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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稅收》筆記:稅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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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稅制要素是指構成一國稅制的基本要素,尤其是構成稅種的基本元素,也是進行稅收理論分析和稅收設計的基本工具。大家跟著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在經濟師考試中會涉及哪些知識點吧。

2017初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稅收》筆記:稅制要素

  一、納稅人

1.納稅人:是稅法中規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也稱“納稅主體”。納稅人一般分為兩種,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並承擔民事義務的公民個人。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能夠獨立地支配財產,並能以自己的名義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納稅人和負稅人是兩個既有聯絡又有區別的概念。納稅人和負稅人是否一致主要看稅負是否發生了轉移或轉嫁。

  二、徵稅物件

1、徵稅物件是稅制諸要素中的基礎性要素。

2、計稅依據:又稱稅基,是指稅法中規定的據以計算各種應徵稅款的依據或標準。

【注意】徵稅物件與計稅依據的關係:徵稅物件是指徵稅的目的物,計稅依據則是在目的物已經確定的前提下,對目的物據以計算稅款的依據或標準;徵稅物件是從質的方面對徵稅所作的規定,而計稅依據則是從量的方面對徵稅所作的規定,是徵稅物件量的表現。

3.稅目:是徵稅物件的具體化,反映具體的徵稅範圍,代表徵稅的廣度。

  三、稅率

稅率是應納稅額與徵稅物件之間的比例,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代表徵稅的深度,關係著國家的收入多少和納稅人的負擔程度,因而它是體現稅收政策的中心環節。

1、稅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定額稅率

(1)比例稅率又分為產品比例稅率、行業比例稅率、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和幅度的比例稅率。

比例稅率的特點:稅率不隨徵稅物件數額的變動而變動。

(2)累進稅率

按照稅率累進依據的性質,累進稅率分為“額累”和“率累”兩種;按照累進依據的構成,又分為“全累”和“超累”。

【注意】“全累”和“超累”兩種方式的比較:全累的計算方法比較簡單,但在累進分界點上稅負呈跳躍性遞增,不夠合理;超累的計算方法複雜,但累程序度比較緩和,比較合理。

① 全額累進稅率(兩個特點:計算方法簡單,但稅收負擔不合理)

②超額累進稅率(三個特點:計算方法比較複雜,累進幅度比較緩和,稅收負擔透明度差)

為解決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稅款比較複雜的問題,實際工作中引進了“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應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速算扣除數=全額累進計算的稅額-超額累進計算的稅額

本級速算扣除數=上一級最高所得額×(本級稅率-上一級稅率)+上一級速算扣除數。

  2、稅率的其它形式:

(1)名義稅率與實際稅率;由於免稅等原因,實際稅率常常低於名義稅率。

(2)邊際稅率與平均稅率:在比例稅制中,邊際稅率等於平均稅率;在超累稅制中,邊際稅率高於平均稅率。

四、減稅免稅

(一)減免稅的'基本形式:

1、稅基式減免:具體包括起徵點、免徵額、專案扣除以及跨期結轉等。

相同點:均為徵稅與否的界限;在納稅人收入沒有達到起徵點或沒有超過免徵額的情況下,都不徵稅。

區別點:第一,當納稅人收入達到或超過起徵點時,就其收入全額徵稅;而當納稅人收入超過免徵額時,只就超過的部分徵稅;第二,當納稅人的收入恰 好達到起徵點時,就要按期收入全額徵稅,而當納稅人的收入恰好與免徵額相同時,則免於徵稅。相比之下,享受免徵額的納稅人就要比享受同額起徵點的納稅人稅負輕。第三,起徵點只能照顧一部分納稅人,而免徵額可以照顧適用範圍內的所有納稅人。

【注意】起徵點和免徵額之間的聯絡和區別,這是考點

2、稅率式減免 具體包括重新確定稅率、選用其他稅率、零稅率等形式。

3、稅額式減免 包括全部免徵、減半徵收、核定減免率、另定減徵稅額等。

  (二)減免稅的其他形式:

1、法定減免;2、特定減免;3、臨時減免:又稱為困難減免

與減免稅相對應的是加重納稅人負擔的稅收附加和稅收加成。

  五、納稅環節。

按照納稅環節的多少,可將稅收課徵制度劃分為兩類:一次課徵制和多次課徵制。

  六、納稅期限

我國現行稅制的納稅期限有三種形式:(1)按期納稅;(2)按次納稅;(3)按年計徵,分期預繳。一般來說,商品稅大多采用“按期納稅”形式;所得稅採用“按年計徵,分期預繳”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