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們要注意,在備考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都不要慌,不要打亂原本的複習節奏,在夯實基礎的同時,多做題,多關注做題,對照答案時要仔細分析答案解析。今天小編提供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金牌摸底卷供大家衝刺練習!
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4小題,每小題1.5分,共36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第1題單選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後,工商登記仍為企業,且承包人、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應按( )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A.工資、薪金所得
B.勞務報酬所得
C.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D.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後:(1)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的,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2)工商登記未改變,仍為企業的:①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按“工資、薪金所得”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規定只向發包方、出租方繳納一定的費用,繳納承包、承租費用後的企業的經營成果歸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第2題單選
下列車輛計算車船稅時,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的是( )。
A.半掛牽引車
B.掛車
C.客貨兩用汽車
D.低速載貨汽車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1)掛車的車船稅稅額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2)拖船、非機動駁船的車船稅稅額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第3題單選
甲公司2016年年初擁有並使用下列車輛(均為汽油動力車):(1)整備質量5噸的載貨卡車15輛,該型號貨車當地規定車船稅年稅額為每噸50元;(2)7座乘用車6輛,當地規定該型號乘用車車船稅年稅額每輛420元。根據車船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2016年應納車船稅稅額為( )元。
A.3190
B.3270
C.6270
D.21390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1)載貨卡車應納車船稅額=5×50 × 15=3750(元);(2)7座乘用車應納車船稅額=420×6=2520(元)。因此,甲公司2016年應納車船稅稅額=3750+2520=6270(元)。
第4題單選
甲首飾店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11月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一批金項鍊。該批金項鍊含增值稅價款為140400元,換回的舊項鍊作價128700元,甲首飾店實際收取差價款11700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7%。甲首飾店當月該筆業務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140400÷(1+17%)×17%=20400(元)
B.128700÷(1+17%)×17%=18700(元)
C.140400×17%=23868(元)
D.11700÷(1+17%)×17%=1700(元)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對於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徵收增值稅;因此,甲首飾店當月該筆業務增值稅銷項稅額=11700÷(1+17%) ×17%=1700(元)。
第5題單選
根據房產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於房產稅徵稅範圍的是( )。
A.建制鎮工業企業的廠房
B.農村的村民住宅
C.市區商場的地下車庫
D.縣城商業企業的辦公樓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房產稅的徵稅範圍是指在我國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內的房屋。
第6題單選
甲公司委託某施工企業建造一幢辦公樓,工程於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辦妥(竣工)驗收手續,4月付清全部工程價款。根據房產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對此幢辦公樓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 )。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第7題單選
甲地板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11月銷售自產實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111.15萬元。已知實木地板增值稅稅率為17%,消費稅稅率為5%,甲地板廠當月該業務應繳納消費稅稅額的下列計算列式中,正確的是( )。
A.111.15÷(1+17%) ×5%=4.75(萬元)
B.111.15÷(1-5%) × 5%=5.85(萬元)
C.111.15 × 5%=5.5575(萬元)
D.111.15÷(1+17%)÷(1-5%) ×5%=5(萬元)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實行從價定率徵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但不合增值稅的銷售額。在本題中,111.15萬元為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11.15÷(1+17%)”即為含消費稅但不合增值稅的銷售額:(1)應納消費稅=111.15÷(1+17%)× 5%;(2)增值稅銷項稅額=111.15÷(1+17%)×17%。