當。註冊會計師應當特別警惕無意中向其近親屬或其密切關係的人員洩密的可能性。
5. ABC會計師事務所A註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財務報表。根據保密原則,A註冊會計師不得有以下( )行為。(教材P27)
A.利用所獲知的涉密資訊為自己謀取利益
B.利用所獲知的涉密資訊為第三方謀取利益
C.未經甲公司授權向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獲知的涉密資訊
D.未經法律法規允許向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獲知的涉密資訊
【答案】ABCD
【解析】根據保密原則,註冊會計師在職業活動中禁止的行為包括:(1)未經客戶授權或法律法規允許,向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獲知涉密資訊;(2)利用所獲知的涉密資訊為自己或第三方謀取利益。
6. ABC會計師事務所A註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財務報表。根據保密原則,以下屬於可以對外披露的涉密資訊的例外事項有( )。(教材P27)
A.法律法規允許披露,並取得甲公司的授權
B.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法律訴訟提供證據
C.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向監管機構報告所發現的違法行為
D.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在法律訴訟、仲裁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案】ABCD
【解析】註冊會計師能否對外披露涉密資訊關鍵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第一,法律法規的允許或要求;第二,是否得到客戶授權;第三,是否損害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具體的說保密原則的例外事項包括:(1)法律法規允許披露,並取得客戶的授權;(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法律訴訟、仲裁準備檔案或提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所發現的違法行為;(3)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在法律訴訟、仲裁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4)接受註冊會計師協會或監管機構的執業質量檢查,答覆其詢問和調查;(5)法律法規、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規定的其他情形。
7. ABC會計師事務所A註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財務報表。下列情形中,可能表明存在自我評價導致對職業道德原則產生不利影響的有( )。(教材P30)
A.審計專案組成員B擔任甲公司的獨立董事
B.審計專案組成員C與甲公司董事長存在密切關係
C.甲公司監事長2012年以前一直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D.審計專案組成員D在2012年2月以前連續多年擔任甲公司財務總監
【答案】AD
【解析】選項A和D屬於因自我評價導致對職業道德原則產生不利影響的情形;選項B和C屬於因密切關係導致對職業道德原則產生不利影響的情形。
8.會計師事務所在確定收費時應當主要考慮的因素有( )。(教材P35)
A.專業服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B.所需專業人員的水平和經驗
C.各級別專業人員提供服務所需的時間
D.提供專業服務所需承擔的責任
【答案】ABCD
【解析】以上四個選項都是會計師事務所在確定收費時應當主要考慮的因素。
1. 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並於2013年3月5日出具了審計報告。以下事項ABC事務所最有可能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的是( )。
A.利害關係人起訴了有過失的'ABC事務所
事務所出具了不實審計報告
C.利害關係人遭受了經濟損失
D.利害關係人遭受的經濟損失是其信賴ABC事務所出具的不實報告後與甲公司發生了交易導致
【答案】D
【解析】選項D最恰當。根據《司法解釋》第七條,針對註冊會計師行業具體情況來說,民事侵權賠償責任的界定“四要件”具體表現為以下四種情形:
(1)註冊會計師出具了不實報告;
(2)利害關係人遭受了經濟損失;
(3)會計師事務所的過失與利害關係人遭受損失存在因果關係(簡稱“因果關係”);
(4)註冊會計師執業過程存在過錯。
2. A註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並於2013年3月5日出具了審計報告。下列事項中,最能界定A註冊會計師是否存在過失的關鍵因素是( )。
A.是否查出財務報表所有重大錯報
B.是否查出財務報表所有重大錯誤和舞弊
C.是否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
D.是否具有過失或欺詐行為
【答案】C
【解析】選項C恰當,判斷註冊會計師是否存在過失的關鍵因素是判斷註冊會計師是否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
3. A註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並於2013年3月5日出具了審計報告。下列事項中,屬於註冊會計師是否應承擔民事侵權法律責任的關鍵因素是( )。
A.是否存在過失
B.是否出具不實報告
C.是否違反職業準則
D.是否能夠保持獨立性
【答案】A
【解析】選項A恰當。判斷註冊會計師是否應承擔民事侵權法律責任的關鍵因素是判斷註冊會計師是否具有過失。
4. 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並於2013年3月5日出具了審計報告。下列有關ABC事務所是否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表述中,不恰當的包括( )。
A.如果ABC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且給利害關係人造成了損失時,則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B.如果ABC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是不實報告,則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如果ABC事務所出具的不實報告給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失,除非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否則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D.如果利害關係人明知ABC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是不實報告卻仍然使用,則人民法院應當免除ABC事務所的賠償責任
【答案】ABD
【解析】根據《司法解釋》,如果會計師事務所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故選項A、B都不恰當,選項C恰當;選項D的情形屬於事務所的減責情形。
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並於2013年3月5日出具了審計報告。如果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ABC事務所列為被告時,以下有關訴訟當事人列置的陳述中,恰當的有( )。
A.如果利害關係人拒不起訴甲公司,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甲公司作為共同被告
B.如果利害關係人提出甲公司的出資人出資不足的,人民法院應當將該出資人列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C.如果被起訴的ABC事務所是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分支機構,人民法院可以將該分支機構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D.如果利害關係人提出甲公司的出資人出資不足,但該出資人事後已補足不足出資額,人民法院不應將該出資人列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答案】ACD
【解析】選項B不恰當。如果出資人事後補足出資額,則不應將其列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如果利害關係人以ABC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不實審計報告並致其遭受損失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下列各種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的是( )。
事務所未能合理地確定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而導致審計報告不實
事務所依賴銀行出具的虛假證明檔案而導致審計報告不實,雖然會計師事務所保持了必要的職業謹慎,但仍未能發現問題
事務所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有重大不實而沒有指出
事務所在發現可能的錯誤和舞弊的跡象時,未能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式予以證實或排除
【答案】C
【解析】選項C恰當。根據《司法解釋》第五條,註冊會計師在審計業務活動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不實報告並給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具體情形包括:(1)與被審計單位惡意串通;(2)明知被審計單位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3)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報告;(4)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5)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的重要事項有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6)被審計單位示意其作不實報告,而不予拒絕。
7.A註冊會計師負責對上市公司甲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2012年,甲公司管理層通過與Q銀行串通編造虛假的銀行進賬單和銀行對賬單,虛構了一筆大額營業收入。A註冊會計師實施了向銀行函證等必要審計程式後,認為甲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不存在重大錯報,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在甲公司2012年度已審計財務報表公佈後,股民B購入了甲公司股票。隨後,甲公司財務舞弊案件曝光,並受到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罰,其股票價格大幅下跌。為此,股民B向法院起訴A註冊會計師,要求其賠償損失。A註冊會計師以其與股民甲未構成合約關係為由,要求免於承擔民事責任。要求:
(1)為了支援訴訟請求,股民B應當向法院提出哪些理由。
(2)指出A註冊會計師提出的免責理由是否正確,並簡要說明理由。
(3)在哪些情形下,A註冊會計師可以免於承擔民事責任。
【答案】
(1)為了支援訴訟請求,股民B應當提出下列理由:
①A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是不實報告;
②A註冊會計師存在過錯;
③股民B遭受了損失;
④A註冊會計師的過錯與股民甲遭受的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2)A註冊會計師提出的免責理由不正確。根據《司法解釋》第二條,“因合理信賴或者使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不實報告,與被審計單位進行交易或者從事與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等有關的交易活動而遭受損失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認定為註冊會計師法規定的利害關係人。”
(3)下列情形下,A註冊會計師不承擔民事責任:
①已經遵守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式並保持必要的職業謹慎,但仍未能發現甲公司財務報表存在的錯報;
②審計業務所必須依賴的銀行提供虛假或不實的證明檔案,A註冊會計師在保持必要謹慎下仍未能發現虛假或者不實;
③已對甲公司的舞弊跡象提出警告並在審計報告中予以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