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目標
考生應當根據本科目考試內容與能力等級的要求,理解、掌握或運用下列相關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解決實務問題。
1.會計基本原理,包括會計概念、會計程式和方法、應用複式記賬記錄交易或事項、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的運用原則、財務報告的目標和編制方法等;
2.交易或事項的`具體會計處理,包括對相關交易或事項會計政策的選擇、會計估計的運用,以及各項會計要素的確認與計量和具體的會計處理方法;
3.特定環境下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包括在特定環境下對交易或事項實質的判斷、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的運用,以及具體的會計處理方法;
4.財務報告編制,包括根據交易或事項處理結果,編制財務報告;
5.合併財務報表編制,包括合併範圍判斷、內部交易抵銷、合併程式、編制方法。
考試內容與能力等級
參考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24 號,1999 年 10月 31 日)
2.《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287 號,2000 6 月 21 日)
3.《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 33 號,2006年 2 月 15 日)
4.《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 (財會[2006]3 號) (除 2014 年重新發布的準則以外)
5.《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財會[2006]18 號) (除 2014 年重新發布的準則以外)
6.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1 號(財會[2007]14 號)
7.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2 號(財會[2008]11 號)
8.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3 號(財會[2009]8 號)
9.財政部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企業 2008 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08]60 號)
10.財會便[2009]14 號
11.財會便[2009]17 號
12.關於執行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 2009 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09]16 號)
13.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4 號(財會[2010]15 號)
14.關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 2010 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10]25 號)
15.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 2011 年年報監管工作的通知(財會[2011]25 號)
16.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2]13 號)
17.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5 號(財會[2012]19 號)
18.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2]24 號)
19.財政部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 2012 年年報工作的通知 (財會[2012]25 號)
20.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6 號(財會[2014]1 號)
21.《企業會計準則第 39 號——公允價值計量》 (財會[2014]6 號
22.《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號——財務報表列報》 (財會[2014]7 號)
23.《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 (財會[2014]8 號)
24.《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併財務報表》 (財會[2014]10 號)
25.《企業會計準則第 40 號——合營安排》 (財會[2014]11 號)
26.關於印發 《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 的通知 (財會[2014]13 號)
27.《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 (財會[2014]14 號)
28.《企業會計準則第 41 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財會[2014]16號)
29.《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 (財會[2014]2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